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四嚇得跳了起來,碰翻了桌椅。他跪在地上,扭曲的臉呈鉛灰色,一對恐怖的眼睛緊緊盯著陸根生的手臂。


    突然他帶著哭音說:“兄弟,我知道你死的屈冤……盡管咱們兩個有矛盾,可是我從來都沒想過要殺你?我膽子小,我不是男人。你饒了哥哥行不行……”


    陸根生根本不理睬,兩眼漠視,又將手指緩緩移向了葉芳。


    葉芳楞了一下,不過很快從驚恐中鎮定過來。


    他歎了一口氣,說:“葉某一生,在商言商,平生心存善念,沒有幹過什麽虧心事!隻是這經商一途,凶險異常,有時候在相互競爭中,並不能完全按正常的規矩出牌。所以捫心自問,也難說所有的銀子都賺得心安理得——


    陸根生的手臂漸漸地挪過,又投向了酒保、春雲二人。


    酒保蹭的地站起身,挺起胸膛,用力一拍:“神明在上,天地良心。我這個人半生浪蕩江湖,亦邪亦正,好事做過不少,壞事也有一堆。但是唯獨沒殺過人,沒有行過不仁不義之事。你信我便罷,不相信就此把我帶走,投入十八層地獄受苦!某絕無二話。”


    陸根生麵孔呆滯,緩緩移過來,眼裏冒出凶惡的綠光,最終把手臂舉起,直直地指向了坐在椅上的陳寶珍。


    而後一動不動!


    陳寶珍背靠著椅子,臉色驚恐不安,並發出一連串尖利的吼聲。大叫道:“陸根生,是我把你殺死的!又能怎的?你活著的時候窩窩囊囊,沒有本事,不能頂天立地。就是死了老娘也不懼你!”


    林放鶴乘機站起,一聲大喝:“陸陳氏,事到如今,你還在偏袒凶手。哼,憑你一個柔弱的婦人,就算想獨自攬過去這麽大一宗人命案,隻怕也不夠資格!今夜真凶已然現身,入我甕中——爾等還不趕快認罪伏誅!”


    說罷兩手一揮,打出幾星燈火,白木方桌上的八隻大蠟燭騰地一下子同時燃起火苗。


    閣樓之內登時通明徹亮。


    眾人驚魂未定,猛回頭,卻見房間的門半開著,在門口的角落裏正呆呆立著一個身材魁偉的大漢!


    身穿黑衣,臉上蒙著罩巾。


    那大漢一見燈光通亮,被人發現,轉身才要逃走,不想唐羽早已持刀守候在門口,亦步亦趨,將他一點點地逼回屋內。


    林放鶴笑吟吟,向大漢招了招手,說:“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今夜你無路可退了。路已到頭,路已走盡……”


    大漢一時也發了楞,支吾說:“我……”


    閣樓門外出現了十幾名手舉火把,持刀荷槍、全副武裝的衙丁。


    林放鶴示意他們在外麵等候。


    又轉過頭,兩眼瞠視著那大漢,冷冷地說:“你也該來了。是的,我猜今晚你一定會來——怎麽,到現在還不讓我們見識一下你的真麵目嗎?”


    門口站著的大漢頓時頹萎下來,一對大眼睛畏懼地望著眾人,步履蹣跚,一麵後退,一麵摘下了臉上的黑布罩巾。


    寬闊的額頭滿是汗水。


    麵色蒼白。


    國字形臉膛,三十歲上下年紀,卻是當塗縣衙巡官方正!


    眾人驚呼一聲,猶似大夢初醒。


    方正神情木然,向四下望了望,好似忽然明白的樣子,連聲問:“我這是在哪兒?怎麽忽然來到這裏?難道我又犯了病嗎?”


    無人應聲。


    方正咧開嘴,自嘲地一笑,說:“林大人,實在不幸,屬下最近得了夜遊之症。”


    林放鶴表情冷漠,淡然道:“是嗎?依本堂看,你不是得了什麽夜遊症,倒好像改弦更張、迷戀上了表演。隻是不知道在這出波瀾壯闊的大劇中,方巡官扮演的是什麽角色?插科打諢的小醜,還是窮凶極惡的罪犯……”


    “卑職不明白大人的意思。”方正極力辯解。


    “不明白,那我講給你聽——”


    林放鶴坐在椅上,招手示意,孟巡官、高師爺和六名衙卒進了屋內。他瞧了一眼桌邊的幾個人,微微一笑,開口道:“十三天之前,也即本月初七,七夕之夜,在城郊高橋村,有一個凶惡的罪犯夥同犯婦陳寶珍,一同殺死了她的丈夫瓦工陸根生……”


    “這和我沒有半點關係。”方正矢口否認。


    “先不要急著撇清自己?”


    “大人,您可不能冤枉好人。”方正義正嚴詞,儼然懷著莫大的委屈:“凡事都要講證據,人命關天,豈可亂來!”


    林放鶴說:“沒有把握本官不會亂講——沒有充分而無可辯駁的證據,又焉能讓你心服口服?方正,我問你,本月初七之夜,你在哪裏?”


    “我在自己家裏。”


    “不對,你肯定記錯了。”


    林放鶴目光冷靜,提示說:“據你妻子劉氏供述,七月初七那天晚上,你幾乎一夜未歸。連飯都沒有在家裏吃——”


    方正眉峰一皺,更正說:“哦,我想起來了,那天我很高興,在街上一家酒館叫了幾個菜、喝了不少酒。後來醉倒了,人事不省……”


    “在哪家酒館喝的酒?”


    “記不清了。”


    “怎麽會記不清?”


    “難道我在街上喝一頓酒也犯法嗎?”方正語氣明顯不滿。


    林放鶴又問:“那你幾時回的家?”


    “大約兩更後……”


    “但是據你妻子講,當你滿身疲憊回去的時候,她曾睜眼看了一眼窗戶,外麵那時候已經蒙蒙亮了。”


    “那就是天亮。可是這些跟案子又有什麽關係?”


    “好,此事暫且撂下。”林放鶴輕輕叩了下桌子,又道,“下麵我再問你一個問題,你要聽好,認真回答。方巡官,你和陳寶珍是從什麽時候開始認識的……”


    “卑職在案發之前,從來不識得這個女人。”方正言辭懇切。


    “你用不著這麽快就否認?”


    “因為這是事實。”


    “哈哈,好一個事實。”


    林放鶴縱聲大笑,又問:“既然彼此不相識,你送給她金首飾幹麽?那鑲紅寶石的金手鐲和四隻蝶形金發夾價格不菲,能饋贈這樣東西,顯見交情匪淺?”


    方正極力辯白:“屬下冤枉,天大的冤枉。什麽金手鐲、什麽金發夾,別說買了,我連見壓根兒都沒有見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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