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越有些驚訝,不知道陳子瑜怎麽知道自己想要在京城買房子的事情。


    不過轉念一想,他也和不少人說過這件事,沫沫、許諾、張文華都知道,而且陳子瑜在公司裏耳目眾多,知道自己要買房子的事情,也沒什麽奇怪的。


    譚越點了點頭,道:“是有這個想法,最近一直租住在公司安排的公寓中,想著總不長久,所以就想買一套自己的房子。”


    陳子瑜輕輕一笑,道:“譚老師想要買豪宅?”


    譚越雙眉一挑,搖頭道:“我沒打算買豪宅,不過是想買棟大房子。”


    陳子瑜哦了一聲,對譚越的話不置可否。


    譚越雖然進公司隻有大半年,但賺的可是一點不少,陳子瑜估計著起碼兩千萬是有了。


    手裏攥著兩千萬還沒有買房子,要麽是譚越這筆錢另有他用,要麽是譚越看上的房子不普通,兩千萬還拿不下來。


    陳子瑜了解譚越,他對平常的吃喝玩樂這些活動興趣不強,有錢也沒地方花。那就是買房子的錢還不夠。


    兩千萬能在京城、魔都以外的所有華國城市,買到心儀的房子了,但在京城不行。


    京城、魔都是華國兩個一線大城市,寸土寸金。


    如果想要豪宅,很多都是以億為單位。


    而如果想要買一棟大房子,那估計也是要三五千萬起。


    陳子瑜看著譚越,道:“譚老師,如果你能把新媒體部門做出來,我個人贈送你一套大房子,四百七十平的別墅,有泳池,有花壇。”


    譚越一句話到了嗓子眼,硬是沒說出來。


    他真的本來想拒絕的,但陳子瑜給的獎勵也太誘人了。


    而且譚越相信,自己不會白拿陳子瑜的獎勵,如果真的能把新媒體部門給做起來,陳子瑜得到的,會是這一套房子價格的十倍甚至更多。


    譚越抿了抿嘴。


    陳子瑜沒等譚越說話,直接伸出手,豎起放在譚越麵前,然後另一隻手拿起譚越的手,和自己重重拍了一下。


    “譚老師,一言為定。”陳子瑜笑著說道。


    譚越舔了舔嘴唇,有些發幹。


    ......


    傍晚,公司職員也都下班了。


    沫沫沒有回家,而是在路邊掃了一輛小黃車,騎著共享電車,就有些漫無目的的逛了起來。


    沿著馬路,就是往前騎。


    沫沫也不知道該去哪裏,但就像出去散散心。


    這些天,她一直在練習《起風了》。


    這首歌她已經盡力了,在自己目前送達到的水平上,基本已經到了上限,不過按照老大和錄音師老張的話說,還是有提升空間的,那就是挖掘這首歌曲中的情感。


    通過情感,引起聽眾的共鳴。


    但是沫沫覺得已經挖的很深了,但還是沒有讓老張滿意。


    老張告訴沫沫,現在不用總是呆在錄音棚裏練,閉門造車是行不通的,俗話說,讀萬卷書行萬裏路,不出去走一走,腦子裏有再多東西,都不一定能用出來,而且歌壇上也講究開悟,或許不知道哪一個場景,就讓你心靈福至,開悟了。


    “開悟,開悟,開你個頭的悟。”沫沫一邊騎著車,一邊嘟囔著。


    路邊,有小青年看到沫沫騎著車從身邊經過,眼睛先是一亮,繼而滿是遺憾的搖了搖頭。


    多漂亮的一雙大長腿啊,可惜蹬的是自行車。


    沫沫自然不知道她一路來,吸引了多少頭狼的注視,不過她不在乎,這樣的目光和打量,她經曆的多了,她現在在想的是,到底該怎麽開悟,該怎麽挖掘《起風了》這首歌裏麵的感情。


    第一次這麽專業的研究一首歌,沫沫真的有些迷茫。


    一直騎到了一座公園大門口,沫沫停下車子,看了看公園大門,想了想,翻身下車,將車子鎖好,然後走進了公園。


    沿著一條小路走,小路隻有兩米多寬,昏黃的夕陽透過樹杈照射下來,打在大理石板鋪就的路麵上。


    沫沫深深吸了一口氣,在這裏,她感覺到了一種舒暢和輕鬆。


    她甚至已經將這次來的目的給忘了。


    她像是回到了很多年前,她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時候,踩著路邊牙子一腳挨著一腳的往前走。


    走一會兒,停一會兒。


    看到什麽有趣的東西,還會駐足看上那麽一陣兒,比如路邊的蜘蛛、蟋蟀、螞蟻。


    沫沫想了想,那時候的自己,可比現在會玩的多了,什麽都覺得有趣,什麽都想要看一看。而現在的自己,變化有多大呢?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已經越來越少了,似乎身邊隻有老大一個人了,想的念的跟的都是他。


    沫沫沒有繼續向前走,而是在路邊一張棕色木質長椅上坐了下來,眼中閃過思索。


    自己這種變化,究竟是好,還是不好呢?


    自己有因此變得不開心嗎?


    樂趣減少了那麽多,應該會不開心吧?


    不,不是的,她沒有不開心,她現在的每一天,都過得很充實,且開心。


    沫沫嘴角,微微勾了起來。


    她心裏,似乎有一張紙,被撕開了一道口子,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油然而生。


    這幾天來,她一直在心裏日思夜想著《起風了》,這首歌已經填滿了她的整個腦海。隻是撕開了一道口子,就讓沫沫有種什麽東西,馬上就可以抓到手裏的感覺。


    沫沫臉上的笑意越來越多,她不知道她現在算不算是開悟了,但她相信,如果給她時間,她是一定能有很大收獲的。


    沫沫正準備起身離開,突然,在她抬起頭的一瞬間,這條小路的盡頭,一個穿著白色唐裝的老爺爺出現。


    這老爺爺須發皆白,手持一根油光發亮的黑色拐杖,走一步停一下,四處看一看,眼中滿是懷念。


    不知道他懷念的自己的往昔,還是這周邊的美景。


    沫沫眯了眯眼,夕陽照射下,沫沫漸漸看得不太真切,泛黃的陽光照進眼睛的瞳孔,眼前仿佛出現一個又一個透明的小圓圈,逆光下,一切都變得模糊了。


    那位拄著拐杖的老爺子,在逆光的照射下,漸漸模糊,沫沫從這模糊的鏡像中,仿佛看到了一個穿著白色外套的少年,正在草坪旁四顧。


    “老爺爺呢?”


    沫沫唇瓣親啟,眼中閃過一絲茫然。


    旋即,仿佛一道驚雷閃過,她腦海裏渾濁分明,眼睛也從茫然漸漸變得清晰有神。


    這一刻,沫沫心中的那一層紙,徹底的被捅破了,那個東西,徹底的被他抓到了手裏,她悟了!


    一名白發蒼蒼的老者,當年懷著少年壯誌離開家鄉奔向遠方,如今回到家鄉時卻不是近鄉情切而是近鄉情怯。


    雖有些戰戰兢兢,但回到故鄉的時候,天氣微涼,故鄉的天卻很溫暖,一陣一陣的風不經意讓他想起以前的時光。


    當老人想起以往所經曆的一切,想起那個惠風和暢,空氣清新的黃昏時候,突然想起那個她的一顰一笑,她的舉手投足,想起她的害羞臉紅的微笑和自己的心跳聲音。


    老人曾經對世界充滿了無數的期待和向往,沉溺於其中的繁華,最終發現和自己當年的內心所堅信的完全不同,明白人生太多身不由己和無能為力,出門半生歸來仍是少年,逆著光行走,未來一片黑暗,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沫沫站起身,臉上掛滿了笑。


    她是發自肺腑的開心,她已經找到了自己這次出來的答案。


    沫沫邁著輕快的步伐,走出了公園,天已黑,但她沒有回家,而是去了公司。


    今晚不回去了,就住錄音棚。


    .......


    翌日,上午。


    譚越正在自己辦公室中處理著文件,突然手機響了起來,他拿起手機屏幕看了一下,是沫沫打來的。


    “怎麽了?沫沫。”譚越問道。


    電話裏,傳出沫沫略有些沙啞但頗為振奮的聲音,“老大,你來一趟錄音棚吧。”


    “錄音棚?”譚越道。


    沫沫道:“對,老大,我在這裏等你。”


    沫沫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譚越笑著搖了搖頭,收起手機,這個時候沫沫叫自己去錄音棚,難道是唱的水平又有提高了?


    事實上,譚越並沒有想過沫沫會再提高,畢竟沫沫不是專業的歌手,能唱成現在這個樣子,已經是沫沫的上限了。


    而且,這個水平,在鬥音上也完全足夠了,畢竟競爭對手也不是很強。


    譚越懷著好奇,前往錄音棚。


    到了五十八樓音樂部門的錄音棚,棚子裏沫沫和錄音師老張都到了。


    “譚總。”


    “老大。”


    兩人給譚越打招呼,譚越笑著點了點頭,對兩人道:“張老師,沫沫。”


    譚越此時,目光落在了沫沫身上。


    這丫頭平常很注意形象,不管是穿著還是妝容,都是很精致的,但現在的樣子,有了些潦草,栗色的微卷長發不是很整齊的披散在身後,眼睛中泛著幾根紅血絲。


    譚越眉頭瞬間皺起,目光中帶著審視和不滿,但又不乏關心,問道:“沫沫,你怎麽回事?”


    沫沫愣了一下,在譚越的目光下,縮了縮脖子,有些弱弱道:“老大,怎麽了?”


    譚越道:“你臉色怎麽這麽差?”


    這時候,旁邊的老張道:“譚總,我也是剛剛來了才知道,沫沫昨天晚上在錄音棚裏呆了一夜,沒有回去。”


    譚越鬆了口氣,然後同樣麵色嚴肅道:“晚上怎麽不回家?”


    沫沫吐了吐舌頭,道:“老大,昨天晚上我突然來了靈感嘛,就不想錯過,然後在錄音棚裏練歌呢。”


    譚越皺眉道:“那也不行,工作重要,但身體和安全更重要。”


    聽著譚越的說教,沫沫咧了咧嘴,不過她沒有半點不耐,反而心裏甜滋滋的。


    “老大,我知道了,下次一定改。”沫沫皺了皺鼻子,有些撒嬌道。


    譚越雙眉一挑,道:“還有下次?”


    沫沫連忙擺手,道:“沒了,沒下次了。”


    譚越輕嗯一聲。


    旁邊,老張頭跟著插不上嘴,不過聽著譚越和沫沫的對話,他怎麽感覺有種父親對女兒說的話,或者哥哥管著妹妹,再或者......


    老張頭搖了搖頭,不能讓自己胡思亂想。


    沫沫被譚越說教一番,垂頭耷腦,不過等譚越剛說完,就立刻精神百倍,滿血複活,絲毫不像熬夜一宿的人。


    “老大,張老師,你們在聽一聽,我唱的《起風了》和之前有沒有不一樣。”


    沫沫說完,就轉身快步走進了錄音棚裏間。


    譚越則和老張頭一起來到椅子上坐下,拿起耳機帶上。


    兩人都對沫沫今天的表現有疑惑。


    怎麽突然拉著他們要聽歌了?


    如果說沫沫唱的比昨天又好了,那倒不至於,就算是專業歌手,也達不到每天唱的歌比前一天更好。


    又或者是沫沫吃透了這首歌,開悟了?


    這才多長時間,昨天還沒什麽意思呢,今天怎麽可能開悟。


    也不對。


    譚越和老張頭四目相望,皆是不解。


    錄音棚裏間,沫沫已經準備好了,她開始唱歌了。


    聽到沫沫的聲音,無論是譚越還是錄音師老張都是一愣。


    整體上和昨天仿佛一樣,但細節處有了不同,聲音上也更飽滿更有感情了。


    沫沫是清唱的歌曲,沒有旋律,這更能考驗歌手的演唱功底。


    之前每一次唱的時候,沫沫的功底都稍顯單薄,一方麵是基本功不紮實,另一方麵則是沒有把自己的感情完全投入進歌曲中,沒有完全投入,聲音就不會那麽飽滿,感情就不會那麽充沛。


    而現在,沫沫的基本功仍然不夠紮實,但她的聲音已經是帶著感情了,已經能夠引起聽眾的共鳴了。


    兩分鍾後,沫沫唱完了歌。


    譚越和老張頭放下耳機。


    譚越麵帶驚喜和欣慰的看著從裏麵走出來的沫沫,他相信,這次沫沫一定能一鳴驚人,新媒體部門必然會一炮打響,陳子瑜的大別墅,他也要了!


    譚越看著走近的沫沫,滿意道:“很好,沫沫。”


    啪啪啪。


    說著,譚越鼓起掌。


    緊接著,老張頭也立刻跟上譚總的動作,給沫沫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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