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五十七章 大叔的魅力
重生之我真沒想當男神 作者:周一口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元旦放了三天假,第一天就這麽膩歪著和喬琳琳結束了,撕壞了喬琳琳好多的吊帶,所以喬琳琳和周煜文撒嬌讓周煜文給自己買衣服。
對待喬琳琳,周煜文還真是一種老大叔的心態,一方麵後悔和喬琳琳發生了關係,另一方麵對於喬琳琳這種俏皮的少女又毫無抵抗力,好吧,他承認,當王子傑打電話過來的時候他會興奮,王子傑說喬琳琳是個厲害的女人,說他們京城女孩都這樣,性格大大咧咧,直爽,脾氣不好,但是在周煜文麵前喬琳琳卻又是另一個樣子。
元旦節第二天,周煜文拗不過喬琳琳的請求,又陪了喬琳琳一天,帶著喬琳琳去了商場逛街買衣服。
此時的喬琳琳完全沒有以前的模樣,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小女孩,她會撒嬌,抱著周煜文的手,吃飯的時候坐到周煜文的腿上讓周煜文喂自己。
一月2號,天氣不算太冷,大概十度左右,喬琳琳膽子大,就直接露著一雙長腿穿著長靴,搭配一件條紋的寬鬆毛衣。
反正商場裏有暖氣,重要的是漂亮,而且周煜文喜歡看,她自由自在的在商場裏和周煜文秀恩愛,拉著周煜文到處逛,周煜文自然是沒心情逛,到一家店鋪便坐下來休息。
而喬琳琳則是興高采烈的試衣服,各種偏成熟一點的衣服,有那種漂亮的吊帶連衣裙,也有那種露肩的毛衣。
總之都是一些步入社會的女人穿的那種衣服,喬琳琳挨個試一遍,然後問周煜文漂不漂亮,周煜文說你喜歡就好。
喬琳琳見周煜文心不在焉,有些不開心,主動的坐到了周煜文的腿上,她穿著一件試著的天藍色露肩連衣小毛衣,不滿的問周煜文:“老公,你怎麽看都不看我呀?我不好看麽?”
周煜文說:“沒有,我這邊有點事情,你試好衣服了麽?”
“那你都不說你喜歡我穿哪件,我怎麽知道我選哪件嘛。”喬琳琳嘟了嘟嘴,很是不開心的說。
周煜文說:“那就都買下來,回去慢慢選好了。”
這家店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女裝店,價格平均在一千五百塊左右哦,最多也就三四千,喬琳琳總共試了五件衣服。
周煜文對店員說:“你把她剛才試過的衣服都包起來。”
“好的,先生!”店員一臉微笑,對著喬琳琳滿臉羨慕,她見過不少年齡大的男人帶小女人過來買衣服,但是對於這種年輕的小情侶,男生這麽寵愛女生,她是真心羨慕。
就連喬琳琳也受寵若驚,她忍不住說:“周煜文,不用的!太貴了,不用的!”
“沒事,你喜歡就好,都包起來吧,你看還喜歡什麽衣服和我說。”周煜文說。
這個時候周煜文太抬頭認真的看了一眼喬琳琳:“嗯,我覺得應該再給你買個包,高跟鞋你穿麽?”
於是周煜文開始給喬琳琳挑包。
隨便找了款女包,大概三千多吧,周煜文說,把這個也包起來,然後又看了一款小羊皮的高跟鞋,五千塊錢,但是這款小羊皮高跟鞋真的好看,是那種小尖尖頭,這雙高跟鞋穿上,舉起來絕對帶勁兒。
周煜文拿起高跟鞋,直接讓喬琳琳坐下。
幫喬琳琳把她那一雙長靴脫掉,又脫掉了喬琳琳的白襪子,喬琳琳的小腳就這麽暴露在眾人視線裏,她有些不好意思,都沒洗腳呢,腳趾往裏縮了縮,腳指甲上塗著鮮嫩的紅色。
她臉蛋通紅,有些扭捏的坐在那裏說:“周煜文,我平常都不用穿高跟鞋的。”
周煜文低頭幫喬琳琳穿鞋,說:“沒事,就穿給我看好了,你適合穿高跟鞋。”
說著,周煜文幫著喬琳琳把高跟鞋穿上,這雙高跟鞋是真的好看,穿上以後,尖尖的小羊皮頭子,還有平滑白皙的腳麵。
配上喬琳琳的一雙長腿,真的是好看。
周煜文看的很滿意,對店員說:“把這雙高跟鞋也包起來吧,給我刷卡。”
周煜文這幾天和李山河胡吃海喝還是有點用的,最起碼李山河給周煜文辦了一張高級信用卡,限額兩百萬,一個月免息。
這個女裝店的店員也工作了一段時間對各種卡算是認識,在看到周煜文拿出這張卡以後,不由對這個小年輕刮目相看,對於喬琳琳更加羨慕,她恭敬接過信用卡:“好的。”
由衷的對喬琳琳說:“小姐,您男朋友對您真好!”
喬琳琳心裏甜甜的,女人對高跟鞋沒什麽抵抗力,尤其是喬琳琳這種女孩子,對於高跟鞋更是沒什麽抵抗力,對於周煜文這樣五千塊錢的高跟鞋,周煜文說買就買,喬琳琳當他是對自己的一種寵愛,她摟著周煜文的胳膊,滿臉的甜蜜,腦袋依偎在周煜文的懷裏說:“老公,你對我真好!”
周煜文說:“你開心就好。”
周煜文帶著喬琳琳逛了半天商場,還去了前世經常去的一家高檔西餐廳,這家西餐廳味道並不怎麽樣,但是裝修格調很高,位於市中心的豪華地段,高層靠窗的座位,兩人的平均消費也就兩千塊錢左右。
周煜文心裏想著,喬琳琳應該會喜歡這種地方,拉著喬琳琳過來。
喬琳琳小臉蛋紅撲撲的,來到這裏有點興奮,她小聲的說:“周煜文,我媽媽都沒帶我來過這種地方吃飯。”
周煜文聽了這話笑了笑說:“那爸爸帶你來好不好?”
“啊,你壞壞!不許占我便宜!”喬琳琳嘟著嘴摟住周煜文的脖子撒嬌。
侍者過來打招呼:“周先生您來了?”
“嗯,”
兩人到位置上坐好,侍者一身西裝帶著白手套在那邊擺放餐具,周煜文熟練的點了一些西餐,然後對侍者說把上次存的酒拿上來。
侍者微笑點頭。
瞧著周煜文那一臉熟練的模樣,喬琳琳心裏真的很崇拜,周煜文帶她來的地方,估計王子傑一輩子都不會帶他來,盡管他們是京城的原居民,但是除了心理上的優越,事實上他們的見識和想法和一些普通的高中生都沒什麽區別,在這種豪華奢侈的西餐廳,喬琳琳穿著長靴和毛衣就感覺和眼前的景有些不搭,她坐在位置上有些拘謹,直到侍者出去以後,她才鬆了一口氣,忍不住小聲問:“周煜文,你經常過來麽?為什麽他認識你?”
“沒有,偶爾來一次。”周煜文說,其實上一次來,還是和蔣婷過來的,隻不過蔣婷對於這些早已經輕車熟路,倒是喬琳琳覺得很稀奇。
菜肴上來以後,喬琳琳忍不住在那邊拍照,還坐到了周煜文麵前,要和周煜文合照,周煜文的手放到喬琳琳的腿上說:“你拍照歸拍照,但是不要亂發空間知道麽?”
“知道,我不發你,我就說我自己來吃的!”喬琳琳說。
周煜文說:“最好還是不發,會被別人想多的。”
“嗯...”被周煜文這麽說,喬琳琳有些難過,但是還是老老實實的答應。
周煜文歎了一口氣,摟住喬琳琳溫柔的說:“琳琳,除了這個,我什麽都答應你,我給你買好看的衣服,帶你去你想去的地方,但是你要乖乖聽話好麽?”
喬琳琳張了張嘴,想要說點什麽,但是最終卻是沒有勇氣去說,可憐巴巴的嗯了一聲。
她已經徹底沉淪在周煜文的溫柔陷阱裏,她不想去惹周煜文不高興,周煜文手放在喬琳琳的香肩說:“乖,我教你吃西餐好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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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周煜文開始手把手的教喬琳琳該怎麽吃西餐,周煜文動作嫻熟,語氣溫柔,切了一小塊的牛排,喂給喬琳琳吃,還告訴喬琳琳,吃牛排的時候一定要搭配紅酒,是因為紅酒可以降低牛排給人帶來的油膩感,會讓肉質更加鮮美。
喝紅酒的時候一定要醒酒,所謂的醒酒就是為了去除紅酒裏麵的雜誌,因為紅酒在儲存的時候一般都是平放,或者傾斜三十度,時間久了就會有沉澱,像是木瓶塞渣子什麽的,直接喝的話,這些雜誌就會讓酒質變得渾濁,影響口感,而沉澱一起,把雜誌沉底。
還有就是喝紅酒的時候,為什麽要搖晃酒杯。
周煜文一邊摟著喬琳琳,一邊搖晃著酒杯,他告訴喬琳琳,搖晃酒杯是為了讓紅酒與氧氣充分的接觸,軟化其中的化合物,讓紅酒的味道變得更加可口。
“來,你喝試一試。”
在周煜文的引導下,喬琳琳品嚐了一下紅酒,說老實話,喬琳琳並不覺得紅酒有什麽好喝的,但是她真覺得周煜文好厲害,越是和周煜文在一起,她就越發喜歡周煜文,她喜歡周煜文給自己帶來的這種生活,這正是她想要的生活,也是王子傑給不了的生活,瞧著眼前對著紅酒曆史娓娓道來的周煜文,喬琳琳對周煜文越發迷戀。
唯一可惜的就是,周煜文並不是自己真正的男朋友,但是那又如何呢...
周煜文隻是和章楠楠談戀愛,又不是結婚...
自己不是還有機會?
更何況,周煜文說過,章楠楠體力不行,每次和章楠楠在一起都不盡興,但是和自己在一起不同。
隻要自己聽話一點,乖一點...
周煜文說不定...
不,是一定,他一定會發現,自己才是最好的....
對待喬琳琳,周煜文還真是一種老大叔的心態,一方麵後悔和喬琳琳發生了關係,另一方麵對於喬琳琳這種俏皮的少女又毫無抵抗力,好吧,他承認,當王子傑打電話過來的時候他會興奮,王子傑說喬琳琳是個厲害的女人,說他們京城女孩都這樣,性格大大咧咧,直爽,脾氣不好,但是在周煜文麵前喬琳琳卻又是另一個樣子。
元旦節第二天,周煜文拗不過喬琳琳的請求,又陪了喬琳琳一天,帶著喬琳琳去了商場逛街買衣服。
此時的喬琳琳完全沒有以前的模樣,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小女孩,她會撒嬌,抱著周煜文的手,吃飯的時候坐到周煜文的腿上讓周煜文喂自己。
一月2號,天氣不算太冷,大概十度左右,喬琳琳膽子大,就直接露著一雙長腿穿著長靴,搭配一件條紋的寬鬆毛衣。
反正商場裏有暖氣,重要的是漂亮,而且周煜文喜歡看,她自由自在的在商場裏和周煜文秀恩愛,拉著周煜文到處逛,周煜文自然是沒心情逛,到一家店鋪便坐下來休息。
而喬琳琳則是興高采烈的試衣服,各種偏成熟一點的衣服,有那種漂亮的吊帶連衣裙,也有那種露肩的毛衣。
總之都是一些步入社會的女人穿的那種衣服,喬琳琳挨個試一遍,然後問周煜文漂不漂亮,周煜文說你喜歡就好。
喬琳琳見周煜文心不在焉,有些不開心,主動的坐到了周煜文的腿上,她穿著一件試著的天藍色露肩連衣小毛衣,不滿的問周煜文:“老公,你怎麽看都不看我呀?我不好看麽?”
周煜文說:“沒有,我這邊有點事情,你試好衣服了麽?”
“那你都不說你喜歡我穿哪件,我怎麽知道我選哪件嘛。”喬琳琳嘟了嘟嘴,很是不開心的說。
周煜文說:“那就都買下來,回去慢慢選好了。”
這家店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女裝店,價格平均在一千五百塊左右哦,最多也就三四千,喬琳琳總共試了五件衣服。
周煜文對店員說:“你把她剛才試過的衣服都包起來。”
“好的,先生!”店員一臉微笑,對著喬琳琳滿臉羨慕,她見過不少年齡大的男人帶小女人過來買衣服,但是對於這種年輕的小情侶,男生這麽寵愛女生,她是真心羨慕。
就連喬琳琳也受寵若驚,她忍不住說:“周煜文,不用的!太貴了,不用的!”
“沒事,你喜歡就好,都包起來吧,你看還喜歡什麽衣服和我說。”周煜文說。
這個時候周煜文太抬頭認真的看了一眼喬琳琳:“嗯,我覺得應該再給你買個包,高跟鞋你穿麽?”
於是周煜文開始給喬琳琳挑包。
隨便找了款女包,大概三千多吧,周煜文說,把這個也包起來,然後又看了一款小羊皮的高跟鞋,五千塊錢,但是這款小羊皮高跟鞋真的好看,是那種小尖尖頭,這雙高跟鞋穿上,舉起來絕對帶勁兒。
周煜文拿起高跟鞋,直接讓喬琳琳坐下。
幫喬琳琳把她那一雙長靴脫掉,又脫掉了喬琳琳的白襪子,喬琳琳的小腳就這麽暴露在眾人視線裏,她有些不好意思,都沒洗腳呢,腳趾往裏縮了縮,腳指甲上塗著鮮嫩的紅色。
她臉蛋通紅,有些扭捏的坐在那裏說:“周煜文,我平常都不用穿高跟鞋的。”
周煜文低頭幫喬琳琳穿鞋,說:“沒事,就穿給我看好了,你適合穿高跟鞋。”
說著,周煜文幫著喬琳琳把高跟鞋穿上,這雙高跟鞋是真的好看,穿上以後,尖尖的小羊皮頭子,還有平滑白皙的腳麵。
配上喬琳琳的一雙長腿,真的是好看。
周煜文看的很滿意,對店員說:“把這雙高跟鞋也包起來吧,給我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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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衷的對喬琳琳說:“小姐,您男朋友對您真好!”
喬琳琳心裏甜甜的,女人對高跟鞋沒什麽抵抗力,尤其是喬琳琳這種女孩子,對於高跟鞋更是沒什麽抵抗力,對於周煜文這樣五千塊錢的高跟鞋,周煜文說買就買,喬琳琳當他是對自己的一種寵愛,她摟著周煜文的胳膊,滿臉的甜蜜,腦袋依偎在周煜文的懷裏說:“老公,你對我真好!”
周煜文說:“你開心就好。”
周煜文帶著喬琳琳逛了半天商場,還去了前世經常去的一家高檔西餐廳,這家西餐廳味道並不怎麽樣,但是裝修格調很高,位於市中心的豪華地段,高層靠窗的座位,兩人的平均消費也就兩千塊錢左右。
周煜文心裏想著,喬琳琳應該會喜歡這種地方,拉著喬琳琳過來。
喬琳琳小臉蛋紅撲撲的,來到這裏有點興奮,她小聲的說:“周煜文,我媽媽都沒帶我來過這種地方吃飯。”
周煜文聽了這話笑了笑說:“那爸爸帶你來好不好?”
“啊,你壞壞!不許占我便宜!”喬琳琳嘟著嘴摟住周煜文的脖子撒嬌。
侍者過來打招呼:“周先生您來了?”
“嗯,”
兩人到位置上坐好,侍者一身西裝帶著白手套在那邊擺放餐具,周煜文熟練的點了一些西餐,然後對侍者說把上次存的酒拿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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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著周煜文那一臉熟練的模樣,喬琳琳心裏真的很崇拜,周煜文帶她來的地方,估計王子傑一輩子都不會帶他來,盡管他們是京城的原居民,但是除了心理上的優越,事實上他們的見識和想法和一些普通的高中生都沒什麽區別,在這種豪華奢侈的西餐廳,喬琳琳穿著長靴和毛衣就感覺和眼前的景有些不搭,她坐在位置上有些拘謹,直到侍者出去以後,她才鬆了一口氣,忍不住小聲問:“周煜文,你經常過來麽?為什麽他認識你?”
“沒有,偶爾來一次。”周煜文說,其實上一次來,還是和蔣婷過來的,隻不過蔣婷對於這些早已經輕車熟路,倒是喬琳琳覺得很稀奇。
菜肴上來以後,喬琳琳忍不住在那邊拍照,還坐到了周煜文麵前,要和周煜文合照,周煜文的手放到喬琳琳的腿上說:“你拍照歸拍照,但是不要亂發空間知道麽?”
“知道,我不發你,我就說我自己來吃的!”喬琳琳說。
周煜文說:“最好還是不發,會被別人想多的。”
“嗯...”被周煜文這麽說,喬琳琳有些難過,但是還是老老實實的答應。
周煜文歎了一口氣,摟住喬琳琳溫柔的說:“琳琳,除了這個,我什麽都答應你,我給你買好看的衣服,帶你去你想去的地方,但是你要乖乖聽話好麽?”
喬琳琳張了張嘴,想要說點什麽,但是最終卻是沒有勇氣去說,可憐巴巴的嗯了一聲。
她已經徹底沉淪在周煜文的溫柔陷阱裏,她不想去惹周煜文不高興,周煜文手放在喬琳琳的香肩說:“乖,我教你吃西餐好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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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周煜文開始手把手的教喬琳琳該怎麽吃西餐,周煜文動作嫻熟,語氣溫柔,切了一小塊的牛排,喂給喬琳琳吃,還告訴喬琳琳,吃牛排的時候一定要搭配紅酒,是因為紅酒可以降低牛排給人帶來的油膩感,會讓肉質更加鮮美。
喝紅酒的時候一定要醒酒,所謂的醒酒就是為了去除紅酒裏麵的雜誌,因為紅酒在儲存的時候一般都是平放,或者傾斜三十度,時間久了就會有沉澱,像是木瓶塞渣子什麽的,直接喝的話,這些雜誌就會讓酒質變得渾濁,影響口感,而沉澱一起,把雜誌沉底。
還有就是喝紅酒的時候,為什麽要搖晃酒杯。
周煜文一邊摟著喬琳琳,一邊搖晃著酒杯,他告訴喬琳琳,搖晃酒杯是為了讓紅酒與氧氣充分的接觸,軟化其中的化合物,讓紅酒的味道變得更加可口。
“來,你喝試一試。”
在周煜文的引導下,喬琳琳品嚐了一下紅酒,說老實話,喬琳琳並不覺得紅酒有什麽好喝的,但是她真覺得周煜文好厲害,越是和周煜文在一起,她就越發喜歡周煜文,她喜歡周煜文給自己帶來的這種生活,這正是她想要的生活,也是王子傑給不了的生活,瞧著眼前對著紅酒曆史娓娓道來的周煜文,喬琳琳對周煜文越發迷戀。
唯一可惜的就是,周煜文並不是自己真正的男朋友,但是那又如何呢...
周煜文隻是和章楠楠談戀愛,又不是結婚...
自己不是還有機會?
更何況,周煜文說過,章楠楠體力不行,每次和章楠楠在一起都不盡興,但是和自己在一起不同。
隻要自己聽話一點,乖一點...
周煜文說不定...
不,是一定,他一定會發現,自己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