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鶯聽了,臉現羞色:“那別人不是看到我寫的是什麽了?”


    林清笑道:“別人就是看到,也不知道你寫的是什麽意思。”


    鶯鶯大奇,急問道:“那該怎麽辦?”


    林清道:“我這個法子,說起來有點複雜,不過做起來十分簡單。寫信時,隻需把第一個字的一部分移到第二個字上,再把第二個字的一部分移到第三個字上,然後後麵字的以此類推,這樣別人就是看到,也不知道這些字是什麽意思。”


    見鶯鶯似懂非懂,他就又解釋道:“比如你寫‘清哥,我今日不能來了’,可以把‘清’字中‘月’上麵的部分移到‘哥’字旁,再把‘哥’字上麵的那部分移到‘我’字旁,再把‘我’字的右邊移到‘今’字上。你想啊,‘清’字去掉了那三橫一豎,隻剩下三點水加一個月,誰能看懂是什麽字?別人看了,就象是看天書一般。而我們看時隻要把這些字在心裏還原,就能看懂。”


    鶯鶯冰雪聰明,聽林清一解釋,馬上懂了,不禁笑道:“這樣的字,別人隻怕想破腦袋,也猜不出來。”


    林清點了點頭,笑著道:“這是屬於我和你的字,別人當然認不出。”鶯鶯聽了,心中甜蜜,不禁一笑。


    林清又叮囑道:“開始時,你最好將移出的部分寫得稍微大些,我也一樣。不然不但別人認不出,我倆看起來,也要不停地猜測。不過熟練後,就不用那樣著於形跡。”


    兩人又為隻屬於他們的聯絡方法拆了一陣字,鶯鶯激動道:“清哥,這法子有趣得緊,我都等不及要給你寫上這樣一封信玩玩了。”


    林清也覺得好玩,道:“我也是。想到別人看到這些字卻不認識的奇怪神情,我就高興得想笑。”又道:“我收到你的信後,第二天就會在原來的地方將回信貼上,到時你派秋菊去取就是了。”


    兩人又說了一陣話,秋菊這時終於將林清的屋子收拾停當,走了出來,笑道:“林公子,我總算報了你送我兩雙靴子的恩了!”


    林清趕緊安慰:“區區兩雙靴子有什麽,你何必放在心上?”


    第二天下午,鶯鶯又沒去普救寺。林清見等不到,就去城中貼告示的地方轉悠,想到鶯鶯既覺得那樣寫信好玩,又對自己一往情深,今天肯定會給自己寫信的,他就留了心。


    房州城內貼告示的地方有十幾處,這些地方,有的是貼官府文告的,有的是貼買賣東西的招貼的。他轉了幾處,都沒發現,最後在一處集市旁,一張貼在眾多告示邊上的白紙畫兒引起了他注意,那白紙上畫的,卻是一把吉他。那吉他畫得十分不像,倒有點象小孩子的隨手塗鴉。


    林清過去揭下,在白紙的背麵,終於看到了鶯鶯寫的信,不禁會心一笑。同時又佩服鶯鶯心細。想來她是怕這樣古怪的字會引起別人的注意,別人奇怪之下,說不定會順手揭去,這才命秋菊反過來貼,又怕林清找不到,就在反麵畫了吉他,又怕別人覺得吉他的模樣奇怪,所以才故意畫得不像。


    林清展開信,第一次看這樣的信,他也覺得不習慣,隻得一個字一個字地往下認,隻見上麵寫道:“清哥,我今天又不能去見你了。清哥,你說的這個法子真是又有用又好玩,秋菊現在就在我身邊,看著我寫信,卻不知是什麽意思,她急得象貓抓心一樣,不停地問我這是些什麽字,我就騙她說是在畫符,她倒有點信了。”


    看到這裏,林清展顏一笑。


    回到家,他將鶯鶯的信珍藏起來,然後就開始給鶯鶯回信。初次按自己說的那樣的法子寫字,他十分不習慣。想到鶯鶯開始時肯定也是一樣,他不禁甜蜜地笑了一下。


    信寫好後,他又在反麵畫了隻吉他,他的畫畫得不好,故而倒不需要偽裝,隨手畫去,就和吉他十分不象。這時天色已暗,他等不及第二天了,立即跑去,在原處貼了,然後才去姑父家吃晚飯。


    自此兩人書信不斷,隻是連他們身邊最親近的人,也不知道他們說的是什麽。林清用最常見、最普通的文字,為兩人創造了一片隻屬於兩人的秘密天地。這片天地中,自然浸透了甜蜜。


    通信的次數多了,兩人對那樣的字逐漸熟悉,一眼看到,立即就能明白意思,再也不象當初那樣覺得生澀了。


    林清的毛筆字寫得令人實在不敢恭維,隻是寫起那樣的信來,字是拆開的,這成了他的理由,故而寫得不好看,鶯鶯也沒說什麽。鶯鶯的字倒是十分娟秀,雖然拆了開來,依然顯得秀麗端莊。林清暗地慚愧,於是發起憤來。


    唐人對於文字,正體字最重的是顏魯公,房州市麵上不少招牌都是顏氏楷體字,行書則因為太宗皇帝喜歡大王,故而二王備受推崇。


    林清就從書肆裏買了幾本字帖回來,一有空就練習。


    他練字和別人不同。他練字時,先把字帖鋪在書桌上,然後在桌旁坐好,接著就催眠自己。自我催眠中,學起東西來會比別人快上很多倍。一進入催眠狀態,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字帖上,他眼看著字帖,一筆寫出,當真是和字帖上一模一樣。


    幾天下來,他的字倒也有了點雅士的風範。隻是中國書法博大精深,要在幾天內就學到神髓,那是萬萬不能,要想有很深的造詣,他還得花費時日才行。不過即使如此,他的字也是一天比一天好看了。


    鶯鶯見情郎的字日益精進,情不自禁地就在來信中誇獎起來。得了心上人的鼓勵,林清學書法的勁頭自是更加足,每天練習書法的時間不自覺就增加了。


    從此林清每天不但鍛煉身體,而且還勤練書法。他每天不但靠打獵大把大把地賺著錢,而且還有甜蜜的愛情滋潤,日子是越過越舒坦。


    這天他在城內找到鶯鶯的信,心情大好,於是一路小跑,上了房州的城牆。看著城外漸漸落下的夕陽,他長出了一口氣:這大唐的日子,還是令人覺得挺幸福的嘛。


    雖然神神道道的雷大捕頭還是不停地在旁邊用懷疑的目光看著自己,雖然師傅劉室還是表麵道貌岸然內裏一心想從自己身上弄好處,但總的來說,別人對自己還是不錯的,有時豈止是不錯,簡直可以說是太好了,姑姑姑父把自己當親生兒子疼愛著,表妹夏青把自己當親大哥喜愛著,表哥把自己當親弟弟愛護著,還以自己為榮,鶯鶯則把自己當未來的夫君深愛著。


    一想起鶯鶯,他的心裏就充滿了甜蜜,同時還有一點點虛榮。鶯鶯和自己那個時代的在少女時就成了明星的美女劉亦菲實在太象了,簡直就是一模一樣,不同的是,一個已離自己遠去,另一個則深愛著自己。沒想到自己到了唐朝,還能娶一個電影明星做老婆。不由得他不產生一點小小的虛榮。


    他坐在城牆上,看著城內的千屋萬瓦。房州城內,南北大街八條,東西大街九條,其中最繁華最熱鬧的有四條,三十個坊,每一坊幾乎都住著千把號人,對這些,他現在已經十分熟悉了。不但如此,房州城內的每一條小巷、每一處十字路口、每一處廟宇、每座道觀、每一個集市,他也已十分熟絡。


    看著這座城市,林清的心裏居然有了一種“這是自己家鄉”的親切感覺。他笑著暗中歎了一口氣:其實反認他鄉為家鄉又有何不可?隻要有幸福,哪裏都可以是家鄉。既來之,則安之,自己以後就在這個社會裏建功立業、幸福地生活吧。(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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