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破月經常對自己的前半生感到困惑。


    他一會兒想當個中規中矩的郵差,一會兒要在伐木場扛木頭、老死終生。這中間有兩年,還曾和飛賊柳一刀一起混過,蹲過監獄,偷過錢財,還蒙他傳授輕身功夫和縮骨術。


    那時他覺得這一輩子除了偷盜,大概不會再有第二條路可走。


    可歎生活總是變化多端。


    有時候一個轉變,猝不及防,能把你推到一個完全意想不到的地方。令人瞠目結舌。手足無措。


    就像那個出身貧家的放牛娃,天下荒年,一家人均被餓死,自己為了討口飯吃,又出家當了和尚。行乞四方,破衣爛衫,那時候,誰會想、敢想、能想這個少年竟會成為後來赫赫有名開國皇帝朱洪武?


    這也足見命運之神手眼通天,翻雲覆雨。


    根本不是凡俗之人所能掌握。


    隨波逐流固然難受。


    但“我要扼住命運的咽喉”這樣不自量力的瘋話,也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能說得出口!


    好在雲破月十八歲的時候並無太大的野心。


    野心有時候會被解釋為理想。


    理想則是奮鬥的目標。


    目標就是天堂。


    那裏麵有白玉做成的宮殿,有仁慈無比的上帝,有美麗迷人的仙女,有金碧輝煌的寶座,有八匹馬拉著的造型奇特、騰雲駕霧的仙車。


    沒有理想沒有目標。


    沒有天堂。


    當然更沒有奔頭。


    所以生活注定黯淡無光。


    所以從小就有一群人教我們胡說,胡思亂想,胡說八道,胡謅白咧,胡子拉碴。剛會打醬油的小孩,紅口白牙,張口就要當牛頓、伽利略、哥白尼、達?芬奇、愛因斯坦、發明大王愛迪生。


    乳臭未幹的小兒,不是駕駛飛船遨遊太空,就是擔任當聯合艦隊總司令,意氣風發,揚帆出海。


    再不就筆耕不輟,著作等身,作當代曹雪芹。


    反正越會吹牛老師越喜歡。


    鼓勵吹牛。


    誘導吹牛。


    張口就來,信筆胡寫,又不需要上稅,又不花什麽本錢。而且人頭攢動雜七雜八養一群小傻子玩,相當於寵物,想來感覺也不錯。


    雲破月在鄉下放牛時,有一次在私塾外閑逛,看到一個小孩因為把將來的理想寫成“當萬元戶”,拜金論,而受到老師和同學的無情批判,激烈抨擊!


    大有疾風暴雨,批倒批臭,不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萬隻腳不罷休的雷霆萬鈞之勢。


    把那個小孩弄得灰溜溜的。


    其實多掙點錢有什麽錯?


    沒有錢吃什麽。


    喝什麽?


    不吃不喝還臭美什麽!


    如果當時讓雲破月進來談理想,恐怕更不堪。因為別說外國那些名字繞嘴的大科學家,就是中國鼎鼎大名的人物他也不曉得幾個?


    一張嘴就是白米飯。


    肉包子。


    燉豆角時放幾片香酥肥膩的熏臘肉。


    棉衣棉褲。


    一雙熱乎乎的大頭皮鞋。


    (順便說一句,雲破月冬天放牛,因為沒有鞋,整天光著腳丫片,腳踝腳背被凍得皴裂出血。寒冷難挨。一見到哪頭牛翹尾巴,拉出一泡熱乎乎的牛屎,他就趕緊跑過去,將雙腳插進牛屎中取暖。)


    生活不同於作文。


    一切事物都要等量交換。


    半點不能含糊。


    據雲破月後來回憶,那些當年在私塾裏賭誓發咒、信誓旦旦、激情磅礴、豪情萬丈要當大科學家,當偉人,當聖人,當英雄的五十多個學生,隻有一個在農場給人家開飛機、噴灑農藥,算是把自己吹上了天。


    剩下的有的種菜,有的做工,有的教書,有的擺攤,有的行竊,有的詐騙,有的收破爛,有的掏廁所……


    有的瘋了,有的傻了,有的癱了,有的死了。


    總之沒有一個卓越不凡。


    萬眾矚目。


    光芒四射。


    所以有時候沒有理想,或者理想比較實際一點。


    對一個人來說也不是壞事。


    否則隻怕會一頭從上麵栽下來,摔個屁股開花!


    這樣看來,老年人之所以嘮嘮叨叨、瞻前顧後,猶豫不決,想必是年輕時也被摔得夠慘?


    背負太多,有時便不能輕捷。


    年輕雖然魯莽,會犯錯誤,有時也是一種值得炫耀的資本。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洪武元年七月,雲破月已十八歲。在大明郵政局當差。


    由於每天要往富貴山莊和十二橡樹莊園去送信件郵件,他結識了羅燕。


    羅燕是個溫婉而和善的女人。


    丈夫又是遠近聞名的富翁。


    她要送給雲破月一件禮物,好意難卻,於是他和羅燕一起去了她家。


    打開紙盒,方才看到,這女人要送他的其實是一把倭刀。或叫東洋刀。即東瀛武士常用的那種作戰兵器。


    東洋刀鍛造精良。


    據說打一個刀刃,反複錘煉,就要用七十多道工序。


    由前來朝拜的扶桑勘合貿易使團攜來中原。


    尋常人配備一把,走在街上,會被人看作是一種榮光。敬而仰之。畢竟那時候大明剛建國不久,大規模戰爭的硝煙猶在飄散。


    北部邊境,局部摩擦也時有發生。


    因而人們對於往昔的崢嶸歲月,鐵血烽煙,仍保留一種難以訴說的好感。


    雲破月捏住刀柄,抽出一段刀鋒,奪目的寒光閃爍不定。


    “喜歡嗎?”羅燕問。


    “喜歡。”


    男兒喜歡刀槍,就如女子喜歡珠花首飾,幾乎出自一種本能。但也僅僅是喜歡。九個月之後,當雲破月握住那件奇門兵刃雞爪鉞時,心有所感,不覺脫口而出:“這就是我了。”


    無我無他,天人合一。


    但那是九個月之後,在那之前,譬如今天,他隻能說“喜歡。”因為真心愛惜。沒事出去逛遊,腰裏別著一把舶來品,確實很夠威風。


    羅燕瞧著他,笑了笑,盡量壓低聲調,說:“那麽你幫我一個忙,好不好?”


    雲破月愣了下,心想既然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拿也拿了,再斷然拒絕,實在也不好開口。於是說:“幫什麽忙?”


    羅燕微微皺起了眉,隨後換了一臉嚴肅的表情:“幫我生個兒子。”


    “什麽?”雲破月露出奇怪的表情。


    “我說的你能懂。”羅燕見他有點畏縮,又說,“而且你一定能幫上我。”


    “這不在我的服務範圍之內。”


    雲破月似懂非懂,無師自通(第三次),竟然冒出了這麽一句。


    “沒事兒,我可以給你錢。”


    這又是完全不搭界的兩句話。


    雲破月搖搖頭:


    “這不是錢的事。”


    “那你就當幫我好了。行善舉、做好事,這總歸不是一個人應當拒絕的吧?”羅燕滿臉正經,最後說,“何況一直以來,我又對你那麽好……”(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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