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


    興安嶺掛白鬆輪,


    惡雪難掩喪土魂,


    廉頗必能再披甲,


    斬妖降魔定乾坤。


    兆麟也年近半百了。


    他從來不敢說自己是一世戰神,但大蒙的每一個人都知道,兆麟的存在,能讓邊疆的人們安穩的睡覺。


    今天的寧古塔,風格外的烈,雪分外的狂。


    人們都不知道,在兩百年後,地球的另一邊,荷蘭人人類曆史上第一次踏進了北極圈。


    那一年冬天,我們種花國兒女所熟悉的農曆三九第三天,北極第一所科考站裏測得氣溫是零下三十五度,而那一天的寧古塔,零下三十七度。


    兆麟站在山巔,遠處可以依稀看見地平線上飄著薄薄的暈靄,兆麟閉上眼,聞了聞空氣中飄來的氣味,那暈靄是起碼二十萬敵軍造飯的炊煙。看樣子也就兩到三天的路程了。


    風雪夾在一起,刮得更猛了,興安嶺的老獵戶都知道,這種天,白毛風一起,連山林之王--老虎們都要找個洞躲起來。


    兆麟沒有感覺到寒冷,因為他知道,數十萬流離失所的大蒙百姓,就在前邊那片暈靄下,忍受著饑餓和寒冷。


    “若是姑姑還在,看見人家飄起炊煙,肯定鬧著紮寨吃東西了。”


    兆麟掛滿寒霜的胡須下,咧開嘴漏出一個微笑,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手中的巨斧。這巨斧本是一對兒,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用隕鐵為他製成,在那個人死後,兆麟將其中一把斧頭,深深的釘在了她的住所外。


    當年六阿哥兆佳剛繼承大統,皇上做了太上皇,宮闈之中有把兵器,總是有礙祥和,於是兆佳派了十幾個小太監去拔那斧頭,可根本拔不出來。


    兆佳心裏膈應,又派了一組禦前侍衛打算去把斧頭挖出來,可還沒走到阿巧的故居外麵,就被張浪帶著太上皇口諭給攔了下來竟說是隕鐵吉祥,鎮宅


    那以後,那斧頭還是直勾勾的插在養心殿旁的小屋外,戳著所有人的心。


    北方的雪裏夾著冰碴子,打在兆麟的盔甲上叮當作響。


    這套鎧甲,除了大蒙皇帝親征所用的那套,應該是皇朝裏最高規格的了。


    從上至下,總共鎏金鑲嵌了七條龍,隻有位極人臣的皇族子弟,才有資格穿。


    這一身白盔白甲,凝聚著大蒙朝最頂尖的能工巧匠多年的心血,白甲皆為精鋼,重量輕,韌度好,尋常兵器砍傷去,也就留個白痕。


    可誰都不知道,打造這幅盔甲最難的卻是連接身體各部位關節處,既要保證防護能力,又不能影響靈活性,要穿上盔甲行動起來還和沒穿一樣,這核心技術,可是一直握在大內造辦處幾個一品大員手裏。


    盔甲邊緣鑲嵌著純金邊,七條形態各異的巨龍盤踞全身。在雪中散發著柔和而堅定的光芒。


    厚重的披風上,圍著兩隻白色狼王的皮毛,這兩隻白狼本是一對兒,還是早些年皇帝帶著那個人秋田圍獵時,親自射殺賜給兆麟的。


    這些年來,大小上百仗,兆麟一次也沒有輸過,因為那個人告訴過他,男人打仗,一次都不能輸。(其實原話是:骨氣能輸,命不能輸)


    這些年來縱使情況再苦,再難,兆麟都想著這句話,竟然憑著一口氣堅持了下來。


    而這累累的戰功,也讓他平步青雲。


    現在的兆麟,不僅僅是大阿哥,更是大蒙和碩怡親王,一等忠勇公,統領著大蒙八旗中的鑲黃、正白兩旗,連一直跟著他的老師哈察兒,現在也是鑲藍旗的一把手了。


    正想著炊煙的事兒,哈察兒就從背後上來了,哈察兒也是年近花甲,雖然精神矍鑠,老當益壯,可滿頭的青絲也變成了白發。


    哈察兒從懷裏掏出一碗酒遞給兆麟,兆麟接過來,發現酒碗上已經飄著一層冰了,但碗底兒竟然還是熱乎的。


    哈察兒瞅了一眼酒裏的冰碴,歎了口氣:“王爺,我去給您再熱一碗吧,剛也是熱了拿上來,這鬼天氣,一會的功夫竟然凍上了。”


    說話的當口,酒碗裏飄著的碎冰竟然連成了一片,凍了個結實。


    兆麟笑了笑,用帶著厚重手甲的指關節敲碎了碗麵兒的冰,用手指和了和,將酒一飲而盡:“姑姑說過,什麽都能浪費,吃的喝的,不行。”


    兆麟回過頭,看了看背後的山脊之下,一望無際的山坡上,漫山遍野,密密麻麻的皆是牽著馬的大蒙勇士。


    鋪天蓋地,宛如潮水,甚至這漫天的飛雪和密集的林地都遮蔽不住。


    一行一踏,整齊劃一,聲震林木,這茫茫大山本是猛獸叢生,此時連最龐大狡猾的狼群,都靜悄悄的畏縮在洞內,等著這天降神兵過境,而不敢發出一絲聲響。


    這數萬精兵,是鑲黃、正白、鑲蘭三旗最精銳的騎兵,三種顏色將山坡整齊的分成了三塊兒,看著鑲黃旗那黃盔紅邊的戰袍,兆麟甚至有一絲夢回深秋的錯覺。


    兵貴神速,從他們北出山海關一路狂奔至此,隻用了五日,可在他們臉上,卻絲毫看不見任何困倦。


    這,才是大蒙的希望啊。


    “哈察兒,山脊邊上,找個背風處,安營造飯吧,累了這些日子了,讓弟兄們睡個安生覺,這風雪,這距離,他們不會偷襲的。”


    “喳。”


    這可能是大戰前最後一頓正餐了,本來騎兵趕路,帶的補給就不是很多,運氣比較好,周圍逮著幾隻貓冬的野豬,那個歲月,野豬在山裏和老虎地位差不多,也是一霸,整日裏在鬆樹旁,蹭著身子,渾身鬆油混上鬃毛,和坦克一樣,普通刀劍都傷其不得。真是老虎遇見了,都掂量掂量。


    所以野豬都挺長壽,塊頭也都格外的大,有些地方,甚至把這些野豬當成山神來祭拜。


    可大軍在外,填飽肚子很重要,鬼神之說,有點縹緲,兆麟一直不太信。


    紮了營後,兆麟就派了幾股偵察兵出去尋野豬。


    山再大,也經不住大軍來探,果然抓了幾隻回來。


    宰殺之後,掏空下水,去了毛,架在火上烤,一會香氣就出來了,香氣彌漫在兵營上方,真真讓人直吞口水。


    估計山裏的老虎都饞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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