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眾生仰望
在場五個人,除了丁理慧,其餘都是學法的。燒烤聊天,自然免不了碰到專業問題。
“劉生是研究什麽方向的?”這個問題被虞美琴提到,完全是繞不過去的。
“《物權法》。”劉鯤哆嗦著嘴嚼吞下一塊烤麵筋,快速而又含糊地先應付了一下。
“別急,吃完再說。”馮見雄示意對方不要緊張。
劉鯤慢慢把手頭的半串烤麵筋吃完,然後以閑聊姿態補充了幾句說明:“進最高院的法釋辦,你們可能覺得沒什麽,但其實也是很難的,每年全國16萬法碩法博畢業生,最多也不到5個名額。”
說到這兒,他稍微停頓了一下。
馮見雄和虞美琴,當然是知道行情的,不過,他們也沒覺得有劉鯤說的那麽誇張——所謂的每年16萬法學類應屆研究生,其實碩士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隻算博士,那就才兩萬多了。
而且,名義上最高院的硬杠子門檻,是給所有211大學機會的,但實際上,也就7大法學名校的博士生才會被看一眼,其他人連簡曆投進去都沒機會看到。這樣一除,最多一千多人有機會——而能夠讀書讀到這1000多人檔次的,什麽名律所不能去?非要進法院係統的,也就兩三成。
所以,能在這300精英裏做到前5名,就很有希望博士畢業直接進最高院法釋辦。
這麽一想,是不是覺得容易了很多?
劉鯤觀察了一下馮見雄和虞美琴的表情,知道對方已經消化、理解了他陳述的“普遍行情”,這才往下繼續解釋:
“其實嘛,自己的實力自己知道。我的水平,真要硬碰硬擠進法釋辦,難度還是很大的,競爭選拔概率還差了那麽幾倍。
不過,混這個圈子的都知道,每次有新的大部頭立法後,最初幾年,相關研究方向的學生都有優勢——沒有新的大部頭立法時,每個大類科室群組,每年可能就隻招1個博士名額。
但是遇到《物權法》這種新立沒兩年的新區塊,招人就會放寬幾倍,每年能進3個,所以,我還是占了學術方向的便宜,慚愧,慚愧。”
劉鯤這麽一解釋,虞美琴就了解了——對方的真實實力,或許是做不到“最後300精英中的前5名”這種程度,或許隻是“300精英中的前20名”。
《物權法》是2007年立法通過的,如今實施還不到兩周年。相關研究科室有富餘空缺,招人指標就多了。
劉鯤也是運氣:如果不是恰好能得到這麽高逼格的好工作、再結合他本身的潔身自好,綜合這些因素的話,說不定南筱嫋還看不上他呢。
“那劉生最近這幾個月,有沒有什麽心得呢。《物權法》這個領域好發揮啊,那些老頭子也是拉回一個起跑線上了,年輕人大有可為。”馮見雄吃了條烤小魚,商業互吹地問。
劉鯤連忙示弱:“哪有那麽容易!公務員至少一年實習期轉正呢。我們這種人,先寫幾年請示歸納再說。”
他說的那種具體工作,大致翻譯一下,也就等於是把各個省高院遞交上來請求解釋的申請文件,歸納一下疑點、然後把現行法條存在的各種解釋可能、多方歧義羅列出來,交給資深同事會議討論。
所以,這個劉鯤如今是沒有任何自己答複具體請示的權力的,更不可能參與那些大型的、係統司法解釋的編纂工作。
(最高院做司法解釋,工作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對每個省高院遇到疑難雜症請示的時候,個案回複,這種工作對資曆要求低一些。
另一類是某一領域積累的請示多了之後,把所有回複統一歸納、提綱挈領起來形成條例,那至少要是法釋辦內某個科室主任以上級別的人才能涉及的。)
“咱既然是朋友閑聊,就不要強調資曆,那就沒意思了嘛。”馮見雄對於對方體製內養成的對權威的唯唯諾諾,還是有些微微不爽的。
正式工作的時候沒權限,不代表私人聊天都不能發表意見吧?馮見雄又不是無良記者,聽了也不至於把對方的觀點泄露到媒體上,有啥好怕的?
“馮董教訓的是,我是職業病了,見笑。”劉鯤尷尬地笑笑,也意識到自己的不爽氣。
他還偷偷看了一眼女朋友南筱嫋,唯恐南筱嫋覺得他的匠氣給她丟人了。
對於大多數自身實力不夠碾壓性的男人來說,有個美貌的女朋友,那也是很有壓力的。
看劉鯤認錯了,馮見雄也不為已甚,自然而然地問:“那目前你們科室對《物權法》的解釋,主要集中在哪些研究領域呢?這不涉及國家機密吧。”
馮見雄隻是隨口多了解一些行業動態。
劉鯤想了想:“主要還是集中在不動產確權和區分所有權這些領域——目前《物權法》在司法實踐中被援引得最多、司法化程度最深的,就是這一塊吧。有一個07屆博士畢業的師兄,這兩年就是靠這塊的工作,提前轉正還升了副科。”
他和南筱嫋,甚至虞美琴,都覺得馮見雄剛才的問題有些沒營養。
以為世人對於《物權法》從學術向司法化過渡的認知,絕大多數都是盯在不動產領域上的。
劉鯤似乎怕馮見雄沒聽懂,又補充解釋道:“畢竟,國內的土地所有製跟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不同。70年/40年的預交出讓金、所有權製到期後的處理……都有很多法律盲區可以填充,簡直就是法律解釋界出政績的最好沃土。
而且國內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等衍生問題,那也是因為國內獨特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製度而變得與眾不同。每一個細分的點,逮住幾個“中國國情”發揮充實一下,堵漏確權一下,那都是升遷的好素材!至於動產物權,尤其是總則部分那些泛泛而談……說實話,真沒什麽好發揮的。”
劉鯤這番話所闡述的道理,關鍵還是在於:動產物權領域,無論是物權的取得還是行使,“中國特色”不夠明顯。
在德國允許私人擁有的土地,在國內不一定允許私人擁有。
但在德國,允許私人所有的動產,在中國基本上也都允許。
連擁有的方式、可使用的方式,也一樣——所以,中國物權法的動產確權部分學術思想,很容易照抄國際上其他大陸法中德國法係先賢。考慮到外國的法製建設比國內發達,留給國內專家的歧義和待解釋問題就少得多,可供發揮的餘地也小。
換句話說,要在動產物權的總則部分,給出前人未見的解釋,你得有“創造國際領先水平”的學術功底。
而要在不動產領域的總則部分給出前人未見的解釋,你隻需要有“填補國內空白”的能力就夠了。
孰難孰易,高下立判。
劉鯤自問他奮鬥一輩子也就隻有“填補國內空白”的能力,連他那些導師、師兄,也是這樣。
要想把美國人、德國人中的頂級法學家都沒想到過的新情況、新歧義去定義出來、歸納出邏輯,他自問中國人做不到。
還是等著抄吧。
“不要妄自菲薄,你跟你的同事做不到,不等於中國人做不到。”馮見雄似乎看穿了劉鯤內心的按部就班、論資排輩,忍不住點化了他一句,“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物權法領域某個教授的文章,叫邱雪。”
邱雪,當然是四年多前給馮見雄上民法課的那個金陵師大女老師了。當時她才隻是講師、正為臨門一腳衝副教授奮鬥呢。
不過,時隔四年多後,再次被人提起時,她已經是正兒八經的“邱教授”了。
沒錯,就是因為馮見雄的一人得道、仙及雞犬。其實,當初在馮見雄躥升之路上,對他有所利用價值的老師,如今都飛升得不要不要的。
劉淵明固然是其中最大的得利者,在知識產權法領域逼格刷得不要不要的。連帶邱雪這種小角色,也在《物權法》領域頗有收獲,至少剛剛30出頭就成了正教授,雙核心也累計發了十幾篇。
“邱雪?有點印象,也是國內物權法領域一個新人專家。我看過她幾篇文章,不過那裏麵援引的一些國外案例情境思考……恕我直言,我總覺得依據有問題,也查不到她設想的那些場景在司法實踐中有操作……誒,她好像就是你們金陵師大的吧?”
劉鯤自言自語地批了一會兒,才意識到這裏有個坑。
莫非?
“沒錯,她是我當初的民法課老師。”馮見雄傲然坦誠了這一切,“她論文裏一些案例的情境假設,確實沒有現實發生過,隻是純理論討論——因為那都是我自己腦內左右互搏編的。”
“噗——”劉鯤差點兒一口冰啤酒噴出來。
他看過邱雪那些年的老論文,他的質疑,也就無非停留在那些案源找不到。但以自己的揣摩,最多也就覺得那些案子是真實存在的、隻是部分細節被邱雪篡改了,糊弄國內期刊的審稿人查詢手段不足。
但他愣是沒想到,那麽有血有肉的案子,那麽豐富的價值衝突,居然都是憑空編造的。
馮見雄進一步逼問:“你別管案子是不是編的——既然是做司法解釋的,你應該看那些文章推演的法理對不對。如果各方證據和思考,確實如邱雪所寫的那樣推演,那些案子判得有沒有道理。”
“道理當然是有些道理的,可是那種事情太離奇了,我不認為現實世界中會出現這樣的官司。”劉鯤搖搖頭。
“那當我沒說。”馮見雄無所謂地聳聳肩。
在場五個人,除了丁理慧,其餘都是學法的。燒烤聊天,自然免不了碰到專業問題。
“劉生是研究什麽方向的?”這個問題被虞美琴提到,完全是繞不過去的。
“《物權法》。”劉鯤哆嗦著嘴嚼吞下一塊烤麵筋,快速而又含糊地先應付了一下。
“別急,吃完再說。”馮見雄示意對方不要緊張。
劉鯤慢慢把手頭的半串烤麵筋吃完,然後以閑聊姿態補充了幾句說明:“進最高院的法釋辦,你們可能覺得沒什麽,但其實也是很難的,每年全國16萬法碩法博畢業生,最多也不到5個名額。”
說到這兒,他稍微停頓了一下。
馮見雄和虞美琴,當然是知道行情的,不過,他們也沒覺得有劉鯤說的那麽誇張——所謂的每年16萬法學類應屆研究生,其實碩士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隻算博士,那就才兩萬多了。
而且,名義上最高院的硬杠子門檻,是給所有211大學機會的,但實際上,也就7大法學名校的博士生才會被看一眼,其他人連簡曆投進去都沒機會看到。這樣一除,最多一千多人有機會——而能夠讀書讀到這1000多人檔次的,什麽名律所不能去?非要進法院係統的,也就兩三成。
所以,能在這300精英裏做到前5名,就很有希望博士畢業直接進最高院法釋辦。
這麽一想,是不是覺得容易了很多?
劉鯤觀察了一下馮見雄和虞美琴的表情,知道對方已經消化、理解了他陳述的“普遍行情”,這才往下繼續解釋:
“其實嘛,自己的實力自己知道。我的水平,真要硬碰硬擠進法釋辦,難度還是很大的,競爭選拔概率還差了那麽幾倍。
不過,混這個圈子的都知道,每次有新的大部頭立法後,最初幾年,相關研究方向的學生都有優勢——沒有新的大部頭立法時,每個大類科室群組,每年可能就隻招1個博士名額。
但是遇到《物權法》這種新立沒兩年的新區塊,招人就會放寬幾倍,每年能進3個,所以,我還是占了學術方向的便宜,慚愧,慚愧。”
劉鯤這麽一解釋,虞美琴就了解了——對方的真實實力,或許是做不到“最後300精英中的前5名”這種程度,或許隻是“300精英中的前20名”。
《物權法》是2007年立法通過的,如今實施還不到兩周年。相關研究科室有富餘空缺,招人指標就多了。
劉鯤也是運氣:如果不是恰好能得到這麽高逼格的好工作、再結合他本身的潔身自好,綜合這些因素的話,說不定南筱嫋還看不上他呢。
“那劉生最近這幾個月,有沒有什麽心得呢。《物權法》這個領域好發揮啊,那些老頭子也是拉回一個起跑線上了,年輕人大有可為。”馮見雄吃了條烤小魚,商業互吹地問。
劉鯤連忙示弱:“哪有那麽容易!公務員至少一年實習期轉正呢。我們這種人,先寫幾年請示歸納再說。”
他說的那種具體工作,大致翻譯一下,也就等於是把各個省高院遞交上來請求解釋的申請文件,歸納一下疑點、然後把現行法條存在的各種解釋可能、多方歧義羅列出來,交給資深同事會議討論。
所以,這個劉鯤如今是沒有任何自己答複具體請示的權力的,更不可能參與那些大型的、係統司法解釋的編纂工作。
(最高院做司法解釋,工作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對每個省高院遇到疑難雜症請示的時候,個案回複,這種工作對資曆要求低一些。
另一類是某一領域積累的請示多了之後,把所有回複統一歸納、提綱挈領起來形成條例,那至少要是法釋辦內某個科室主任以上級別的人才能涉及的。)
“咱既然是朋友閑聊,就不要強調資曆,那就沒意思了嘛。”馮見雄對於對方體製內養成的對權威的唯唯諾諾,還是有些微微不爽的。
正式工作的時候沒權限,不代表私人聊天都不能發表意見吧?馮見雄又不是無良記者,聽了也不至於把對方的觀點泄露到媒體上,有啥好怕的?
“馮董教訓的是,我是職業病了,見笑。”劉鯤尷尬地笑笑,也意識到自己的不爽氣。
他還偷偷看了一眼女朋友南筱嫋,唯恐南筱嫋覺得他的匠氣給她丟人了。
對於大多數自身實力不夠碾壓性的男人來說,有個美貌的女朋友,那也是很有壓力的。
看劉鯤認錯了,馮見雄也不為已甚,自然而然地問:“那目前你們科室對《物權法》的解釋,主要集中在哪些研究領域呢?這不涉及國家機密吧。”
馮見雄隻是隨口多了解一些行業動態。
劉鯤想了想:“主要還是集中在不動產確權和區分所有權這些領域——目前《物權法》在司法實踐中被援引得最多、司法化程度最深的,就是這一塊吧。有一個07屆博士畢業的師兄,這兩年就是靠這塊的工作,提前轉正還升了副科。”
他和南筱嫋,甚至虞美琴,都覺得馮見雄剛才的問題有些沒營養。
以為世人對於《物權法》從學術向司法化過渡的認知,絕大多數都是盯在不動產領域上的。
劉鯤似乎怕馮見雄沒聽懂,又補充解釋道:“畢竟,國內的土地所有製跟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不同。70年/40年的預交出讓金、所有權製到期後的處理……都有很多法律盲區可以填充,簡直就是法律解釋界出政績的最好沃土。
而且國內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等衍生問題,那也是因為國內獨特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製度而變得與眾不同。每一個細分的點,逮住幾個“中國國情”發揮充實一下,堵漏確權一下,那都是升遷的好素材!至於動產物權,尤其是總則部分那些泛泛而談……說實話,真沒什麽好發揮的。”
劉鯤這番話所闡述的道理,關鍵還是在於:動產物權領域,無論是物權的取得還是行使,“中國特色”不夠明顯。
在德國允許私人擁有的土地,在國內不一定允許私人擁有。
但在德國,允許私人所有的動產,在中國基本上也都允許。
連擁有的方式、可使用的方式,也一樣——所以,中國物權法的動產確權部分學術思想,很容易照抄國際上其他大陸法中德國法係先賢。考慮到外國的法製建設比國內發達,留給國內專家的歧義和待解釋問題就少得多,可供發揮的餘地也小。
換句話說,要在動產物權的總則部分,給出前人未見的解釋,你得有“創造國際領先水平”的學術功底。
而要在不動產領域的總則部分給出前人未見的解釋,你隻需要有“填補國內空白”的能力就夠了。
孰難孰易,高下立判。
劉鯤自問他奮鬥一輩子也就隻有“填補國內空白”的能力,連他那些導師、師兄,也是這樣。
要想把美國人、德國人中的頂級法學家都沒想到過的新情況、新歧義去定義出來、歸納出邏輯,他自問中國人做不到。
還是等著抄吧。
“不要妄自菲薄,你跟你的同事做不到,不等於中國人做不到。”馮見雄似乎看穿了劉鯤內心的按部就班、論資排輩,忍不住點化了他一句,“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物權法領域某個教授的文章,叫邱雪。”
邱雪,當然是四年多前給馮見雄上民法課的那個金陵師大女老師了。當時她才隻是講師、正為臨門一腳衝副教授奮鬥呢。
不過,時隔四年多後,再次被人提起時,她已經是正兒八經的“邱教授”了。
沒錯,就是因為馮見雄的一人得道、仙及雞犬。其實,當初在馮見雄躥升之路上,對他有所利用價值的老師,如今都飛升得不要不要的。
劉淵明固然是其中最大的得利者,在知識產權法領域逼格刷得不要不要的。連帶邱雪這種小角色,也在《物權法》領域頗有收獲,至少剛剛30出頭就成了正教授,雙核心也累計發了十幾篇。
“邱雪?有點印象,也是國內物權法領域一個新人專家。我看過她幾篇文章,不過那裏麵援引的一些國外案例情境思考……恕我直言,我總覺得依據有問題,也查不到她設想的那些場景在司法實踐中有操作……誒,她好像就是你們金陵師大的吧?”
劉鯤自言自語地批了一會兒,才意識到這裏有個坑。
莫非?
“沒錯,她是我當初的民法課老師。”馮見雄傲然坦誠了這一切,“她論文裏一些案例的情境假設,確實沒有現實發生過,隻是純理論討論——因為那都是我自己腦內左右互搏編的。”
“噗——”劉鯤差點兒一口冰啤酒噴出來。
他看過邱雪那些年的老論文,他的質疑,也就無非停留在那些案源找不到。但以自己的揣摩,最多也就覺得那些案子是真實存在的、隻是部分細節被邱雪篡改了,糊弄國內期刊的審稿人查詢手段不足。
但他愣是沒想到,那麽有血有肉的案子,那麽豐富的價值衝突,居然都是憑空編造的。
馮見雄進一步逼問:“你別管案子是不是編的——既然是做司法解釋的,你應該看那些文章推演的法理對不對。如果各方證據和思考,確實如邱雪所寫的那樣推演,那些案子判得有沒有道理。”
“道理當然是有些道理的,可是那種事情太離奇了,我不認為現實世界中會出現這樣的官司。”劉鯤搖搖頭。
“那當我沒說。”馮見雄無所謂地聳聳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