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詩雅,一會下了課,我們去買點汽水喝的吧。這天熱實在是太熱了,我帶來的水又喝完了。”鍾小紅趁老師不注意,小心的貼過來,輕聲的問。
“好!”林詩雅也輕聲的回了一句。
鈴……
“林詩雅走快點,等下肯定又會很多人,不然我們都不夠時間買了。”鍾小紅急著催林詩雅跑得快些。
“好。”林詩雅比較小,按正常的腳步她肯定是追不上她有個飛毛腿綽號的同桌鍾小紅了,而且她還比自己大幾歲。幸好她已經學過了輕身術,跑步時,暗中運行了一層的輕身術,很容易就追上了她的腳步。
到了學校裏的小賣部,裏麵已經有好些人圍在那裏了,應該是剛上完體育課就直接跑到就裏來了。
兩人給了錢就立馬喝了起來,一瓶汽水三毛錢,算是蠻貴的一種飲料。那時的冰棒才五分錢,不過她們兩人都不愛吃那個,所選了飲料喝。
鍾小紅的父母都在單位裏上班,家庭還不錯,家裏有兩個哥哥,隻有她一個是女孩,大家都挺疼她的,每個月也有三塊錢的零錢給她花。
林詩雅就更不用說了,爸爸有錢,疼她的奶奶又管著家裏的錢,每月的三十塊零錢比一般的大人都有錢了,這三毛對她來說,算不得什麽。
不過兩人並不會因為有錢就胡亂花錢,所以天熱的時候,實在忍不住了,兩人就會偶爾來小賣部奢侈一下下。
喝完汽水,口不渴了,人也涼爽了,把瓶子還給小賣部,才牽著手回到課室等待上課。
上完最後一節課後,收拾好書本準備回家時,有人忽然來叫她到教導處,說校長找她有事。
“校長叫你去做什麽?”鍾小紅問
“我也不知道,要去了才知道。”林詩雅也一頭霧水,不清楚的答到。
“走,我陪你一起去看看。”
“這樣不太好吧?”
“怕什麽?我就在門外等你就是了,一會咱倆還要一起回家呢。”鍾小紅道。
班主任老師自從知道自己家離林詩雅家不遠後,就叮囑她,上放學的時候要和她一起走。說她比較小,長的好看學習又好,又很招人喜歡,要自己把她看好了,免得讓壞人給拐跑了去,那樣的話班裏就少了一個可愛又漂亮的小天才。
自己也覺得劉老師說的對,因為自己也很喜歡林詩雅,常想著如果林詩雅是自己的妹妹就好了。所以鍾小紅很守信用,自領命後,每天不管天晴或是刮風下雨都帶著林詩雅一起上放學,從不落下。
今天都已經放學了,校長還叫她去,她覺得肯定不是什麽好事,更不能丟下林詩雅一個人回去了。
“那好吧,一會你就站在門外等我,我想因該很快就可以回去的了。”雖說自己已經不小了,但是見鍾小紅一臉擔憂的小臉,她也不忍心拒絕,隻好隨了她意。
敲了敲門進去,說了聲:“校長好。”然後一看,校長的辦公室裏除了校長外,還感覺有林妍和爸爸林俊陽,跟他們打了聲招呼,一個不理人,一個滿臉怒意的看看她。
感覺到裏麵的氣氛不對,林詩雅向校長問:“不知校長叫我過來有什麽事嗎?”
“你還好意思問校長,難道你不為你做的事而感覺羞恥嗎?我們林家的臉都被你丟光了。”林俊陽怒道,抬起手就想要給她一巴掌,讓她好好讓錯。
今天他出差,回來的時候剛好路過學校,想著兩個女兒剛好快要下課了,於是就進來準備接兩人一起回家。
到了一年級的課室找林妍,她的同學說她到校長辦公室去了。他覺得奇怪,也來了校長辦公室想看看有什麽事,沒想到聽到林妍在和校長說,林詩雅偷了別人的錢去小賣部買好吃的,心裏不由得生氣。
於是校長就叫人去叫林詩雅過來問個究竟,所以在他見到了林詩雅後,見她一開口問話就罵到,甚至忍不住抬手想要打她。
校長見狀連忙製止,對於林詩雅,他還是很相信她的。學習好,又懂禮貌,應該不是那樣的人。
說:“林家長啊,這事情都還沒弄清楚呢,怎麽能說動手就動手的?”
轉過頭來柔聲問已被嚇懵了的林詩雅,道:“林詩雅同學,是這樣的,這個林妍同學剛才來我這,投訴你,說你偷了錢去小賣部買零食吃,是不是有這回事?”
其實林詩雅不是被嚇懵的,而是覺得莫名奇妙,想不明白怎麽一回事,一時愣了神。等校長對她問話了才反應過來,反問道:“我什麽時候偷錢了?偷了誰的?我怎麽不知道?”
“你還想狡辯!”林俊陽怒道。
校長拍了拍她的肩,意示他稍安勿躁,又對林詩雅問:“林妍說,她看到你這幾天,天天都往小賣部裏跑,還專貴的飲料喝是真的嗎?”
林詩雅一聽明白了,這是子虛烏有的誣告,前世這樣的事,林妍就沒少給她弄這一套,爸爸因為隻相信她們母親的話,從來沒給過自己澄清的機會。
這一世又來,林詩雅看了他們兩人一眼,心裏冷笑,道:“就因為這個就說我偷了別人的錢,好像說不過去吧?抓人拿髒,最起碼她得有個人證物證,還要有失主才對啊,電視裏不都是這麽說的嗎?”
校長聽了覺得有理,點點頭。林俊陽聽了一時語塞,林妍的投訴理由確實有點說不過去,可是他又一時拉不下臉來承認是自己的錯。
林詩雅又說:“不過她說的有一點確實沒錯,這幾天開氣比較熱,我和同桌帶來的水都喝完了,所以就去了小賣部買了汽水喝,不過用的都是我們自己零錢,你們要是不信可以問我的同桌,她就在門外。”
校長把鍾小紅叫了進來問,鍾小紅如實回答了。
林妍聽了不信,說:“她們撒謊,她們的錢肯定是偷來的。不然她怎麽會有那麽多錢買貴的飲料喝?我有零錢都才每天才買個五分錢一個的冰棒吃而已,她們哪裏會有那麽多的零錢?而且還是一連好幾天的去。”
“好!”林詩雅也輕聲的回了一句。
鈴……
“林詩雅走快點,等下肯定又會很多人,不然我們都不夠時間買了。”鍾小紅急著催林詩雅跑得快些。
“好。”林詩雅比較小,按正常的腳步她肯定是追不上她有個飛毛腿綽號的同桌鍾小紅了,而且她還比自己大幾歲。幸好她已經學過了輕身術,跑步時,暗中運行了一層的輕身術,很容易就追上了她的腳步。
到了學校裏的小賣部,裏麵已經有好些人圍在那裏了,應該是剛上完體育課就直接跑到就裏來了。
兩人給了錢就立馬喝了起來,一瓶汽水三毛錢,算是蠻貴的一種飲料。那時的冰棒才五分錢,不過她們兩人都不愛吃那個,所選了飲料喝。
鍾小紅的父母都在單位裏上班,家庭還不錯,家裏有兩個哥哥,隻有她一個是女孩,大家都挺疼她的,每個月也有三塊錢的零錢給她花。
林詩雅就更不用說了,爸爸有錢,疼她的奶奶又管著家裏的錢,每月的三十塊零錢比一般的大人都有錢了,這三毛對她來說,算不得什麽。
不過兩人並不會因為有錢就胡亂花錢,所以天熱的時候,實在忍不住了,兩人就會偶爾來小賣部奢侈一下下。
喝完汽水,口不渴了,人也涼爽了,把瓶子還給小賣部,才牽著手回到課室等待上課。
上完最後一節課後,收拾好書本準備回家時,有人忽然來叫她到教導處,說校長找她有事。
“校長叫你去做什麽?”鍾小紅問
“我也不知道,要去了才知道。”林詩雅也一頭霧水,不清楚的答到。
“走,我陪你一起去看看。”
“這樣不太好吧?”
“怕什麽?我就在門外等你就是了,一會咱倆還要一起回家呢。”鍾小紅道。
班主任老師自從知道自己家離林詩雅家不遠後,就叮囑她,上放學的時候要和她一起走。說她比較小,長的好看學習又好,又很招人喜歡,要自己把她看好了,免得讓壞人給拐跑了去,那樣的話班裏就少了一個可愛又漂亮的小天才。
自己也覺得劉老師說的對,因為自己也很喜歡林詩雅,常想著如果林詩雅是自己的妹妹就好了。所以鍾小紅很守信用,自領命後,每天不管天晴或是刮風下雨都帶著林詩雅一起上放學,從不落下。
今天都已經放學了,校長還叫她去,她覺得肯定不是什麽好事,更不能丟下林詩雅一個人回去了。
“那好吧,一會你就站在門外等我,我想因該很快就可以回去的了。”雖說自己已經不小了,但是見鍾小紅一臉擔憂的小臉,她也不忍心拒絕,隻好隨了她意。
敲了敲門進去,說了聲:“校長好。”然後一看,校長的辦公室裏除了校長外,還感覺有林妍和爸爸林俊陽,跟他們打了聲招呼,一個不理人,一個滿臉怒意的看看她。
感覺到裏麵的氣氛不對,林詩雅向校長問:“不知校長叫我過來有什麽事嗎?”
“你還好意思問校長,難道你不為你做的事而感覺羞恥嗎?我們林家的臉都被你丟光了。”林俊陽怒道,抬起手就想要給她一巴掌,讓她好好讓錯。
今天他出差,回來的時候剛好路過學校,想著兩個女兒剛好快要下課了,於是就進來準備接兩人一起回家。
到了一年級的課室找林妍,她的同學說她到校長辦公室去了。他覺得奇怪,也來了校長辦公室想看看有什麽事,沒想到聽到林妍在和校長說,林詩雅偷了別人的錢去小賣部買好吃的,心裏不由得生氣。
於是校長就叫人去叫林詩雅過來問個究竟,所以在他見到了林詩雅後,見她一開口問話就罵到,甚至忍不住抬手想要打她。
校長見狀連忙製止,對於林詩雅,他還是很相信她的。學習好,又懂禮貌,應該不是那樣的人。
說:“林家長啊,這事情都還沒弄清楚呢,怎麽能說動手就動手的?”
轉過頭來柔聲問已被嚇懵了的林詩雅,道:“林詩雅同學,是這樣的,這個林妍同學剛才來我這,投訴你,說你偷了錢去小賣部買零食吃,是不是有這回事?”
其實林詩雅不是被嚇懵的,而是覺得莫名奇妙,想不明白怎麽一回事,一時愣了神。等校長對她問話了才反應過來,反問道:“我什麽時候偷錢了?偷了誰的?我怎麽不知道?”
“你還想狡辯!”林俊陽怒道。
校長拍了拍她的肩,意示他稍安勿躁,又對林詩雅問:“林妍說,她看到你這幾天,天天都往小賣部裏跑,還專貴的飲料喝是真的嗎?”
林詩雅一聽明白了,這是子虛烏有的誣告,前世這樣的事,林妍就沒少給她弄這一套,爸爸因為隻相信她們母親的話,從來沒給過自己澄清的機會。
這一世又來,林詩雅看了他們兩人一眼,心裏冷笑,道:“就因為這個就說我偷了別人的錢,好像說不過去吧?抓人拿髒,最起碼她得有個人證物證,還要有失主才對啊,電視裏不都是這麽說的嗎?”
校長聽了覺得有理,點點頭。林俊陽聽了一時語塞,林妍的投訴理由確實有點說不過去,可是他又一時拉不下臉來承認是自己的錯。
林詩雅又說:“不過她說的有一點確實沒錯,這幾天開氣比較熱,我和同桌帶來的水都喝完了,所以就去了小賣部買了汽水喝,不過用的都是我們自己零錢,你們要是不信可以問我的同桌,她就在門外。”
校長把鍾小紅叫了進來問,鍾小紅如實回答了。
林妍聽了不信,說:“她們撒謊,她們的錢肯定是偷來的。不然她怎麽會有那麽多錢買貴的飲料喝?我有零錢都才每天才買個五分錢一個的冰棒吃而已,她們哪裏會有那麽多的零錢?而且還是一連好幾天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