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第120章 聽故事
異能首席帶回家:追妻百分百 作者:兩隻跳舞的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小梅笑道:“怎麽,你擔心我會有所隱瞞?沒關係,先把這個喝了,我就會告訴你所有你想知道的。至於你有沒有這個命出去,我就不知道了。”說著,小梅聳了聳肩。
明魅低眸看了一眼那碗黑乎乎的湯,沒有說話。張夫人不由地提醒道:“別喝!”
小梅頓時冷哼一聲,警告道:“張夫人,難道你想替她嚐一口嗎?”見張夫人麵色微冷,轉而對明魅道,“喝還是不喝,你自己選,我數三下,一。”
不知道喝下去會有什麽後果,最大可能就是自己成為對方的實驗對象,明魅問道:“如果我不喝呢,你是不是就打算違背你們老板的指令?”
小梅的臉色馬上就變了。
張夫人道:“我沒有接到讓她喝藥的指令,你是在擅作主張吧?”
小梅刷的看向張夫人,眼神異常狠厲。隻是張夫人很淡定,反正大家都是平級,誰怕誰啊。
短暫的僵持之中,米博突然闖進來,一眼看到那碗藥,臉色就黑了,“誰弄的?!”
張夫人不說話,瞟了一下小梅。米博就端著那碗藥走到小梅跟前,“你幹的?”小梅偏頭,不願與米博對視。
“哐當!”米博把藥砸到地上,響聲令人心頭一顫。
米博指著小梅的鼻子大聲道:“你想讓她流產,你還是女人嗎?”
這一切變故發生得太快,明魅總覺米博來得過於巧合,似乎是特地趕來阻攔自己知曉真相。而從白老爺子的嘴裏,米博卻是帝國大廈的人……
米博砸完碗,就要拉明魅離開。明魅早有防備,讓他撲了空。明魅注意到米博微微不悅和驚訝的神情。這麽看來,米博難道已經知道自己是知道他身份的。
繞開米博和張夫人,明魅朝小梅走近,“我想你應該還有吧,拿來吧。”
小梅不知道自己怎麽會鬼使神差,真的轉頭打開了旁邊的一個箱子。她抽出一個盒子,遞給了明魅。“吃了它也一樣。”
明魅打開盒子,裏麵放著一個小瓶,小瓶裏裝著兩粒藥丸。
小梅說:“兩粒藥丸顏色味道一模一樣,一顆有毒,另外一顆無毒,你隻能選一顆來吃。吃完,我就告訴你真相。”
小梅近乎殘忍的表情令張夫人和米博都忍不住抖了抖。
明魅倒出兩粒藥丸,白色的藥丸躺在手掌心,張夫人等人卻感覺它們已經進入到明魅的腸胃,不知道經過了多麽複雜的化學和物理變化及反應,明魅極端痛苦地掙紮在地上,就像實驗室裏那些被重新捉回來的精神病患者一樣。
可是,明魅現在臉上的表情他們也不敢看,因為明魅長得很驚悚。他們隻能盯著她的頭發、耳際或者脖頸,來猜測和判斷她現在的心理活動。
明魅覺得這種抉擇很幼稚。我給你兩顆糖,一顆是苦的,另一顆是甜的,你隻能選一顆來吃……好吧,她現在眼前、腦中就是兩個玩遊戲的小朋友。
小梅幸災樂禍地看著明魅,無論明魅選哪一顆,都是沒有出路的。這兩顆藥丸都分別做過好幾組試驗,被再次捉回來的那些精神病患,雖然力氣比以前大了,經過體能測驗也是,平時氣喘籲籲的,吃過被稀釋了萬分之一的藥水之後,居然可以負重二十公斤跑50公裏還能好好活著。
這還是小case。重點是藥效發作,真正的精神病患察覺不到痛苦,也沒有多大正常的處於煎熬中的反應。那些時而正常或者有可能很快治愈的微精神病患就慘多了。他們既要見證同伴被折磨,又要在清醒狀態下承受這些痛苦。許多精神病患就因為如此,所以再也沒有治愈的可能。他們活著,真的還不如死了的好。
每當想象明魅也會跟這些人一樣,承受那些痛苦的煎熬,而自己還可以輕鬆地站在一旁欣賞,小梅就覺得舒爽極了。
但是,那兩顆藥卻在明魅的掌心上消融掉了,是以大家肉眼能夠觀察到的速度,一點點地從高山化作雪水,再從雪水化為透明無色的液體,然後被明魅的手掌心直接吸收掉了。
大家一眨不眨地盯著明魅的手掌心。
明魅也愣愣地盯著自己的手掌心,她怎麽也沒有想到,藥消融的速度竟然會這樣快。還有,被自己的身體直接吸收掉,那後果會是什麽呢?
耳邊已經響起小梅刺耳的笑聲,是那麽猖狂,讓人無比討厭!但明魅隻能暫且忍受,她收回手掌,以一種什麽都沒有發生的姿態催促道:“你現在可以講了吧。”
“該從哪裏開始講起呢……”小梅呢喃道,過了一會兒,她就繼續了,“程馳,民生醫院的怪醫,專門研究奇怪、難治的疾病,因為他一直醉心這些東西,所以,就忽略了他老婆和孩子。有一年,他老婆生下女兒,但是聯係不上他,他老婆後來據說就跟別的男人跑了,隻留下一個幾歲的女兒,就是程薑。程醫生不知道那是個女兒,說了‘啊,是兒子’類似的話。
“後來,程薑慢慢長大,在性取向上跟我們不太一樣。再後來,因為程醫生的試驗,她把自己變成了男人,還跟白靜搞在了一起。程薑不知道白靜也是變性人,後來才知道的,但那個時候已經晚了。我們老板一直非常欣賞程醫生,但是醫生嘛,特別是搞研究的那些醫生,都有自己的一身傲骨。老板沒請動程醫生,就找了白靜。通過白靜,又找到了程薑。
“為了愛情的程薑,差點親手殺死自己的親生父親。那個時候,程醫生的科研成果已經研製出來,但具體放在什麽地方,它的威力究竟如何,沒人知道。直到一個女人的出現。那個女人,就是你。”小梅說著,伸手指向了明魅。她還不太敢看明魅的臉,太可怕了,晚上容易做惡夢,比那些精神病患還要可怕。
明魅一直沒有插嘴,隻是靜靜地聽著。其他人也沒有發言,看樣子也是頭一次聽到這個故事。
明魅低眸看了一眼那碗黑乎乎的湯,沒有說話。張夫人不由地提醒道:“別喝!”
小梅頓時冷哼一聲,警告道:“張夫人,難道你想替她嚐一口嗎?”見張夫人麵色微冷,轉而對明魅道,“喝還是不喝,你自己選,我數三下,一。”
不知道喝下去會有什麽後果,最大可能就是自己成為對方的實驗對象,明魅問道:“如果我不喝呢,你是不是就打算違背你們老板的指令?”
小梅的臉色馬上就變了。
張夫人道:“我沒有接到讓她喝藥的指令,你是在擅作主張吧?”
小梅刷的看向張夫人,眼神異常狠厲。隻是張夫人很淡定,反正大家都是平級,誰怕誰啊。
短暫的僵持之中,米博突然闖進來,一眼看到那碗藥,臉色就黑了,“誰弄的?!”
張夫人不說話,瞟了一下小梅。米博就端著那碗藥走到小梅跟前,“你幹的?”小梅偏頭,不願與米博對視。
“哐當!”米博把藥砸到地上,響聲令人心頭一顫。
米博指著小梅的鼻子大聲道:“你想讓她流產,你還是女人嗎?”
這一切變故發生得太快,明魅總覺米博來得過於巧合,似乎是特地趕來阻攔自己知曉真相。而從白老爺子的嘴裏,米博卻是帝國大廈的人……
米博砸完碗,就要拉明魅離開。明魅早有防備,讓他撲了空。明魅注意到米博微微不悅和驚訝的神情。這麽看來,米博難道已經知道自己是知道他身份的。
繞開米博和張夫人,明魅朝小梅走近,“我想你應該還有吧,拿來吧。”
小梅不知道自己怎麽會鬼使神差,真的轉頭打開了旁邊的一個箱子。她抽出一個盒子,遞給了明魅。“吃了它也一樣。”
明魅打開盒子,裏麵放著一個小瓶,小瓶裏裝著兩粒藥丸。
小梅說:“兩粒藥丸顏色味道一模一樣,一顆有毒,另外一顆無毒,你隻能選一顆來吃。吃完,我就告訴你真相。”
小梅近乎殘忍的表情令張夫人和米博都忍不住抖了抖。
明魅倒出兩粒藥丸,白色的藥丸躺在手掌心,張夫人等人卻感覺它們已經進入到明魅的腸胃,不知道經過了多麽複雜的化學和物理變化及反應,明魅極端痛苦地掙紮在地上,就像實驗室裏那些被重新捉回來的精神病患者一樣。
可是,明魅現在臉上的表情他們也不敢看,因為明魅長得很驚悚。他們隻能盯著她的頭發、耳際或者脖頸,來猜測和判斷她現在的心理活動。
明魅覺得這種抉擇很幼稚。我給你兩顆糖,一顆是苦的,另一顆是甜的,你隻能選一顆來吃……好吧,她現在眼前、腦中就是兩個玩遊戲的小朋友。
小梅幸災樂禍地看著明魅,無論明魅選哪一顆,都是沒有出路的。這兩顆藥丸都分別做過好幾組試驗,被再次捉回來的那些精神病患,雖然力氣比以前大了,經過體能測驗也是,平時氣喘籲籲的,吃過被稀釋了萬分之一的藥水之後,居然可以負重二十公斤跑50公裏還能好好活著。
這還是小case。重點是藥效發作,真正的精神病患察覺不到痛苦,也沒有多大正常的處於煎熬中的反應。那些時而正常或者有可能很快治愈的微精神病患就慘多了。他們既要見證同伴被折磨,又要在清醒狀態下承受這些痛苦。許多精神病患就因為如此,所以再也沒有治愈的可能。他們活著,真的還不如死了的好。
每當想象明魅也會跟這些人一樣,承受那些痛苦的煎熬,而自己還可以輕鬆地站在一旁欣賞,小梅就覺得舒爽極了。
但是,那兩顆藥卻在明魅的掌心上消融掉了,是以大家肉眼能夠觀察到的速度,一點點地從高山化作雪水,再從雪水化為透明無色的液體,然後被明魅的手掌心直接吸收掉了。
大家一眨不眨地盯著明魅的手掌心。
明魅也愣愣地盯著自己的手掌心,她怎麽也沒有想到,藥消融的速度竟然會這樣快。還有,被自己的身體直接吸收掉,那後果會是什麽呢?
耳邊已經響起小梅刺耳的笑聲,是那麽猖狂,讓人無比討厭!但明魅隻能暫且忍受,她收回手掌,以一種什麽都沒有發生的姿態催促道:“你現在可以講了吧。”
“該從哪裏開始講起呢……”小梅呢喃道,過了一會兒,她就繼續了,“程馳,民生醫院的怪醫,專門研究奇怪、難治的疾病,因為他一直醉心這些東西,所以,就忽略了他老婆和孩子。有一年,他老婆生下女兒,但是聯係不上他,他老婆後來據說就跟別的男人跑了,隻留下一個幾歲的女兒,就是程薑。程醫生不知道那是個女兒,說了‘啊,是兒子’類似的話。
“後來,程薑慢慢長大,在性取向上跟我們不太一樣。再後來,因為程醫生的試驗,她把自己變成了男人,還跟白靜搞在了一起。程薑不知道白靜也是變性人,後來才知道的,但那個時候已經晚了。我們老板一直非常欣賞程醫生,但是醫生嘛,特別是搞研究的那些醫生,都有自己的一身傲骨。老板沒請動程醫生,就找了白靜。通過白靜,又找到了程薑。
“為了愛情的程薑,差點親手殺死自己的親生父親。那個時候,程醫生的科研成果已經研製出來,但具體放在什麽地方,它的威力究竟如何,沒人知道。直到一個女人的出現。那個女人,就是你。”小梅說著,伸手指向了明魅。她還不太敢看明魅的臉,太可怕了,晚上容易做惡夢,比那些精神病患還要可怕。
明魅一直沒有插嘴,隻是靜靜地聽著。其他人也沒有發言,看樣子也是頭一次聽到這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