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談判,王太卡並沒有叫其他人。</p>


    因為經過上次那麽一場之後,李秀滿已經沒有什麽花花腸子了。王太卡隻需要把一些利益環節分割明白,然後再把這些文件直接給公司的法務審核一下。</p>


    在王太卡保證了李秀滿可以維持總製作人的情況下,李秀滿同意把股權轉讓給王太卡一部分。</p>


    </p>


    肯定不能是全部,那樣李秀滿也過不下去了,而且兩大公司那邊也沒辦法交代。所以轉讓了三分之一,也就是百分之六。</p>


    百分之六,在S.M公司龐大的股份裏,也算是不小的一塊了。當然這些股份不是直接轉讓給王太卡本人,而是轉讓給王太卡名下的一家公司。這樣比較安全嘛。</p>


    而這百分之六的股份,雖然是有償轉讓,雖然合同上寫的數額不小,但實際這些錢裏,很多是李秀滿自己墊付的。相當於王太卡借了李秀滿的錢,然後買回來這些股份。至於欠李秀滿的錢,又通過一係列的手段證明已經還清。把一個事情當成兩件無關的事情辦,這樣才天衣無縫。</p>


    所以合同上花錢不少,但實際上王太卡得到的股份都是低價買來的。然後李秀滿還可以拿著這份高價收購的合同,再去給CJ那些大財團看,把剩下的股份再炒的高一點。</p>


    股市裏的漲跌,並不影響這裏的利益交換。因為本來就是明裏一套,暗裏一套。</p>


    在一切完畢之後,王太卡也給李承龍打電話,把李秀滿的禁令給停了。李承龍什麽也沒多少,答應了之後,沒過幾個小時就給辦了。</p>


    不得不說,李承龍這個雷厲風行,不拖泥帶水的習慣是真不錯。</p>


    反正最後的結果,就是李秀滿自己保留了百分之六的股份,剩下百分之十二的股份分成兩半,一半賣給了王太卡,另一半賣給了競爭成功的CJ集團。</p>


    王太卡本身手裏其實有一些S.M的散股,但分量不足。現在得到了百分之六的股份,瞬間地位就不一樣了。</p>


    不過王太卡其實並不滿足,早在很久之前,他就已經安排公司去其他大公司收購S.M的股份了。這裏的其他大公司,指的不是南韓的公司,而是大陸、港台和其他國家的公司。</p>


    遠的不說,王太卡就知道國內的阿裏手裏,就掌握著S.M公司百分之四的股份。</p>


    別小看著百分之四的股份,這就足以讓阿裏成為S.M公司的第大股東。第一大股東當然了李秀滿的百分之十八。</p>


    隻不過阿裏的股份不好拿,王太卡讓國內的李明爭取了很很久,都沒有得到那些股份的轉讓意願。</p>


    直到最近,王太卡的公司成為國內偶像娛樂產業的領頭羊,並且開始了娛樂產業的試水之後,阿裏公司才拋出了橄欖枝。</p>


    不僅僅是這一家,很多家公司都開始表達了加入的意願。因為看到了前景,所以不斷的示好。其中阿裏就用S.M公司股份作為一部分籌碼。</p>


    王太卡之前一直在猶豫,擔心大集團入局,自己對公司的掌控會受到影響。但是這次和李秀滿的談判,倒是讓他看到了一些操作空間,在保持自己話語權的前提下,可以進行一些融資。</p>


    一直以來,王太卡對於融資都是很抵觸的。因為他本身不太懂金融,而且在商業上想法比較保守,不太能接受資本的高歌猛進,更相信實際的可以抓到手裏的資源。</p>


    王太卡的想法類似於老幹媽企業的方針,但不同的是王太卡的公司本身沒有實際的產品。因此一直以來,公司的發展速度都受限於王太卡能力的限製。</p>


    作為一個非常能認清自己能力的人,王太卡知道現在的情況,自己恰恰是公司最大的阻礙。但是他之前沒有動搖的意思,因為他就是要求穩。</p>


    不過現在看來,是時候可以轉變一下策略了。</p>


    王太卡隨後就聯係了國內事務的代理人李明,讓李明開始準備接受大公司的資金。</p>


    李明得到消息之後非常興奮,說道:“放心吧,我會全權負責的。其實我們早就應該這樣了,要不然很那快速壟斷整個市場。”</p>


    王太卡說道:“在保證公司決策權的前提下,可以進行一些改革。”</p>


    “知道,這是肯定的。”</p>


    隨後國內公司開始了融資的準備,瞬間成為了資本追逐的目標。李明則是選擇了盡量雨露均沾,絕對不抱著一個人的大腿,因為這樣很有可能把別人逼到對立麵。所以要均衡,做成利益的共同體。</p>


    所以很快,阿裏公司也把手裏百分之四的股份全部賣給了王太卡的公司。這樣一來,王太卡手裏S.M公司的辜負達到了百分之十。</p>


    準確的計算之後,是10.35%的股份。</p>


    王太卡忽然發現,自己一躍成為了S.M公司的最大股東!</p>


    CJ公司收購了李秀滿手裏的百分之六,加上自己原本有一些股份,也緊隨其後。</p>


    目前S.M公司股份構成,最大股東王太卡持股10.35%的股份,第二大股東CJ集團持股8.36%的股份,第三大股東李秀滿持股6.53%的股份。</p>


    王太卡手裏的股份比較雜,分別屬於他國內公司一部分,南韓的公司一部分,還有一些名下控股公司一部分等等。所以表麵上看不顯山不露水,實際上真正持股人都是王太卡。</p>


    這也符合王太卡低調的風格。</p>


    不過因為各種規則和條款的限製,王太卡雖然是最大股東,但並不能真正的控製S.M公司。S.M是個非常複雜的公司,真正的控製人從來都不是股東。</p>


    如果控製S.M公司真的這麽簡單,那麽王太卡不可能輕而易舉的收購這麽多的股份。所以到最後,王太卡對公司的決策權其實影響力不大。</p>


    不過王太卡已經無所謂了,他本來也不在乎什麽決策權,而是在乎自己有沒有資格在公司內部,對自己人進行保護。這些股份影響不了S.M公司,但是保護自己身邊人是足夠了。</p>


    等到合約都差不多了,王太卡也會拋售S.M的股份。Kpop沒有鄰國的買單,就會走下坡路。李秀滿的拋售其實也不虧,就是提前止損。再過幾年,恐怕環境還不如現在呢。</p>


    王太卡覺得kpop的本質就是一種包裝而已。唱歌還行,跳舞還行,就把唱跳結合在一起,變成唱跳最厲害,在加上換頭式的包裝,設立單身人設這樣所謂的職業要求,拚湊出一個偽命題。</p>


    隻能說一句,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偶像不過是工具而已。</p>


    不過那是未來的事情了,此時此刻,王太卡還是非常開心的。</p>


    “以後我也是S.M公司的董事之一了,還是最大的那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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