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撇子帶著常喜來到羅家時,朱老二朱興安,正站在羅家大門口仰望牆麵,試圖從哪裏下手翻進去。


    左撇子急忙上前叫住朱興安。


    聽說朱興安是朱老爺子特意派來的,怕羅母匆忙間被人背走,羅家在青柳村連個互相照應的親屬都沒有。


    沒親屬,那誰能將羅家的事當成自家的事去辦,萬一再沒人關大門,羅家糧食多,還都是值錢的細米麵,朱老爺子很不放心,這才讓朱興安走一趟。


    如若沒關好大門,給檢查檢查,看有沒有煤油燈和灶坑火沒熄滅的給熄滅嘍,別將房子燒著,那可麻煩了。


    再將雞鴨用籠子裝好,帶到朱家去喂。


    左撇子聽完,極為感慨地拍了拍朱興安的肩膀。


    說實在的,這些年,他習慣性關起門過自己的小日子。


    可能曾經一度失望過吧。


    有時候就覺得,有親屬還不如沒有親屬,要那麽多人有啥用啊?


    看他挑選滿山做女婿就能看出來。


    還有上回在朱家,親眼見到一出接一出的,不是這事兒就是那事兒,就感覺大女婿那麵親屬多,特別麻煩。


    可今日,村裏那些族親們熱心腸的表現,朱家那麵也不停地拿左家和羅家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去辦,有些他忙不過來想不到的,朱老爺子在給找補,左撇子才好似明白那四個字的含義,啥叫:相輔相成,各有利弊。


    “走,你隨我去那鄰居家,她認識我。”


    朱興安還小聲和左撇子抱怨呢,說叔,羅家那鄰居,咱都不知曉該評價是好還是壞了。


    你說為人壞吧,他剛才找上門想翻進羅家院裏,人家不讓。


    說剛出了事兒,你想進院兒?那可不行,我知曉是你是誰啊。


    朱興安對羅家鄰居林婆子解釋說,我是羅峻熙的大姐夫的二堂哥。


    林婆子:“你說是誰就真是誰啊?我可不認識你。你要是假的,回頭衙役找到我家問,咋就放你進去了?那我家不就多了麻煩。”


    可要說林婆子挺有警惕心,對羅家挺負責的吧,當朱興安說:


    “那行,我不進去。但能不能麻煩嬸子,讓你家小子翻牆幫忙給看看,屋裏別有火星子啥的,再幫忙將羅家雞鴨帶出來。你不放心我帶走羅家的物什,那就麻煩嬸子你,幫忙替羅家喂喂雞鴨,總是不能讓雞鴨活活餓死吧,那不白瞎了嘛。”


    那婆子嘴動了動,臉上有點為難,好半晌沒憋出句痛快話。


    就服氣這種人。


    不說幫,也不說不幫,就是不吱聲。


    就好像,眼下不說出痛快話,是為過後能找到理由怎麽都能解釋得通似的。


    是,通常這樣的人,比那快言快語的會少得罪人。


    朱興安心想:但是,真別拿誰當傻子。


    這節骨眼兒,還能顧慮挺多的。可能是尋思要幫忙喂雞鴨鵝,羅母一時半會兒不回來,要幫忙操心許多天。雞鴨吃的又是不咋好的,過後向羅母討要糧食不好,不要還吃虧。再加上要跳進院,過後衙役萬一要是問話呢,不想出那個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總之,那點兒小心思,你當誰能看不出來呐。


    左撇子聽完這些話,心裏立馬對林家印象就不好了。


    兩家一起做豆腐買賣,一做就是這麽多年,到關鍵時刻咋這樣嬸兒的呢。


    以前他一直以為羅母和林家關係挺好的。


    等趕明兒,這些事兒有了一定的結果,他會和玉蘭念叨念叨,讓玉蘭和羅親家母知會一聲,真章時才見人品。往後這樣的人家就別深交了,離遠些。


    但是,當見到林家老頭和林婆子時,左撇子麵上卻一點兒沒顯露。


    還在跳牆前,詢問一番。


    昨夜真的沒聽到什麽響動?沒見到那偷盜人的臉嗎?


    林家人說沒有,且為了彰顯對羅家平日裏挺照顧有加的,無意間說了這麽段話:


    “換做一般人都辦不到,就好像是常幹的,身上要有那一套爬牆的家夥什。


    不常幹也是那種腳底下有點兒功夫的。


    你想啊,我家狗都沒叫。


    我家狗要是聽到動靜叫起來,平日裏,甭管啥時候,俺們家都會出來人看看。知道那對兒孤兒寡母不容易,這些年都習慣了。”


    左撇子點下頭:“麻煩了。那行,那我們先翻牆過去看看。”


    ……


    左撇子打開房門,看到入眼的一幕,心就一緊。


    灶房裏的血跡格外明顯。


    而且能看出來,羅母曾被人拖拽著轉移過地點,那血跡啊,是從灶房一路劃著進屋,在大屋屋地中間還有一些凝固的血液。


    他身後跟過來的朱興安和常喜,見到這一幕情不自禁一歎:“唉。”


    朱興安心想:真正見到這些血了吧,就覺得銀錢被偷好像沒那麽慘,他們老朱家和左家已經挺幸運了。


    仨人進屋後,分別行動。


    朱興安去各屋查看迷香。


    羅家也被人用過迷香,香灰的味道是一模一樣的。


    確定下來是同一夥人幹的,而為啥羅母還受傷了呢?應該是看見那人了。


    朱興安本來有點興奮,這說明如若真是附近幾個村裏的人幹的,羅母隻要醒了就能說出相貌。


    卻在來到灶房時,被常喜澆了一瓢涼水,常喜說:


    “灶房這裏沒有香灰,應是羅母恰巧沒中迷香,正在灶房裏,不得不將她打傷。這人很大可能會蒙麵。剛才林家不是說了嘛?搞不好身上帶著爬牆的家夥什,怎麽可能會忘記蒙臉。咱小打小鬧幹點兒壞事都會捂臉呢。所以別看羅母和他打過照麵,估麽沒啥大用。”


    常喜蹲在水缸後麵,繼續道:“不過,二哥,還是留下點兒痕跡了,你看,這鞋印。”


    朱興安急忙上前幾步,看完和常喜差不多同時開口道:“這人長得又瘦又小吧。這要真是賊人的鞋印,他個頭應該不高。”


    朱興安又興奮了,個高的、或是像他這種中等個頭的漢子不好找,個矮的可好找,一下子就能縮小範圍。


    常喜點頭說:“是啊,我總感覺這就是賊人留下的。這口大水缸後麵,你看看,高度能藏人,但水缸後麵有個泥地坑,他應該是沒注意到。又由於經常舀水,這坑裏是濕的。整個右腳印全留下了,是完整的,不是那種大腳丫子踩一半留一半。”


    為確定到底是不是賊人的。


    朱興安和常喜分頭行動。


    朱興安爬上炕,炕上一堆被賊人翻亂的衣物,在那一堆亂七八糟裏翻出羅婆子的一雙鞋,去對照泥坑裏鞋印的大小。擔心怕是羅婆子自己的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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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一對照,還真不是羅婆子的。


    羅峻熙和左小麥不在家,和羅家來往的人,更是少得可憐。再說,誰來羅家做客,會站在水缸後麵的夾空裏。


    而常喜正根據這鞋印的大小,開始挨屋亂竄,甚至一路撅著屁股查到了大門口。


    鞋底沾了水、沾了泥,不可能立馬就幹,穿鞋走路會留下腳印。即便現在已經距離出事時過了幾個時辰,但想必也會留下點兒痕跡。


    還真讓常喜找到了。


    常喜說的話,基本還原了案發現場。


    他告訴朱興安:“指定是這位又瘦又小的賊人先進來的,林家狗沒叫,是因為他能從大門旁邊最高的外牆爬進來,他瘦小就能躲開竹簽子。然後你看這腳印,他曾躲在大缸後麵,將羅嬸兒打傷後,又去開的大門將同夥放了進來。”


    至於那人身高具體該到哪裏,朱興安先於常喜篤定道:“我感覺,比我媳婦高不出多少。還挺瘦。”


    正在這時,左撇子也終於探查完所有書籍,一本帶字的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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