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們食性很雜,但基本上是以肉食為主的高級動物,他們體味兒很重,既有狗熊的氣味兒,又帶有強烈的狐臭。


    這些家夥們視力很好,極其喜歡夜間活動,還們的耳膜,使人耳穿孔。


    他們最大的特點是,善於逃跑和隱蔽。


    此時包包的鼻子可派上了用場,王子讓包包跳下車,車子跟著它靈敏的鼻子走。


    多年來,包包超人的嗅覺能力,從沒讓王子無端失望過,因為狗的嗅覺神經,是和它大腦的神經直接相連的,而且它靈敏的嗅覺神經,密布在鼻子內部,感應度相當驚人。


    狗狗們的嗅覺靈敏度,一直穩居動物界之首!它的嗅覺感受器就是鼻內的嗅粘膜,位於鼻腔上部,表麵有許多奇特的皺紋,其麵積相當於人類嗅粘膜的四倍,嗅細胞竟高達兩億多個,。


    而且包包僅憑嗅覺信息,就能識別主人,分辨同類的性別,發情狀態,母仔識別,辨別道路和方位、食物、獵物等。


    因此,一直以來,人們還利用狗狗嗅覺靈敏的絕對天賦,培養了軍犬、警犬、搜救犬、導盲犬等!進行刑偵、緝毒、搜爆、救援和幫助盲人外出等工作,作了大量人類自己無法作到的特種工作。


    所以,王子掌握著圓圓的方向盤,圓圓的方向盤指揮著渾身鐵甲的大悍馬,大悍馬冒著白色的尾氣,亦步亦趨,緊緊地跟在包包的屁股後麵,也不管什麽追尾和安全距離了。


    包包低著大腦袋,翕動著大大的鼻孔,捕捉著空氣中野人獨特的氣味兒,搖動著毛茸茸的大尾巴,在雪地上“一狗當先”地奔跑在大悍馬前麵,自豪地擔任著開路先鋒官的重要角色。


    透過車窗玻璃,王子看到,包包那條毛茸茸的大尾巴,一直高高翹起,在前麵不停地揮舞跳躍著,就像一麵勝利飄揚的旗幟。


    此時,王子的眉毛擰成了一個疙瘩,野人腰部那個圓圓的方向盤,和那顆光禿禿的無肉骷髏頭,一直在他的腦海裏晃動。


    王子在心裏一萬個不希望那就是戴宗的腦袋,可事實上,那顆腦袋很可能就是戴宗的項上人頭,而兩隻野人,也很可能就是直接殺害戴宗的凶手。


    不過在找到野人並抓獲他們以前,事情也不能妄下定論。


    風流公公和含笑一語不發,王子心裏突突跳著,車頭幾乎頂住了包包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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