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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刁民想害哀家[綜] 作者:一隻肥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an穿過了小樹林,走到了河邊。
這一段落差不大,水流相對較緩。他站定在了一處,那裏有棵歪脖子樹,半載身子埋在了水裏,悠哉悠哉地晃悠著。
“屍體就是在這裏發現的?”他回過頭,問身後的警官。
見對方點頭,an踩到了樹上,查看地形,“屍體被裝在了膠盆裏,隨著水流飄下。剛好到了這裏的時候,水流變緩,盆子被樹枝攔截了。”
發現屍體的,是結伴到這裏觀光的兩名遊客。他們看到岸邊有個臉盆狀的東西在飄著,一時好奇就過去查看,沒想到裏麵會是一具嬰兒的屍體。
“為什麽犯人要把屍體放進盆子裏?”從樹上跳下來後,an低聲自言自語。
盆子是在超市裏就能買到的日用品。重要的是這個行為象征的意義。
正巧這時,reid打來了電話。
“薩爾瑪是被短刀紮死的,而安德魯,他身上有很多大小不一的淤傷,而且骨頭全部碎裂。”reid在電話裏說道。
“聽起來就像被什麽東西碾過一樣。”an皺起了眉,“凶器不一樣。”前者是利器,後者是鈍器。
兩個被害人,一個是中年婦女,一個是才一歲半的嬰兒,國籍和膚色都不一樣。不僅使用的凶器,連受害者類型也差別很大。
“我拍了照片傳過去h也向馬丁內茲夫婦確認過了,安德魯身上的衣服不是他被擄走時穿的那一件。”reid看著證物袋裏的東西,“他的衣服被換過,身上還放了一個十字架。”
“十字架?這個案子跟宗教有關?”an的眉皺的更緊了。
“十字架曾是古羅馬刑具,用以處死叛逆者、奴隸、戰俘和異教徒。但由於傳說耶穌將自己作為獻祭,在十字架上受難,它又成為了救贖的象征。對監獄裏即將行刑的罪犯,牧師會捧著十字架為他祈禱。但也有人會認為戴上十字架就能獲得主的庇佑。”reid說道。
“換上新衣服,身上放十字架,很有可能是慚愧的象征。犯人對安德魯的死懷有歉意。”但又難以解釋得通屍體身上令人發指的傷——血肉模糊,渾身的骨頭沒有一根完好,相當地殘忍。
而且,薩爾瑪身上並沒有體現這一點——所以,犯人的愧疚隻是針對安德魯一個嗎?
“衣服不是新的,應該是在二手店裏買的。”reid糾正,“會準備嬰兒的衣服,說明犯人有縝密的計劃,他一定事先跟蹤觀察過馬丁內茲一家。但二手衣服又說明他可能正麵臨著債務危機,手頭很緊。”
“他沒有把孩子直接拋進水裏,而是放進了盆子,讓它順著水流飄下。我問過這裏的護林員,這條河的流速一直都會變化,而且河道有岔口。犯人不一定預料到水流會把孩子的屍體衝到這裏。”
an抬起頭,視線往上追溯,“甚至,很有可能,它會在水流最急的地方就翻掉。”到時候屍體和十字架都會先沉入水裏,什麽時候,在什麽地方再會被人發現,就不一定了。
“他注重的不是過程,而是這個過程的意義。”reid聽懂了an的意思。
犯人隻在乎把屍體放進盆裏的過程,之後會發生的事,他都不在乎。而這之前,他盡可能地利用自己僅剩的資產去完成這個儀式——不能換上新衣服,但勉強也要湊個二手的。
“這是一種儀式感。”他把手機用肩膀和頭夾著,從包裏拿出了筆記本,潦草地記了幾筆,“這次的犯人是一個狂熱的宗教信徒……”
寫到一半,他看向了那具小小的屍體,眉頭緊皺。
“你想到了什麽?”an注意到了他的停滯。
“凶器。”reid抿抿唇,“鈍器,形狀不一,可以把人的骨頭砸碎……”
an似有所悟地看向了四周,河水從上遊湧下,撞擊到石頭時會濺起水花。石頭有大有小,濺起的水花也隨之不一。
“是石頭。”他說。這種更是到處都有,並不罕見的東西。
犯人用石頭向安德魯投擲,直到平地拱起了石碓,直到那裏再也沒有了哭聲。然後,他給屍體換了衣服,放進了膠盆裏,連著十字架,讓它們一起順流而下。
無論是短刀,臉盆,還是石頭,這次的犯人所選擇的凶器都很有講究,平凡地讓他們無法從這塊下功夫。
“這讓我想起穆||斯林每年都會舉行的投石儀式。”reid輕咳了一聲,“他們在沙特聖城麥加郊外的穆茲達利法向代表惡魔的牆壁投擲石塊,以此來辟邪驅魔。”
“你的意思是犯人把安德魯當做了惡魔?”an扯了下扣子,“kid,我沒記錯吧?穆蘭教,但十字架不是基督教的信仰標誌嗎?”
“是的。這是我無法理解的地方,他一方麵犯罪手段都十分具有儀式感,顯然是個狂熱的宗教信徒,另一方麵,他搞不清他的上帝。”
這次的犯人,犯罪行為相對成熟,但行為背後所反映的思想卻混亂不堪,像把一些與某個關鍵詞相關的東西都糅雜在一起的成果……這顯然是不該發生的——思想指導行動,一個人若是計劃錯漏百出,是不可能完成得了精密的犯罪。除非……除非有人指導他的行動,以某種方式給他灌輸一些錯誤又有條理的想法。
“reid?reid?”那頭的an見他又走神,提醒道。
“抱歉,我得掛了。”不等對方回答,reid就把電話掛了。
完了後,他立刻摁下了另一個號碼,神色有些不安,“garcia,你能幫我查一下14年前的那樁案子……”
*
另一頭,鑒於大部分人都會選擇第一時間把結果匯報給他。和rossi一起到了馬丁內茲家的hotch已經接了好幾通電話。
最近的一次,是an的。
“,對門有鄰居看到下午時有輛陌生的車子停在了馬丁內茲家門口,是一輛黑色的小轎車。”負責向附近人家做筆錄的警員回來後,向他匯報。
“大概停了多久?”hotch問道。
“她1點時還沒發現它在那裏,3點半的時候,她睡醒了午覺,那時候車已經在了。然後,她是4點10分左右的時候聽到了引擎的發動聲。”警員按著自己的筆記讀道,“她在窗戶那裏瞄了一眼,似乎是一個披著黑袍的男人從裏頭衝了出來。”
“馬丁內茲夫婦是12點50左右先後出的門。薩爾·瑪佛洛裏斯是在2點到3點之間遇害。犯人是4點10分離開。”hotch自言自語道,“行凶後,他還在屋子裏停留了1個多小時。”
在這段時間裏,犯人到底做了什麽?
h點了點頭,交代了幾句後,回到了屋子裏。
但似乎他離開了好幾分鍾,裏麵依舊還那麽地“熱鬧”。
“你這是要幹什麽?”
“我要幹什麽?你看不到嗎!我要帶著孩子離開這裏。”東西被弄得“乒乓”作響。
“維多利亞,你不能這麽做。警方說了,取證還沒結束,你不能把東西弄亂。”
“取證還沒結束?就因為他們這麽糟糕的辦事效率,安德魯才會死的!”女人不管不顧地說道,“聽著,本傑明,如果不是你堅持要把那個不祥的女人招進來,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都是你的錯!”
“我……維多利亞!如果不是你大手大腳地把錢花光,我們需要去請一個墨西哥人當保姆嗎?”男人也憤怒了。
“哇——”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麽的安東尼被父母的爭執聲吵醒了,扯著嗓子大哭。
場麵一下子更亂了。這對撕破臉、互相指責的夫妻顯然不知道什麽叫“家醜不外揚,咱們關起起門來再吵”。
“咳咳……”樓下幾個被地圖炮的人都有點尷尬了。
rossi往樓梯處看了一眼,再看向了hotch。而後者一臉嚴肅地別開了臉,開始審視現場。兩個人精,顯然都是不打算在這個時候上樓討麻煩。
“薩爾瑪·佛洛裏斯躺在了這裏,而嬰兒床是在這個位置。”hotch向前了兩步。
薩爾瑪的屍體已近被搬走了,現場也做了標記,拍好了照片。他們之前也核對過了一些細節。
在這之間,有碎裂的紅酒杯。法醫已經化驗過了,上麵沾著的是薩爾瑪的血。
“犯人偷襲後,趁機刺死了薩爾瑪。”鑒於reid已經給他們匯報了屍檢結果以及自己的推測,他們不難知道這一點。
“然後他來到消毒櫃前,取了一個紅酒杯。”rossi模擬犯人的行為,同樣來到消毒櫃前,“一共6隻杯子,他取的是第一排中間的那一隻。”6隻杯子,分2排擺放,每排3隻。
“地上濺的血量有點大。”rossi看向了hotch,晃了晃自己手上的杯子,往裏頭加了點水,不合時宜地開了個玩笑,“他往杯子裏裝了血。有什麽用?喝一口?”
用高腳杯來做容器,加上血液的顏色,很容易讓人想到品酒。所以,裝血是用來喝的?犯人是個吸血鬼,或者嗜血症患者,喝了口後,發現不好喝,一怒之下把杯子碎了。接著發現自己應該養個移動血庫,於是把孩子擄走了。結果發現孩子的血也不好喝,幹脆宰了,最後化作蝙蝠飛走了……好任性啊,嗬嗬。
接著,rossi一步一步地走過來,停在了嬰兒床的正前方,“這裏濺了不少血。如果是殺人時,或者是把酒杯摔碎,不應該能濺到這種地方。”他的手指指著嬰兒床最靠內的被套上的暗紅色的圓點。
“如果是這樣呢?”hotch走到他身邊,把手指伸進了杯中,兩指輕彈,幾滴水飛濺了出去,“reid說,犯人可能是個宗教信徒,他把安德魯當成了惡魔。”
這個神誌不清的犯人極有可能認為自己是在驅魔。他把血液當成了聖水,向自己認為的被惡魔附體的人潑灑。然後發現此計不成,幹脆把惡魔帶走,處以極刑。
好像這個說法要靠譜一點……
rossi看了他一眼,默默地把那杯水放到一邊去,本來勾起的嘴角下垮了不止一點——帥不過三秒,有人不開森了。
他隻能另辟蹊徑,蹲下來,近距離觀察地上的血跡。
“好像少了點什麽。”這一觀察,真讓他發現了什麽。
“這裏h,”rossi指向了麵前的沿著血跡匯出的線,某處原點那裏有個缺口,“犯人曾踩到過上麵。”
“但是……”如果犯人鞋子上沾了血的話,為什麽現場沒有腳印?
“有人注意到車子的停靠,犯人殺人後,在屋子裏還呆了一個多小時。”hotch把剛了解到的情況跟他分享。
“那現在我們知道了,”rossi站起來,臉上重新有了笑容,“他留在這裏,進行完了某個儀式後,把屋子裏一些‘沒必要留下’的東西都清理走了。”
“還有,‘對稱’。他不自覺地這麽做,刺殺薩爾瑪的時候,會在另一側的同樣的地方補刀,消毒櫃裏的杯子,他也會去最中間的那個。”rossi開始在屋子裏轉圈,“除了把東西都擺放對稱以外,他一定還做了什麽……”
偏偏這時候,維多利亞·馬丁內茲夫人十分彪悍地一手扛著還在哭鬧的安東尼,一手提著行李,從樓上下來。她的丈夫,本傑明,一臉無奈地跟在她身後,試圖把孩子留下,但被維多利亞毫不猶豫地賞了一腳。
“夫人……”hotch還沒說完,看都不看他一眼的維多利亞已經甩門離開了。
本傑明拿起了沙發上的抱枕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回過身,朝他們攤開手,氣極反笑:“她要跟我離婚,要把孩子帶走,她在怪我把那個墨西哥女人請回家當保姆?她這是瘋了是吧?”
“先生,”rossi從玻璃櫃上拿起了一個鬧鍾,徑直來到他的麵前,“你們家的鍾一直都是壞的嗎?”
誰家的鍾會一直都是壞的?!
還沒發泄完的本傑明愣住了,盯著鬧鍾,好半天了才反應過來。
“沒有。雖然我很少看它,但薩爾瑪不敢把東西弄壞。”本傑明搖了搖頭,“它之前還是好好的。”
“hotch,”rossi把鬧鍾轉向他,臉上勾起得意的笑。
隻見……鬧鍾上的時間停在了6點零6分。
鬧鍾後的電池被摳掉了。犯人是在下午4點10左右離開的,之後也沒人碰過它……顯然,這個時間是犯人刻意調好的。
然而,他還沒能為自己的發現得意多久h就接到了一個電話。
是jj。她急切地說道:“hotch,又發生了一起案子!”
這一段落差不大,水流相對較緩。他站定在了一處,那裏有棵歪脖子樹,半載身子埋在了水裏,悠哉悠哉地晃悠著。
“屍體就是在這裏發現的?”他回過頭,問身後的警官。
見對方點頭,an踩到了樹上,查看地形,“屍體被裝在了膠盆裏,隨著水流飄下。剛好到了這裏的時候,水流變緩,盆子被樹枝攔截了。”
發現屍體的,是結伴到這裏觀光的兩名遊客。他們看到岸邊有個臉盆狀的東西在飄著,一時好奇就過去查看,沒想到裏麵會是一具嬰兒的屍體。
“為什麽犯人要把屍體放進盆子裏?”從樹上跳下來後,an低聲自言自語。
盆子是在超市裏就能買到的日用品。重要的是這個行為象征的意義。
正巧這時,reid打來了電話。
“薩爾瑪是被短刀紮死的,而安德魯,他身上有很多大小不一的淤傷,而且骨頭全部碎裂。”reid在電話裏說道。
“聽起來就像被什麽東西碾過一樣。”an皺起了眉,“凶器不一樣。”前者是利器,後者是鈍器。
兩個被害人,一個是中年婦女,一個是才一歲半的嬰兒,國籍和膚色都不一樣。不僅使用的凶器,連受害者類型也差別很大。
“我拍了照片傳過去h也向馬丁內茲夫婦確認過了,安德魯身上的衣服不是他被擄走時穿的那一件。”reid看著證物袋裏的東西,“他的衣服被換過,身上還放了一個十字架。”
“十字架?這個案子跟宗教有關?”an的眉皺的更緊了。
“十字架曾是古羅馬刑具,用以處死叛逆者、奴隸、戰俘和異教徒。但由於傳說耶穌將自己作為獻祭,在十字架上受難,它又成為了救贖的象征。對監獄裏即將行刑的罪犯,牧師會捧著十字架為他祈禱。但也有人會認為戴上十字架就能獲得主的庇佑。”reid說道。
“換上新衣服,身上放十字架,很有可能是慚愧的象征。犯人對安德魯的死懷有歉意。”但又難以解釋得通屍體身上令人發指的傷——血肉模糊,渾身的骨頭沒有一根完好,相當地殘忍。
而且,薩爾瑪身上並沒有體現這一點——所以,犯人的愧疚隻是針對安德魯一個嗎?
“衣服不是新的,應該是在二手店裏買的。”reid糾正,“會準備嬰兒的衣服,說明犯人有縝密的計劃,他一定事先跟蹤觀察過馬丁內茲一家。但二手衣服又說明他可能正麵臨著債務危機,手頭很緊。”
“他沒有把孩子直接拋進水裏,而是放進了盆子,讓它順著水流飄下。我問過這裏的護林員,這條河的流速一直都會變化,而且河道有岔口。犯人不一定預料到水流會把孩子的屍體衝到這裏。”
an抬起頭,視線往上追溯,“甚至,很有可能,它會在水流最急的地方就翻掉。”到時候屍體和十字架都會先沉入水裏,什麽時候,在什麽地方再會被人發現,就不一定了。
“他注重的不是過程,而是這個過程的意義。”reid聽懂了an的意思。
犯人隻在乎把屍體放進盆裏的過程,之後會發生的事,他都不在乎。而這之前,他盡可能地利用自己僅剩的資產去完成這個儀式——不能換上新衣服,但勉強也要湊個二手的。
“這是一種儀式感。”他把手機用肩膀和頭夾著,從包裏拿出了筆記本,潦草地記了幾筆,“這次的犯人是一個狂熱的宗教信徒……”
寫到一半,他看向了那具小小的屍體,眉頭緊皺。
“你想到了什麽?”an注意到了他的停滯。
“凶器。”reid抿抿唇,“鈍器,形狀不一,可以把人的骨頭砸碎……”
an似有所悟地看向了四周,河水從上遊湧下,撞擊到石頭時會濺起水花。石頭有大有小,濺起的水花也隨之不一。
“是石頭。”他說。這種更是到處都有,並不罕見的東西。
犯人用石頭向安德魯投擲,直到平地拱起了石碓,直到那裏再也沒有了哭聲。然後,他給屍體換了衣服,放進了膠盆裏,連著十字架,讓它們一起順流而下。
無論是短刀,臉盆,還是石頭,這次的犯人所選擇的凶器都很有講究,平凡地讓他們無法從這塊下功夫。
“這讓我想起穆||斯林每年都會舉行的投石儀式。”reid輕咳了一聲,“他們在沙特聖城麥加郊外的穆茲達利法向代表惡魔的牆壁投擲石塊,以此來辟邪驅魔。”
“你的意思是犯人把安德魯當做了惡魔?”an扯了下扣子,“kid,我沒記錯吧?穆蘭教,但十字架不是基督教的信仰標誌嗎?”
“是的。這是我無法理解的地方,他一方麵犯罪手段都十分具有儀式感,顯然是個狂熱的宗教信徒,另一方麵,他搞不清他的上帝。”
這次的犯人,犯罪行為相對成熟,但行為背後所反映的思想卻混亂不堪,像把一些與某個關鍵詞相關的東西都糅雜在一起的成果……這顯然是不該發生的——思想指導行動,一個人若是計劃錯漏百出,是不可能完成得了精密的犯罪。除非……除非有人指導他的行動,以某種方式給他灌輸一些錯誤又有條理的想法。
“reid?reid?”那頭的an見他又走神,提醒道。
“抱歉,我得掛了。”不等對方回答,reid就把電話掛了。
完了後,他立刻摁下了另一個號碼,神色有些不安,“garcia,你能幫我查一下14年前的那樁案子……”
*
另一頭,鑒於大部分人都會選擇第一時間把結果匯報給他。和rossi一起到了馬丁內茲家的hotch已經接了好幾通電話。
最近的一次,是an的。
“,對門有鄰居看到下午時有輛陌生的車子停在了馬丁內茲家門口,是一輛黑色的小轎車。”負責向附近人家做筆錄的警員回來後,向他匯報。
“大概停了多久?”hotch問道。
“她1點時還沒發現它在那裏,3點半的時候,她睡醒了午覺,那時候車已經在了。然後,她是4點10分左右的時候聽到了引擎的發動聲。”警員按著自己的筆記讀道,“她在窗戶那裏瞄了一眼,似乎是一個披著黑袍的男人從裏頭衝了出來。”
“馬丁內茲夫婦是12點50左右先後出的門。薩爾·瑪佛洛裏斯是在2點到3點之間遇害。犯人是4點10分離開。”hotch自言自語道,“行凶後,他還在屋子裏停留了1個多小時。”
在這段時間裏,犯人到底做了什麽?
h點了點頭,交代了幾句後,回到了屋子裏。
但似乎他離開了好幾分鍾,裏麵依舊還那麽地“熱鬧”。
“你這是要幹什麽?”
“我要幹什麽?你看不到嗎!我要帶著孩子離開這裏。”東西被弄得“乒乓”作響。
“維多利亞,你不能這麽做。警方說了,取證還沒結束,你不能把東西弄亂。”
“取證還沒結束?就因為他們這麽糟糕的辦事效率,安德魯才會死的!”女人不管不顧地說道,“聽著,本傑明,如果不是你堅持要把那個不祥的女人招進來,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都是你的錯!”
“我……維多利亞!如果不是你大手大腳地把錢花光,我們需要去請一個墨西哥人當保姆嗎?”男人也憤怒了。
“哇——”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麽的安東尼被父母的爭執聲吵醒了,扯著嗓子大哭。
場麵一下子更亂了。這對撕破臉、互相指責的夫妻顯然不知道什麽叫“家醜不外揚,咱們關起起門來再吵”。
“咳咳……”樓下幾個被地圖炮的人都有點尷尬了。
rossi往樓梯處看了一眼,再看向了hotch。而後者一臉嚴肅地別開了臉,開始審視現場。兩個人精,顯然都是不打算在這個時候上樓討麻煩。
“薩爾瑪·佛洛裏斯躺在了這裏,而嬰兒床是在這個位置。”hotch向前了兩步。
薩爾瑪的屍體已近被搬走了,現場也做了標記,拍好了照片。他們之前也核對過了一些細節。
在這之間,有碎裂的紅酒杯。法醫已經化驗過了,上麵沾著的是薩爾瑪的血。
“犯人偷襲後,趁機刺死了薩爾瑪。”鑒於reid已經給他們匯報了屍檢結果以及自己的推測,他們不難知道這一點。
“然後他來到消毒櫃前,取了一個紅酒杯。”rossi模擬犯人的行為,同樣來到消毒櫃前,“一共6隻杯子,他取的是第一排中間的那一隻。”6隻杯子,分2排擺放,每排3隻。
“地上濺的血量有點大。”rossi看向了hotch,晃了晃自己手上的杯子,往裏頭加了點水,不合時宜地開了個玩笑,“他往杯子裏裝了血。有什麽用?喝一口?”
用高腳杯來做容器,加上血液的顏色,很容易讓人想到品酒。所以,裝血是用來喝的?犯人是個吸血鬼,或者嗜血症患者,喝了口後,發現不好喝,一怒之下把杯子碎了。接著發現自己應該養個移動血庫,於是把孩子擄走了。結果發現孩子的血也不好喝,幹脆宰了,最後化作蝙蝠飛走了……好任性啊,嗬嗬。
接著,rossi一步一步地走過來,停在了嬰兒床的正前方,“這裏濺了不少血。如果是殺人時,或者是把酒杯摔碎,不應該能濺到這種地方。”他的手指指著嬰兒床最靠內的被套上的暗紅色的圓點。
“如果是這樣呢?”hotch走到他身邊,把手指伸進了杯中,兩指輕彈,幾滴水飛濺了出去,“reid說,犯人可能是個宗教信徒,他把安德魯當成了惡魔。”
這個神誌不清的犯人極有可能認為自己是在驅魔。他把血液當成了聖水,向自己認為的被惡魔附體的人潑灑。然後發現此計不成,幹脆把惡魔帶走,處以極刑。
好像這個說法要靠譜一點……
rossi看了他一眼,默默地把那杯水放到一邊去,本來勾起的嘴角下垮了不止一點——帥不過三秒,有人不開森了。
他隻能另辟蹊徑,蹲下來,近距離觀察地上的血跡。
“好像少了點什麽。”這一觀察,真讓他發現了什麽。
“這裏h,”rossi指向了麵前的沿著血跡匯出的線,某處原點那裏有個缺口,“犯人曾踩到過上麵。”
“但是……”如果犯人鞋子上沾了血的話,為什麽現場沒有腳印?
“有人注意到車子的停靠,犯人殺人後,在屋子裏還呆了一個多小時。”hotch把剛了解到的情況跟他分享。
“那現在我們知道了,”rossi站起來,臉上重新有了笑容,“他留在這裏,進行完了某個儀式後,把屋子裏一些‘沒必要留下’的東西都清理走了。”
“還有,‘對稱’。他不自覺地這麽做,刺殺薩爾瑪的時候,會在另一側的同樣的地方補刀,消毒櫃裏的杯子,他也會去最中間的那個。”rossi開始在屋子裏轉圈,“除了把東西都擺放對稱以外,他一定還做了什麽……”
偏偏這時候,維多利亞·馬丁內茲夫人十分彪悍地一手扛著還在哭鬧的安東尼,一手提著行李,從樓上下來。她的丈夫,本傑明,一臉無奈地跟在她身後,試圖把孩子留下,但被維多利亞毫不猶豫地賞了一腳。
“夫人……”hotch還沒說完,看都不看他一眼的維多利亞已經甩門離開了。
本傑明拿起了沙發上的抱枕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回過身,朝他們攤開手,氣極反笑:“她要跟我離婚,要把孩子帶走,她在怪我把那個墨西哥女人請回家當保姆?她這是瘋了是吧?”
“先生,”rossi從玻璃櫃上拿起了一個鬧鍾,徑直來到他的麵前,“你們家的鍾一直都是壞的嗎?”
誰家的鍾會一直都是壞的?!
還沒發泄完的本傑明愣住了,盯著鬧鍾,好半天了才反應過來。
“沒有。雖然我很少看它,但薩爾瑪不敢把東西弄壞。”本傑明搖了搖頭,“它之前還是好好的。”
“hotch,”rossi把鬧鍾轉向他,臉上勾起得意的笑。
隻見……鬧鍾上的時間停在了6點零6分。
鬧鍾後的電池被摳掉了。犯人是在下午4點10左右離開的,之後也沒人碰過它……顯然,這個時間是犯人刻意調好的。
然而,他還沒能為自己的發現得意多久h就接到了一個電話。
是jj。她急切地說道:“hotch,又發生了一起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