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雲抱著一大堆的書,低頭進了教室,一眾同窗好友忍不住就過來噓寒問暖。
“怎麽了嘛,愁眉苦臉的?”
“吵架啊?她和你究竟是什麽關係啊?”
“那個童嫣紅說喜歡你呀……”
當然其中也不乏起哄的人,“那小妞不賴啊,你小子豔福不淺啊?”
總之說什麽的都有,慕雲對此也不予理會,後麵跟著一大堆人,他也隻是往座位上一坐,全當不存在。
“怎麽不理人啊?真是的!”
卻聽龍飄雪說道:“怪不得呢,沒準將來是人家大財團老板的乘龍快婿,當然不愛理你們了?”
慕雲騰地一下站起來,把所有人嚇了一跳,“她是我在遊戲裏認識的一個人,和我根本就不熟。龍飄雪,你們家的酒吧被收購了,這事我一點也不知道。我和童嫣紅之前也沒半毛錢關係,信不信由你,酒吧我也沒接手,你用不著冷言冷語地針對我!”
“哎呀!你膽子見長啊,敢和老娘這麽說話?”龍飄雪怒氣衝衝地走到慕雲麵前,看樣子這就是要動手了。
慕雲挺胸抬頭,一副慷慨就義的模樣。龍飄雪可是有名的美女老虎,一幫人呼啦一下全都閃到一邊。
龍飄雪把慕雲從頭到腳地看了個遍,慕雲卻始終目不轉睛地盯著斜上方的某個角落,連眼睛也不眨一下,麵陳似水,也不說話。
嶽悟天在一旁勸道:“飄雪,你要冷靜,我們帥哥可禁不住你一拳。”
龍飄雪忽然笑了,“臭小子!信你啦,算我不對。對不起了。”說完一拍慕雲的肩膀,“現在你已經不是我們家的員工了,不太服管了嘛。”
嶽悟天幫著慕雲賠笑,“是是是,飄雪就是寬宏大量。慕雲的脾氣就那樣,吃軟不吃硬。”
慕雲依然陰沉著臉,卻歎了口氣說道:“酒吧的事的確是因我而起,其實還是我對不起飄雪。”
“算了,其實我知道這事和你沒關係,就是心裏咽不下這口氣。”龍飄雪看了一眼窗外,卻看見童嫣紅抹著眼淚兒,朝校外跑去。“那個童嫣紅根本就莫名其妙,仗著家裏有錢就以為誰都要聽她的。我就偏偏不聽。”
嶽悟天道:“對,我們人窮誌不窮!”
“你滾!”龍飄雪白了他一眼,“你才窮!”
慕雲卻搖了搖頭,“她……也未必就像你們說的那樣。生活方式不一樣吧……”
經曆了一場小風波,龍飄雪和慕雲又和好如初。可是嫣紅整整一上午就沒再出現過。吃午飯的時候,還是龍飄雪告訴慕雲:嫣紅哭著跑出校外了。
慕雲的心裏一沉,“可能是我氣跑了她,她不會再回來了吧。”
龍飄雪忿忿說道:“跑了就跑了唄,不來更好。”
慕雲卻忽然覺得內疚,今天楊千釗和丁九力也沒有出現,萬一嫣紅再碰到歹徒可怎麽辦?她這樣的身份,性格又如此張揚,難免就會有些亡命之徒打她的主意,可是昨晚到現在,自己竟連她的手機號都沒問過,如果她真的出事情,自己會不會內疚一輩子啊?如今想聯係她也沒有機會了。
到了下午,嫣紅也沒再回來,可是她的書包卻還在慕雲旁邊的椅子上放著,時刻提醒慕雲,嫣紅是負氣而走。
就這樣一連過了三天,那書包始終安安靜靜地放在那裏,嫣紅始終也沒派人來取,難道她真的離開了,不再回來?畢竟嫣紅僅僅上了一天學,其他人對這個人都覺得可有可無,而且印象也不深,唯獨慕雲心裏始終像是被什麽東西堵著,十分不痛快。想想嫣紅為了和自己交往,竟一意孤行地轉校到了這裏,可是自己對她卻那樣冷淡,她一定難過至極了。雖然二人感情不深,但慕雲也不希望一個喜歡自己的人受傷。甚至回到家裏看了麽麽話也不多,麽麽又是一個涉世不深的靈寵,根本就不知道慕雲在想什麽。她反而覺得是不是自己哪裏做得不對,惹哥哥不開心了。她問慕雲,慕雲也不回答。弄得麽麽一個勁地“麽麽,麽麽”地說著她自己才能明白的語言。
嫣紅離開了,慕雲依然悶悶不樂,嶽悟天畢竟是他的死黨,實在不想看到他如此,便提議一起去商業街喝點酒,也算幫慕雲散散心。
慕雲本來不想去,但是龍飄雪卻說道:“就當是給我個麵子吧,既然你說酒吧的事對不起我,那喝杯酒我就當沒一切都發生過。”
慕雲無奈隻好放學跟著這兩人去商業街。這陣子夜闌珊酒吧沒開張,所以慕雲放學也不從這條路走,自從和嫣紅喝了一回酒,到現在已經三天沒來了。想起嫣紅,慕雲的眉頭皺了一下,也不知道她那天存在燒烤檔的東西要回來沒有。
三個人正溜溜達達地向前走著,忽然看見前麵圍了一大群人,時不時地還發出陣陣笑聲。
龍飄雪以為是什麽好玩的,用手肘捅了捅慕雲,“前麵有熱鬧看啊。”
“有什麽好看的。”慕雲不鹹不淡地說道。
龍飄雪道:“看看嘛,心情不好,正好去尋開心。”
嶽悟天也拉著他的胳膊,“別整天這樣啦,都不知道為了什麽,我都擔心你得了抑鬱症,對什麽都不感興趣。”
慕雲勉強笑了笑,“那我就感感興趣吧。”
三個人鑽進人群,卻看見一個大漢光著上身,也不知道被誰剃光了頭,五花大綁吊在路燈柱上,一副奄奄一息的樣子,褲腰裏掖了一條幾米長的條幅,上麵還密密麻麻地寫著不少字:我叫張俠,靠露天擺燒烤攤為生,某年某月末日,在楓樹街胡同打劫了一男一女。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那天慕雲和嫣紅被歹徒搶劫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寫在上麵,不過省去了麽麽救人的情節。
再接下來寫著:我因為對不起他們,所以自願在這裏吊三天,絕不喊救命,誰要是救我,誰就是王八蛋。以下是合同——在那條幅上還真的貼著一紙合約,上麵還蓋著個大紅印章。旁邊還站著兩個人,一個是丁九力,一個是楊千釗,一人手裏提著一大堆商品,都是嫣紅之前押給燒烤店老板的。
慕雲暗想:這個叫張俠的就是那個燒烤檔的老板了,那折磨他的就肯定是嫣紅無疑,不過慕雲也不得不佩服長江財團的人手眼通天,居然把這個張俠吊了這麽久都沒人來管。
“怎麽了嘛,愁眉苦臉的?”
“吵架啊?她和你究竟是什麽關係啊?”
“那個童嫣紅說喜歡你呀……”
當然其中也不乏起哄的人,“那小妞不賴啊,你小子豔福不淺啊?”
總之說什麽的都有,慕雲對此也不予理會,後麵跟著一大堆人,他也隻是往座位上一坐,全當不存在。
“怎麽不理人啊?真是的!”
卻聽龍飄雪說道:“怪不得呢,沒準將來是人家大財團老板的乘龍快婿,當然不愛理你們了?”
慕雲騰地一下站起來,把所有人嚇了一跳,“她是我在遊戲裏認識的一個人,和我根本就不熟。龍飄雪,你們家的酒吧被收購了,這事我一點也不知道。我和童嫣紅之前也沒半毛錢關係,信不信由你,酒吧我也沒接手,你用不著冷言冷語地針對我!”
“哎呀!你膽子見長啊,敢和老娘這麽說話?”龍飄雪怒氣衝衝地走到慕雲麵前,看樣子這就是要動手了。
慕雲挺胸抬頭,一副慷慨就義的模樣。龍飄雪可是有名的美女老虎,一幫人呼啦一下全都閃到一邊。
龍飄雪把慕雲從頭到腳地看了個遍,慕雲卻始終目不轉睛地盯著斜上方的某個角落,連眼睛也不眨一下,麵陳似水,也不說話。
嶽悟天在一旁勸道:“飄雪,你要冷靜,我們帥哥可禁不住你一拳。”
龍飄雪忽然笑了,“臭小子!信你啦,算我不對。對不起了。”說完一拍慕雲的肩膀,“現在你已經不是我們家的員工了,不太服管了嘛。”
嶽悟天幫著慕雲賠笑,“是是是,飄雪就是寬宏大量。慕雲的脾氣就那樣,吃軟不吃硬。”
慕雲依然陰沉著臉,卻歎了口氣說道:“酒吧的事的確是因我而起,其實還是我對不起飄雪。”
“算了,其實我知道這事和你沒關係,就是心裏咽不下這口氣。”龍飄雪看了一眼窗外,卻看見童嫣紅抹著眼淚兒,朝校外跑去。“那個童嫣紅根本就莫名其妙,仗著家裏有錢就以為誰都要聽她的。我就偏偏不聽。”
嶽悟天道:“對,我們人窮誌不窮!”
“你滾!”龍飄雪白了他一眼,“你才窮!”
慕雲卻搖了搖頭,“她……也未必就像你們說的那樣。生活方式不一樣吧……”
經曆了一場小風波,龍飄雪和慕雲又和好如初。可是嫣紅整整一上午就沒再出現過。吃午飯的時候,還是龍飄雪告訴慕雲:嫣紅哭著跑出校外了。
慕雲的心裏一沉,“可能是我氣跑了她,她不會再回來了吧。”
龍飄雪忿忿說道:“跑了就跑了唄,不來更好。”
慕雲卻忽然覺得內疚,今天楊千釗和丁九力也沒有出現,萬一嫣紅再碰到歹徒可怎麽辦?她這樣的身份,性格又如此張揚,難免就會有些亡命之徒打她的主意,可是昨晚到現在,自己竟連她的手機號都沒問過,如果她真的出事情,自己會不會內疚一輩子啊?如今想聯係她也沒有機會了。
到了下午,嫣紅也沒再回來,可是她的書包卻還在慕雲旁邊的椅子上放著,時刻提醒慕雲,嫣紅是負氣而走。
就這樣一連過了三天,那書包始終安安靜靜地放在那裏,嫣紅始終也沒派人來取,難道她真的離開了,不再回來?畢竟嫣紅僅僅上了一天學,其他人對這個人都覺得可有可無,而且印象也不深,唯獨慕雲心裏始終像是被什麽東西堵著,十分不痛快。想想嫣紅為了和自己交往,竟一意孤行地轉校到了這裏,可是自己對她卻那樣冷淡,她一定難過至極了。雖然二人感情不深,但慕雲也不希望一個喜歡自己的人受傷。甚至回到家裏看了麽麽話也不多,麽麽又是一個涉世不深的靈寵,根本就不知道慕雲在想什麽。她反而覺得是不是自己哪裏做得不對,惹哥哥不開心了。她問慕雲,慕雲也不回答。弄得麽麽一個勁地“麽麽,麽麽”地說著她自己才能明白的語言。
嫣紅離開了,慕雲依然悶悶不樂,嶽悟天畢竟是他的死黨,實在不想看到他如此,便提議一起去商業街喝點酒,也算幫慕雲散散心。
慕雲本來不想去,但是龍飄雪卻說道:“就當是給我個麵子吧,既然你說酒吧的事對不起我,那喝杯酒我就當沒一切都發生過。”
慕雲無奈隻好放學跟著這兩人去商業街。這陣子夜闌珊酒吧沒開張,所以慕雲放學也不從這條路走,自從和嫣紅喝了一回酒,到現在已經三天沒來了。想起嫣紅,慕雲的眉頭皺了一下,也不知道她那天存在燒烤檔的東西要回來沒有。
三個人正溜溜達達地向前走著,忽然看見前麵圍了一大群人,時不時地還發出陣陣笑聲。
龍飄雪以為是什麽好玩的,用手肘捅了捅慕雲,“前麵有熱鬧看啊。”
“有什麽好看的。”慕雲不鹹不淡地說道。
龍飄雪道:“看看嘛,心情不好,正好去尋開心。”
嶽悟天也拉著他的胳膊,“別整天這樣啦,都不知道為了什麽,我都擔心你得了抑鬱症,對什麽都不感興趣。”
慕雲勉強笑了笑,“那我就感感興趣吧。”
三個人鑽進人群,卻看見一個大漢光著上身,也不知道被誰剃光了頭,五花大綁吊在路燈柱上,一副奄奄一息的樣子,褲腰裏掖了一條幾米長的條幅,上麵還密密麻麻地寫著不少字:我叫張俠,靠露天擺燒烤攤為生,某年某月末日,在楓樹街胡同打劫了一男一女。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那天慕雲和嫣紅被歹徒搶劫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寫在上麵,不過省去了麽麽救人的情節。
再接下來寫著:我因為對不起他們,所以自願在這裏吊三天,絕不喊救命,誰要是救我,誰就是王八蛋。以下是合同——在那條幅上還真的貼著一紙合約,上麵還蓋著個大紅印章。旁邊還站著兩個人,一個是丁九力,一個是楊千釗,一人手裏提著一大堆商品,都是嫣紅之前押給燒烤店老板的。
慕雲暗想:這個叫張俠的就是那個燒烤檔的老板了,那折磨他的就肯定是嫣紅無疑,不過慕雲也不得不佩服長江財團的人手眼通天,居然把這個張俠吊了這麽久都沒人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