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婧交錯著包裹在牛仔褲下的那雙長腿,宛如要帶動氣氛而提出猜謎問題般,她用著平穩、甚至應該說是明亮的口吻開始描述了起來。(.無彈窗廣告)[**]
其中一個被害人深受家人疼愛,在職場中也擔當著重要責任的職位,個性善良誠實,溫和又公正,是一個在鄰居眼中評價不錯,閑暇時還會參加義工活動的善良市民。
而另一個被害人雖和前麵提到的人年齡性別都相同,但是性格暴力又冷酷,在社會中不具任何有意義的地位,雖然行為不至於觸犯法律,可是他的一生一直造成別人的困擾與不快,就連他自己的家人也在內心渴求他的死亡。
“那麽,應該對這兩名犯人的量刑標準做出差別嗎?江賢的想法如何?”
“啊……”
矛頭突然指向我,我一時答不出話來,被殺害的人差別太大了,可是呢,古婧所假設的兩名殺人狂並不在意對方的在現實中是否受歡迎,被害人的人格差異和“被殺害的理由”完全沒有關係可言。
我發現許多人都緊咬著嘴唇思索。
“不然我再追加一個例子吧?”或許是沒有一個人作出回答,古婧說道,“如果有第三個路人殺人魔,而他所殺害的是逃獄而出的死刑犯呢?當然,他是在不知道對方是死刑犯的情況下動手的。”
現在假設出的這個被害人是屬於就算放著不管也會受到製裁而死的人,況且所謂的製裁就是“正當又公正的殺人”。
但是,路人殺人狂並非因為對方是死刑犯才動手殺害的,那麽他應該以何為理由來判罪懲罰呢?
幫助執行死刑嗎?
這讓我想到曾經看過的一部小說,裏頭一位化名複仇女神的人,便是對那些未曾受到法律裁決的犯罪分子以自己的手段去執行死刑。
“這還真是個壞心眼的問題,丟出‘逃獄的死刑犯’這種條件來的話,也隻能回答三個殺人狂的刑責都要有相同判決吧。換句話說,你想表達的是,被害者遺留下來的親友感情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對吧。”
方朝的語調聽起來與其說是坦率的回答不如說是反問,裏頭帶著挑釁意味的口氣。
我奇怪地看向方朝,剛剛就對他們會吵起來的事情抱有不解,現在看來,似乎方朝與古婧之間發生了什麽矛盾。
“你別這樣啊,又不是說你。”
光頭輕輕觸碰他的肩膀。
在光頭的一番解釋後,我們才知道,方朝其實有一個妹妹,然而卻早在病毒爆發以前,他妹妹便慘遭他人的侮辱,喪失求生意誌的妹妹隨後自縊,而那個罪魁禍首也死在了方朝的手中。
至於方朝為何沒有被逮捕,那是由於病毒已恰巧在這時候蔓延開來。
不過對此,古婧隻是眯起了眼睛回以對方微笑。
“首先你不是被害者,不管感到多麽悲傷、哭喊的再久,被害者的戀人也好、朋友也好、哥哥也罷,全都不是被害者本人。其次,你說的沒錯,我就是這個意思,不過那又如何呢?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管遭到殺害的被害者是善人也好、惡人也罷,亦或者是逃不了一死之人,加害者都要判以同罪。重點不在哪一種人被殺,而是殺人這個行為本身是需要受處罰的。”
“我讚成古婧的意見!不管是誰被殺害都不是問題。而是如果殺人的話就一定得付出代價才行啊。”
光頭很快地插嘴說道,不過他隨後像是避免尷尬似地幹咳一聲,應該是察覺到自己因支持古婧的言論,反而沒有去顧及到身旁的方朝。
殺人者要被處罰。這樣的話,我們自己的所作所為又算什麽。
雖說已經變成了怪物,但是寄生體原先也是人類,將其殺害又何嚐不是罪呢?但殺害一詞的說法並不恰當,因為在被寄生之後它們就已經被視為死人了,從電影內一直以來灌輸給大家的觀念,就是這並非在殺人,毫無疑問地是在驅除危險的怪物。
“阿九,你的看法呢?”古婧問。
“我不是很清楚。[.超多好看小說]不過不管有什麽理由,我覺得殺害他人這樣的行為都是不對的。”
結果這個問題就是會得到這樣的回答呢,也就說,他們認為方朝不該去報仇嗎?畢竟所謂的法律,也無法那麽細微地顧及到個別案件的特殊情況。
法律並無法守護到每一個人,殺人罪的刑罰之所以會被製定出來,是因為某人殺害某人這樣的行為是“有可能發生的事”和“可預想到的範圍”。
相對的,我們如今所對抗的是超乎現實威脅的寄生體,其行動並非以法律為原則,因為這是預想外的事件。
“法律所守護的,不是每個人個別的生命。而是以人類不肆意殺害人類為前提所成立,是現今的社會秩序與規範。”
仿佛在開導眼裏盡是不滿的方朝一樣,古婧如此說明。
“可是,我實際在國外新聞之類的媒體看過,有斟酌親屬的感情來決定量刑的案例,請問那樣的情形是不正確的嗎?”
“並沒有不正確,”
古婧明快地答複方朝。
“既然如此的話,我替妹妹報仇……”
古婧靜靜地舉起右手,阻止方朝繼續說下去。
“家人死了的話會感到悲痛,這個現象也是需要維護的社會秩序其中一部份。所以才要去守護。”
聞言,方朝沉默不語。
當自己的血親、戀人、同伴死得不合情理之時,會感到憤恨、悲傷是人之常情。
不,是應該要憤怒、憂愁的。
最寶貴的人死了卻不會流於感情用事,還能保持冷靜、公平,這對身為人類而言是非常不自然的態度。
世間對誠摯感情的展現,如激怒、悲歎、報應等有所期待。
正因為如此,即使沒有明確地自我察覺到,人類一樣會有這樣的舉動。
一旦人死的話就會感到傷悲,而已故之人是值得追思緬懷的,這就是古往今來未曾改變,與道德感情相提並論,讓社會得以成立與維持的風俗。
被報導出的被害者遺屬如果太冷靜的話,世人會覺得疑惑與詭異。光是因為“沒在記者會上流下半滴眼淚”這一點,就被視為嫌疑犯這種事情也是會發生的。
警方會向犯罪分子尋求簡單明了的動機,也是基於同樣的心理吧。
以不能理解的理由殺害他人是不被認同的,將會被貼上由於年輕人內心的黑暗或異常心理之類的標簽,然後分類放進“例外”的資料櫃裏上鎖塵封。
反過來說的話,也就表示“慣例”上可以接受的殺人是存在的,譬如出於金錢、物質、欲望、愛恨情仇,以及複仇等類。
“總之,法律與警察機關並不是為了守護個別的人所設立的。但是若不維持每個人都得以安全生活的環境與社會的話,任誰都無法安心地活下去。”
“沒錯。”
立即大聲回答的仍是隻有光頭一人。
“有意義嗎?”
一直緘默不語的森楠忽然慢條斯理地說道。
沒意義,我替她回答。
即使方朝是殺人犯又如何,在這個毫無秩序沒有法律可言的世界裏,每個人都是殺人犯,或者說,每個人都可能將在未來的某一天麵對是否殺人的抉擇。
對象不是潛伏的寄生體,而是有血有肉、真真正正的人類,或為食物、或為安危,任何隻要威脅到自身性命的人,如果逃不開,那隻能有一種結局,要麽他死要麽自己死。
不能說是這個世界讓人性走向黑暗,站在某種角度來講,他們隻是尋求生存而已,生存是最基本的權利,本能就是為了保證這個權利而產生的,一旦生存受到威脅,本能自然會占據上風。
這是一種不由自主的反應,就如同荷爾蒙能讓人性奮,一旦開始很難控製停息。
因此,這不算人性本惡,隻是角度不一樣而已。
“呲啦――”
房頂上的燈經過幾下閃爍終於通開了來,與此同時,雷聲再次響徹寂靜的夜晚,櫥窗外亦是再一次的劃出青白色的閃光,而在雷聲當中,驀地裏傳出一聲悲鳴。
“啊――”
刺耳的尖叫從雷聲中穿透而出,回蕩在店外的過道上,隨後是急促地腳步聲從過道上的各處響起,腳步聲漸漸從櫥窗外移動到店門,並最終在遠處消失了。
那些在外把風的幸存者,正往傳出尖叫的地方趕去。
“又怎麽了?”
“不會是被行屍咬了吧?”
盡管所有的幸存者都再次交頭接耳起來,但是沒有一個人有離開的意思,唯獨那個本就坐在店門口附近的人曾站起過身,不過他僅僅是為了遠離店門罷了。
當所有人聽到有腳步聲接近家具店後,均是屏息凝神,目不轉睛地盯著被窗簾遮蓋的大門,周遭靜悄悄的,隻能聽見落雨擊打在外頭頂棚上的啪啪聲,空氣中醞釀著緊張的氣氛。
我看見光頭等人的神色凝重,手不知不覺間摸上了桌上的槍支。
我轉頭想看看森楠的反應,因為在場的人中隻有她能知道外麵的情況,不出所料,她的手指正揉搓著自己的長直發,臉上再度浮現出玩味的神情。
然而在此刻,我忽然察覺到有道目光正注視著我,於是,我的視線越過森楠的肩頭,與坐在沙發上的小男孩四目相對。
他的嘴角,牽扯出一抹詭異的笑容。
很快,腳步聲在大門口停止了。
“砰――”
這是店門被直接推開的聲音。
我將疑惑的目光從小男孩身上移開,循聲看向店門。
開門處站的是黑人。
我聽到幾乎所有人都在此刻齊齊舒了口氣。
“外麵怎麽了?”
幸存者七嘴八舌地問道。
“有人死了。”
“被咬了?”我問。
“不是,是被殺的。”
黑人的目光在店內掃了一遍,隨後停在小男孩的身上。
“是跟這個孩子在一起的女人殺的。”
其中一個被害人深受家人疼愛,在職場中也擔當著重要責任的職位,個性善良誠實,溫和又公正,是一個在鄰居眼中評價不錯,閑暇時還會參加義工活動的善良市民。
而另一個被害人雖和前麵提到的人年齡性別都相同,但是性格暴力又冷酷,在社會中不具任何有意義的地位,雖然行為不至於觸犯法律,可是他的一生一直造成別人的困擾與不快,就連他自己的家人也在內心渴求他的死亡。
“那麽,應該對這兩名犯人的量刑標準做出差別嗎?江賢的想法如何?”
“啊……”
矛頭突然指向我,我一時答不出話來,被殺害的人差別太大了,可是呢,古婧所假設的兩名殺人狂並不在意對方的在現實中是否受歡迎,被害人的人格差異和“被殺害的理由”完全沒有關係可言。
我發現許多人都緊咬著嘴唇思索。
“不然我再追加一個例子吧?”或許是沒有一個人作出回答,古婧說道,“如果有第三個路人殺人魔,而他所殺害的是逃獄而出的死刑犯呢?當然,他是在不知道對方是死刑犯的情況下動手的。”
現在假設出的這個被害人是屬於就算放著不管也會受到製裁而死的人,況且所謂的製裁就是“正當又公正的殺人”。
但是,路人殺人狂並非因為對方是死刑犯才動手殺害的,那麽他應該以何為理由來判罪懲罰呢?
幫助執行死刑嗎?
這讓我想到曾經看過的一部小說,裏頭一位化名複仇女神的人,便是對那些未曾受到法律裁決的犯罪分子以自己的手段去執行死刑。
“這還真是個壞心眼的問題,丟出‘逃獄的死刑犯’這種條件來的話,也隻能回答三個殺人狂的刑責都要有相同判決吧。換句話說,你想表達的是,被害者遺留下來的親友感情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對吧。”
方朝的語調聽起來與其說是坦率的回答不如說是反問,裏頭帶著挑釁意味的口氣。
我奇怪地看向方朝,剛剛就對他們會吵起來的事情抱有不解,現在看來,似乎方朝與古婧之間發生了什麽矛盾。
“你別這樣啊,又不是說你。”
光頭輕輕觸碰他的肩膀。
在光頭的一番解釋後,我們才知道,方朝其實有一個妹妹,然而卻早在病毒爆發以前,他妹妹便慘遭他人的侮辱,喪失求生意誌的妹妹隨後自縊,而那個罪魁禍首也死在了方朝的手中。
至於方朝為何沒有被逮捕,那是由於病毒已恰巧在這時候蔓延開來。
不過對此,古婧隻是眯起了眼睛回以對方微笑。
“首先你不是被害者,不管感到多麽悲傷、哭喊的再久,被害者的戀人也好、朋友也好、哥哥也罷,全都不是被害者本人。其次,你說的沒錯,我就是這個意思,不過那又如何呢?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管遭到殺害的被害者是善人也好、惡人也罷,亦或者是逃不了一死之人,加害者都要判以同罪。重點不在哪一種人被殺,而是殺人這個行為本身是需要受處罰的。”
“我讚成古婧的意見!不管是誰被殺害都不是問題。而是如果殺人的話就一定得付出代價才行啊。”
光頭很快地插嘴說道,不過他隨後像是避免尷尬似地幹咳一聲,應該是察覺到自己因支持古婧的言論,反而沒有去顧及到身旁的方朝。
殺人者要被處罰。這樣的話,我們自己的所作所為又算什麽。
雖說已經變成了怪物,但是寄生體原先也是人類,將其殺害又何嚐不是罪呢?但殺害一詞的說法並不恰當,因為在被寄生之後它們就已經被視為死人了,從電影內一直以來灌輸給大家的觀念,就是這並非在殺人,毫無疑問地是在驅除危險的怪物。
“阿九,你的看法呢?”古婧問。
“我不是很清楚。[.超多好看小說]不過不管有什麽理由,我覺得殺害他人這樣的行為都是不對的。”
結果這個問題就是會得到這樣的回答呢,也就說,他們認為方朝不該去報仇嗎?畢竟所謂的法律,也無法那麽細微地顧及到個別案件的特殊情況。
法律並無法守護到每一個人,殺人罪的刑罰之所以會被製定出來,是因為某人殺害某人這樣的行為是“有可能發生的事”和“可預想到的範圍”。
相對的,我們如今所對抗的是超乎現實威脅的寄生體,其行動並非以法律為原則,因為這是預想外的事件。
“法律所守護的,不是每個人個別的生命。而是以人類不肆意殺害人類為前提所成立,是現今的社會秩序與規範。”
仿佛在開導眼裏盡是不滿的方朝一樣,古婧如此說明。
“可是,我實際在國外新聞之類的媒體看過,有斟酌親屬的感情來決定量刑的案例,請問那樣的情形是不正確的嗎?”
“並沒有不正確,”
古婧明快地答複方朝。
“既然如此的話,我替妹妹報仇……”
古婧靜靜地舉起右手,阻止方朝繼續說下去。
“家人死了的話會感到悲痛,這個現象也是需要維護的社會秩序其中一部份。所以才要去守護。”
聞言,方朝沉默不語。
當自己的血親、戀人、同伴死得不合情理之時,會感到憤恨、悲傷是人之常情。
不,是應該要憤怒、憂愁的。
最寶貴的人死了卻不會流於感情用事,還能保持冷靜、公平,這對身為人類而言是非常不自然的態度。
世間對誠摯感情的展現,如激怒、悲歎、報應等有所期待。
正因為如此,即使沒有明確地自我察覺到,人類一樣會有這樣的舉動。
一旦人死的話就會感到傷悲,而已故之人是值得追思緬懷的,這就是古往今來未曾改變,與道德感情相提並論,讓社會得以成立與維持的風俗。
被報導出的被害者遺屬如果太冷靜的話,世人會覺得疑惑與詭異。光是因為“沒在記者會上流下半滴眼淚”這一點,就被視為嫌疑犯這種事情也是會發生的。
警方會向犯罪分子尋求簡單明了的動機,也是基於同樣的心理吧。
以不能理解的理由殺害他人是不被認同的,將會被貼上由於年輕人內心的黑暗或異常心理之類的標簽,然後分類放進“例外”的資料櫃裏上鎖塵封。
反過來說的話,也就表示“慣例”上可以接受的殺人是存在的,譬如出於金錢、物質、欲望、愛恨情仇,以及複仇等類。
“總之,法律與警察機關並不是為了守護個別的人所設立的。但是若不維持每個人都得以安全生活的環境與社會的話,任誰都無法安心地活下去。”
“沒錯。”
立即大聲回答的仍是隻有光頭一人。
“有意義嗎?”
一直緘默不語的森楠忽然慢條斯理地說道。
沒意義,我替她回答。
即使方朝是殺人犯又如何,在這個毫無秩序沒有法律可言的世界裏,每個人都是殺人犯,或者說,每個人都可能將在未來的某一天麵對是否殺人的抉擇。
對象不是潛伏的寄生體,而是有血有肉、真真正正的人類,或為食物、或為安危,任何隻要威脅到自身性命的人,如果逃不開,那隻能有一種結局,要麽他死要麽自己死。
不能說是這個世界讓人性走向黑暗,站在某種角度來講,他們隻是尋求生存而已,生存是最基本的權利,本能就是為了保證這個權利而產生的,一旦生存受到威脅,本能自然會占據上風。
這是一種不由自主的反應,就如同荷爾蒙能讓人性奮,一旦開始很難控製停息。
因此,這不算人性本惡,隻是角度不一樣而已。
“呲啦――”
房頂上的燈經過幾下閃爍終於通開了來,與此同時,雷聲再次響徹寂靜的夜晚,櫥窗外亦是再一次的劃出青白色的閃光,而在雷聲當中,驀地裏傳出一聲悲鳴。
“啊――”
刺耳的尖叫從雷聲中穿透而出,回蕩在店外的過道上,隨後是急促地腳步聲從過道上的各處響起,腳步聲漸漸從櫥窗外移動到店門,並最終在遠處消失了。
那些在外把風的幸存者,正往傳出尖叫的地方趕去。
“又怎麽了?”
“不會是被行屍咬了吧?”
盡管所有的幸存者都再次交頭接耳起來,但是沒有一個人有離開的意思,唯獨那個本就坐在店門口附近的人曾站起過身,不過他僅僅是為了遠離店門罷了。
當所有人聽到有腳步聲接近家具店後,均是屏息凝神,目不轉睛地盯著被窗簾遮蓋的大門,周遭靜悄悄的,隻能聽見落雨擊打在外頭頂棚上的啪啪聲,空氣中醞釀著緊張的氣氛。
我看見光頭等人的神色凝重,手不知不覺間摸上了桌上的槍支。
我轉頭想看看森楠的反應,因為在場的人中隻有她能知道外麵的情況,不出所料,她的手指正揉搓著自己的長直發,臉上再度浮現出玩味的神情。
然而在此刻,我忽然察覺到有道目光正注視著我,於是,我的視線越過森楠的肩頭,與坐在沙發上的小男孩四目相對。
他的嘴角,牽扯出一抹詭異的笑容。
很快,腳步聲在大門口停止了。
“砰――”
這是店門被直接推開的聲音。
我將疑惑的目光從小男孩身上移開,循聲看向店門。
開門處站的是黑人。
我聽到幾乎所有人都在此刻齊齊舒了口氣。
“外麵怎麽了?”
幸存者七嘴八舌地問道。
“有人死了。”
“被咬了?”我問。
“不是,是被殺的。”
黑人的目光在店內掃了一遍,隨後停在小男孩的身上。
“是跟這個孩子在一起的女人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