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緣分這種東西,我想用流星來形容,因為是閃現即過,所以不太容易讓人察覺,抓住時機的人看見了流星,於是他們相信有流星的存在,沒有抓住時機的人朝著天上望去,並沒有看見流星,於是不相信有流星的存在。我想我是不相信緣分的,因為我沒有看見過流星。恩淑以前經常會去那家叫做有緣的飯店,我想她應該是相信緣分的,她曾經膽怯的問我說辰熙,你說我們會不會是有緣無份?我說不會,因為我不相信緣分。
因為不相信,我也懶得去深度剖析,我聽人說過所謂的有緣無份就是兩個人總是遇見,最後隻是成為陌生人,所謂的有份無緣就是兩個人最後在一起了,但是幾乎從來都不會偶遇。曾奇葩和我的初次相遇是在那家《有緣》飯店,也就是恩淑最喜歡的那家飯店,恩淑在我的世界消失,在我旁邊留下了一個空空的位置,曾奇葩上車後,不顧三七二十一的坐上來了,直到後來我都不知道曾奇葩是不是恩淑派到我身邊的。我不相信有靈魂這種東西。當曾奇葩填滿了那顆空洞的心的時候,那顆心開始跳動,變得有意義。我是怎麽愛上那個女人的?慢慢看吧。
天宇說在銀河係之外一定存在著其他的空間,他相信有外星人的存在,所以這樣來定義這個世界其實很大,兩個人的相遇,就好像是在整個空間的兩道光,這兩道光的距離太遠,足以用光年來形容,有的時候這兩道光相遇是得花上幾百年甚至幾千年的時間,有的甚至永遠都不會相遇。或許吧,那種叫做緣分的東西真的存在,就像流星一樣,雖然你沒有看見,它真的是存在的。
我想曾奇葩隻會在我不想她出現的時候出現,而如果我去找她,她是死也不會出現的,不要驚訝,我找她隻是為了要回一樣東西:裙子。我想是時候燒掉一些記憶了。遊樂場,超市,有緣飯店,樓頂,遊泳館,這幾個曾奇葩會去的地方我都找過了,依然沒有曾奇葩的身影,我在心裏暗暗罵:好的,曾奇葩這個笨女人,就這樣吧,最好永遠消失在這個世界。
我在抽屜裏翻出她的電話號碼打過去,我很好奇那些總是不接電話的人為什麽要帶手機在身上,不懂得隨時背一個無線電話,這樣別人會提醒你你的電話響了。
“滾開,我們已經結束了。”
“湯圓,你不要離開我,湯圓。”
大街上又有一對男女在分手,這個世界每天每時每分每秒都有人在分手,為情自殺的案例也不少,我想我不明白那些分了手就去自殺的人是怎麽想的,說的好聽一點叫做執著,因為他們寧可在一棵樹上吊死,然後放棄整片森林,說的難聽一點就是中樞神經出了問題,醫學上管這種病叫做:神經病。
你想通過死去讓那個離開你的人回到你身邊?我想你得死上一萬次,因為要離開你的人終究還是會離開你。你想通過死去證明你愛的有多深?哦,我覺得大可不必,因為沒人會記得你,再偉大的人物最終還是經不起曆史年輪的快速運轉,然後被人遺忘,至少我現在不知道秦始皇是哪個朝代的君主,是唐朝嗎?
我曾經做過的最荒唐的一件事情是在情人節分手,我記得當時石原和天宇質問我的時候我是這樣說的:我搞不清楚我今晚到底要陪誰過。你看吧,我就是個混蛋。
“湯圓,你不要離開我,我求求你。”那男人終於忍不住,一腳踹開拉著他的女人,那女人倒在大街上痛哭,哭聲我用四個字來形容:震耳欲聾。
人都有好奇的特質,所以也漸漸愛上看熱鬧,你可以試試站在大街上,然後仰著頭看天空,一直維持這個動作,用不了5分鍾,你的身後會站一群人,他們全都仰著頭望著你望去的方向。
不對,那個女人是,那個女人是曾奇葩,我再次擦亮我的眼睛去確認。
“你怎麽能這樣對待你的女朋友。”
“那男人簡直不是人啊。”
“是啊,怎麽也不能打女人啊。”
人群開始討論起來,有時候社會輿論其實沒那麽糟糕。
“要你們管啊,我打我的女人幹你們屁事啊。”那男人嚎著,接著再次踹了曾奇葩一腳,曾奇葩這次明顯被弄痛了,她大叫了一聲,接著哭的更厲害了。
“哎,你不要打人,再打我們就報警。”
“我偏要打,怎麽著?報警?報啊,我還怕不成?”
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薦、求點擊、求評論、求紅包、求禮物,各種求,有什麽要什麽,都砸過來吧!</p></div>
<tr>
因為不相信,我也懶得去深度剖析,我聽人說過所謂的有緣無份就是兩個人總是遇見,最後隻是成為陌生人,所謂的有份無緣就是兩個人最後在一起了,但是幾乎從來都不會偶遇。曾奇葩和我的初次相遇是在那家《有緣》飯店,也就是恩淑最喜歡的那家飯店,恩淑在我的世界消失,在我旁邊留下了一個空空的位置,曾奇葩上車後,不顧三七二十一的坐上來了,直到後來我都不知道曾奇葩是不是恩淑派到我身邊的。我不相信有靈魂這種東西。當曾奇葩填滿了那顆空洞的心的時候,那顆心開始跳動,變得有意義。我是怎麽愛上那個女人的?慢慢看吧。
天宇說在銀河係之外一定存在著其他的空間,他相信有外星人的存在,所以這樣來定義這個世界其實很大,兩個人的相遇,就好像是在整個空間的兩道光,這兩道光的距離太遠,足以用光年來形容,有的時候這兩道光相遇是得花上幾百年甚至幾千年的時間,有的甚至永遠都不會相遇。或許吧,那種叫做緣分的東西真的存在,就像流星一樣,雖然你沒有看見,它真的是存在的。
我想曾奇葩隻會在我不想她出現的時候出現,而如果我去找她,她是死也不會出現的,不要驚訝,我找她隻是為了要回一樣東西:裙子。我想是時候燒掉一些記憶了。遊樂場,超市,有緣飯店,樓頂,遊泳館,這幾個曾奇葩會去的地方我都找過了,依然沒有曾奇葩的身影,我在心裏暗暗罵:好的,曾奇葩這個笨女人,就這樣吧,最好永遠消失在這個世界。
我在抽屜裏翻出她的電話號碼打過去,我很好奇那些總是不接電話的人為什麽要帶手機在身上,不懂得隨時背一個無線電話,這樣別人會提醒你你的電話響了。
“滾開,我們已經結束了。”
“湯圓,你不要離開我,湯圓。”
大街上又有一對男女在分手,這個世界每天每時每分每秒都有人在分手,為情自殺的案例也不少,我想我不明白那些分了手就去自殺的人是怎麽想的,說的好聽一點叫做執著,因為他們寧可在一棵樹上吊死,然後放棄整片森林,說的難聽一點就是中樞神經出了問題,醫學上管這種病叫做:神經病。
你想通過死去讓那個離開你的人回到你身邊?我想你得死上一萬次,因為要離開你的人終究還是會離開你。你想通過死去證明你愛的有多深?哦,我覺得大可不必,因為沒人會記得你,再偉大的人物最終還是經不起曆史年輪的快速運轉,然後被人遺忘,至少我現在不知道秦始皇是哪個朝代的君主,是唐朝嗎?
我曾經做過的最荒唐的一件事情是在情人節分手,我記得當時石原和天宇質問我的時候我是這樣說的:我搞不清楚我今晚到底要陪誰過。你看吧,我就是個混蛋。
“湯圓,你不要離開我,我求求你。”那男人終於忍不住,一腳踹開拉著他的女人,那女人倒在大街上痛哭,哭聲我用四個字來形容:震耳欲聾。
人都有好奇的特質,所以也漸漸愛上看熱鬧,你可以試試站在大街上,然後仰著頭看天空,一直維持這個動作,用不了5分鍾,你的身後會站一群人,他們全都仰著頭望著你望去的方向。
不對,那個女人是,那個女人是曾奇葩,我再次擦亮我的眼睛去確認。
“你怎麽能這樣對待你的女朋友。”
“那男人簡直不是人啊。”
“是啊,怎麽也不能打女人啊。”
人群開始討論起來,有時候社會輿論其實沒那麽糟糕。
“要你們管啊,我打我的女人幹你們屁事啊。”那男人嚎著,接著再次踹了曾奇葩一腳,曾奇葩這次明顯被弄痛了,她大叫了一聲,接著哭的更厲害了。
“哎,你不要打人,再打我們就報警。”
“我偏要打,怎麽著?報警?報啊,我還怕不成?”
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薦、求點擊、求評論、求紅包、求禮物,各種求,有什麽要什麽,都砸過來吧!</p></div>
<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