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琦終究還是沒機會進白金漢宮看一眼,不知道英格麗說的大吊燈有多大,也不知道裏麵的桌子到底有沒有鑲金邊。


    其實論什麽宮殿最豪華,韓琦覺得還得看布達拉宮。


    鍍金的桌子算什麽,人家給你搞一套純金的。


    而且鑲寶石肯定比鑲鑽石要好,鑽石除了在燈光下看起來金光閃閃的很漂亮之外,沒有任何一點用處,而且也不保值,當買下來的時候就失去了鑽石百分之九十的價值。


    在泰晤士河邊吹了會兒風,看到了一家剛裝修好的新店。


    泰晤士河邊上的店鋪大多都很老舊了,這些老板們很少會專門空出接近一個月的時間來給自己的日進鬥金的店鋪來一次大裝修,所以在這邊看到新店還挺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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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家叫做The Rock&amp; Fish and Chips的店。


    看店鋪的名字就知道這是一家賣炸魚薯條的快餐店。


    現在英國人日常吃的食物是融合了法式菜,中式菜,日式菜等大量菜係融合而成的,人的舌頭都是一樣的,不會有人吃到了好的食物還偏要天天吃什麽仰望星空。


    所以如果真的要體驗一次英式菜,那炸魚薯條肯定是沒錯的。


    上一次韓琦吃這個的時候老板和他BB了不少關於這方麵的知識,而且挺會說的,弄得韓琦都想自己在國內開一家這樣的店了。


    炸魚薯條。這道菜顧名思義就是炸魚搭配薯條,裹上麵包糠炸得金黃的鱘魚放在盤子的一邊,另外一邊放著一堆薯條。


    嗯,就是這麽簡單。


    韓琦主要還是覺得這家店新開的,抱著說不定能遇到什麽驚喜的態度走了進去。


    這家店鋪裝潢很英倫,結合了些淡淡的優雅,服務員也很有禮貌,很熱情的喊道:


    “歡迎。”


    “嗯。”


    韓琦拿著菜單看,普通的快餐店除了薯條漢堡還有其他很多東西呢,這家店也是一樣,韓琦看了半天,選了烤茄子,奶油香草蒸鱘魚,黃瓜片,可樂,當然還有最關鍵的炸魚薯條。


    前台的小姐姐親自給韓琦端上各種東西。


    “你是老板嗎?”韓琦問道。


    小姐姐整理著桌上的東西,看樣子估計有強迫症,非要把韓琦點的幾個菜擺得整整齊齊才行。


    “我,我不是。”


    這個小姐姐很年輕,臉上雀斑也很多。


    現在店裏也沒什麽人,就韓琦一個客人,估計和時間有關係,現在畢竟不是飯點,而且韓琦還在前麵那段路看到了肯德基老爺爺。在這個遊客眾多的地方,以肯德基的名氣肯定比炸魚薯條店人更多。


    畢竟沒有多少外國人知道這種本地快餐在英國當地的地位。


    韓琦嚐了下薯條。


    薯條是歐美式快餐的靈魂,如果薯條做得不好吃,那其他的東西應該也不會太好。


    “好脆啊。”


    鹹鮮味的,外皮很酥脆,咬下去有很濃的土豆香氣,還有點燙。


    試過水,韓琦放心了。


    現在店裏放著詹姆斯.莫裏森《You Give Me Something》,這是一首比較複古的歌曲,相對於美國音樂的快節奏,這首歌一聽就知道是英國的歌。


    韓琦一邊吃,一邊隨著店內的音樂哼著小調。


    到副歌的時候還小聲的唱了起來。


    “因為你給我的愛,讓我感到恐懼,擔心這是一場夢……”


    音樂忽然停了,韓琦還跟著唱出去了一句,但他也了察覺到了不對,叉子停留在空中,還帶著騰騰熱氣的鱘魚塊又落在了湯裏。


    他好奇的看著吧台,畢竟這是自己周圍唯一的人。


    針對我?


    小姐姐是一個戰術後仰的姿勢,雙手捧著手機,等韓琦看過去的時候她稍微慌了一下,手一鬆,手機掉了下去。


    還好櫃台就比較高,手機落在吧台上彈了一下,被她手忙腳亂的接住。


    “你還好嗎?”韓琦問。


    “謝謝,我很好,你唱的太好了,和原唱一樣。”


    合著你以為我假唱啊?


    韓琦想到這一點笑了一下,繼續吃東西。


    他上一次去的餐廳說炸魚薯條是英國的國菜,但吃起來味道也就是一般情況下的油炸食品。這種東西吃起來大多都是一個味道的,要是味覺不夠好的,味道好不好都分辨不出來。


    不過嘛,旅遊就是為了嚐試新的東西。


    別人都說不錯,你自己親自去看了,去品嚐了,那不管你到時候是後悔還是怎麽樣,你總歸有自己的感覺。


    韓琦曾經看過一篇文章形容巨石陣為“不去遺憾,去了後悔”的景點。


    對於炸魚薯條,你可以說他為味道一般,畢竟對於已經習慣了把食物烹飪的色香味俱全的華夏來講,它簡單粗暴的製作方法隻能被理解為把食物弄熟了,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烹飪。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炸魚薯條還是很原汁原味的保留了深海鱈魚的味道,就像是半熟的牛排一般。


    在品嚐至之餘,看到了吧台收銀的小姐姐坐到了自己前麵。


    “你唱歌真好,是專業歌手嗎?”


    “如果你光說唱歌的話,沒錯。”


    不論創作能力,就唱歌的技巧而言,韓琦無疑是站在最高峰的。古往今來不好說,至少在聽過現代那些知名歌手之後,韓琦還是能察覺到他們聲音當中的缺陷。


    當一個人有著天賦,有技巧,還有外掛特地幫你優化了聲線。


    那還不能吊打普通人,就可以把係統卸載了。


    “你在你的國家一定很出名吧。”


    她的眼神中有著深深的探究,還有一點點的崇拜,仿佛在她麵前的韓琦是一個大明星似的。


    “你這什麽表情啊,你在泰晤士河邊工作,難道還見不到明星?”


    這可是倫敦的泰晤士河啊,又不是小城鎮裏麵的A河B河,不但各國的遊客明星都喜歡來這裏逛,甚至十部英國電影就會有三部來這裏取景,在這種環境下,收音小姐姐的表情就讓韓琦看不懂了。


    “我是放學後來兼職的,前幾天找到這家店。”她解釋了一下,然後問,“你還沒說呢,你是明星嗎?你唱這首歌這麽好,認識詹姆斯本人嗎?”


    韓琦聳肩道:“顯然不認識。”


    他也吃得差不多了,放下叉子說道:“如你所見,我是一個外國人啊,你為什麽會以為我認識你們國家的明星呢?”


    “因為你的口音很棒啊,我以為你在倫敦工作。”


    外國人就算能學會英語也很難學會一個地方的口音,尤其是在英國人的耳中,稍微有點異味兒都能被聽出來。就像很多會漢語的外國人,如果不是在華夏長期生活,語言的差別也會很大。


    “我就當你在誇我了,怎麽,他是你的偶像?”


    “是,我很喜歡他的歌。”


    店裏的音響停了,在裏間的人也走了出來,開門就問道:“怎麽了,音響壞了嗎?”


    “沒有,我按了暫停。”女孩回頭說道。


    出來的是一個大哥,看起來還蠻帥氣的,隻是有一點點絡腮胡。從國人的角度來看,歐美人隻要五官稍微清秀一點,不發福,就都是帥哥,至少水準以上。


    看到客人,他點了點頭,到吧台喝了一口水。


    “你關音樂做什麽?”


    女孩給這個人普及了一下韓琦唱歌有多好聽,那個語氣吹得韓琦都有些臉紅。他算是臉皮比較厚的了,應對些許尷尬沒什麽問題,但當著韓琦的麵誇他自己,誇自己的人還是個美少女,那就有點刺激了。


    說得這麽好,男人顯然不信。


    “真的假的?”


    “當然是真的!”她加大語氣。


    之前韓琦唱歌的時候聽了很多,在最後實在確定不了的時候才按了暫停,還聽到韓琦清唱了其中的一句歌詞。她已經被韓琦俘虜了,現在看到自己朋友露出半信半疑的表情,頓時就急了。


    男人還是不信。


    韓琦看了會兒他們的爭論,擦擦嘴準備跑路。


    既然解決不了妹子提出的問題,就不留在這裏看戲了,免得影響到兩個員工之間的關係。


    看到韓琦要走,女孩子終於明白過來故事的核心在哪裏。


    跑到韓琦旁邊說道:“帥哥,麻煩你再唱一首歌吧,為自己正名,畢竟你的聲音真的很好聽。”


    “我為什麽要為自己正名。”韓琦小翻了個白眼。


    早點溜吧,等把泰晤士河邊的景點看完了就可以去演奏廳聽等著看踢踏舞表演了。他現在對踢踏舞表演很感興趣,畢竟這是一個非常帥氣的舞蹈,比踢踏舞更帥的估計隻有拉丁舞。


    因為拉丁舞還能看到一個漂亮的女伴。


    韓琦是個男人,看舞蹈肯定也更喜歡看女人跳,至於街舞嘛,雖然學這個男孩子很多,可韓琦對他不感興趣。


    男人也反應了過來。


    是啊,既然莉莉這麽肯定這個客人的歌聲比排行榜上的歌星好聽,那就唱一首嘛,唱一首不就知道了嗎?而且如果唱得好的話還能給自己的小店拉拉客人呢。


    這個男人其實就是這家店的老板,霍普生。


    他這幾天都在後悔,為什麽要把英國人自己喜歡的快餐店開在這裏。來到這裏的當地人都是早上或者晚上才過來跑步或者散散步,白天的泰晤士河是屬於外地遊客的地方。


    既然是外地遊客,那吃飯肯定會選離這裏不遠的肯德基,幹嘛來吃炸魚薯條呢?


    霍普生想到這裏,也開始留韓琦。


    聽唱歌都是次要的,但要是韓琦能為自己的小店吸引一些客流量,那他還巴不得自己輸掉。


    “先生,主要是莉莉說得太令人驚訝了,我自己還是非常願意相信您的水平的,如果你願意的話,你享用的這一頓飯我們免單怎麽樣?”


    “免單,就這十幾塊錢?”


    “額……”


    霍普生沒話說了,別人顯然不在乎這點錢。


    “你這裏有什麽樂器嗎?”韓琦忽然問。


    “樂器,電子琴?”


    韓琦眨了眨眼,坐了回去,他想到個更好的辦法。


    “這樣吧,我五點要去參觀演出,在此之前我可以在你們店門口演唱,我自己賺到的錢歸我自己。如果客人進你們店裏吃飯,賺到的錢如果超過你昨天營收的一倍,那晚上你就請我吃夜宵。”


    河邊他看到了不少街頭歌手,嗓子也有些癢。


    反正也不僅僅在倫敦待這一兩天,泰晤士河的下半段可以改天在過來看,或許還能坐在輪船上遊覽,所以這兩三個小時確實可以空出來,順便過一下癮。


    好久都沒有在街頭演出了。


    有時候想起來還挺懷念剛出來的時候,那時候身上也沒有什麽錢,隻能去一個地方就演出一場,賺點打賞的錢。


    霍普生沒想到韓琦會有這樣的建議。


    一下子想不到說什麽好。


    韓琦催促道:“怎麽樣?你們也不吃虧,這個賭接不接?”


    不然我就走了,沒樂器唱什麽?


    霍普生聽到賭這個字,下意識的點頭:“賭了。”


    “那好,你們電子琴在哪裏,借我用一下。”


    “我知道!”


    莉莉趕緊去找老板放起來的電子琴,在開這家店之前霍普生就在練習鋼琴,夢想是去一家環境不錯小費收入高的餐廳當鋼琴師。但夢想之所以是夢想,就是因為很難實現。


    從在泰晤士河邊最好的位置開一家屬於英國人的餐廳,就能知道霍普生是一個做事一股腦的人。這電子琴也是隔兩天練10分鍾,大多數時間都放著吃灰。


    莉莉從一個櫃子裏麵取出電子琴,熟練的學著霍普生以前練琴時候的動作,把電子琴擺在店外,電源接在延長出來的插線板上。


    霍普生說道:“那要是你沒有達到這個要求,你怎麽辦呢?”


    “那我補償你昨天一倍的營業額。”


    一個不到一百平米的快餐店一天能有多少錢?韓琦想。


    估計半天賣出去的書都比他們開店一天的錢多。


    彈了幾個音試了試。


    音色還可以。


    他對鋼琴不太精通,最開始選擇流浪歌手的時候係統就隻送了兩個樂器的記憶,其中一個是最熟練的吉他,流浪歌手不會吉他唱什麽歌?所以韓琦吉他彈奏得非常好。


    鋼琴隻是那股記憶中,為了學會絕對音感附帶的。


    “行吧,給我準備一個能裝打賞的東西,碗我可不要啊,看起來就像討飯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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