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時分,簡瞳一邊啃著半塊披薩餅,一邊坐在電腦前繼續攻關《女裝海峽》。[]
身穿皺巴巴的蒼白睡衣,棕色長發慵懶的披散在肩頭,此時的簡瞳雖然不像平時那樣總是帶妝出鏡,卻比化妝的時候多了一分青澀的美感。
“趙諾又跑到哪裏去了啊……好無聊。”她小聲嘟囔了一句。
這幾天表弟總是東跑西顛的,白天基本上都不在家,她雖然很喜歡,但獨自一人玩也免不了會覺得無趣。
“唔,這裏要選哪個選項才能進入好路線?”
眼看著屏幕上“可愛的男孩子”對自己撒嬌,簡瞳一時有些拿不準主意,正打算切出遊戲上網搜一下的時候,門鈴突然響了。
“誰啊?”她邊問邊打開門,看到一名沒見過的中年男人,正扶著趙諾站在門前。
“你是他女朋友?”那個中年人好奇的問道。
“不不,我是他姐。”簡瞳回答。
不必問發生了什麽,光是聞聞那熏人的酒氣,就知道趙諾是喝多了。奇怪的是,他除了臉有點微紅以外,其他地方都很正常,完全看不出醉酒的跡象。
注意到這一點,簡瞳也有些不能確定自己的推論,問道:“他……是喝多了?”
“嗯。”中年人點點頭,一副沒轍的樣子。趙諾也立刻用力點頭,動作幅度比平時大了很多,顯得有些誇張。
“看起來不像醉酒的樣子。”簡瞳還是有些懷疑。
“我活了這麽多年,這小子是我見過的喝醉之後表現最古怪的人。”
中年男子說著把趙諾扶到簡瞳麵前,然後便自言自語著下樓去了:“交給你了,我先走了。實在是受不了,太嚇人了……”
“那家夥話好多啊。”簡瞳目送中年男子的身影消失在樓梯拐角,然後轉向趙諾,問道:“你沒問題吧,能自己走嗎?”
“當然可以!”趙諾的聲音把她嚇了一跳。
――自己的表弟看起來就像是換了一個人,不管是渾厚的聲音,還是“氣勢高昂”的動作,都和以前那個稍顯頹廢的年輕人判若兩人,簡直就像是變成一個新人格。
“你……你沒事吧?”看著趙諾這幅模樣,簡瞳反而更加不安了。
“沒事!”趙諾說著昂首挺胸,帶著滿身酒氣大步邁進屋子。
關上門之後,簡瞳回頭一看,隻見趙諾正穿著鞋站在沙發上,像歌唱家那樣半舉著雙臂,昂著頭仿佛看到了什麽神跡。
這種動作,搭配他身上的一身破休閑裝,實在是違和感十足。
“我去,你到底怎麽了?”此時的簡瞳甚至已經有點害怕了。
――這小子什麽情況?該不會是精神分裂吧?不會殺人的吧?
就在簡瞳正考慮要不要去廚房拿把刀防身的時候,趙諾終於開口說話了,依然是那個雄渾無比,比平時精神了一百倍的聲音,配合誇張的語氣簡直就像是在朗誦什麽史詩:
“這間屋子,實在是太小了!”
……
聽到這話,簡瞳差點把一口老血吐到他臉上。正要嘲笑趙諾,卻聽到他又開口了:
“你不這麽認為嗎?住在這裏對我們來說是一種屈辱。”
“嗯嗯。”簡瞳點頭。
――趙諾看起來似乎很清醒,雖然用演講的架勢胡說八道,實在有種強烈的羞恥感。但在簡瞳看來,偶爾看到自己那總是神神秘秘的表弟,露出可能是真實的一麵,其實也挺有意思的。
於是,簡瞳幹脆坐到了電腦桌前的椅子上,等著聽弟弟的“演說”:
“我們的人生還很長,不能總是蝸居在這種小地方!你也很不甘心對吧?住在這麽狹窄的小屋裏,吃著在送來路上就涼掉的破披薩餅,從早到晚都在玩,隻為了逃避現實不願意清醒?”
“還挺押韻的,不錯不錯。”簡瞳拍了拍手權當鼓掌。
要是在不知道趙諾喝醉的前提下,自己大概真的會被他的“演說”打動。但已經清楚弟弟是在“耍酒瘋”,簡瞳實在是嚴肅不起來,隻能強忍笑意,聽著趙諾繼續說下去:
“你是寫手,我是遊戲玩家,我們從事的工作都比較自由,但這不能成為我們貧窮的理由!追求夢想的道路上,不邁出步伐的話,怎麽能知道自己會不會成功?”
……
這時,明知弟弟是在胡扯的簡瞳,胸中竟然產生了一種微妙的共鳴。她抬起頭,正好看到趙諾用右手指向自己,大聲吼道:
“我不知道你是怎麽想的,但是對我來說,就算再悲哀,就算再失敗,我也要把自己選擇的路走完!就算不知道在盡頭等待我的會是什麽,我也要把它走完!”
“就算是跪著走,就算是在地上爬也無所謂,我一定會堅持下去,直到抵達盡頭的那一天為止!”
“即使在盡頭等待的是冰冷的牆壁,我也會接受!因為直到那個時候,我才知道自己選錯了路不是嗎?”
“堅持,就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啊!”
“所以,我要成為這個星球上,最強的遊戲玩家!”
趙諾演說完畢,簡瞳終於忍不住再次鼓起掌來。這次不是敷衍,而是發自內心的想要為表弟喝彩。
剛才的演講實在是非常有感染力,簡直可以和專業的演說家媲美了。簡瞳有生以來聽過的任何演說,都不如趙諾的這一通發言來的更震撼。
在這一刻,簡瞳也是心潮澎湃熱血沸騰,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在心中暗暗發誓:
“我也要好好鍛煉文筆,成為青春文學的王牌寫手!”
現在自己雖然屬於比較穩定的專職寫手,在雜誌上甚至還擁有自己的小小專欄。但和那些大牌的寫手相比,不管是文筆,故事還是知名度,都有不小的差距。
――既然她們都可以,我為什麽不行?
――混日子有什麽用?要做就要做到最好!這樣才不會留下遺憾不是嗎?
自從和編輯混熟之後,一直抱有“隻要不餓死就行”念頭的簡瞳,又有了努力的衝動,立刻衝進臥室取出自己的筆記本電腦,打開word開始碼字。
此時,她已經拾回了在走入社會之後,就塵封已久的夢想:
“成為一名真正的青春文學作家,為少女們帶來最好看的愛情故事!”
從這天起,每次都是月底才交稿子,而且總是被編輯打回修改的懶散寫手,消失了。
而那個剛踏進青春文學圈子的時候,每個月寫十篇稿子分別投給十家雜誌社,努力到恐怖程度的狂熱寫作者,回來了!
身穿皺巴巴的蒼白睡衣,棕色長發慵懶的披散在肩頭,此時的簡瞳雖然不像平時那樣總是帶妝出鏡,卻比化妝的時候多了一分青澀的美感。
“趙諾又跑到哪裏去了啊……好無聊。”她小聲嘟囔了一句。
這幾天表弟總是東跑西顛的,白天基本上都不在家,她雖然很喜歡,但獨自一人玩也免不了會覺得無趣。
“唔,這裏要選哪個選項才能進入好路線?”
眼看著屏幕上“可愛的男孩子”對自己撒嬌,簡瞳一時有些拿不準主意,正打算切出遊戲上網搜一下的時候,門鈴突然響了。
“誰啊?”她邊問邊打開門,看到一名沒見過的中年男人,正扶著趙諾站在門前。
“你是他女朋友?”那個中年人好奇的問道。
“不不,我是他姐。”簡瞳回答。
不必問發生了什麽,光是聞聞那熏人的酒氣,就知道趙諾是喝多了。奇怪的是,他除了臉有點微紅以外,其他地方都很正常,完全看不出醉酒的跡象。
注意到這一點,簡瞳也有些不能確定自己的推論,問道:“他……是喝多了?”
“嗯。”中年人點點頭,一副沒轍的樣子。趙諾也立刻用力點頭,動作幅度比平時大了很多,顯得有些誇張。
“看起來不像醉酒的樣子。”簡瞳還是有些懷疑。
“我活了這麽多年,這小子是我見過的喝醉之後表現最古怪的人。”
中年男子說著把趙諾扶到簡瞳麵前,然後便自言自語著下樓去了:“交給你了,我先走了。實在是受不了,太嚇人了……”
“那家夥話好多啊。”簡瞳目送中年男子的身影消失在樓梯拐角,然後轉向趙諾,問道:“你沒問題吧,能自己走嗎?”
“當然可以!”趙諾的聲音把她嚇了一跳。
――自己的表弟看起來就像是換了一個人,不管是渾厚的聲音,還是“氣勢高昂”的動作,都和以前那個稍顯頹廢的年輕人判若兩人,簡直就像是變成一個新人格。
“你……你沒事吧?”看著趙諾這幅模樣,簡瞳反而更加不安了。
“沒事!”趙諾說著昂首挺胸,帶著滿身酒氣大步邁進屋子。
關上門之後,簡瞳回頭一看,隻見趙諾正穿著鞋站在沙發上,像歌唱家那樣半舉著雙臂,昂著頭仿佛看到了什麽神跡。
這種動作,搭配他身上的一身破休閑裝,實在是違和感十足。
“我去,你到底怎麽了?”此時的簡瞳甚至已經有點害怕了。
――這小子什麽情況?該不會是精神分裂吧?不會殺人的吧?
就在簡瞳正考慮要不要去廚房拿把刀防身的時候,趙諾終於開口說話了,依然是那個雄渾無比,比平時精神了一百倍的聲音,配合誇張的語氣簡直就像是在朗誦什麽史詩:
“這間屋子,實在是太小了!”
……
聽到這話,簡瞳差點把一口老血吐到他臉上。正要嘲笑趙諾,卻聽到他又開口了:
“你不這麽認為嗎?住在這裏對我們來說是一種屈辱。”
“嗯嗯。”簡瞳點頭。
――趙諾看起來似乎很清醒,雖然用演講的架勢胡說八道,實在有種強烈的羞恥感。但在簡瞳看來,偶爾看到自己那總是神神秘秘的表弟,露出可能是真實的一麵,其實也挺有意思的。
於是,簡瞳幹脆坐到了電腦桌前的椅子上,等著聽弟弟的“演說”:
“我們的人生還很長,不能總是蝸居在這種小地方!你也很不甘心對吧?住在這麽狹窄的小屋裏,吃著在送來路上就涼掉的破披薩餅,從早到晚都在玩,隻為了逃避現實不願意清醒?”
“還挺押韻的,不錯不錯。”簡瞳拍了拍手權當鼓掌。
要是在不知道趙諾喝醉的前提下,自己大概真的會被他的“演說”打動。但已經清楚弟弟是在“耍酒瘋”,簡瞳實在是嚴肅不起來,隻能強忍笑意,聽著趙諾繼續說下去:
“你是寫手,我是遊戲玩家,我們從事的工作都比較自由,但這不能成為我們貧窮的理由!追求夢想的道路上,不邁出步伐的話,怎麽能知道自己會不會成功?”
……
這時,明知弟弟是在胡扯的簡瞳,胸中竟然產生了一種微妙的共鳴。她抬起頭,正好看到趙諾用右手指向自己,大聲吼道:
“我不知道你是怎麽想的,但是對我來說,就算再悲哀,就算再失敗,我也要把自己選擇的路走完!就算不知道在盡頭等待我的會是什麽,我也要把它走完!”
“就算是跪著走,就算是在地上爬也無所謂,我一定會堅持下去,直到抵達盡頭的那一天為止!”
“即使在盡頭等待的是冰冷的牆壁,我也會接受!因為直到那個時候,我才知道自己選錯了路不是嗎?”
“堅持,就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啊!”
“所以,我要成為這個星球上,最強的遊戲玩家!”
趙諾演說完畢,簡瞳終於忍不住再次鼓起掌來。這次不是敷衍,而是發自內心的想要為表弟喝彩。
剛才的演講實在是非常有感染力,簡直可以和專業的演說家媲美了。簡瞳有生以來聽過的任何演說,都不如趙諾的這一通發言來的更震撼。
在這一刻,簡瞳也是心潮澎湃熱血沸騰,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在心中暗暗發誓:
“我也要好好鍛煉文筆,成為青春文學的王牌寫手!”
現在自己雖然屬於比較穩定的專職寫手,在雜誌上甚至還擁有自己的小小專欄。但和那些大牌的寫手相比,不管是文筆,故事還是知名度,都有不小的差距。
――既然她們都可以,我為什麽不行?
――混日子有什麽用?要做就要做到最好!這樣才不會留下遺憾不是嗎?
自從和編輯混熟之後,一直抱有“隻要不餓死就行”念頭的簡瞳,又有了努力的衝動,立刻衝進臥室取出自己的筆記本電腦,打開word開始碼字。
此時,她已經拾回了在走入社會之後,就塵封已久的夢想:
“成為一名真正的青春文學作家,為少女們帶來最好看的愛情故事!”
從這天起,每次都是月底才交稿子,而且總是被編輯打回修改的懶散寫手,消失了。
而那個剛踏進青春文學圈子的時候,每個月寫十篇稿子分別投給十家雜誌社,努力到恐怖程度的狂熱寫作者,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