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諸葛亮正在油燈下看書,書童跑進來報告說,馬甲長來求見先生。
諸葛亮馬上放下手中書,出門來問馬甲長,這麽晚了,還來找他,有什麽急事?
馬甲長說:“我甲裏的幾個姓朱的人合養的牛剛剛被人偷走了。我是來請裏正去幫破案抓賊。”
諸葛亮說:“你帶他們去追,還不行的嗎?”
馬甲長說:“我來請裏正大人去跟我們一起去抓賊,有了你在場作證,抓到的賊,才不敢抵賴。要不然,我們抓到了賊,他來說我們亂抓人的。因為我們是一個甲的人。”
諸葛亮想一想,馬甲長講的有道理,於是他就跟馬甲長去追賊。
馬甲長手舉火把,在前麵帶路,兩人一路小跑。甲長懂得裏正腳有點不便,才小跑來照顧諸葛亮的。多虧馬甲長路熟,撿條小路包抄,所以很快的趕上了前麵沿著牛腳印追賊的那一班人。
諸葛亮和那班人繼續追去。雖然有火把照路,但是田埂的小路不好走,諸葛亮走不慣,踉踉蹌蹌,總是跑在隊伍的後頭。馬甲長怕諸葛亮不跟他們追賊,就慢步陪著諸葛亮跑。後來,諸葛亮跑累了,就大步走著。
諸葛亮見甲長跟旁邊,就打聽以前裏正是怎樣處理抓到的頭牛賊。
馬甲長講,以前蒯公當裏正的時候,當頭牛賊被抓到時,就把賊的右手大拇指砍掉,再罰他交出來五鬥米來給去抓賊的人聚餐一頓。
諸葛亮聽了,覺得賊偷牛一次,被抓到了,隻看他一字手指,加罰五鬥米。這樣處罰頭牛賊,太輕了。因為砍掉一隻手指,賊是還能做賊,還能去偷第二次牛,去偷第三次牛。如果再被抓到,還不是在被砍掉一隻手指,被罰五鬥米。相對來說,偷盜一頭牛,可值十幾擔穀子的呀。就是頭牛賊被砍掉三隻手指,他隻要偷牛成功一次,他就能撈到幾十擔穀子。也就是說,頭牛賊做偷的成本太低了。諸葛亮心裏想,處罰做偷的人,一定要從嚴出發才行,讓賊做偷的成本高得他不能承受才行。
諸葛亮又眾人追賊追了大半夜,諸葛亮隻覺得很困,很想睡覺。這時跑在前麵的人突然喊道,牛!有一頭牛在前麵吃草!
眾人急忙跑上前去。隻見牛正在一座墳墓前麵不遠的草地上吃草。那座墳墓看來是新埋死人的,墳的周圍還堆放很多紙做的旌旗,幡條,祭塔,還有一個蓋棺材的大紙罩,紙做的供品淋漓滿目。
幾個火把一齊向那頭牛伸過去。大家在細一看,正是他們合養的那頭牛。可是賊卻不見了。
諸葛亮吩咐留下兩人看管牛,其他的人就繼續往前追去。又追去半個時辰,往前追的人返回來說,他們大概追了五裏多路,還是沒有追見賊,看來這個賊跑去很遠的了。
諸葛亮思考了說:“你們一發現牛被偷了,狗也剛剛叫起來,那就證明你們就是緊隨賊的後頭追的,再說賊趕牛是跑得很慢,應該離你們不遠的。我看,賊不是跑去很遠,而是躲在這兒附近的。”
馬甲長說:“這兒一派平地,隻有這座新墳墓,賊能躲在哪裏的呢?”
諸葛亮說:“你們就去一個一個的翻開紙做的旌旗,幡條,祭塔,蓋棺材的大紙罩。賊可能就躲在這些東西的底下。”
馬甲長說:“我們怕碰那些鬼用的東西。”
其他人聽到裏正叫他們去翻開鬼用的東西,都紛紛的退縮到很遠,生怕裏正催到他去翻開那些鬼用的東西。
諸葛亮見到眾人不敢碰那些紙做的祭品,他就說:“馬甲長,你身上有火鐮嗎?”
馬甲長說:“有。”
諸葛亮說:“打火去燒那些東西!”
馬甲長遵命,馬上用火燒著了鬼用的東西。
一個黑影從正在燃燒的大罩底下鑽出來。眾人齊喊,抓賊!接著七手八腳的把那個人綁起來。一盤問,那人正是他們追的偷牛賊。偷牛賊被推倒諸葛亮跟前來,眾人讓裏正作出處罰他。
諸葛亮問眾人,你們想如何懲罰他的呢?
眾人都說,砍掉他的腳,砍掉他的手!
諸葛亮問為什麽這樣做?
眾人說,隻有嚴懲做賊的人,以後誰也不敢做賊偷牛!
諸葛亮說:“本裏正同意!”
偷牛賊被按下地來,隻聽到他大叫一聲,他的右腳被砍掉,接著他的左手又被砍下來。
諸葛亮回到家後,他不由找來蒯公移交給他的那份村規民約。本來諸葛亮早就閱看這份村規民約了,隻是諸葛亮把讀書看成自己的生命,所以他才遲遲不閱讀這東西。現在他不得不讀這東西一下,然後他就對這東西進行一次修改。
舊的村規民約有十條,前五條就是強調村民是怎樣團結起來保護自己的村子,後五條就是何如保護村民自身利益。諸葛亮看了,覺得這樣的村規民約根末倒置,村民就是首選關心的是自身的利益,後才是關心大眾的利益。他要重新更改村規民約的,必須顛倒過來。
諸葛亮提筆來寫新的村規民約。他寫的村規民約的第一條就是關於**。舊文是;抓到**者,杖打五十大板,罰交一隻羊。其人父母親前去女方賠禮道歉雲雲。
諸葛亮剛看完,就覺得處罰太輕了。**往往能引起男女雙方家族的仇殺。一個地區如果發生了家族仇殺,老百姓就覺得不安寧,就要帶全家外逃的了。這樣這個地區的人口就馬上減少。**犯一定要從嚴懲罰,同時犯者的家人也要連累到,這樣平時家中的父母才能對家裏的子女管教嚴格。隻有家教做得好了,社會犯罪才少。於是諸葛亮把舊的村規民約修改為;
第一條**女子者,從嚴處罰,割掉其的雞雞,使其絕子絕孫。其家人服勞役一百天。另罰他交給公家兩隻羊。
第二條盜竊耕牛者,從嚴處罰,砍其右腿左手,另罰交給公家一隻羊。其家人服勞役五十天。
第三條偷盜田地裏的莊稼者,罰其以四倍賠償物主,砍掉其一指。另罰交給公家五隻雞。其家人服勞役三十天。
第四條偷雞摸狗者,罰其交二兩銀子,其家人服勞役十五天(當時一隻雞賣,還不到一兩銀子)。
第五條無故打人罵人者,罰其交二兩銀子,其家人服勞役十天。
第六條保護村子,人人有責。一旦有敵匪來偷襲村子時,村民一聽到更夫打鑼,馬上操家什到村口去集中,齊心齊力擊退敵匪。若有村民故意躲避不參加護村的,大眾可以去燒其之房子,將其趕出村子裏去!
第七條嚴禁通匪,嚴禁引匪來攻打村子。若有此敗類人,大眾即將其綁起來,先打死此人,後再報官府。再將其家人送官府治罪。
第八條知道敵匪來攻村而不報者,以私通匪論罪,將其送官府治罪,將其家人驅趕出村。
第九條小心用火,嚴防火災。故意縱火,點燒民房,燒毀公屋者,大眾即將其綁起來,丟入大火中燒死。其家人被驅趕出村子裏去。
第十條人人要維護村公物。存心損壞村路橋梁、涼亭、寺廟者,按輕重罰銀子,勒令其家人服勞役。
諸葛亮連夜把村規民約製定出來,次日,諸葛亮叫來了甲長,
告訴他們說,新村規民約製定出來了,你們先看一下吧。
甲長們看了,心頭都大吃一驚,因為文中字句都充滿血腥味,新村規民約比舊的罰得重多了,動則就殺人,燒死人。他們說新村規民約處罰比舊的重得多。
諸葛亮說,就是罰得重了,才沒有人敢起來鬧事犯罪。
甲長又講,官府規定每個壯丁每年隻服勞役二十天,裏正你在新村規民約裏,動不動就罰人服勞役,哪有多的勞役給他們做的呢?
諸葛亮說,沒有官府的勞逸,村裏就勒令他們在村裏做勞役工,叫他們去修路修橋,修理路邊的涼亭,或者叫他們挖田垌裏的水渠。反正村裏的勞役多得很。隻有叫犯罪的家人去服勞役吃了骨頭,他們做家長的才早晚教孩子遵紀守法,才沒有年輕人亂鬧事的。你們拿這新村規民約,到各家各戶去宣講。
甲長說,我們那去張貼還不行嗎?為什麽非要我們到各家各戶去宣講?
諸葛亮說,有很多村民不識字,你們張貼,他們是不去看的,即使他們路過村規民約,也看不懂是什麽。所以你們還是挨家挨戶讀給村民聽。
就是諸葛亮製定出嚴厲的村規民約,後來隆重的治安才好轉起來。
後人有詩雲;
少年孔明當裏正,
製定法規驚鬼神。
今日隆中試手段,
他年漢蜀法嚴明。
諸葛亮馬上放下手中書,出門來問馬甲長,這麽晚了,還來找他,有什麽急事?
馬甲長說:“我甲裏的幾個姓朱的人合養的牛剛剛被人偷走了。我是來請裏正去幫破案抓賊。”
諸葛亮說:“你帶他們去追,還不行的嗎?”
馬甲長說:“我來請裏正大人去跟我們一起去抓賊,有了你在場作證,抓到的賊,才不敢抵賴。要不然,我們抓到了賊,他來說我們亂抓人的。因為我們是一個甲的人。”
諸葛亮想一想,馬甲長講的有道理,於是他就跟馬甲長去追賊。
馬甲長手舉火把,在前麵帶路,兩人一路小跑。甲長懂得裏正腳有點不便,才小跑來照顧諸葛亮的。多虧馬甲長路熟,撿條小路包抄,所以很快的趕上了前麵沿著牛腳印追賊的那一班人。
諸葛亮和那班人繼續追去。雖然有火把照路,但是田埂的小路不好走,諸葛亮走不慣,踉踉蹌蹌,總是跑在隊伍的後頭。馬甲長怕諸葛亮不跟他們追賊,就慢步陪著諸葛亮跑。後來,諸葛亮跑累了,就大步走著。
諸葛亮見甲長跟旁邊,就打聽以前裏正是怎樣處理抓到的頭牛賊。
馬甲長講,以前蒯公當裏正的時候,當頭牛賊被抓到時,就把賊的右手大拇指砍掉,再罰他交出來五鬥米來給去抓賊的人聚餐一頓。
諸葛亮聽了,覺得賊偷牛一次,被抓到了,隻看他一字手指,加罰五鬥米。這樣處罰頭牛賊,太輕了。因為砍掉一隻手指,賊是還能做賊,還能去偷第二次牛,去偷第三次牛。如果再被抓到,還不是在被砍掉一隻手指,被罰五鬥米。相對來說,偷盜一頭牛,可值十幾擔穀子的呀。就是頭牛賊被砍掉三隻手指,他隻要偷牛成功一次,他就能撈到幾十擔穀子。也就是說,頭牛賊做偷的成本太低了。諸葛亮心裏想,處罰做偷的人,一定要從嚴出發才行,讓賊做偷的成本高得他不能承受才行。
諸葛亮又眾人追賊追了大半夜,諸葛亮隻覺得很困,很想睡覺。這時跑在前麵的人突然喊道,牛!有一頭牛在前麵吃草!
眾人急忙跑上前去。隻見牛正在一座墳墓前麵不遠的草地上吃草。那座墳墓看來是新埋死人的,墳的周圍還堆放很多紙做的旌旗,幡條,祭塔,還有一個蓋棺材的大紙罩,紙做的供品淋漓滿目。
幾個火把一齊向那頭牛伸過去。大家在細一看,正是他們合養的那頭牛。可是賊卻不見了。
諸葛亮吩咐留下兩人看管牛,其他的人就繼續往前追去。又追去半個時辰,往前追的人返回來說,他們大概追了五裏多路,還是沒有追見賊,看來這個賊跑去很遠的了。
諸葛亮思考了說:“你們一發現牛被偷了,狗也剛剛叫起來,那就證明你們就是緊隨賊的後頭追的,再說賊趕牛是跑得很慢,應該離你們不遠的。我看,賊不是跑去很遠,而是躲在這兒附近的。”
馬甲長說:“這兒一派平地,隻有這座新墳墓,賊能躲在哪裏的呢?”
諸葛亮說:“你們就去一個一個的翻開紙做的旌旗,幡條,祭塔,蓋棺材的大紙罩。賊可能就躲在這些東西的底下。”
馬甲長說:“我們怕碰那些鬼用的東西。”
其他人聽到裏正叫他們去翻開鬼用的東西,都紛紛的退縮到很遠,生怕裏正催到他去翻開那些鬼用的東西。
諸葛亮見到眾人不敢碰那些紙做的祭品,他就說:“馬甲長,你身上有火鐮嗎?”
馬甲長說:“有。”
諸葛亮說:“打火去燒那些東西!”
馬甲長遵命,馬上用火燒著了鬼用的東西。
一個黑影從正在燃燒的大罩底下鑽出來。眾人齊喊,抓賊!接著七手八腳的把那個人綁起來。一盤問,那人正是他們追的偷牛賊。偷牛賊被推倒諸葛亮跟前來,眾人讓裏正作出處罰他。
諸葛亮問眾人,你們想如何懲罰他的呢?
眾人都說,砍掉他的腳,砍掉他的手!
諸葛亮問為什麽這樣做?
眾人說,隻有嚴懲做賊的人,以後誰也不敢做賊偷牛!
諸葛亮說:“本裏正同意!”
偷牛賊被按下地來,隻聽到他大叫一聲,他的右腳被砍掉,接著他的左手又被砍下來。
諸葛亮回到家後,他不由找來蒯公移交給他的那份村規民約。本來諸葛亮早就閱看這份村規民約了,隻是諸葛亮把讀書看成自己的生命,所以他才遲遲不閱讀這東西。現在他不得不讀這東西一下,然後他就對這東西進行一次修改。
舊的村規民約有十條,前五條就是強調村民是怎樣團結起來保護自己的村子,後五條就是何如保護村民自身利益。諸葛亮看了,覺得這樣的村規民約根末倒置,村民就是首選關心的是自身的利益,後才是關心大眾的利益。他要重新更改村規民約的,必須顛倒過來。
諸葛亮提筆來寫新的村規民約。他寫的村規民約的第一條就是關於**。舊文是;抓到**者,杖打五十大板,罰交一隻羊。其人父母親前去女方賠禮道歉雲雲。
諸葛亮剛看完,就覺得處罰太輕了。**往往能引起男女雙方家族的仇殺。一個地區如果發生了家族仇殺,老百姓就覺得不安寧,就要帶全家外逃的了。這樣這個地區的人口就馬上減少。**犯一定要從嚴懲罰,同時犯者的家人也要連累到,這樣平時家中的父母才能對家裏的子女管教嚴格。隻有家教做得好了,社會犯罪才少。於是諸葛亮把舊的村規民約修改為;
第一條**女子者,從嚴處罰,割掉其的雞雞,使其絕子絕孫。其家人服勞役一百天。另罰他交給公家兩隻羊。
第二條盜竊耕牛者,從嚴處罰,砍其右腿左手,另罰交給公家一隻羊。其家人服勞役五十天。
第三條偷盜田地裏的莊稼者,罰其以四倍賠償物主,砍掉其一指。另罰交給公家五隻雞。其家人服勞役三十天。
第四條偷雞摸狗者,罰其交二兩銀子,其家人服勞役十五天(當時一隻雞賣,還不到一兩銀子)。
第五條無故打人罵人者,罰其交二兩銀子,其家人服勞役十天。
第六條保護村子,人人有責。一旦有敵匪來偷襲村子時,村民一聽到更夫打鑼,馬上操家什到村口去集中,齊心齊力擊退敵匪。若有村民故意躲避不參加護村的,大眾可以去燒其之房子,將其趕出村子裏去!
第七條嚴禁通匪,嚴禁引匪來攻打村子。若有此敗類人,大眾即將其綁起來,先打死此人,後再報官府。再將其家人送官府治罪。
第八條知道敵匪來攻村而不報者,以私通匪論罪,將其送官府治罪,將其家人驅趕出村。
第九條小心用火,嚴防火災。故意縱火,點燒民房,燒毀公屋者,大眾即將其綁起來,丟入大火中燒死。其家人被驅趕出村子裏去。
第十條人人要維護村公物。存心損壞村路橋梁、涼亭、寺廟者,按輕重罰銀子,勒令其家人服勞役。
諸葛亮連夜把村規民約製定出來,次日,諸葛亮叫來了甲長,
告訴他們說,新村規民約製定出來了,你們先看一下吧。
甲長們看了,心頭都大吃一驚,因為文中字句都充滿血腥味,新村規民約比舊的罰得重多了,動則就殺人,燒死人。他們說新村規民約處罰比舊的重得多。
諸葛亮說,就是罰得重了,才沒有人敢起來鬧事犯罪。
甲長又講,官府規定每個壯丁每年隻服勞役二十天,裏正你在新村規民約裏,動不動就罰人服勞役,哪有多的勞役給他們做的呢?
諸葛亮說,沒有官府的勞逸,村裏就勒令他們在村裏做勞役工,叫他們去修路修橋,修理路邊的涼亭,或者叫他們挖田垌裏的水渠。反正村裏的勞役多得很。隻有叫犯罪的家人去服勞役吃了骨頭,他們做家長的才早晚教孩子遵紀守法,才沒有年輕人亂鬧事的。你們拿這新村規民約,到各家各戶去宣講。
甲長說,我們那去張貼還不行嗎?為什麽非要我們到各家各戶去宣講?
諸葛亮說,有很多村民不識字,你們張貼,他們是不去看的,即使他們路過村規民約,也看不懂是什麽。所以你們還是挨家挨戶讀給村民聽。
就是諸葛亮製定出嚴厲的村規民約,後來隆重的治安才好轉起來。
後人有詩雲;
少年孔明當裏正,
製定法規驚鬼神。
今日隆中試手段,
他年漢蜀法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