“媽,玥玥她身體不舒服,就讓她好好的休息一下吧。”男人頗有些無力的說道。


    “身體不舒服?她分明就是裝的,而且我年輕的時候生了病也照樣幹活……”婦女巴拉巴拉的,又開始說她年輕的時候怎麽樣怎麽樣的,弄的男人心裏麵對嬌玥都很不滿起來。


    最後氣呼呼的出了臥室。


    老婦女見此瞪了嬌玥幾眼,又責備了嬌玥幾句就出去了。


    男人本來是要自己做飯的,但是老婦女把他從廚房裏推了出去,說他上了一天的班,很累了,讓他好好休息。


    然後男人就坐在客廳裏的沙發上,打開電視看電視。


    嬌玥翻身下床,把臥室的門給關了。


    然後回到床邊,又躺回了床上,準備利用這段時間接收宿主經曆。


    宿主的名字叫做唐玥,又是一個獨生女。


    她的爸爸媽媽都是一家公司的科研人員,工資比較高,家庭條件也算很不錯的。


    因為唐玥是唐爸爸唐媽媽唯一的女兒,這樣的家庭對兒女多半免不了溺愛,唐玥的性格因為這些因素大不了有些小任性,卻也是一個明事理的好女孩。


    唐玥上大學之後,認識了李興耀,也就是剛剛的那個男子。


    李興耀雖然是農村的,但是長相英俊,而且性格比較老實,踏實肯幹,不像大學其他男生一樣,就知道吃喝玩樂。


    唐玥她上大學後,她的母親就對她說過,她現在已經滿了十八歲了,很多事情要學會自己去判斷去做主,他們不反對她在大學談戀愛。


    但是卻要求她一定要把眼睛擦亮點,找一個可靠負責的,有上進心的男朋友。


    而唐玥是個明白人,也知道自己想要一個什麽樣的男朋友,所以她對李興耀是很有好感的,而且這種好感,漸漸地演變成喜歡,再到愛上。


    李興耀家裏麵雖然窮,但是因著他有一副好皮囊再加上上進,在學校裏麵還是很受女生的歡迎的,有很多女生追求他。


    那些女生追到李興耀後,剛開始和李興耀還處得好好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相處就越來越糟糕,最後分手了。


    談戀愛是需要花錢的,吃飯看電影什麽什麽的都是錢,而李興耀沒錢,情人節連一束玫瑰花都買不起,和他在一起做一對情侶,和其他的情侶比起來,就顯得特別的寒顫。


    有句話不是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嗎?其實情侶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呈現出這種狀態的。


    所以李興耀在上大學後的第一段戀愛,就這樣結束了。


    而第二段戀愛,女方家裏麵是做生意的,很有錢,但是女方的父母瞧不起農村出來的窮小子,不讓自己的女兒和李興耀在一起,而且還來學校找過李興耀,問李興耀要多少錢,才肯離開他們的女兒。


    李興耀因為自己農村出生的原因,在這個大城市裏麵本來就有些自卑,性格有比較敏感,而且他是一個自尊心很強的人,他感覺自己受到了侮辱。


    李興耀自然不會收女方父母的錢。


    但是最終因為女方父母的阻撓,他們最終但是分手了。


    第三段戀愛就是和唐玥的戀愛。


    是唐玥追求李興耀的,但是因為之前兩段失敗的戀愛,李興耀剛開始的時候,是不願意和唐玥在一起的,但是卻經不住唐玥的軟磨硬泡。


    於是便答應了和唐玥在一起。


    唐玥因為知道李興耀心裏麵的自卑以及敏感的性格,所以一直以來都特別的在意李興耀的感受,做任何事情都會考慮會不會傷到李興耀的自尊心之類的。


    所以她和李興耀這段戀愛,一直持續到大學畢業。


    大學畢業後,唐玥就帶著李興耀回家見父母,唐爸爸唐媽媽見李興耀一表人才,彬彬有禮的,初次見麵就對李興耀頗有好感。


    然後在後麵的觀察中,得知李興耀是一個踏實肯幹,性格老實的一個人,就放心的把女兒交給了李興耀。


    他們還介紹了李興耀去他們所在的公司工作,因為靠關係的緣故,李興耀一去這個公司,就當了主管。


    李興耀工作穩定後,就在雙方父母的撮合下,和唐玥結婚了。


    李家沒有錢,連婚房都買不起,唐爸爸唐媽媽就拿出了自己的積蓄,給小兩口在市裏麵買了一套150平米的房子,還買了車,而且房子裝修什麽的,都是唐爸爸唐媽媽出錢,李家一分錢沒出。


    倒是辦婚禮,李家除了一部分錢,卻也占不到辦婚禮的三分之一不說,那個辦婚禮收的錢,卻全部都被李家人拿走了。


    對此唐爸爸唐媽媽倒沒有任何的怨言,那些錢他們家裏麵又不是很缺,而且現在唐玥和李興耀已經結婚了,他們也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說兩家話,隻要自己的女兒過得幸福就好了。


    因為現在很多年輕人結婚後,都沒有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而且自己現在身體還健,所以唐爸爸和唐媽媽為了讓李興耀和唐玥過二人世界,增進感情,依舊住在自己以前住著的房子裏。


    但是李父李母就不這麽想了。


    他們覺得自己好不容易把自己的兒子拉扯大,現在自己的兒子出息了,當然要和自己的兒子住在一起什麽的。


    所以他們想搬到城裏和李興耀他們住在一起。


    但是唐爸爸唐媽媽是不讚同的,因為他們看得出來,李父李母不是那種好相與的人,怕自己的女兒受委屈。


    因為城裏的房子是唐爸爸唐媽媽出錢買的,唐爸爸唐媽媽不讚同,所以李興耀隻好勸自己的爸媽繼續住在鄉下。


    但是為了補償自己的爸媽,李興耀準備在鄉下給李父李母蓋房子。


    可是李興耀的工作才剛剛穩定,哪來那麽多錢?於是他就向唐爸爸唐媽媽借錢。


    因為自己不讚同,害得李父李母兒子長大結婚了,卻不能跟自己的兒子住一起,唐爸爸唐媽媽覺得他們做得確實是不講理過分了。


    於是唐爸爸唐媽媽沒有猶豫的拿出了他們剩下的所有積蓄,也就是二十幾萬給了李興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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