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心若頑石(上)
在美漫當心靈導師的日子 作者:遇牧燒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哥譚雨夜。哥譚的雨總是細膩又綿長,帶著蝕骨銷魂的冰冷,雨線在燈光的照耀下像一張灰蒙蒙的網,當接近地麵時,每一滴雨落在地上都會濺起微小的水花。
引擎聲從黑暗小巷的盡頭響起,伴隨著輕微的水聲,輪胎壓過不平整路麵時發出的細微響動越來越近,當晃眼的車燈出現在警察局的後門時,戈登知道,自己要有麻煩了。
一輛加長的豪車停在了戈登麵前,他看到車窗玻璃中步槍槍管的反光,後視鏡裏一個人對著他點了點頭,誰也沒有說話,整個過程如同哥譚的夜晚一樣安靜。
戈登深吸一口氣,他伸手摸了摸腰上的手槍,盡管那手槍剛剛換了新的配件,可也絲毫不能帶給他任何安全感,在這座城市裏,警察並不能靠他們的槍獲得任何執法權,甚至連自保都做不到。
一個穿著黑西裝的男人走了下來,為戈登打開車門,戈登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現在是晚上9:12,他又要錯過和芭芭拉一起的晚餐了。
最終,戈登還是走上了車,車輛啟動的時候,他看向窗外,商店招牌的霓虹在視野內一閃而過,留下紅藍交界的光輝痕跡,雨滴打在車窗的玻璃上,把這些光芒模糊一片看不清的光暈。
戈登說:“我要見的人是誰?”
“等你見到了就知道了。”坐在副駕駛上的人回答他。
在開到有些崎嶇的路上時,車輛有些搖晃,車燈照在不同的建築物上不停的閃爍,很快就拐進了一條戈登沒有來過的巷子裏,他知道這裏應該是在東區,而且是在東區最危險的邊緣地帶。
他下車,黑西裝領著他走到一所公館的門口,大門前站著兩個人,手裏都拿著槍,其中一個人走上來,戈登把雙手交疊放在額前,那個人拿走了他腰上的槍,上下搜查了一下他的身上,確定沒有任何武器之後,戈登跟著帶路的人走了進去。
這座公館裝修的很豪華,內部燈火通明,但卻沒多少人,戈登上了二樓,領路的人一打開門,戈登就看到了一個頗為魁梧的背影,他知道,那是薩爾·馬羅尼,東區新晉的大頭目。
馬羅尼轉過來,他長得並不帥,顯得有些凶狠,嘴角總是狠狠的向下,而眼角卻總是有些邪惡的向上吊著。
他轉著手上的戒指說:“警長,請坐,很冒昧今晚請你過來。
“我都不知道現在的黑幫成員是怎麽了,你們一個個彬彬有禮,好像比我還像個警察。”
戈登的這句回話很無禮,他也並沒有依照馬羅尼的意思坐下,而是直挺挺的站著。
馬羅尼的表情陰晴不定,但看起來他似乎並沒有介意戈登的冒犯,他說:“我請你過來,是想和你談一筆生意,你知道的,就像黑幫經常談的那種。”
“我不和黑幫談生意。”
“哦?”馬羅尼笑了起來,“這種說法倒是很新奇,我聽過你們當中有的人說我開價不夠的,可我從來沒聽到過,有人不想和黑幫合作的。”
“事實就是這樣,我不和任何黑幫合作。”
“那你為什麽要參與到教父的生意裏?你的外勤小組應該沒少在他的私人監獄這條線上撈錢吧?”
“我隻是在當一個警察,打擊犯罪是警察的天職。”戈登說。
他說的是真心話,就算他知道他抓進去的那些罪犯,也不過是給教父帶來更高的流水,但是他本身的行為確實就是在抓捕罪犯,如果這種行為能給他帶來利潤那更好,可如果不行,戈登也會一直堅持下去,畢竟沒這個生意的時候,他也是這麽做的,並且也是唯一這麽做的。
“我的條件很簡單簡單,到你什麽都不用做就行,你隻需要拖下去,找各種各樣的理由攔住外勤小組的人出去。”
馬羅尼攤開手說:“多麽簡單!你要做的事就是什麽也不做,而我將會為此開出一個讓你滿意的價格。”
戈登說:“我看得出來,你一直在模仿教父,我並沒有見過法爾科內閣下,但我知道,哥譚有無數他拙劣的模仿者,自以為措辭文雅、溫和有禮,說話拿腔拿調,甚至也學他一樣,帶著些意大利口音。”
“但這沒用,馬羅尼先生,你不是法爾科內,哥譚也不會再有第二個法爾科內,至少在現在,哥譚是教父的哥譚,而非你的。”
馬羅尼的臉色徹底的黑了下來,因為戈登說出了他的心病,他的確是在模仿法爾科內,或者也就像戈登說的,哥譚有太多人在模仿這位教父。
盡管他們甚至都沒有讀過中學,但還是學著法爾科內,用各種十分文雅的措辭,硬是要把一句短句拗成擁有各種複雜語法的長難句。
他們穿西裝、打領結,在胸口別上花卉,手裏拿著鋼筆而非手槍,就像教父一樣。
法爾科內就像是哥譚市的標杆,這位教父的人格魅力實在是太強,以至於所有的黑幫頭目都在模仿他,馬羅尼也是其中一員。
當你來到哥譚,你會覺得非常驚訝,這裏的黑幫請人,是不會找一幫綁匪去把你綁架過來的,而是開著黑色的豪車,在一個雨夜裏默不作聲的到你家門口,然後再在一間裝修豪華的房間裏,坐在黑色的辦公桌背後,一身正裝,態度彬彬有禮的和你交談。
他們看起來不像是黑幫,更像是一群老派的貴族,而這些都來自於法爾科內的影響。
這是讓馬羅尼感到羞恥的,因為他和其他人不同,他覺得自己從沒有屈服於教父的威勢,他覺得自己是注定要推翻法爾科內的人,但他又不得不承認,他的確一直在模仿這位教父。
並且他模仿的並不像,馬羅尼其實一點都不適合穿西裝,他沒有教父身上那種儒雅的氣質,即使是規整的西裝,也不能掩蓋他的野蠻。
但法爾科內代表著哥譚黑幫最為輝煌的那個年代,他的一舉一動都刻著那個沸騰時代的痕跡,這種從那個黃金歲月中帶來的氣質沉澱,那種仿佛一切盡在掌握的威勢,讓馬羅尼著迷。
他對教父充滿想要取而代之的惡意,但同樣,和哥譚的所有人一樣,也對教父充滿發自內心的敬意。
戈登看著馬羅尼的沉默,他說:“你知道嗎?還沒進這個門,我就知道請我來的一定不是教父閣下,盡管你用的是他最喜歡的車子型號,也用了他最常見的請人方式。”
“是嗎?因為什麽?”馬羅尼問。
“如果今天請我來的是法爾科內閣下,那我並不會被搜身,也不會被繳槍,教父其實根本就不在乎我見他的時候身上有沒有武器,因為他比你要有自信的多。”
馬羅尼幾乎已經快要繃不住偽裝了,戈登的每句話都紮在他的心上,他說的全都是事實。
法爾科內請任何人過去談談的時候,都不會繳他們的武器,哪怕對方是個殺人無數的亡命徒,他也敢坐在桌子後麵,距離那些人不到兩米,手無寸鐵,隻用語言就讓他們心悅誠服。
但馬羅尼不敢。
他怎麽敢讓一個訓練有素的老警察帶著槍走近他兩米之內?他根本沒有任何把握,他必須提防戈登突然襲擊他,他甚至不知道法爾科內為什麽敢那麽做。
教父為何就如此自信他所見的一切人都不敢對他動手,馬羅尼自始至終都不明白這個問題,在他看來,萬一有一次失誤,那他的全部努力就要在槍聲下化為烏有,他絕不會給任何人這個機會。
他覺得自己的謹慎沒錯,可這不妨礙他有種未戰先敗的恥辱感,他聲音低沉地對戈登說:“你覺得你現在的行動是明智的嗎?在我的地盤上一再的激怒我?!”
“你開始拋開那些偽裝了嗎?”戈登問他:“剛才你的措辭和街邊的小混混沒有任何區別,你沒有使用任何一個複雜的詞匯,是因為你覺得我看透了真相,所以沒必要再裝下去了嗎?”
馬羅尼一揮手,身後哢嚓一響,子彈上膛的聲音回蕩在屋子裏,他背後的西裝男人拿著一柄霰彈槍,直直的指著戈登。
戈登搖搖頭說:“這就是你和法爾科內閣下的差距所在,你找我來,說是談生意,但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談不成生意就要殺人的道理,你還是黑幫的那一套,如果我不答應你,你就拿槍指著我,逼我答應。”
“所以你又何必派車派人把我接到這裏來?你不如直接找一夥綁匪就好了,就像東區其他的那些黑幫一樣,把我綁到一個地下室,給我兩拳,然後拿槍指著我的腦袋問我答不答應,要是我不答應,那就對著我的胳膊開一槍。”
“夠了。”馬羅尼說,他深吸一口氣,揮了揮手,他身後的人把槍放下,他說:“你很聰明,你知道我不願意輸給法爾科內。”
“你的聰明救了你一命,戈登警長,今晚我可以讓你離開,但這並不是我在效仿誰,而是我仁慈的給了你一個思考的機會,如果你改變了主意,你知道在哪裏能找到我。”
戈登從公館中出來時,冷汗幾乎已經把他的襯衣濕透。
隻有他自己知道剛才到底有多凶險,要不是他反複的用法爾科內去刺激馬羅尼,激起了馬羅尼的逆反心理,他到底能不能完整的走出公館還是個問題。
哥譚的冷風吹在他的身上,細密的雨線打在他的臉上,他慢慢的往回走,他想,他倒也沒說錯,馬羅尼比起法爾科內實在是差遠了,他已經惱羞成怒了。
如果今晚請他來的是法爾科內,先不說戈登的這些小花招能不能激怒教父,就算他對法爾科內出言不遜,教父也不會連一輛送他回去的車都不派給他。
這樣想著,戈登抬頭,看向哥譚的夜空,雨滴落在他的眼睛裏,他抹了一把臉,然後他想,恐怕這麻煩還遠遠沒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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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心若頑石(上)
引擎聲從黑暗小巷的盡頭響起,伴隨著輕微的水聲,輪胎壓過不平整路麵時發出的細微響動越來越近,當晃眼的車燈出現在警察局的後門時,戈登知道,自己要有麻煩了。
一輛加長的豪車停在了戈登麵前,他看到車窗玻璃中步槍槍管的反光,後視鏡裏一個人對著他點了點頭,誰也沒有說話,整個過程如同哥譚的夜晚一樣安靜。
戈登深吸一口氣,他伸手摸了摸腰上的手槍,盡管那手槍剛剛換了新的配件,可也絲毫不能帶給他任何安全感,在這座城市裏,警察並不能靠他們的槍獲得任何執法權,甚至連自保都做不到。
一個穿著黑西裝的男人走了下來,為戈登打開車門,戈登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現在是晚上9:12,他又要錯過和芭芭拉一起的晚餐了。
最終,戈登還是走上了車,車輛啟動的時候,他看向窗外,商店招牌的霓虹在視野內一閃而過,留下紅藍交界的光輝痕跡,雨滴打在車窗的玻璃上,把這些光芒模糊一片看不清的光暈。
戈登說:“我要見的人是誰?”
“等你見到了就知道了。”坐在副駕駛上的人回答他。
在開到有些崎嶇的路上時,車輛有些搖晃,車燈照在不同的建築物上不停的閃爍,很快就拐進了一條戈登沒有來過的巷子裏,他知道這裏應該是在東區,而且是在東區最危險的邊緣地帶。
他下車,黑西裝領著他走到一所公館的門口,大門前站著兩個人,手裏都拿著槍,其中一個人走上來,戈登把雙手交疊放在額前,那個人拿走了他腰上的槍,上下搜查了一下他的身上,確定沒有任何武器之後,戈登跟著帶路的人走了進去。
這座公館裝修的很豪華,內部燈火通明,但卻沒多少人,戈登上了二樓,領路的人一打開門,戈登就看到了一個頗為魁梧的背影,他知道,那是薩爾·馬羅尼,東區新晉的大頭目。
馬羅尼轉過來,他長得並不帥,顯得有些凶狠,嘴角總是狠狠的向下,而眼角卻總是有些邪惡的向上吊著。
他轉著手上的戒指說:“警長,請坐,很冒昧今晚請你過來。
“我都不知道現在的黑幫成員是怎麽了,你們一個個彬彬有禮,好像比我還像個警察。”
戈登的這句回話很無禮,他也並沒有依照馬羅尼的意思坐下,而是直挺挺的站著。
馬羅尼的表情陰晴不定,但看起來他似乎並沒有介意戈登的冒犯,他說:“我請你過來,是想和你談一筆生意,你知道的,就像黑幫經常談的那種。”
“我不和黑幫談生意。”
“哦?”馬羅尼笑了起來,“這種說法倒是很新奇,我聽過你們當中有的人說我開價不夠的,可我從來沒聽到過,有人不想和黑幫合作的。”
“事實就是這樣,我不和任何黑幫合作。”
“那你為什麽要參與到教父的生意裏?你的外勤小組應該沒少在他的私人監獄這條線上撈錢吧?”
“我隻是在當一個警察,打擊犯罪是警察的天職。”戈登說。
他說的是真心話,就算他知道他抓進去的那些罪犯,也不過是給教父帶來更高的流水,但是他本身的行為確實就是在抓捕罪犯,如果這種行為能給他帶來利潤那更好,可如果不行,戈登也會一直堅持下去,畢竟沒這個生意的時候,他也是這麽做的,並且也是唯一這麽做的。
“我的條件很簡單簡單,到你什麽都不用做就行,你隻需要拖下去,找各種各樣的理由攔住外勤小組的人出去。”
馬羅尼攤開手說:“多麽簡單!你要做的事就是什麽也不做,而我將會為此開出一個讓你滿意的價格。”
戈登說:“我看得出來,你一直在模仿教父,我並沒有見過法爾科內閣下,但我知道,哥譚有無數他拙劣的模仿者,自以為措辭文雅、溫和有禮,說話拿腔拿調,甚至也學他一樣,帶著些意大利口音。”
“但這沒用,馬羅尼先生,你不是法爾科內,哥譚也不會再有第二個法爾科內,至少在現在,哥譚是教父的哥譚,而非你的。”
馬羅尼的臉色徹底的黑了下來,因為戈登說出了他的心病,他的確是在模仿法爾科內,或者也就像戈登說的,哥譚有太多人在模仿這位教父。
盡管他們甚至都沒有讀過中學,但還是學著法爾科內,用各種十分文雅的措辭,硬是要把一句短句拗成擁有各種複雜語法的長難句。
他們穿西裝、打領結,在胸口別上花卉,手裏拿著鋼筆而非手槍,就像教父一樣。
法爾科內就像是哥譚市的標杆,這位教父的人格魅力實在是太強,以至於所有的黑幫頭目都在模仿他,馬羅尼也是其中一員。
當你來到哥譚,你會覺得非常驚訝,這裏的黑幫請人,是不會找一幫綁匪去把你綁架過來的,而是開著黑色的豪車,在一個雨夜裏默不作聲的到你家門口,然後再在一間裝修豪華的房間裏,坐在黑色的辦公桌背後,一身正裝,態度彬彬有禮的和你交談。
他們看起來不像是黑幫,更像是一群老派的貴族,而這些都來自於法爾科內的影響。
這是讓馬羅尼感到羞恥的,因為他和其他人不同,他覺得自己從沒有屈服於教父的威勢,他覺得自己是注定要推翻法爾科內的人,但他又不得不承認,他的確一直在模仿這位教父。
並且他模仿的並不像,馬羅尼其實一點都不適合穿西裝,他沒有教父身上那種儒雅的氣質,即使是規整的西裝,也不能掩蓋他的野蠻。
但法爾科內代表著哥譚黑幫最為輝煌的那個年代,他的一舉一動都刻著那個沸騰時代的痕跡,這種從那個黃金歲月中帶來的氣質沉澱,那種仿佛一切盡在掌握的威勢,讓馬羅尼著迷。
他對教父充滿想要取而代之的惡意,但同樣,和哥譚的所有人一樣,也對教父充滿發自內心的敬意。
戈登看著馬羅尼的沉默,他說:“你知道嗎?還沒進這個門,我就知道請我來的一定不是教父閣下,盡管你用的是他最喜歡的車子型號,也用了他最常見的請人方式。”
“是嗎?因為什麽?”馬羅尼問。
“如果今天請我來的是法爾科內閣下,那我並不會被搜身,也不會被繳槍,教父其實根本就不在乎我見他的時候身上有沒有武器,因為他比你要有自信的多。”
馬羅尼幾乎已經快要繃不住偽裝了,戈登的每句話都紮在他的心上,他說的全都是事實。
法爾科內請任何人過去談談的時候,都不會繳他們的武器,哪怕對方是個殺人無數的亡命徒,他也敢坐在桌子後麵,距離那些人不到兩米,手無寸鐵,隻用語言就讓他們心悅誠服。
但馬羅尼不敢。
他怎麽敢讓一個訓練有素的老警察帶著槍走近他兩米之內?他根本沒有任何把握,他必須提防戈登突然襲擊他,他甚至不知道法爾科內為什麽敢那麽做。
教父為何就如此自信他所見的一切人都不敢對他動手,馬羅尼自始至終都不明白這個問題,在他看來,萬一有一次失誤,那他的全部努力就要在槍聲下化為烏有,他絕不會給任何人這個機會。
他覺得自己的謹慎沒錯,可這不妨礙他有種未戰先敗的恥辱感,他聲音低沉地對戈登說:“你覺得你現在的行動是明智的嗎?在我的地盤上一再的激怒我?!”
“你開始拋開那些偽裝了嗎?”戈登問他:“剛才你的措辭和街邊的小混混沒有任何區別,你沒有使用任何一個複雜的詞匯,是因為你覺得我看透了真相,所以沒必要再裝下去了嗎?”
馬羅尼一揮手,身後哢嚓一響,子彈上膛的聲音回蕩在屋子裏,他背後的西裝男人拿著一柄霰彈槍,直直的指著戈登。
戈登搖搖頭說:“這就是你和法爾科內閣下的差距所在,你找我來,說是談生意,但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談不成生意就要殺人的道理,你還是黑幫的那一套,如果我不答應你,你就拿槍指著我,逼我答應。”
“所以你又何必派車派人把我接到這裏來?你不如直接找一夥綁匪就好了,就像東區其他的那些黑幫一樣,把我綁到一個地下室,給我兩拳,然後拿槍指著我的腦袋問我答不答應,要是我不答應,那就對著我的胳膊開一槍。”
“夠了。”馬羅尼說,他深吸一口氣,揮了揮手,他身後的人把槍放下,他說:“你很聰明,你知道我不願意輸給法爾科內。”
“你的聰明救了你一命,戈登警長,今晚我可以讓你離開,但這並不是我在效仿誰,而是我仁慈的給了你一個思考的機會,如果你改變了主意,你知道在哪裏能找到我。”
戈登從公館中出來時,冷汗幾乎已經把他的襯衣濕透。
隻有他自己知道剛才到底有多凶險,要不是他反複的用法爾科內去刺激馬羅尼,激起了馬羅尼的逆反心理,他到底能不能完整的走出公館還是個問題。
哥譚的冷風吹在他的身上,細密的雨線打在他的臉上,他慢慢的往回走,他想,他倒也沒說錯,馬羅尼比起法爾科內實在是差遠了,他已經惱羞成怒了。
如果今晚請他來的是法爾科內,先不說戈登的這些小花招能不能激怒教父,就算他對法爾科內出言不遜,教父也不會連一輛送他回去的車都不派給他。
這樣想著,戈登抬頭,看向哥譚的夜空,雨滴落在他的眼睛裏,他抹了一把臉,然後他想,恐怕這麻煩還遠遠沒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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