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汙染妹子的節操值


    一個小時後,玄武湖岸邊的情侶公園內,一家咖啡館兼西點屋。


    馮見雄先到,要了兩杯焦瑪,還有一個史妮可最愛的大號黃桃抹茶慕斯。


    他自己並不嗜甜品,也是吃過飯才出門的,所以就沒要。


    依稀記得,上次辯論賽奪冠後,虞美琴請客慶祝,就點了這貨,然後史妮可一個人吃了三人份。


    “讓你久等了,我家裏有點事,幹完活才出門的。”史妮可左顧右盼地在門口觀望了一會兒,看到馮見雄之後才快步跑進來,一溜煙就坐在他對麵,還拘謹地道歉。


    “呃……你換發型了?”


    馮見雄明明記得史妮可也就周五去科技廳拿報告、才蹺了一天課,周四還見過呢,怎麽就做頭發了?


    說好的標誌性賣萌雙馬尾呢?


    變成了一根精神的單馬尾,還怎麽妮可妮可妮?


    不過,倒是出人意料地變得成熟幹練了幾分,像是個女大學生了。


    那修整之後的發辮,向臉頰一側如瀑垂落,很像《最終幻想13》中、塞拉妹子的造型。


    “唔……去了幾趟科技廳,被人背後說不像是來辦事的,就換了……”史妮可略羞澀的解釋了一句,下意識抬手想把鞭子往腦袋正後方扯,“你不喜歡?”


    “這話說的,我有什麽資格談喜歡不喜歡。”


    “那,好看嗎?”史妮可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突然膽子就大了,竟然問出這樣個問題。


    太羞恥了!怎麽能討要別人表揚自己好看呢!


    “好看……對了,你的手怎麽了。”馮見雄並不擅長誇獎妹子好看。


    正好注意到史妮可扯辮子的手指上貼著個創可貼,他連忙借機轉移話題。


    史妮可害羞地“嗖”一下把手縮回去:“也沒什麽啦,就是剛才,熨衣服有點急,燙到了。”


    如果不急,隻怕她還得讓馮見雄等更久。


    “這孩子家裏真這麽苦?”馮見雄微微動了些惻隱之心,也沒多想,抓住史妮可的手,扯過來湊近了看一下。


    “你說你……唉,要不我先預支你兩千塊錢經費吧,等第一個案子下來之前,你也好補貼點兒家用。我都要你去做的是大生意,你還在這兒自己熨衣服掙這點零花小錢?要是再弄傷了自己,誤了我的事兒怎麽辦?”


    馮見雄說了半晌,妹子既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


    他正納悶呢,抬頭一看史妮可的表情,卻是臉色紅得滴血。


    “你……你先鬆開……”妹子懇求的聲音,低如蚊蚋,軟糯無力。


    “哦,好。”馮見雄立刻放開了史妮可的手,“我這不是想看看你傷到沒有,來來來,吃蛋糕。”


    史妮可眼觀鼻鼻觀心地乖乖開始吃蛋糕。


    這種傳說中周星星發明的“注意力分心轉移大法”,確實在消除尷尬方麵頗有功效。


    馮見雄也意識到剛才唐突了妹子,就假裝看查新報告。


    不過他是個事業狂,假裝著假裝著,就真的看進去了。


    忘了交代一句,馮見雄此前以自己署名申請的這兩項實用新型專利,內容是關於建築方麵的。具體來說,是兩種新型的“玻璃幕牆/幹掛石材牆麵施工結構件,及其通風結構配件”。


    具體的技術細節沒啥好解釋的,通俗的說,就是一種大約05、06年前後漸漸要開始流行起來的、用於寫字樓外立麵施工的結構設計。如果想拿去碰瓷,或者真遇到人侵權,那麽打官司的相對方,一般都是房地產開發商、承包商。


    這兩項技術,其實並不是馮見雄發明的,而是目前已經為少數人所知的“現有技術”。


    但馮見雄就是申請下來了,還拿到了查新報告,這裏麵就頗鑽了一些行規和法律的空子。


    報告上的結果讓他很滿意。


    那名出報告的省科技廳研究員,列舉了好幾項申請在先的類似設計,但都不能完全覆蓋馮見雄申請的那個實用新型的創新點,因此最後的結論是“新穎性充分”。


    還有一個紅豔豔的省科技廳公章背書。


    “才三四個工作日就倉促拿出來的報告,果然隻來得及搜索專利數據庫。連公開的現有技術和行業技術標準都沒來得及查。”


    馮見雄得意地點點頭,嘉許道:“妮可,這事兒你辦的不錯——換我一個男人去催,說不定還催不下來。”


    史妮可剛吃了半個抹茶慕斯,聽了馮見雄的話,心裏卻是“咯噔”一下:“你是說,你申請的這兩項實用新型,其實不該被通過的?不該具備新穎性?”


    妹子的反應,在馮見雄的意料之中。


    “別緊張。”馮見雄示意對方稍安勿躁,然後好整以暇地解釋,


    “事情做到這一步,後續的細節我也不瞞著你了。這裏麵的法律原理,也有必要交給你,以後你才好幫我複製這個套路。


    其實,我申請實用新型的這兩項技術,是剛剛在業界半公開、甚至列入了個別推薦性的行業技術標準,屬於‘現有技術’,按照法理是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的。但是我利用了‘實用新型隻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和全麵檢索’的法律漏洞,把它申請了下來。


    也正是因為如此,這項技術才在專利檢索庫裏根本查不到創新點完全重合的同類——因為即使有個別真心做學問、隻懂技術不懂法律的建築學專家、注意到這項技術,也會發現這是‘現有技術’,想當然地會覺得‘這東西根本申請不下來’。


    隻有我這種既有點技術常識,也精通法律,並且還精通《專利審查指南》的人,才會鑽這個空子。”


    實際上的操作,遠比馮見雄說的要更複雜得多。


    因為如果一項“現有技術”現有得太久了,行內大多數人都知道這是公開技術了,那馮見雄後續的碰瓷也是沒法進行的。


    真要實施這一係列操作,還得確保所挑的“現有技術”具備以下兩個特征:


    首先,這個“現有”不能太久,這裏頭還有個時效性。


    換言之,一個05年下半年才剛剛曝光的技術,到05年年底被人惡意注冊,這是有可能瞞天過海的。但如果對一個04年就曝光的技術這麽幹,十有八九隻能是失敗——因為圈內人都已經知道了。


    其次,這個“現有”的技術,還要有被人廣泛應用的可能性。


    如果是個很冷僻的東西,甚至是毫無商業價值的現有技術,那就沒人來用、來“侵權”了——比如馮見雄此前找劉教授給人刷職稱數據用的那些造假專利,就屬於一輩子沒人會實施的坑貨。所以那種東西隻能一個幾千塊地跑量,不能用於碰瓷。


    要碰瓷,怎麽也得到一條車來車往的路上找生意吧?去無人區碰瓷,碰誰呢?


    這兩點邏輯,那也是做了多年陰險大律師兼專利代理人、兩方麵經驗都很充分的,才能體悟得到。


    眼下史妮可就是個複製式的執行層,不需要“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因此馮見雄就沒有多廢話掃盲。


    何況,說了妹子也不一定聽得懂,說不定反而讓她更加畏首畏尾怕犯法。


    就剛才馮見雄已經說出來這些話,史妮可都花了好幾分鍾消化。


    然後妹子惴惴不安地問:“那你下一步呢?拿到了查新報告、而且這幾項技術其實是現有技術、有推薦性行業標準給你安利。那麽應該馬上會有房地產承包商‘不小心誤用’了這項技術吧?然後你就打官司告上門?起訴他們侵犯了你的專利權、問他們收授權費?


    可是對方也不傻啊,如果他們是從行業技術規範上看來的設計,他們肯定知道這是現有技術的吧?根據《專利法》,他們可以在訴訟期間提交《專利無效申請》,把你這兩項本來就是瞞天過海的實用新型廢掉的呀!那你前麵的錢不是白投了?”


    史妮可提到的《專利無效申請》,是《專利法》規定的一項救濟措施。遇到專利權官司的時候,如果被告侵權的一方,認為原告的技術當初就不該被授予專利權(比如在原告申請前,該技術已經向社會公開過了),那麽就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申請,並且寫明所依據的證據。


    國家知產局收到申請之後,會對申請方的證據進行一一審查,還可以根據自己的職權進行全麵審查——也就是哪怕申請者沒提到的證據,如果知產局的審查員自己檢索第三方資料查到了,可以用於證明“該項技術不該被授予專利權”,那也可以主動廢掉這項專利。


    而司法實踐中,因為大多數“實用新型”本來就根子不穩,好多在打官司時都被廢了。


    馮見雄這兩個專利,就屬於明顯經不起推敲的。


    打官司時,對方真肯砸本錢弄《無效申請》,一查一個準。


    這就是史妮可擔心的來源。


    可是,史妮可說完之後,並沒有從馮見雄臉上看出任何波瀾和不安。


    “你覺得,我會犯這種低級錯誤麽?”馮見雄智珠在握地微笑著。


    “你講的,是法理。我賭的,是實踐慣例,是成本,是效率。


    如果我有辦法做到:每打一個官司,索取的賠款金額,都比對方的訴訟費加律師費加找專代事務所查新、無效申請乃至一切費用加起來的總和,還要更低——你覺得對方會繼續費錢費力和我死扛到底,還是選擇稍微給點錢就和解呢?”


    史妮可的眼睛,一下子漲大了不少,眼神也變得頗有光彩:“你……你具體想怎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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