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一個人走在古北京的大街上了,這個自古來就最悲壯,經曆過最多殘酷戰爭的首都,在林天雨上學時的課本上,既使和平時期,對於普通平民來說,也是個很痛若的地方,就像古語所雲“興,百姓苦,亡,百姓苦”,什麽時候也是一樣的。
可是現在所見的,卻完全不同,這並不是因為這個地方有多富裕,林平之自幼出生,長大的福州,是南方商業都市,此地雖是帝都,也不過城市要大的多而已,並不更為富庶,然而現在卻能清晰的對比出來,在福州那邊的人們,極少有快樂的。
但在這北京城中,卻完全不同,真是到處都有歡聲笑語,人人臉上都有笑容,那是從心底裏發出的笑,真正的滿足與幸福,不用問更多,隻看這種笑容,就知道這兒的人是如何生活的了,二十一世紀的林天雨曾經走遍世界,也極少見到這樣的地方。
忽然,這讓他想起了一個詞,“世外桃源”,是了,這個在戰火中挺立了千餘年的古都,竟是真正的桃源仙境,真是想不到。可這世外桃源,卻還是有些另人不快,就像太陽中也有黑斑一樣,這樣的地方卻有著自古就有職業,強盜,真正像古典小說中那種一切都完美無缺的桃源,也許根本不可能存在。
從正陽門轉到朝陽門,從天壇轉到地壇,這世界第一大城,並不像福州那般小巧玲瓏,處處透著江南的韻味,在這兒就連普通的民宅,都處處顯示著雄壯粗糙的氣質,但現在的林平之卻更喜歡這兒,這就像最奔放不羈的招式一般,大開大合,流暢自然。
“這小子到底在幹什麽啊?老是不出城,我們怎麽搶啊?”一個聲音在不遠處的人堆中悄悄響起,這卻是盯稍的強盜,原來林平之非止武功難以從表麵上看出,他的武學境界既高,就是內力深過他十倍的人,聽力也未必趕的上他,說話之人,哪裏想的到他會聽的見。[]
卻原來對方還在等著他出城?好滑稽的事,接著便聽到另一人道:“就是,就是,我們這麽辛苦,也不理解,支持,及配合我們的行動。”
“沒關係,天已經要黑了,他總要住店的吧,夜黑風高,神不知鬼不覺的,割了他的腦袋,誰又能知道是怎麽回事,京城那麽大,人那麽多,死個把人,也不見得是多大事了。”
原來是這個打算啊,林平之暗道,這話還真沒說錯,天黑了是必須要住店的,而且小雪龍也不宜於就在醫生那兒過夜,尤其是現在還有人在注意著自己,總還是要帶在自己身邊比較妥當的。
從醫生那兒要回了自己的馬,行至前門外路邊的一家旅店,門上的牌子寫著道“惠嘉客棧”,卻既是旅店,又是酒樓飯店。帝都中的飯店確實不同尋常,雖然這地方還遠非此地最大客棧,卻已不在福州任何一家之下了,倘在福州也有這許多大客棧,那當初青城派也不用包下那麽多店麵,弄的滿城風雨了。
進了這店大門,其時馬身上已經沒有韁繩馬勒,並不是牽進門的,隻是小雪龍乖覺的很,緊緊跟在他後麵。一進門,立時便有店夥笑臉相迎,臉上諂媚之意,但是見到自己父親,也沒這般臉色,這些卻和城門口的戰士們對他的友好完全是兩回事了,店小二眼中所見的,隻是個大財主而已,他們常年接待客人,眼力也不在強盜之下。俗語雲“隻認衣冠不認人”,雖然說起來有些醜陋,但現實中有時也無可奈何,通常衣衫襤褸之人,身上便掏不出銀錢來。
林平之也不謙讓,他本來就是大財主啊。隨即一名店小二過來笑道:“客官請至樓上雅座。”
“不必,這兒就很好了。”隨即在店中安坐,隨口吩咐眾人上些精致酒菜,一名店小二便上前想將小雪龍牽去店後馬槽邊,隻是一伸手後卻傻了眼,這馬身上什麽也沒有,牽哪兒啊,總不能扯著馬鬃牽走吧,再說了,這馬怎麽好像連馬鬃也沒有?
前幾天林平之為了給小雪龍點穴,才將他全身毛發剃去,這時尚沒多長時間,本來也沒長出多少來,那店小二愣了幾秒,終於忍不住開口問道:“客官,你的馬要怎麽牽才能走啊。”,這問題可以說相當唐突,隻怕也從未有開店的問顧客這等問題,但現在事情擺在眼前,那是非問不可的。
“誰說我要牽走了。”林平之笑道,這讓人一時摸不著頭腦,他隻好又解釋道:“我的馬就在這兒,不用把他弄到外麵。”,始終不知道別人會在什麽時候,用什麽方式對付他,不敢讓小雪龍離開自己的視線,至於這麽作有些欲蓋彌彰,反而會讓人注意,那也顧不得了。也所以他不能上樓,現在的小雪龍,可真牽不上去了,而且這種事,又怎能在人前作呢,那可太特別了一點,他將要作的,已經駭人聽聞了。
這?一時間讓所有店夥們都傻掉了,但林平之已經吩咐將馬食端到此處,這飯店大廳之中的桌子上,和他一起進餐。
說了幾遍,眾人才聽明白他要作什麽,但這種事當真是聞所未聞,世上幾時有人坐在飯店之中和馬一起,在一張桌上吃飯的,不管你是什麽人,你手中是什麽樣的名馬,那也要送到馬應該待著的地方,就是再怎麽貴重的馬,馬終究還是馬,那也沒有登上飯桌的道理,眾人都不由的想要申辯幾句,但林平之瞋目輕哼道:“嗯。”,幾個店小二便個個不自禁的打了個冷戰。
沒人多說什麽,有兩人已經依言將馬食捧到桌上,但像這樣畢竟不成體統,略過片刻,這客棧的店主跑到林平之麵前,鼓起勇氣,抖抖索索上前道:“這,這位,客官,這,這馬,在這兒,總是......”
“總是什麽?”林平之隨口問道,但對方又嚅囁著答不上來,林平之笑了笑,遞過去一張百倆的銀票道:“我隻在你們這兒住一夜,明天就走,如果影響了你們的生意,全算在我帳上,還有,如果你們侍候的好了,就不用算帳了,這張票子就歸你們,不用找錢了。”
作為林天雨,他向來闊氣慣了,雖然昨天才決定日後花錢要收斂一點,但毛病總是難一下子改的掉的,店中眾人立時歡笑起來,要知普通店小二辛苦一個月的工資才不過七八錢銀子。這兒既是京師,有時也會有富貴之人賞錢,但尋常能有一二兩便是豪客了,一次性得到近百倆的機會,豈是等閑能見的到的。這銀錢到手,少不得每個人都要有一點。
開店的人,有錢的便是大爺,他們又怎能與這般大方的客人計較,雖然這事是有些荒唐奇異,那又能如何。正飲食間,卻發覺店中人又多了些,跟屁蟲追的真緊啊。但這是很自然的事,本來這些人還有一點擔心他隻有麵子,沒有裏子,這時但見隨手賞人,出手都如此闊綽,有多少錢財那還用說。
吃完飯住店,要了幾間空房,都不許住人,卻要將小雪龍帶進房裏,這一夜,他還是要和小雪龍呆在一間屋中,放在自己身邊,恰似在福威鏢局中一樣,這卻是他已經愈發的不放心了,不想讓小雪龍獨自在外麵。這雖然也很特異,但有了吃飯時的經驗,這店裏的人也沒誰覺得有什麽太大的意外了。
小雪龍在他的身邊,又像是貓似的趴了下來,林平之坐在床上,靜靜的調勻氣息,心中盤算著對方要用什麽樣的手法來對付自己,照理說周圍全是空房,有任何人接近,自己都會查覺,而且至今沒見對方有任何武功稍強的人,再加還有馬遠行的安排,總不會出事吧,隻要沒有意外的話。
有些血腥的感覺,隻覺得空氣間有些異樣,那是有人在殺人,而且不是在對付他,殺的隻是酒店的一個店小二,難不成是想將整間店的人殺了滅口?白日裏說死個把人,還當那意思僅僅是要把林平之一個人殺了就行了,現在看來不是那麽打算的啊,這可作的好絕!不,林平之心道,自己怎能這般袖手,剛想要移步......
丹田中跳出一股特異的氣,不!辟邪劍法!辟邪劍法的內力,怎麽在這時候!
可是現在所見的,卻完全不同,這並不是因為這個地方有多富裕,林平之自幼出生,長大的福州,是南方商業都市,此地雖是帝都,也不過城市要大的多而已,並不更為富庶,然而現在卻能清晰的對比出來,在福州那邊的人們,極少有快樂的。
但在這北京城中,卻完全不同,真是到處都有歡聲笑語,人人臉上都有笑容,那是從心底裏發出的笑,真正的滿足與幸福,不用問更多,隻看這種笑容,就知道這兒的人是如何生活的了,二十一世紀的林天雨曾經走遍世界,也極少見到這樣的地方。
忽然,這讓他想起了一個詞,“世外桃源”,是了,這個在戰火中挺立了千餘年的古都,竟是真正的桃源仙境,真是想不到。可這世外桃源,卻還是有些另人不快,就像太陽中也有黑斑一樣,這樣的地方卻有著自古就有職業,強盜,真正像古典小說中那種一切都完美無缺的桃源,也許根本不可能存在。
從正陽門轉到朝陽門,從天壇轉到地壇,這世界第一大城,並不像福州那般小巧玲瓏,處處透著江南的韻味,在這兒就連普通的民宅,都處處顯示著雄壯粗糙的氣質,但現在的林平之卻更喜歡這兒,這就像最奔放不羈的招式一般,大開大合,流暢自然。
“這小子到底在幹什麽啊?老是不出城,我們怎麽搶啊?”一個聲音在不遠處的人堆中悄悄響起,這卻是盯稍的強盜,原來林平之非止武功難以從表麵上看出,他的武學境界既高,就是內力深過他十倍的人,聽力也未必趕的上他,說話之人,哪裏想的到他會聽的見。[]
卻原來對方還在等著他出城?好滑稽的事,接著便聽到另一人道:“就是,就是,我們這麽辛苦,也不理解,支持,及配合我們的行動。”
“沒關係,天已經要黑了,他總要住店的吧,夜黑風高,神不知鬼不覺的,割了他的腦袋,誰又能知道是怎麽回事,京城那麽大,人那麽多,死個把人,也不見得是多大事了。”
原來是這個打算啊,林平之暗道,這話還真沒說錯,天黑了是必須要住店的,而且小雪龍也不宜於就在醫生那兒過夜,尤其是現在還有人在注意著自己,總還是要帶在自己身邊比較妥當的。
從醫生那兒要回了自己的馬,行至前門外路邊的一家旅店,門上的牌子寫著道“惠嘉客棧”,卻既是旅店,又是酒樓飯店。帝都中的飯店確實不同尋常,雖然這地方還遠非此地最大客棧,卻已不在福州任何一家之下了,倘在福州也有這許多大客棧,那當初青城派也不用包下那麽多店麵,弄的滿城風雨了。
進了這店大門,其時馬身上已經沒有韁繩馬勒,並不是牽進門的,隻是小雪龍乖覺的很,緊緊跟在他後麵。一進門,立時便有店夥笑臉相迎,臉上諂媚之意,但是見到自己父親,也沒這般臉色,這些卻和城門口的戰士們對他的友好完全是兩回事了,店小二眼中所見的,隻是個大財主而已,他們常年接待客人,眼力也不在強盜之下。俗語雲“隻認衣冠不認人”,雖然說起來有些醜陋,但現實中有時也無可奈何,通常衣衫襤褸之人,身上便掏不出銀錢來。
林平之也不謙讓,他本來就是大財主啊。隨即一名店小二過來笑道:“客官請至樓上雅座。”
“不必,這兒就很好了。”隨即在店中安坐,隨口吩咐眾人上些精致酒菜,一名店小二便上前想將小雪龍牽去店後馬槽邊,隻是一伸手後卻傻了眼,這馬身上什麽也沒有,牽哪兒啊,總不能扯著馬鬃牽走吧,再說了,這馬怎麽好像連馬鬃也沒有?
前幾天林平之為了給小雪龍點穴,才將他全身毛發剃去,這時尚沒多長時間,本來也沒長出多少來,那店小二愣了幾秒,終於忍不住開口問道:“客官,你的馬要怎麽牽才能走啊。”,這問題可以說相當唐突,隻怕也從未有開店的問顧客這等問題,但現在事情擺在眼前,那是非問不可的。
“誰說我要牽走了。”林平之笑道,這讓人一時摸不著頭腦,他隻好又解釋道:“我的馬就在這兒,不用把他弄到外麵。”,始終不知道別人會在什麽時候,用什麽方式對付他,不敢讓小雪龍離開自己的視線,至於這麽作有些欲蓋彌彰,反而會讓人注意,那也顧不得了。也所以他不能上樓,現在的小雪龍,可真牽不上去了,而且這種事,又怎能在人前作呢,那可太特別了一點,他將要作的,已經駭人聽聞了。
這?一時間讓所有店夥們都傻掉了,但林平之已經吩咐將馬食端到此處,這飯店大廳之中的桌子上,和他一起進餐。
說了幾遍,眾人才聽明白他要作什麽,但這種事當真是聞所未聞,世上幾時有人坐在飯店之中和馬一起,在一張桌上吃飯的,不管你是什麽人,你手中是什麽樣的名馬,那也要送到馬應該待著的地方,就是再怎麽貴重的馬,馬終究還是馬,那也沒有登上飯桌的道理,眾人都不由的想要申辯幾句,但林平之瞋目輕哼道:“嗯。”,幾個店小二便個個不自禁的打了個冷戰。
沒人多說什麽,有兩人已經依言將馬食捧到桌上,但像這樣畢竟不成體統,略過片刻,這客棧的店主跑到林平之麵前,鼓起勇氣,抖抖索索上前道:“這,這位,客官,這,這馬,在這兒,總是......”
“總是什麽?”林平之隨口問道,但對方又嚅囁著答不上來,林平之笑了笑,遞過去一張百倆的銀票道:“我隻在你們這兒住一夜,明天就走,如果影響了你們的生意,全算在我帳上,還有,如果你們侍候的好了,就不用算帳了,這張票子就歸你們,不用找錢了。”
作為林天雨,他向來闊氣慣了,雖然昨天才決定日後花錢要收斂一點,但毛病總是難一下子改的掉的,店中眾人立時歡笑起來,要知普通店小二辛苦一個月的工資才不過七八錢銀子。這兒既是京師,有時也會有富貴之人賞錢,但尋常能有一二兩便是豪客了,一次性得到近百倆的機會,豈是等閑能見的到的。這銀錢到手,少不得每個人都要有一點。
開店的人,有錢的便是大爺,他們又怎能與這般大方的客人計較,雖然這事是有些荒唐奇異,那又能如何。正飲食間,卻發覺店中人又多了些,跟屁蟲追的真緊啊。但這是很自然的事,本來這些人還有一點擔心他隻有麵子,沒有裏子,這時但見隨手賞人,出手都如此闊綽,有多少錢財那還用說。
吃完飯住店,要了幾間空房,都不許住人,卻要將小雪龍帶進房裏,這一夜,他還是要和小雪龍呆在一間屋中,放在自己身邊,恰似在福威鏢局中一樣,這卻是他已經愈發的不放心了,不想讓小雪龍獨自在外麵。這雖然也很特異,但有了吃飯時的經驗,這店裏的人也沒誰覺得有什麽太大的意外了。
小雪龍在他的身邊,又像是貓似的趴了下來,林平之坐在床上,靜靜的調勻氣息,心中盤算著對方要用什麽樣的手法來對付自己,照理說周圍全是空房,有任何人接近,自己都會查覺,而且至今沒見對方有任何武功稍強的人,再加還有馬遠行的安排,總不會出事吧,隻要沒有意外的話。
有些血腥的感覺,隻覺得空氣間有些異樣,那是有人在殺人,而且不是在對付他,殺的隻是酒店的一個店小二,難不成是想將整間店的人殺了滅口?白日裏說死個把人,還當那意思僅僅是要把林平之一個人殺了就行了,現在看來不是那麽打算的啊,這可作的好絕!不,林平之心道,自己怎能這般袖手,剛想要移步......
丹田中跳出一股特異的氣,不!辟邪劍法!辟邪劍法的內力,怎麽在這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