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幫小丫頭,顫顫巍巍的轉過身。


    隻見一個身材高挑美麗女子,雙手抱在身前,正一臉嚴肅的看著她們幾個。


    她穿著一件貼身鵝黃色長裙,勾勒出來的身材曲線簡直“魔鬼”,紮起來的頭發上戴著一根鑲有紅寶石的金發簪,腰帶上還掛著一枚九曲玲瓏玉佩。


    就這身材和妝容,氣場直接拉滿。


    “月姐姐!你怎麽在這兒呀!”


    “是啊,我阿爹前天還提起你呢!說你昨天去洛郡了,怎麽會在這兒呢?”


    “嗯嗯嗯,若是知道月姐姐還在,我們姐妹幾個一定不敢如此放肆的!”


    “呀!你這笨蛋!說漏嘴了!”


    ......


    這幫小丫頭,真是什麽都不懂,估計都是被家裏當寶貝寵,沒見過經曆艱辛,所以都是這種嬌小姐的風格。


    隻知道玩樂,完全不聞天下事。


    “還說別人!你們都是笨的!靠著父兄的照拂還能安度一生!


    若你們是尋常人家的孩子!估計早就給人欺負死了!”


    她伸出纖纖玉指,一邊嘴上教訓,一邊在每個小丫頭的腦袋上都點了一下,還特意使了點勁兒,戳得她們都嘟嘴起了小嘴。


    看著這幫小丫頭的不諳世事的樣子。


    誰來了估計都給不了她們好臉色。


    她更是不例外了。


    “哼!別以為我們不知道!月姐姐你一定是回來找寧王爺的!”


    “呀!不會吧?月姐姐真的甘願去寧王府當妾嗎?”


    “說什麽呢!寧王府可沒有妾!應該叫做寧親王側妃!”


    “那不都一樣嘛......”


    她還在生著氣呢,誰知道這幫小丫頭膽子見長,居然還敢反懟她了。


    而且還精準抓住了她的痛腳。


    說得她這一時間竟沒有辦法反駁。


    她叫王夕月。


    東麗國現任國王次女,出生時她的父王就找上國請求冊封。


    因為已經沒有帝國了,冊封爵位的事宜就全都落在了宗正寺的身上。


    時任大宗正是齊王。


    沒錯,就是那個憨憨的齊王李福峻。


    這位可是個大奇葩啊,腦子裏根本處理不了太過複雜的事情,聽說藩屬國的國王想給女兒請封,大筆一揮就同意了。


    至於這個封號嘛,他也不過腦子,直接給了一個“月”字。


    為什麽?就因為王夕月名字裏有月。


    沒錯,就是這麽簡單。


    單字封號可是難得一見,但齊王爺金口玉言,敕封的文書也簽發下去了。


    所以也就無可挽回了。


    王夕月,就成了月縣主。


    因為按照級別,她父王隻是郡王,所以她隻能封為縣主。


    而齊王是堂堂開國諸王之一,所以他的女兒就會是永寧郡主了。


    郡王之女封縣主、親王之女封郡主。


    而皇帝之女就是公主了。


    這是帝國封號的規製,沒人能改。


    而且這規矩是死的,封號給出去了就沒人能收回。


    除了皇帝。


    但問題是現在沒皇帝了。


    也就是說......


    她王夕月到死,都還得是月縣主。


    雖然這也不是什麽壞事,畢竟也是一步登天的堂堂縣主,別的附屬國貴女,想要這樣的冊封都還得不到呢。


    也就是東麗國,這個天朝大孝子才能得到如此冊封。


    但對於她爹來說,卻不算是好事。


    的確,給閨女請封的是他自己,閨女得到冊封了,他那時也該高興才是。


    然而他那時就是高興不起來。


    因為按照以往的慣例,作為藩屬國國王的女兒,在得到天朝的冊封之後,他的閨女就必須去到天朝去接受教育。


    這應該也算是好事,畢竟藩屬國的人能去到天朝受教育,那可是大恩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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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不是因為這個不高興。


    而是因為,女兒還那麽小,就要和自己這個父親分離了。


    而且他清楚得很呢。


    那美其名曰教育,實則為人質。


    一想到自己的寶貝女兒,抱都還沒能抱暖和呢,就要被送去當人質了。


    這換了哪個當爹的能不難受啊!


    也得虧他是一國之君,不然早就哇哇大哭起來了。


    但他再怎麽難受,也無法改變天朝上國的決定。


    也就是這樣,那時還不到一歲的王夕月小盆友,來到了帝都長安。


    而那時,皇宮還沒有“開放”。


    她隻能先暫住到了一個王爺家裏。


    而好巧不巧,讓她暫住的這個王爺。


    正是當年也才十幾歲的寧親王李軒。


    她和李軒的緣分,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


    十幾歲的年齡差啊!大叔和蘿莉啊!


    愛情又要被相信了。


    說來也奇怪,長安城裏的王爺沒有十個那也有七八個。


    為什麽她就給送到寧親王家了呢?


    齊王不香嗎?老好人一個了。


    其實她也搞不清楚,問了當年負責這件事的人,說是沒在意這些細節。


    問哪家王爺願意,那就往哪家放了。


    估計是李軒這小屁孩兒,給王府裏頭那些人給忽悠瘸了。


    第一個表達了願意。


    所以,小寶寶王夕月就花落他家了。


    天地良心,他當時也還是個孩子,根本不懂為啥要接納一個小嬰兒。


    他丟給王府裏的乳母照顧就不理了。


    兩個本該沒有多少交集的人,就這樣糊裏糊塗的住到了同一屋簷下。


    時光流逝,王夕月漸漸長大,李軒也從一個小少年,成長為一個穩重的男人。


    兩人每日的交集,無非就是吃飯。


    王府裏人很多,但有資格和李軒在同一個桌上用飯的,隻有王夕月一個。


    其他人哪怕和李軒再親密,在尊卑概念的壓製下,也絕不能和他一起用飯。


    所以那些年,李軒隻能很尷尬的和一個小娃娃坐同一桌吃飯。


    他自己用筷子夾,有人用勺子喂她。


    他自己用勺子喝湯,同時也有人用勺子喂她喝。


    他一邊看書一邊吃飯,也有人一邊讀故事書一邊給她喂飯。


    那段時間,李軒感覺她才是這座王府裏頭的主人,自己才是寄人籬下的那個。


    畢竟她吃飯都有人伺候,而李軒卻事事都得自己來。


    但其實呢,是李軒自己拒絕了大多數人的伺候,能自己幹就自己幹。


    說是要堅強起來,不能辜負皇兄。


    聽他這麽一說,照顧了他十幾年的乳母就偷偷抹眼淚。


    還念叨著說自家王爺“長大了”。


    其實這都是最基本的事情好嗎?


    從那以後嘛,乳母的職責也就成了照顧王夕月小盆友。


    寧親王府裏的日子,也那這樣平平淡淡的過著,沒有多少波瀾起伏。


    因為漸漸成長起來的李軒,把風風雨雨都擋在了王府外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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