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洋人可橫?


    eff基金會,全名是eleitier-foundation,意譯就是“電子前沿基金會”。


    這是一個國際非營利組織的機構,旨在宣傳數字版權和法律,使命是組織那些促進公眾了解更多計算機和通訊領域發展帶來的基於與挑戰的教育工作,總部設在美國。


    實在不了解相關行業領域的,也能通過一個更簡單的辦法來判斷這個基金會到底牛不牛逼、有沒有幹貨——反正,在百度上搜這三個大寫字母,都能搜到的基金會,那肯定不會是籍籍無名等閑之輩。


    要知道,這世上的三字母縮寫專有名詞可是泛濫成災。稍微名氣小一點的,肯定會在百度百科上被蓋掉的。一家中文百科上能普遍搜到的美國基金會,已經不算小了。


    不過,出於普法和教育大眾、引導社會學術風向的目標,這家公司也會經常幫忙出頭,打一些公益性的官司。


    大多數時候,他們打的官司都是幫助弱小的版權方、計算機軟件創意、算法提供者維權,也就是站在知識產權持有者一方。


    但是,偶爾他們也會就事論事,對那些知識產權巨頭、專利流氓開炮。尤其是當這些巨頭濫用手頭的權利,或者打法律擦邊球,擴張自己權利的解釋範圍時。


    在馮見雄重生前的那個時空,從2009年到2011年,eff基金會,就為歐美市場上一批被蘋果公司追溯的消費者出頭,提起了代表性的反訴。(當然,主要隻是在美國,因為美國的法律是允許代替消費者提起公益訴訟的。而歐洲的話,情況就很複雜,不是每個歐洲國家都有公益訴訟製度的。在於法無據的國家,eff也不可能強出頭。)


    那麽,或許有些好奇的看官會問:那個反訴所針對的本訴,又是什麽呢?


    其實,那個本訴,和今天蘋果公司對馬和紗的起訴,在法理上幾乎是一模一樣的——蘋果公司遇到一小撮公然宣揚使用越獄手機的消費者,然後喬布斯暴君病一發作,眼裏揉不得沙子,就以侵權名義把那些人統統告上了法庭。


    然而最後,eff基金會出麵扛下了被告方的訴訟費用,還請了大律師團提起了反訴,申明道:那些製作了蘋果ios係統破解軟件的人,當然是有過錯的。


    屬於那種放在中國國內,可以定“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罪”級別的錯誤(當然,在美國不叫這個罪)。


    可是,eff也提出:那些僅僅使用了破解軟件的iphone手機購買者,消費者,他們怎麽用自己手機的自由,不得被幹涉。蘋果隻能以對方違反用戶協議、然後在用戶協議約定的違約條款限度內取消用戶的一部分權利(比如手機的保修權,這個蘋果是有權取消的,因為保修屬於“服務性權利”。)


    至於那些消費者公然在推特上宣揚自己用了越獄的iphone、宣揚越獄用著多爽、甚至宣揚用了越獄機後裝了多少盜版破解app,省了多少錢……


    雖然這些宣揚是不道德的,但也是合法的。


    隻要這些宣揚者,本身沒有提供越獄破解文件的安裝包,沒有給種子/鏈接。而是隻宣揚越獄的好處,而不直接提供越獄軟件服務。


    那麽,在這個尺度之內的消費者,其自由就該得到保護。


    最後,經過將近一年半的曠日持久官司,這一係列反訴以eff基金會的勝訴告終。


    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最終裁定:公民對自己花錢購買的物品,擁有的是完全物權。物權高於債權,所有權高於請求權,這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資本主義法治的三大基石之一。無論何時何地,這個神聖的最高準則、價值位階,是不容否認的。


    因此,蘋果公司敗訴。


    暴君喬布斯,終於為他的狂妄激進、目無法律付出了代價。


    當然,法律是神聖的。


    但操縱和使用法律的人,就不一定了。


    利用法律達到一個表麵神聖的目的的過程中,那些參與者的動機,是否是這個神聖的目標本身,也無人得知。


    上輩子的馮見雄,就無從得知這個eff基金會為止四處奔走呼籲的案子背後,究竟還有沒有別的人拔刀相助、出錢出勢。


    比如,想為安卓係統博取一個窗口期的穀歌啦。


    又比如,當時還在拚死反抗的諾基亞啦。


    又比如,還在大力砸錢對windows-mobile係統不死心的微軟啦。


    又比如三星。


    這些“友商”,有沒有在基金會衝鋒在前時,為其提供彈藥和掮客,就不知道了。


    但是,這輩子既然已經重生了,而且不可避免地置身其中,馮見雄很快就能揭開這些謎底了。


    ……


    走下那架波音777的舷梯,踏上舊金山國際機場的堅實大地時,馮見雄深呼吸了一口。


    說來也是可笑,他都是現金流好幾億人民幣的大富豪了,居然因為事業太忙,此生還是第一次來美國。(重生前那輩子不算)


    相比之下,還是虞美琴此前早就來過了。這一趟,為了給他做掮客,又打前站先來了一趟。


    “怎麽,很失望?沒聞出‘民主自由的空氣’跟國內的霧霾天有什麽不同?”看著馮見雄出神,一旁的虞美琴還打趣地嘲諷了他一句,“要不要我給你當導遊?矽穀這地方我應該比你熟,現學現賣咯。”


    “什麽鬼,你知道我不是那種人。”馮見雄苦笑著否認道,“我也不需要‘導遊’,咱是來辦正事兒的。”


    因為虞美琴已經給他牽線搭橋打過前站了,所以基礎準備工作都是做好了的。在矽穀這邊租了豪華別墅,還買了車、雇了隨行人員。一離開航站樓,就有白人司機和保鏢候著了。


    本來馮見雄沒交待那麽細,也沒要求虞美琴幫他看房子,隻說住酒店或者租個豪宅就行。


    不過,美國這邊現房交易非常快捷,市場上的別墅都是拎包入住的那種——因為這邊的房子每年都要交1.5%持有稅,所以房子都是拿來住的,不是拿來炒的。要麽自己住,要麽把物業稅轉嫁到租金裏,然後裝修好供租客去住。


    但不管是給誰住,肯定要有人住,否則那1.5%就是在年年白放自己的血了。也正是因為這樣,這裏買到的房子,都可以立刻入住,因為被賣之前肯定是有活人在裏麵的,鬼城是不存在的。


    (注:除非底特律這種城市破產、房子估價跌到底,那麽1.5%也幾乎等於不用交了,那是可以空著鬼城的。後世底特律很多標超低價掛牌銷售、但是沒賣出去的房子,其實就是房主為了取證,證明自己的房子不值錢了,可以少交點稅,其實也不一定是真想賣掉。


    因為根據美國這邊的相關法律,一套房子值多少錢,本來是要看周邊區塊估值均價為參考的。但如果房主認為估值虛高、導致他多交稅了,那也可以在網上把他的房子掛牌、公示出售一段時間。比如滿45天後,還無人接盤,那市政部門就得承認“這套房子比公示掛牌價還不值錢”,而允許房主按掛牌價少繳稅。)


    無論在矽穀或者紐約,如果可以看到一套房子買在那兒,但是以毛坯形式空置在那裏好多年——那不用問,肯定是中國人買的。隻有中國這種“持有房子不需要成本”文明熏陶出來的人,才會想當然覺得房子可以白白放在那裏。


    而且,矽穀這地方的環境,跟大多數國人想象得不太一樣——矽穀其實並不集中在舊金山市區繁華地帶,而是沿著101公路一路往南鋪開。


    穀歌所在的山景城,蘋果所在的帕羅奧圖,斯坦福大學所在的斯坦福,還有uc伯克利,那都是沿著101號公路星星點點拖得老長,中間還有大片的鄉村田園地塊。


    在灣區買別墅,如果不講究裏工作地點很近,其實還是可以淘到性價比高的好貨的。


    “所以,這就是你花了200萬美元給我找的‘豪宅’?我招你惹你了,這麽糟踐我的錢?”


    隨著白人司機把馮見雄和虞美琴送到一幢101號公路旁邊、某個前不巴村後不著店的廢棄鄉間果園裏時,馮見雄忍不住就吐槽了。


    這兒比穀歌公司所在的山景城,還要往南30多公裏,跟斯坦福等其他矽穀核心區也離得比較遠,可以說是周邊10公裏內什麽有人氣的地方都沒有。


    地皮的主人原來就是個種新奇士橙的農場主!這幾年也不幹了,撂荒了。別墅倒是挺新潮,也很有科技感,據說是被某個曾經的矽穀創業者盤下地皮新造的,用了一英畝多的地皮。


    隻不過,那個創業者前陣子撲街了,準備換個環境。虞美琴找到了這個資源,就趁機幫馮見雄接手了。


    “不滿意?不滿意留給我好了,我買。”虞美琴看馮見雄不領情,也有點氣不打一處來。


    “行,我滿意還不成麽。”馮見雄在非原則性問題上,還是很能對妹子服軟的,“我這不是覺得資金利用率不高麽。同樣的錢,在國內買房子,漲得比美國這邊快多了。”


    他稍微調侃了一下虞美琴的敗家,然後就切回了正題。


    “明天的捐款幫我準備好了吧?”


    虞美琴嗡聲嗡氣地說:“準備好了——要是被人知道,你一個刮國內自控失控網民錢的暴發戶,居然把錢捐給美國人的基金會,還不知道網上要怎麽噴你呢!”


    “怎麽能叫美國人的基金會呢,瞧你這覺悟——這隻是一個總部設在美國、但是為全球本行業利益奔走的非營利性組織。再說了,我這不是有所圖麽,捐多少,肯定要從其他獲益方那裏更多地榨出來。”


    “那你不怕人到國內張揚咯?是不是被人捅出去之後,你還要跟網絡暴民解釋?”


    “那倒不用了,保密,保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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