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仲春和老婆趙鬆有一兒一女,還有父母都建在,也是打算把兒女都培養成老師的。


    當時嶽洋的姐姐嶽欣上大二,她當時就扔了筷子,看著嶽美姣說:“誰跟你說的?我們家的錢跟你有什麽關係?你一個外來的,吃我爸喝我爸的,花我們家的錢,你有什麽資格說這話?”她伸手拽了下嶽美姣的衣服,說:“你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我爸買的。現在還想反咬?”


    嶽洋倒是護了一句:“姐,美姣還小呢。”


    “小?小怎麽不說她牽我們家的欠,反過來說我們家的錢是她的?”嶽欣眼神淩厲,一個眼神就讓剛剛上高一的嶽美姣覺察出了,原來在他們眼裏,她其實一直都是一個外人。


    嶽仲春當時訓斥了嶽欣一句,不過自打那以後,嶽美姣就覺察了嶽欣姐弟以及趙鬆的敵意,他們說什麽話都是背地悄悄說,不再當著她的麵說,而更多的時候,他們開始給她灌輸一種,她以後是要嫁給嶽洋的觀念。


    嶽美姣一點都不喜歡,有或者說,她從來都是把嶽洋當成哥哥的,高一的年紀,說大不大,可說小也不小,就算不懂感情,可她心裏也排斥他們又說起小時候的玩笑話。


    不但他們在她麵前說這樣的話,在別人麵前更是見人就說。


    嶽美姣第一次聽到他們在別人麵前說,是無意中聽到的,她聽到趙鬆說:“我們美姣特別喜歡嶽洋,她從小就說了,長大以後要給嶽洋當媳婦呢,她長的那麽漂亮,我們當然高興,再說了,以後都是一家人,倒是更容易相處……”


    嶽美姣高一下學期的一個晚上,她鄭重在飯桌上說了一句話:“爸,媽,我一直都是把嶽洋當哥哥看,我長大了不想嫁給哥哥。”


    當時不但趙鬆,嶽仲春都摔了筷子。


    嶽美姣那時候對於他們的怒火一知半解,並不是十分了解,直到後來她才知道,她的拒絕意味著如果在她十八歲以後,按照規定嶽家是要把嶽美姣的家產交還給她的,當時有律師、有其他朋友見證,嶽仲春不得不考慮麵子和聲譽,可實際是,嶽家根本不願意歸還,所以他們設想的最美好的結局,就是嶽美姣嫁給嶽洋,一家人,家產之類的就不用擔心。


    嶽美姣被嚇的僵在放桌上,她覺得自己可以不問家產的事,但是她覺得自己有權利闡述她的想法,她就是不願意嫁給嶽洋,那是哥哥。


    可那時候她不知道,她不嫁給嶽洋,就意味著嶽家要歸還家產,這二者是緊密相聯的。


    趙鬆在那晚上發了很大的脾氣,指著嶽美姣的鼻子說養了頭白眼狼,不懂感恩,說嶽家給她吃給她穿供她讀書,沒想到到頭來養了這麽個東西。


    嶽美姣抿著嘴,開始是低頭站著不動,後來她倔強的問了句:“外麵人都說,我們家現在吃的喝的用的,住的房子買的車子,都是我親爸親爸留給我的。是不是?”


    嶽仲春抬手打了她一耳光:“你現在是要跟我算錢了?什麽是你的?你覺得什麽是你的?你親爸?你有親爸嗎?我就是你的親爸,我把你養這麽大,你沒有感激之情,反倒是聽信別人說的胡言亂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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