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同情於老譚的婚姻,甚至希望他能夠和另外一個女人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林燕。
當我們考慮到婚姻的時候往往忽略了家庭,一個家庭的組成除了兩個大人之外還有孩子。大人是成年人,經曆了感情和生活的洗禮,有了豐富的人生閱曆和生活經驗,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這無可厚非。
可是孩子呢?
離婚,再婚,隻是一個經曆而已,結束一段已經失去熱情的感情,重新開始另外一段。
可家怎麽辦?
孩子怎麽辦?
對另外一個女人是喜歡與熱愛,把所有的激情都投入進去,兩個人兩情相悅,恩恩愛愛甜甜美美。可是生活是現實的,並不是有了感情就相安無事白頭到老,要是這樣就沒離婚那一說了——誰的第一次婚姻不是和相愛的人結的?
問題是孩子麵對不是親媽的女人是否也喜歡?反過來說女人是否也像喜歡自己那樣喜歡前妻的孩子?
婚姻問題永遠是爭論和道德的焦點,在這裏不做贅敘,就個人觀點而言,需要理智麵對。
當然,兩個人實在過不到一起,感情破裂,離婚也很正常,是正確選擇。在這裏不是反對離婚,而是希望夫妻之間能夠理智的麵對家庭生活,不能感覺不如意就離婚。
拋開孩子不說,難道重新選擇的就是最好的嗎?
一個男人之所以背叛妻子,不是外麵的誘惑太多,而是在家裏得不到尊重和體貼,長期生活在嘲諷和冷淡之下,才有了外心。
曾經碰到一個男的,沒結婚之前和對象處的非常好,倆人也般配,在周圍人眼裏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結婚後也是恩愛甜蜜,但僅維持半年。
半年後女的神經質的說:“他在外麵有事,現在開始不願意回家了,指定有人。”
問:“為什麽不願意回家?”
女的說:“不知道。”
告訴她說:“男人不願意回家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外麵快樂,回家等於痛苦。”
偶然間碰到男的,他說:“沒結婚的時候覺著挺好,人不錯,長得漂亮,還通情達理善解人意。結婚後發現娶的根本不是媳婦,而是紀檢委主任。不知道咋變成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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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每天下班就心驚肉跳。得先檢查一下手機,把一些容易引起誤會的信息刪掉,包括微信。其實都是一些正常交往,可是說了女的也不信,總會無中生有的鬧上一番。
從進家門開始媳婦首先是預審科科長,然後是檢查室主任,通過預審和檢查之後最後來個宣判,整的他精神頹廢身疲力竭。以前眼中美麗溫柔的媳婦現在美麗仍在,溫柔卻沒了蹤影。
看著媳婦有陌生感,在心裏產生抗拒和厭煩。
結果倆人結婚半年開始冷戰,一年後分居,一年半離婚了。
離婚後女的後悔了,跟人說壓根兒沒想離婚,看得緊是因為愛,如果不愛就不會疑神疑鬼了。
這愛,卻有點畸形。
老譚和林燕的婚姻雖然隻剩下一個名義,但他們的家庭依然存在。
林燕可以沒有老譚,但不能沒有兒子。
老譚也是如此。
兩個人雖然誰也不管誰,但對這個家、對兒子都是熱愛的,毫無保留的付出。
在老譚心裏林燕的位置依然很重。雖然沒了往日的溫柔,但曾經的曾經是這個女人不嫌乎自己窮,毅然決然的跟了自己,風風雨雨走過這麽多年,不容易。
知道自己的不容易就能想到她的不容易。兩個人為了家、為了孩子都在不住腳的往前趕,打拚著。雖然沒了激情,少了恩愛,但還是一個家呀。
如果把婚姻和家庭區分開對待,婚姻可以名存實亡,但家不能不在,因為還有孩子。
倆人有一個聰明、懂事、自力的、心愛的大兒子。
對老譚來講,離婚,不但自己這關過不去,家裏五個姐姐那關也過不去,還有母親呢。老母親要是知道他離婚,估計得急出一場病來。要是因為這個老太太出點兒啥事,除了追悔莫及外酒就是罪大惡極。
現在和林燕的關係已經緩和不少,看上去是一對正常夫妻了。隻是林燕一直反感兩人在一起過夫妻生活,已經成了病。
對於生理上一切正常的老譚來說沒有夫妻生活顯然是熬煎的,他是一個正常男人,有需求,長時間得不到愛的撫慰也不行。
可是十多年這樣過來了,怎麽說呢,習慣了。
說習慣有些殘忍,但又能怎麽辦?
找小姐?處鐵子?養情人?
找小姐自己都不接受。
處鐵子可以,往往在臨門一腳的時候和國足一樣疲軟,先逃了。
養情人壓根兒就沒想,要是那樣還不如處鐵子呢。
老譚身邊不缺女人,有對他傾心愛慕的。
傾心愛慕是一回事,與之相處是一回事,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這一點老譚深深知道。
咱們拿張麗來說,嚴格意義上講倆人是鐵子。到現在倆人沒發生關係,是紅粉知己,到老了也是朋友。
可是如果有了那種關係,性質會馬上不一樣。
不但有了尷尬,還會動感情。
人是感情動物,就因為有了感情才和動物有了區別,生存在食物鏈的最頂端。可感情又是最折磨人的,叫人斬不斷理還亂,痛不欲生。
往往再次組建的家庭會伴隨著第一次家庭破裂的陣痛,以及對孩子的撫養等一係列問題,處理圓滿的沒有幾個。
婚姻和家庭又通常伴隨著兩性關係,經常是夫妻間的性生活不和諧導致感情出軌,進而人身出軌。在原始欲望的驅使下渴望得到在家庭中得不到溫柔,讓心靈和身體得到滿足。
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婚外情。
婚外情也是愛情。兩個人彼此相愛,卻一輩子不能在一起,在各自的生活中關心在意著對方,成為一生的苦戀。
人生活在兩個世界。
在感情世界裏可以唯美,可以自私,可以天馬行空。但現實世界是真實存在的,感情世界裏的一些東西無法在現實世界裏生存,因為人活著不能隻考慮自己,兩個肩膀上還擔著為人子女、為人妻為人夫、為人父母的責任------
我們不希望有個後媽繼父,尤其是親爹親媽還存在的情況下,子女也一樣。
從另外一個角度講,家庭美滿是事業的基石,這是肯定的。
當家庭生活亮起紅燈的時候,一定是出了問題,出問題就得解決,而不是逃避。
而問題永遠是相互的,尤其是家庭生活,沒有什麽對錯,除非是原則性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是分出對錯,找對方的毛病,而是檢討自己。
自己不改變問題永遠解決不了,隻能加深。
我們回過頭來審視老譚和林燕的婚姻,出現這個狀況兩個人都有責任。
倆人都是苦瓜蛋子出身,從小沒有父親,是母親拉扯著長大成人。單親家庭和貧窮的生活經曆讓他倆過早的懂事,擔負起生活的重擔。
這就造成倆人人格的獨立和骨子裏的堅強,都有著敏感的自卑心理和強烈的自尊心。
促成現在這個狀況的主要原因是有了孩子之後長時間的兩地生活。
老譚覺著隻要自己掙錢,把錢交給林燕,不叫她和孩子餓著,有吃有喝就行。至於自己苦點累點沒啥,誰叫是老爺們呢。
林燕和兒子在一起,潛意識裏覺著隻要有兒子就行,其他的都無所謂。打小沒父親的經曆又告訴自己,不能讓兒子和自己一樣沒父親。
看似矛盾,又很統一。
有時她覺著老譚在不在都一樣,一個人能養活兒子,並且養的很好。這時候她會拿母親做榜樣,母親不就是一個人把自己和兩個弟弟拉扯大的。
從兒子出生到現在,幾乎都是她一個人管。老譚沒在家待幾天,即使在家也和沒在家差不多,他的工作決定了他對家、對孩子的照顧程度。
於是林燕的潛意識裏認為老譚這個人有沒有一樣,隻要按月把錢交給她就行,她來打理一切。
加上長時間沒有夫妻生活,全部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心理上的改變導致生理上失衡,在行為上就表現出厭煩來。
還有就是她現在在冷鏈物流這方麵做得挺好,從員工升到部門經理,每個月掙得不比老譚少。
工作順利,掙得錢多,又強勢,還一直掌握著家裏的財政大權,就有一種淩駕於一切之上的架勢。當然,這不是說欺負人,而是加強了她的獨立性。
老譚也是如此,這是兩個完全相同的人。隻是老譚比她大五歲,加上一直做管理,總做培訓,在處理問題上看的全麵想的周到一些。
林燕正在經曆的是他已經經曆過的,也就知道怎麽處理。
不去爭鋒,也不多說什麽。
夫妻嘛,沒什麽對錯。
自己對家庭和孩子做的沒林燕多,也就少發言。
每當想起林燕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六年,並且現在依然如此,心裏就愧疚,覺著對不起人家,人家這樣對自己也很正常。
雖然四年前一氣之下簽了離婚協議,過上了這種誰也不管誰的生活,但還是一家人。再者說那協議簽完之後兩個人誰也沒再提起,好像沒那回事一樣。說白了就是夫妻之間鬧了一次矛盾而已,過去也就過去了。
現在倆人在經濟上沒問題,月收入過萬。家也像個家樣,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是好日子。
兒子乖巧懂事,學習名列前茅,自打玩上籃球之後長個了,已經到了一米六多,看樣能長到一米八。
哎,人呀,得知足。
生活永遠在微笑中繼續,越來越好。
當我們考慮到婚姻的時候往往忽略了家庭,一個家庭的組成除了兩個大人之外還有孩子。大人是成年人,經曆了感情和生活的洗禮,有了豐富的人生閱曆和生活經驗,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這無可厚非。
可是孩子呢?
離婚,再婚,隻是一個經曆而已,結束一段已經失去熱情的感情,重新開始另外一段。
可家怎麽辦?
孩子怎麽辦?
對另外一個女人是喜歡與熱愛,把所有的激情都投入進去,兩個人兩情相悅,恩恩愛愛甜甜美美。可是生活是現實的,並不是有了感情就相安無事白頭到老,要是這樣就沒離婚那一說了——誰的第一次婚姻不是和相愛的人結的?
問題是孩子麵對不是親媽的女人是否也喜歡?反過來說女人是否也像喜歡自己那樣喜歡前妻的孩子?
婚姻問題永遠是爭論和道德的焦點,在這裏不做贅敘,就個人觀點而言,需要理智麵對。
當然,兩個人實在過不到一起,感情破裂,離婚也很正常,是正確選擇。在這裏不是反對離婚,而是希望夫妻之間能夠理智的麵對家庭生活,不能感覺不如意就離婚。
拋開孩子不說,難道重新選擇的就是最好的嗎?
一個男人之所以背叛妻子,不是外麵的誘惑太多,而是在家裏得不到尊重和體貼,長期生活在嘲諷和冷淡之下,才有了外心。
曾經碰到一個男的,沒結婚之前和對象處的非常好,倆人也般配,在周圍人眼裏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結婚後也是恩愛甜蜜,但僅維持半年。
半年後女的神經質的說:“他在外麵有事,現在開始不願意回家了,指定有人。”
問:“為什麽不願意回家?”
女的說:“不知道。”
告訴她說:“男人不願意回家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在外麵快樂,回家等於痛苦。”
偶然間碰到男的,他說:“沒結婚的時候覺著挺好,人不錯,長得漂亮,還通情達理善解人意。結婚後發現娶的根本不是媳婦,而是紀檢委主任。不知道咋變成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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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進家門開始媳婦首先是預審科科長,然後是檢查室主任,通過預審和檢查之後最後來個宣判,整的他精神頹廢身疲力竭。以前眼中美麗溫柔的媳婦現在美麗仍在,溫柔卻沒了蹤影。
看著媳婦有陌生感,在心裏產生抗拒和厭煩。
結果倆人結婚半年開始冷戰,一年後分居,一年半離婚了。
離婚後女的後悔了,跟人說壓根兒沒想離婚,看得緊是因為愛,如果不愛就不會疑神疑鬼了。
這愛,卻有點畸形。
老譚和林燕的婚姻雖然隻剩下一個名義,但他們的家庭依然存在。
林燕可以沒有老譚,但不能沒有兒子。
老譚也是如此。
兩個人雖然誰也不管誰,但對這個家、對兒子都是熱愛的,毫無保留的付出。
在老譚心裏林燕的位置依然很重。雖然沒了往日的溫柔,但曾經的曾經是這個女人不嫌乎自己窮,毅然決然的跟了自己,風風雨雨走過這麽多年,不容易。
知道自己的不容易就能想到她的不容易。兩個人為了家、為了孩子都在不住腳的往前趕,打拚著。雖然沒了激情,少了恩愛,但還是一個家呀。
如果把婚姻和家庭區分開對待,婚姻可以名存實亡,但家不能不在,因為還有孩子。
倆人有一個聰明、懂事、自力的、心愛的大兒子。
對老譚來講,離婚,不但自己這關過不去,家裏五個姐姐那關也過不去,還有母親呢。老母親要是知道他離婚,估計得急出一場病來。要是因為這個老太太出點兒啥事,除了追悔莫及外酒就是罪大惡極。
現在和林燕的關係已經緩和不少,看上去是一對正常夫妻了。隻是林燕一直反感兩人在一起過夫妻生活,已經成了病。
對於生理上一切正常的老譚來說沒有夫妻生活顯然是熬煎的,他是一個正常男人,有需求,長時間得不到愛的撫慰也不行。
可是十多年這樣過來了,怎麽說呢,習慣了。
說習慣有些殘忍,但又能怎麽辦?
找小姐?處鐵子?養情人?
找小姐自己都不接受。
處鐵子可以,往往在臨門一腳的時候和國足一樣疲軟,先逃了。
養情人壓根兒就沒想,要是那樣還不如處鐵子呢。
老譚身邊不缺女人,有對他傾心愛慕的。
傾心愛慕是一回事,與之相處是一回事,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這一點老譚深深知道。
咱們拿張麗來說,嚴格意義上講倆人是鐵子。到現在倆人沒發生關係,是紅粉知己,到老了也是朋友。
可是如果有了那種關係,性質會馬上不一樣。
不但有了尷尬,還會動感情。
人是感情動物,就因為有了感情才和動物有了區別,生存在食物鏈的最頂端。可感情又是最折磨人的,叫人斬不斷理還亂,痛不欲生。
往往再次組建的家庭會伴隨著第一次家庭破裂的陣痛,以及對孩子的撫養等一係列問題,處理圓滿的沒有幾個。
婚姻和家庭又通常伴隨著兩性關係,經常是夫妻間的性生活不和諧導致感情出軌,進而人身出軌。在原始欲望的驅使下渴望得到在家庭中得不到溫柔,讓心靈和身體得到滿足。
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婚外情。
婚外情也是愛情。兩個人彼此相愛,卻一輩子不能在一起,在各自的生活中關心在意著對方,成為一生的苦戀。
人生活在兩個世界。
在感情世界裏可以唯美,可以自私,可以天馬行空。但現實世界是真實存在的,感情世界裏的一些東西無法在現實世界裏生存,因為人活著不能隻考慮自己,兩個肩膀上還擔著為人子女、為人妻為人夫、為人父母的責任------
我們不希望有個後媽繼父,尤其是親爹親媽還存在的情況下,子女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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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問題永遠是相互的,尤其是家庭生活,沒有什麽對錯,除非是原則性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是分出對錯,找對方的毛病,而是檢討自己。
自己不改變問題永遠解決不了,隻能加深。
我們回過頭來審視老譚和林燕的婚姻,出現這個狀況兩個人都有責任。
倆人都是苦瓜蛋子出身,從小沒有父親,是母親拉扯著長大成人。單親家庭和貧窮的生活經曆讓他倆過早的懂事,擔負起生活的重擔。
這就造成倆人人格的獨立和骨子裏的堅強,都有著敏感的自卑心理和強烈的自尊心。
促成現在這個狀況的主要原因是有了孩子之後長時間的兩地生活。
老譚覺著隻要自己掙錢,把錢交給林燕,不叫她和孩子餓著,有吃有喝就行。至於自己苦點累點沒啥,誰叫是老爺們呢。
林燕和兒子在一起,潛意識裏覺著隻要有兒子就行,其他的都無所謂。打小沒父親的經曆又告訴自己,不能讓兒子和自己一樣沒父親。
看似矛盾,又很統一。
有時她覺著老譚在不在都一樣,一個人能養活兒子,並且養的很好。這時候她會拿母親做榜樣,母親不就是一個人把自己和兩個弟弟拉扯大的。
從兒子出生到現在,幾乎都是她一個人管。老譚沒在家待幾天,即使在家也和沒在家差不多,他的工作決定了他對家、對孩子的照顧程度。
於是林燕的潛意識裏認為老譚這個人有沒有一樣,隻要按月把錢交給她就行,她來打理一切。
加上長時間沒有夫妻生活,全部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心理上的改變導致生理上失衡,在行為上就表現出厭煩來。
還有就是她現在在冷鏈物流這方麵做得挺好,從員工升到部門經理,每個月掙得不比老譚少。
工作順利,掙得錢多,又強勢,還一直掌握著家裏的財政大權,就有一種淩駕於一切之上的架勢。當然,這不是說欺負人,而是加強了她的獨立性。
老譚也是如此,這是兩個完全相同的人。隻是老譚比她大五歲,加上一直做管理,總做培訓,在處理問題上看的全麵想的周到一些。
林燕正在經曆的是他已經經曆過的,也就知道怎麽處理。
不去爭鋒,也不多說什麽。
夫妻嘛,沒什麽對錯。
自己對家庭和孩子做的沒林燕多,也就少發言。
每當想起林燕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六年,並且現在依然如此,心裏就愧疚,覺著對不起人家,人家這樣對自己也很正常。
雖然四年前一氣之下簽了離婚協議,過上了這種誰也不管誰的生活,但還是一家人。再者說那協議簽完之後兩個人誰也沒再提起,好像沒那回事一樣。說白了就是夫妻之間鬧了一次矛盾而已,過去也就過去了。
現在倆人在經濟上沒問題,月收入過萬。家也像個家樣,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是好日子。
兒子乖巧懂事,學習名列前茅,自打玩上籃球之後長個了,已經到了一米六多,看樣能長到一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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