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麽賺錢,當然是依仗自己的魔法。
魔法需要魔杖,林克目前有新月魔杖和火晶石法杖,前者是大師作品,後者有些笨重,而且是明顯的暗精靈風格,兩者都不太好曝光。
林克想來想去,決定使用新月魔杖。當然,在使用之前,他得在這根魔杖外麵加上一層偽裝。。
想了想,林克花費1點自由點數,兌換了一個新魔法。
置換術
0級魔法
作用:低級附魔術,在不改變物理形狀的前提下,用一種物質置換另一種物質。
得到魔法之後,林克先在新月魔杖包上層層疊疊的一層亞麻布,掩蓋了魔杖的原本模樣,然後又找來了一些橡木碎屑,將裹著厚厚亞麻布的新月魔杖放在橡木上,然後拿出火晶石法杖,開始釋放置換術。
一個泛著層層漣漪的半透明光球出現在火晶石法杖上,林克一指新月魔杖:“置換術!”
光球落在魔杖上,魔杖表麵的褐色亞麻布顏色就出現微微的變化,顯出一些木質的紋理,但這還不夠,一個置換術並不能將亞麻布完全換成橡木。
“置換術!”
“置換術!”
“置換術!”
.......
一連釋放了五個置換術,新月魔杖外的亞麻布就成了橡木,這橡木還是多孔透氣的,完全不會影響施法。
表麵有些粗糙,林克用細沙仔細研磨了一遍,頓時,華麗的新月魔杖就成了一根模樣普通的‘木棍’。
好了,這個樣子,就可以拿出去用了。
改裝完魔杖後,林克感到肚子又些餓,便到了旅店大廳,如往常一般,花了五個銅子買了一個長條粗麥麵包,想了想,又花了十個銅子買了一杯麥酒。
大半個月沒換口味了,嘴巴幾乎淡出鳥來了,喝杯酒調調味道。
“嗨,林克,你今天怎麽闊起來了?”旅店的夥計打趣道,一邊接了滿滿一杯麥酒遞給林克。
另一邊也傳來聲音:“林克,你這是要瘦成竹竿了啊,這麽下去可不行啊。”
是酒鬼湯姆,這家夥但凡口袋裏有點錢,第一時間就會過來喝酒,喝醉了就回家打老婆,為這事,他婆娘跟他吵了好幾年,最後幹脆跟人跑了,但這家夥仍舊死性不改,酒實在是他的真愛!
“哈哈,我說林克,你一整天都縮在閣樓裏,到底幹的是啥事啊?跟我們大家說說唄?”又一個常客笑道。
在這呆了大半個月,旅店裏的人大部分都認識林克,事實上,整個河穀鎮都聽說鎮上的旅店中來了一個怪人。
對這些調侃,林克笑了笑,實話實說:“我是個魔法師,這段時間在學習魔法。”
沒想到這話一出,大廳裏頓時傳出一陣大笑聲。
酒鬼湯姆醉醺醺地道:“哈哈,你要是魔法師,我就是大賢者了。”
其他人也都笑起來,雖然林克已經重複了好幾遍這話,但沒人相信他的話。
河穀鎮靠近東穀高等魔法學院,時不時能看到學院的魔法師,在鎮民眼裏,魔法師都是衣著光鮮,出手闊綽的一群人,他們手裏還會拿上一根叫做魔杖的東西,他們也顯得非常精神,整個人似乎籠罩著神秘的光輝。
而林克,身上一身粗劣的亞麻袍子(他那件灰袍被他賣掉換錢了),身體瘦弱,臉有菜色,也沒見過他用過什麽魔法,所以沒人信他的話。
林克也不辯解,對他來說,這些鎮民對他看法無關緊要,隻要不妨礙他的生活,就算這些鎮民把他當作乞丐他也毫不在意。
他已經站在了更高的層次上,雄鷹是不會注意雞的看法的,所以,林克連解釋的功夫都欠奉。
笑了笑,拿著自己的食物到角落的位置,林克咬一口粗麥麵包,喝一口麥酒潤喉,至始至終,他的神情都非常平靜。
大廳裏的人在他身上扯了幾句,見他沒有反應,也都感到無趣,便嘟囔幾聲,開始聊起了鎮上的家長裏短。
這時候,忽然門口傳來沉重有節奏的腳步聲,然後大廳光線微微暗了下來,這變故讓大廳中的客人都安靜下來,齊齊轉頭朝門口看去。
林克也看過去。
大廳門口,一個身高近兩米,胳膊比林克大腿還粗的壯漢走了進來,這壯漢頭發散亂,臉容粗獷,一臉長長的絡腮胡,身上穿著灰撲撲的皮甲,心口、肋下的位置縫了一些鐵甲片,在肩膀上還扛了一柄戰錘,這戰錘是純鐵的,連柄都是,加上錘子後麵那個近二十厘米長的厚實錘頭,這玩意估計得有七八十公斤重,這還不止,他背上還有一麵厚厚的盾牌,盾麵至少五厘米厚,也是純鐵的,這東西份量也不輕。
林克敢肯定,他要是被這東西輕輕砸上那麽一下,絕對當場完蛋。
這個壯漢就像坦克戰車一樣走進來,每一腳都踩的旅店的木質地板咯吱咯吱地響,等他進來之後,眾人才看到他身後還跟著兩個人。
一個弓箭手,大概30來歲,身姿矯健,也是一身皮甲。最後是一個女人,大概二十七八歲的樣子,容貌中上,有一頭火紅頭發,穿一身緊身皮甲,身材火爆至極,該凸凸,該凹凹,一點都不含糊,輕易能引爆男人的荷爾蒙!
大廳裏的人都看呆了。
酒鬼湯姆最是猥瑣,自從這女人出現之後,他的目光一直就沒有離開對方的下三路,嘴角流出口水都不自知。
這酒鬼有好幾年沒碰過女人了,就是見到母豬都能看出雙眼皮來,更不用說這麽一個火爆女郎了。
這女人背上係著一把單手劍,應該是一個劍手,她很敏銳,輕易感覺到了湯姆的下流目光,深藍色的眼眸狠狠地瞪了過去。
酒鬼湯姆嚇地‘呀’地叫了一身,手中的酒杯都掉在了地上,他不敢看了。
旅店裏的人也都被嚇了一跳,不敢再多看。
這場景讓林克心中一動:“這三個人都是高手,這個女人身上還有濃厚的殺氣,顯然殺過不少人。不過這三人的氣質並不黑暗邪惡,應該是走南闖北接任務賺錢的傭兵。”
見旅店大廳裏的人都被震住了,這三人要了一些食物,然後就開始旁若無人的討論起來。
他們聲音很大,完全不怕被人聽去,所以林克也聽到了他們說話的內容。
“這沒法打,根本沒法打,維特那家夥就是個膽小鬼,整天躲在山洞裏,我們三個人進去,太危險了,洞穴裏地形狹窄,我的弓也不太好使。”那弓箭手使勁咬了一口香噴噴的熏牛肉,搖了搖頭,有些喪氣。
“嗨,別說喪氣話。是危險了點,但賞金也高,我們跑了上百裏路,難道看一眼就要放棄?”那女人開口了,她數落了弓箭手一句,然後看向壯漢:“亞克,你怎麽說?”
壯漢麵容粗獷,但他性格看起來很溫和,輕輕切下一口肉送進嘴巴,細嚼慢咽,聽到女人的話,他想了想:“我們得找幫手。維特是個三級刺客,掌握了戰氣,現在他這麽謹慎,實在不好對付。”
“幫手?”弓箭手嗤笑一聲:“河穀鎮有什麽高手?除非能去東穀魔法學院找個魔法師。”
紅發女人立刻叫了起來:“格裏丹,你瘋了!魔法師是我們能請得起的?就算我們把傭金全給他,人家也不一定能看上眼,更不用說跟我們去冒險了,他們金貴的很。”
“我就開個玩笑。”弓箭手格裏丹撇了撇嘴,悶頭吃東西。
之後三人又都說了幾句,都是關於任務的,任務目標的名字就叫維特,不過討論了半天,他們都沒想出什麽好的解決辦法。
林克在一旁卻聽的出了神,原因無他,因為他記得維特這個名字。
維特,黑暗兄弟會的首領,他的手下全是流氓、強盜、混混之流,這些人有個特征,就是喜歡用血紅色的布巾蒙麵。
當初在森林裏圍攻艾萊特的就是這些人。
在這個時間點,黑暗兄弟會在格溫特森林西部肆虐成災,是森林西部地區的最大地下勢力,而維特就是隱藏在黑暗中的王者。在格溫特森林西部地區,維特的話比河穀鎮的鎮長好使多了,他要誰的命,誰就活不過第二天早上。
當然,和所有黑社會一樣,維特能在王都溫泉城附近區域撐起這麽大的場麵,在王都中,肯定有其保護傘。
林克記得很清楚,這個保護傘層層追溯上去,最後能到鐵公爵身上去。。。。。不是說鐵公爵縱容維特幹壞事,而是說,他也享受了維特繳納的一部分錢財,有意無意地,他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自然,維特就更加肆無忌憚了。
回想起這些資料,林克忽然想起了一個詞,叫‘維特的寶藏’。
維特作為一個非法地下組織的頭領,他天生有不安全感,他的錢財絕不會存在諾頓王國的錢莊之類的地方,而是小心翼翼地藏起來,這家夥還不藏在一處,而是和鬆鼠一樣,東一堆,西一堆,在森林裏埋的到處都是。
前世遊戲中,如果玩家足夠好運,就有可能在幹掉維特的時候,就有一定幾率撿到‘維特的寶藏’的藏寶圖,林克就撿到過一張,他一路找過去,最後找到了足足100多金幣,當時遊戲中一金幣和100元等值,實在是大賺一筆。
前世遊戲中,這些藏寶圖指示的寶藏位置是隨機的,論壇上有過統計,維特這家夥至少將自己的錢買過二十多個地方。
如果一處地點能找到100多金幣,那二十多處地方的錢加起來,說不定能一舉將魔法學院的學費給湊出來!
所以,一聽到維特這個名字,林克就心動了。
他現在缺錢已經到了一定境界了,聽著三個傭兵聊了半天,心裏早就動了心思,幾乎在同時,林克視界裏出現了消息。
觸發懸賞任務:刺殺
任務內容:擊殺黑暗兄弟會首領維特!
任務獎勵:10自由點。
好嘛,這麽一來,這任務他必接不可了。
耐心等三個傭兵吃飽喝足,離開旅店的時候,林克立即起身追了出去。
到了旅店外,林克就加快腳步跟了上去,口中喊道:“嗨,等等,你們是不是需要幫手?”
魔法需要魔杖,林克目前有新月魔杖和火晶石法杖,前者是大師作品,後者有些笨重,而且是明顯的暗精靈風格,兩者都不太好曝光。
林克想來想去,決定使用新月魔杖。當然,在使用之前,他得在這根魔杖外麵加上一層偽裝。。
想了想,林克花費1點自由點數,兌換了一個新魔法。
置換術
0級魔法
作用:低級附魔術,在不改變物理形狀的前提下,用一種物質置換另一種物質。
得到魔法之後,林克先在新月魔杖包上層層疊疊的一層亞麻布,掩蓋了魔杖的原本模樣,然後又找來了一些橡木碎屑,將裹著厚厚亞麻布的新月魔杖放在橡木上,然後拿出火晶石法杖,開始釋放置換術。
一個泛著層層漣漪的半透明光球出現在火晶石法杖上,林克一指新月魔杖:“置換術!”
光球落在魔杖上,魔杖表麵的褐色亞麻布顏色就出現微微的變化,顯出一些木質的紋理,但這還不夠,一個置換術並不能將亞麻布完全換成橡木。
“置換術!”
“置換術!”
“置換術!”
.......
一連釋放了五個置換術,新月魔杖外的亞麻布就成了橡木,這橡木還是多孔透氣的,完全不會影響施法。
表麵有些粗糙,林克用細沙仔細研磨了一遍,頓時,華麗的新月魔杖就成了一根模樣普通的‘木棍’。
好了,這個樣子,就可以拿出去用了。
改裝完魔杖後,林克感到肚子又些餓,便到了旅店大廳,如往常一般,花了五個銅子買了一個長條粗麥麵包,想了想,又花了十個銅子買了一杯麥酒。
大半個月沒換口味了,嘴巴幾乎淡出鳥來了,喝杯酒調調味道。
“嗨,林克,你今天怎麽闊起來了?”旅店的夥計打趣道,一邊接了滿滿一杯麥酒遞給林克。
另一邊也傳來聲音:“林克,你這是要瘦成竹竿了啊,這麽下去可不行啊。”
是酒鬼湯姆,這家夥但凡口袋裏有點錢,第一時間就會過來喝酒,喝醉了就回家打老婆,為這事,他婆娘跟他吵了好幾年,最後幹脆跟人跑了,但這家夥仍舊死性不改,酒實在是他的真愛!
“哈哈,我說林克,你一整天都縮在閣樓裏,到底幹的是啥事啊?跟我們大家說說唄?”又一個常客笑道。
在這呆了大半個月,旅店裏的人大部分都認識林克,事實上,整個河穀鎮都聽說鎮上的旅店中來了一個怪人。
對這些調侃,林克笑了笑,實話實說:“我是個魔法師,這段時間在學習魔法。”
沒想到這話一出,大廳裏頓時傳出一陣大笑聲。
酒鬼湯姆醉醺醺地道:“哈哈,你要是魔法師,我就是大賢者了。”
其他人也都笑起來,雖然林克已經重複了好幾遍這話,但沒人相信他的話。
河穀鎮靠近東穀高等魔法學院,時不時能看到學院的魔法師,在鎮民眼裏,魔法師都是衣著光鮮,出手闊綽的一群人,他們手裏還會拿上一根叫做魔杖的東西,他們也顯得非常精神,整個人似乎籠罩著神秘的光輝。
而林克,身上一身粗劣的亞麻袍子(他那件灰袍被他賣掉換錢了),身體瘦弱,臉有菜色,也沒見過他用過什麽魔法,所以沒人信他的話。
林克也不辯解,對他來說,這些鎮民對他看法無關緊要,隻要不妨礙他的生活,就算這些鎮民把他當作乞丐他也毫不在意。
他已經站在了更高的層次上,雄鷹是不會注意雞的看法的,所以,林克連解釋的功夫都欠奉。
笑了笑,拿著自己的食物到角落的位置,林克咬一口粗麥麵包,喝一口麥酒潤喉,至始至終,他的神情都非常平靜。
大廳裏的人在他身上扯了幾句,見他沒有反應,也都感到無趣,便嘟囔幾聲,開始聊起了鎮上的家長裏短。
這時候,忽然門口傳來沉重有節奏的腳步聲,然後大廳光線微微暗了下來,這變故讓大廳中的客人都安靜下來,齊齊轉頭朝門口看去。
林克也看過去。
大廳門口,一個身高近兩米,胳膊比林克大腿還粗的壯漢走了進來,這壯漢頭發散亂,臉容粗獷,一臉長長的絡腮胡,身上穿著灰撲撲的皮甲,心口、肋下的位置縫了一些鐵甲片,在肩膀上還扛了一柄戰錘,這戰錘是純鐵的,連柄都是,加上錘子後麵那個近二十厘米長的厚實錘頭,這玩意估計得有七八十公斤重,這還不止,他背上還有一麵厚厚的盾牌,盾麵至少五厘米厚,也是純鐵的,這東西份量也不輕。
林克敢肯定,他要是被這東西輕輕砸上那麽一下,絕對當場完蛋。
這個壯漢就像坦克戰車一樣走進來,每一腳都踩的旅店的木質地板咯吱咯吱地響,等他進來之後,眾人才看到他身後還跟著兩個人。
一個弓箭手,大概30來歲,身姿矯健,也是一身皮甲。最後是一個女人,大概二十七八歲的樣子,容貌中上,有一頭火紅頭發,穿一身緊身皮甲,身材火爆至極,該凸凸,該凹凹,一點都不含糊,輕易能引爆男人的荷爾蒙!
大廳裏的人都看呆了。
酒鬼湯姆最是猥瑣,自從這女人出現之後,他的目光一直就沒有離開對方的下三路,嘴角流出口水都不自知。
這酒鬼有好幾年沒碰過女人了,就是見到母豬都能看出雙眼皮來,更不用說這麽一個火爆女郎了。
這女人背上係著一把單手劍,應該是一個劍手,她很敏銳,輕易感覺到了湯姆的下流目光,深藍色的眼眸狠狠地瞪了過去。
酒鬼湯姆嚇地‘呀’地叫了一身,手中的酒杯都掉在了地上,他不敢看了。
旅店裏的人也都被嚇了一跳,不敢再多看。
這場景讓林克心中一動:“這三個人都是高手,這個女人身上還有濃厚的殺氣,顯然殺過不少人。不過這三人的氣質並不黑暗邪惡,應該是走南闖北接任務賺錢的傭兵。”
見旅店大廳裏的人都被震住了,這三人要了一些食物,然後就開始旁若無人的討論起來。
他們聲音很大,完全不怕被人聽去,所以林克也聽到了他們說話的內容。
“這沒法打,根本沒法打,維特那家夥就是個膽小鬼,整天躲在山洞裏,我們三個人進去,太危險了,洞穴裏地形狹窄,我的弓也不太好使。”那弓箭手使勁咬了一口香噴噴的熏牛肉,搖了搖頭,有些喪氣。
“嗨,別說喪氣話。是危險了點,但賞金也高,我們跑了上百裏路,難道看一眼就要放棄?”那女人開口了,她數落了弓箭手一句,然後看向壯漢:“亞克,你怎麽說?”
壯漢麵容粗獷,但他性格看起來很溫和,輕輕切下一口肉送進嘴巴,細嚼慢咽,聽到女人的話,他想了想:“我們得找幫手。維特是個三級刺客,掌握了戰氣,現在他這麽謹慎,實在不好對付。”
“幫手?”弓箭手嗤笑一聲:“河穀鎮有什麽高手?除非能去東穀魔法學院找個魔法師。”
紅發女人立刻叫了起來:“格裏丹,你瘋了!魔法師是我們能請得起的?就算我們把傭金全給他,人家也不一定能看上眼,更不用說跟我們去冒險了,他們金貴的很。”
“我就開個玩笑。”弓箭手格裏丹撇了撇嘴,悶頭吃東西。
之後三人又都說了幾句,都是關於任務的,任務目標的名字就叫維特,不過討論了半天,他們都沒想出什麽好的解決辦法。
林克在一旁卻聽的出了神,原因無他,因為他記得維特這個名字。
維特,黑暗兄弟會的首領,他的手下全是流氓、強盜、混混之流,這些人有個特征,就是喜歡用血紅色的布巾蒙麵。
當初在森林裏圍攻艾萊特的就是這些人。
在這個時間點,黑暗兄弟會在格溫特森林西部肆虐成災,是森林西部地區的最大地下勢力,而維特就是隱藏在黑暗中的王者。在格溫特森林西部地區,維特的話比河穀鎮的鎮長好使多了,他要誰的命,誰就活不過第二天早上。
當然,和所有黑社會一樣,維特能在王都溫泉城附近區域撐起這麽大的場麵,在王都中,肯定有其保護傘。
林克記得很清楚,這個保護傘層層追溯上去,最後能到鐵公爵身上去。。。。。不是說鐵公爵縱容維特幹壞事,而是說,他也享受了維特繳納的一部分錢財,有意無意地,他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自然,維特就更加肆無忌憚了。
回想起這些資料,林克忽然想起了一個詞,叫‘維特的寶藏’。
維特作為一個非法地下組織的頭領,他天生有不安全感,他的錢財絕不會存在諾頓王國的錢莊之類的地方,而是小心翼翼地藏起來,這家夥還不藏在一處,而是和鬆鼠一樣,東一堆,西一堆,在森林裏埋的到處都是。
前世遊戲中,如果玩家足夠好運,就有可能在幹掉維特的時候,就有一定幾率撿到‘維特的寶藏’的藏寶圖,林克就撿到過一張,他一路找過去,最後找到了足足100多金幣,當時遊戲中一金幣和100元等值,實在是大賺一筆。
前世遊戲中,這些藏寶圖指示的寶藏位置是隨機的,論壇上有過統計,維特這家夥至少將自己的錢買過二十多個地方。
如果一處地點能找到100多金幣,那二十多處地方的錢加起來,說不定能一舉將魔法學院的學費給湊出來!
所以,一聽到維特這個名字,林克就心動了。
他現在缺錢已經到了一定境界了,聽著三個傭兵聊了半天,心裏早就動了心思,幾乎在同時,林克視界裏出現了消息。
觸發懸賞任務:刺殺
任務內容:擊殺黑暗兄弟會首領維特!
任務獎勵:10自由點。
好嘛,這麽一來,這任務他必接不可了。
耐心等三個傭兵吃飽喝足,離開旅店的時候,林克立即起身追了出去。
到了旅店外,林克就加快腳步跟了上去,口中喊道:“嗨,等等,你們是不是需要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