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天知道,這個案子為什麽會搞得如此複雜,顯然,這又是一件難以預料的突發事件。


    袁小剛很快從剛才的驚嚇中清醒過來,在藍煜星的陪同下,來到了大院。


    後院,警報已經解除,高瓦數的射燈也關掉了,紀委專用辦案的二號樓前的空地上,此時稍微有些混亂,以李強為首的十來名駐點公安人員都出現在這裏,忙忙碌碌的樣子。


    這麽大的動靜,整個招待所全被驚動了。


    後院辦案點的服務人員都是經過紀委專門培訓的,知道什麽該看什麽不該看,但還是有一些好奇心比重的小夥子從窗口向外探頭探腦,被警察大聲嗬斥著,又把頭縮了回去。


    這時,林清雅也從樓道口走了出來,袁小剛看見以後,連忙迎了過去,兩個人遠離人群,袁小剛輕聲地向林清雅匯報著情況,林清雅麵無表情,頻頻點頭。


    藍煜星在認真地觀察著現場。


    董守業的屍體姿式怪異地躺在地上,頭部和上身在衝鋒槍掃射下,布滿了密密麻麻的彈孔,鮮血還在不停地順著傷口汩汩地向外流淌,把董守業的衣服和地麵都染成了紫黑色。


    一支六四式手槍,醒目地扔在離屍體不遠處的空地上。


    兩名刑警圍著董守業,喀嚓喀嚓地拍著照片。


    拍完之後,又有一名刑警走過來,小心地把手槍夾起來,放進一個用來保存證據的塑料袋中。


    那個槍支被董守業搶劫的警察,也站在一邊,此人原本是刑警隊裏的格鬥精英,這次奉命看守偵察兵出身的董守業,也是對他委以重任,沒想到,在一秒鍾之內就被年近花甲的董守業擊倒,連槍都被下了,看著自己的手槍被當成物證保管了起來,神情無比沮喪。


    和他相反,兩名擊殺董守業的刑警,很可能是第一次開槍殺人,又可能是感覺自己這次肯定立了大功,看起來又是緊張,又是興奮,拎著微型衝鋒的手還在不由自主地微微顫動。


    在李強有條不紊地指揮下,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進行著。


    很快,一輛警用靈車駛了過來,兩名警察擔著擔架跑了過來,用一個屍袋利索地把董守業的屍體套好,放到擔架上,迅速地抬走。


    靈車走完之後,人群散開,兩名警察抱來了一個高壓水槍,不停地在地麵上衝涮著,鮮紅色的血水在水槍的引導下流進了下水道,地上的水流顏色漸漸變淡,變清,不一會,所有的痕跡都蕩然無存,好像院子裏不過是下了一場大雨。


    這時,林清雅已經走回了房間,袁小剛過來,宣布林清雅的指示:“林書記正在向馮書記匯報這裏的情況,大家現在可以回房休息,不過,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這裏發生的所有事情要嚴格保密,守口如瓶。”


    眾人答應著離去。


    回到房間,藍煜星躺到**,卻怎麽也睡不著,他在認真地梳理著今天發生的事情。


    董守業為什麽要這樣做?是想逃嗎?不是。


    如果他想逃,有兩個辦法。


    第一是在拿到槍以後擊殺李強和兩名刑警,然後挾持自己和袁小剛兩人做人質。


    當然,警方讓他逃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約等於零,這一點董守業應該很清楚,不到萬不得已他不會這樣做,但是,以董守業的經驗,如果真要這麽幹,也未必一點機會沒有。


    第二個辦法,因為樓道口是唯一的出路,而這裏有兩名警察把守,所以,他還是要先射殺李強和兩名刑警,這樣才不至於讓自己後有追兵前有堵截,然後想辦法搞掉出口處的兩名警察逃走;如果覺得這樣有難度,他也應該順著牆往後退,防備後麵的襲擊。


    但無論如何,他都不應該選擇這樣的逃跑途徑,往視野最開闊的院子裏跑,這不成了活靶子了嗎?即使樓道口的警察反應不過來,追出來的李強和他的部下也足以要了他的命了。


    如果是普通的犯罪分子,慌不擇路是有可能的,但董守業不同,他是一個上過戰場的老兵,經曆過血與火的考驗,長於短兵相接,這樣的常識他不會不清楚。


    如果不是想逃,那他的目的是什麽?藍煜星清楚地記得,在董守業搶到手槍的時候,李強兩人的槍還沒有拿出來,當時他隻是警告性地向地麵開了兩槍。


    一個已經殺了三個人的凶手,而對可以威脅自己生命的警察,隻是象征性地警告一下,並任由他繼續具備可以威脅自己的實力,這合理嗎?董守業是在求死。


    對,他不是求生,而是求死。


    隻有這樣,一切才能解釋得通。


    正因為他在求死,所以才會放過李強等兩名有槍在身的刑警;因為他在求死,他才會跑向一個空曠地,讓自己成為靶子;因為他在求死,他才需要搶一把槍,使自己成為危險人物,並且在聽到站住放下槍之後做了一個半拉子的還擊動作,讓刑警不得不開槍了結自己的性命。


    那麽,他為什麽要求死呢?想想他在審訊中,對受賄,殺人,完全是供認不諱大包大攬,而且在供述時不留任何翻案的餘地,根本就是要把自己置於死地嘛。


    究竟是什麽樣的事情在他看來比生命還重要?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用這句話來解釋董守業雖然說不通,那些錢財,在他的處理方式之下,他根本就用不著。


    難道真的如他所說,對金融知識一竅不通,或者情況緊急?不會的,絕對不會的,這是基本常識,董守業並不是一介武夫,他上過軍校,受過高等教育,並且當過多年的一把手,對這樣的常識不會不知道。


    董守業作出這樣的選擇,應該是有另外的原因。


    還有,如果他想自殺,方法應該有很多吧,當過偵察兵的人,麵對一幫普通的公安人員,如果想了結自己的生命,方法應該能有很多很多種,為什麽要在臨死前還背一個畏罪潛逃的罪名?聯係到這些,藍煜星明白了許多,董守業的確是在求死,但不僅僅是死那麽簡單,他還要死得有價值,價值的所在就是把這起案件的責任完完整整地背過來,就是董守業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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