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毀三觀
極案高手:威力閻王追魂貼 作者:王者鑒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慕夏張大了嘴巴,“我從警以來,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惡**件……炸的太碎了,連屍都沒有驗的必要了,就憑這炸彈的威力,快比得上那炸石的小雷管。”她捏住鼻子,對人肉焦糊的味道很不適用。
“小林姐,兩次了,兩次了啊!”我如凶猛的野獸那般,不甘心的低吼道。
她不解的看著我,“什麽兩次?”
我攥緊拳頭,衝空氣狠狠揮了一拳,“活生生的在我麵前支離破碎,我明知道結局,卻無能為力!眼睜睜的看著鮮活的生命凋零。”
“所有人都會向往,生如夏花之絢爛,死若秋葉之靜美,但那畢竟是少數。”她輕輕抱了下我,安慰我說:“更多的是,從生、到死,或許隻是很突然的逝去,倉促的沒有一點店防備。”
夕林路既不繁華也算不得低迷,這間附近小有名氣的飾品店發生了爆炸事件,周圍市民迅速報警,甚至還有人誤以為我和林慕夏是行凶者,他們自發的攔住我們的路,場麵嘈雜,我們說什麽都沒有人聽清楚,我隻好掏出配槍。
效果是立竿見影的,人群很快鴉雀無聲,還讓出一條路,我心想這要真換成歹徒在這,都無需為逃跑的事頭疼。
我們並沒有離開的打算,胡一刀爆炸這案子屬於假案的衍生案件,因為d.i.e的特權,所以這案子隻要我們咬住不放手,別的部門就無權過問。硬抓這案子的原因還有一個,那就是胡一刀認識我們正在跟的極案的死者毛卜順,他的自述中,給出了檔案上沒有的資料。
很快警鳴聲響起,幾輛警車抵達案發現場。
我隻看車牌號,就知道是王傲的重案三組,看了太多次,號碼都無意背下了。王傲果然急於功利之心,但凡有點性質嚴重的案子,哪怕僅僅捕風捉影,這群貨都會想方設法以最快的速度出警。
興許人太多了,王傲並沒注意到我們,他在命人拉警戒線,重案三組熱火朝天幹了起來。
“很不巧,王組長。”林慕夏先禮後兵,走到他麵前道:“這件案子,是你們自己放棄的,請回吧。”她的分寸把握的恰當好處,既沒讓王傲太丟麵子,也點明了拒之於外的意思。
王傲當時臉色都氣綠了,“你……你們行。”他指著我和林慕夏,擺擺手揮退了正忙活的下屬,“收隊!”林慕夏卻趕在他們上車前,把數碼攝像機暫時借了過來,並打電話從城西分局喊了專門負責清理凶案現場的人。
待一切忙完時,太陽快落山了。我們沒打算下班,我先給裴奚貞打了個電話,他的聲音聽上去很正常,我匯報了爆炸案的情況,裴奚貞說要林慕夏接電話,我把手機遞給她,兩個人在電話說了一堆我聽不懂的語言,我敢斷定那絕非漢語。
“林慕夏,我決定以後不叫你小林姐了。”我哼了句。
她愣道:“我又怎麽得罪你了???”
“你倆說鳥語,就欺負我聽不懂。”我看這邊事情處理的差不多,便轉身向我那輛二手大眾走去。她跟裴奚貞用其它語言聊,顯然就不想讓我知曉交流的內容,一想到這倆是我朝夕相處的同事,我就有種被排斥在外的感覺。
“別生氣啊。”
林慕夏追上前,“裴sir隻是問我一段話用法語怎麽說,我就翻譯了下。”她解釋道。
“沒騙人?”我看著她。
“沒有,我想謝謝你,淩宇。”林慕夏看見我原本挺板正的頭發被灼燒的坑坑窪窪,跟狗啃了似得,她強行憋住笑意,開起了玩笑:“你的形象算是毀了,多虧了你護住我,恐怕我就會變成你現在這德行。”
我心咯噔一跳,咋還忘了這茬兒,趕緊跑到車旁邊,用後視鏡充當鏡子照了照,簡直沒法見人了,我決定今晚下班後去理發店剃個光頭。轉身瞧見林慕夏那副幸災樂禍的樣,我氣不打一處來,咬著牙道:“快別自戀了,林慕夏,我哪是護住你,剛好我往外跑的時候,不巧撞倒你而已。”
“哦。”聽上去她有些淡淡的失望。
一路無話,回到d.i.e,我們全員到齊,在辦公室裏圍繞這件事各抒己見。
我把胡一刀的話原封不動的講給二人聽,林慕夏頭腦轉的最快,先發表了意見,“胡一刀是在毛氏夫妻遇害之後才把店租給外地人的,接著租房的人消失了半年,胡一刀變本加厲,不但覓下八成租金,還把店鋪給轉手賣掉,放棄以前的身份跑路。所以胡一刀肯定不知道毛絨絨也遇害了,也就是他離開東旺街後,那裏發生的事情他不知道。”
“你說的和沒說有什麽區別。”我聳聳肩道。
“我想說的不是這個。”林慕夏用手敲了敲桌子,“咱們去過東旺街,毛卜順的舊店依舊封閉,而旁邊的店還營業,由此可見最後那位買下兩間店的富豪,僅僅使用了胡一刀的舊店。似乎毛卜順那間依然空著啊,為什麽不用呢?”
“因為毛絨絨死了。”裴奚貞淡淡的道,“一件事讓大部分人遺忘,最少需要四到五個月,毛氏夫婦慘死店裏的風波過去以後,胡一刀把店鋪出租給外地人,半年後才賣掉,那時也離毛絨絨死的日期不遠了。所以我推測,在富豪買來沒多久,店裏又死了人,何況還是之前兩位死者的孩子。先前人們漸漸淡忘的詭事被重新掀起,舊事被翻出來會更加容易讓人銘記,也流傳了許多版本。”
“頭兒,我明白你啥意思了。”我分析說,“富豪都很注重風水,那間被貼上了凶地的標簽,所以就此荒置。”
裴奚貞點點頭,“也幸好你碰上胡一刀這事,光憑老檔案資料,咱們根本不可能知道毛卜順被殺在六一之前,第一現場還有可能是那間店。”他抬手拽斷一根胡子,繼續道:“今天先下班吧,不早了,案子不急於一時,精神過於疲憊了反而影響第二天的狀態。”
我撓撓頭,想想確實精神有些興奮過了頭。
林慕夏拿起黑色記號筆,在小白板上一口氣寫了五排字,分別是“毛卜順突然搬家卻遭滅門,以及行凶者、還有所謂的都市爆破者、富豪、胡一刀。”她又用紅色的筆把五者之間劃了一道紅線,林慕夏手比劃道:“這五方,必有共通之處,隻要找出這一點,就可以不用再如此消耗腦力去拚湊那些支離破碎的片段。”
“晚上,我們睡覺前都好好琢磨琢磨,但願明早能有結果。”裴奚貞盯著小白板,低聲道:“這爆炸案當街發生,性質又那麽惡劣,估計上頭會很重視,考驗咱d.i.e時候來了。”
“頭兒,我覺得咱們要團結,一人有難,其它人就要萬死不辭。”我往他的斷指處看了眼,詢問道:“你這手指究竟怎麽沒的?”
裴奚貞嘴唇動了動,幾次想張口,最終還是沒有說出來,他拿過林慕夏手中的黑色記號筆,在小白板寫了一個名字“摘星手。”這不是江湖賊王麽!我滿頭霧水的盯著小白板,難道摘星手和其它五者也有聯係?沒等我問,裴奚貞轉身拎包離開了辦公室。
我問林慕夏還要不要蹭車,她說讓我先走吧,她還有些事沒忙完加個班。
離開了d.i.e,我開車快到家時天都半邊黑了,忽然想起自己的頭發還沒剃,就隨便在小區附近找了間發廊,老板是個三十多歲的娘們,進去第一句就問我要服務不,我臉一紅,搖搖頭說隻剃光頭。老板娘三下五除二給我腦袋剃成禿老亮,末了還抓著我的手往她胸口蹭了蹭,我脹的難受,趕緊丟下十塊錢逃離發廊,聽見她在後麵一個勁笑,我心想笑個毛線,老子還是處男。
單男的生活枯燥無味,我閑來無事在家裏上網,qq裏林婉婉的頭像還灰的,沒在線。這些日子我們經常發發短信,聊qq很少,我覺得感情已經到位了,那丫頭對我有好感,就差捅破那層窗戶紙了,我便琢磨起來怎麽表白。
打開對話框,我打了一串字,又推翻重打,重複了十多遍,全刪掉,發了句“你一般什麽時候在線啊?”
林婉婉頭像一下子亮起,回了條:“幹嘛。”
“你隱身?”我心跳加速的敲著鍵盤。
“對啊,什麽事。”
我猶豫了會,按下回車,“我好想你。”
對方沉默了二十多秒,每一秒對於我來說都像煎熬,終於回複了,“淩宇!你敢泡我妹!找死啊。想都別想!”
嚇得我差點沒從椅子掉下去,林慕夏!居然上她妹qq,還恰好趕上我想表白的時候,我好黴……慌忙退了qq,躺床上壓壓驚,琢磨著明天上班該怎麽承受她的怒火。
電話忽然響了,我拿起手機一看,果然是林慕夏,沒敢接。隨即她又來了條短信,我看完倒吸了口涼氣,“一個小時後,我在你家小區門口等你,最好別躲,不然會死的很慘。”
“小林姐,兩次了,兩次了啊!”我如凶猛的野獸那般,不甘心的低吼道。
她不解的看著我,“什麽兩次?”
我攥緊拳頭,衝空氣狠狠揮了一拳,“活生生的在我麵前支離破碎,我明知道結局,卻無能為力!眼睜睜的看著鮮活的生命凋零。”
“所有人都會向往,生如夏花之絢爛,死若秋葉之靜美,但那畢竟是少數。”她輕輕抱了下我,安慰我說:“更多的是,從生、到死,或許隻是很突然的逝去,倉促的沒有一點店防備。”
夕林路既不繁華也算不得低迷,這間附近小有名氣的飾品店發生了爆炸事件,周圍市民迅速報警,甚至還有人誤以為我和林慕夏是行凶者,他們自發的攔住我們的路,場麵嘈雜,我們說什麽都沒有人聽清楚,我隻好掏出配槍。
效果是立竿見影的,人群很快鴉雀無聲,還讓出一條路,我心想這要真換成歹徒在這,都無需為逃跑的事頭疼。
我們並沒有離開的打算,胡一刀爆炸這案子屬於假案的衍生案件,因為d.i.e的特權,所以這案子隻要我們咬住不放手,別的部門就無權過問。硬抓這案子的原因還有一個,那就是胡一刀認識我們正在跟的極案的死者毛卜順,他的自述中,給出了檔案上沒有的資料。
很快警鳴聲響起,幾輛警車抵達案發現場。
我隻看車牌號,就知道是王傲的重案三組,看了太多次,號碼都無意背下了。王傲果然急於功利之心,但凡有點性質嚴重的案子,哪怕僅僅捕風捉影,這群貨都會想方設法以最快的速度出警。
興許人太多了,王傲並沒注意到我們,他在命人拉警戒線,重案三組熱火朝天幹了起來。
“很不巧,王組長。”林慕夏先禮後兵,走到他麵前道:“這件案子,是你們自己放棄的,請回吧。”她的分寸把握的恰當好處,既沒讓王傲太丟麵子,也點明了拒之於外的意思。
王傲當時臉色都氣綠了,“你……你們行。”他指著我和林慕夏,擺擺手揮退了正忙活的下屬,“收隊!”林慕夏卻趕在他們上車前,把數碼攝像機暫時借了過來,並打電話從城西分局喊了專門負責清理凶案現場的人。
待一切忙完時,太陽快落山了。我們沒打算下班,我先給裴奚貞打了個電話,他的聲音聽上去很正常,我匯報了爆炸案的情況,裴奚貞說要林慕夏接電話,我把手機遞給她,兩個人在電話說了一堆我聽不懂的語言,我敢斷定那絕非漢語。
“林慕夏,我決定以後不叫你小林姐了。”我哼了句。
她愣道:“我又怎麽得罪你了???”
“你倆說鳥語,就欺負我聽不懂。”我看這邊事情處理的差不多,便轉身向我那輛二手大眾走去。她跟裴奚貞用其它語言聊,顯然就不想讓我知曉交流的內容,一想到這倆是我朝夕相處的同事,我就有種被排斥在外的感覺。
“別生氣啊。”
林慕夏追上前,“裴sir隻是問我一段話用法語怎麽說,我就翻譯了下。”她解釋道。
“沒騙人?”我看著她。
“沒有,我想謝謝你,淩宇。”林慕夏看見我原本挺板正的頭發被灼燒的坑坑窪窪,跟狗啃了似得,她強行憋住笑意,開起了玩笑:“你的形象算是毀了,多虧了你護住我,恐怕我就會變成你現在這德行。”
我心咯噔一跳,咋還忘了這茬兒,趕緊跑到車旁邊,用後視鏡充當鏡子照了照,簡直沒法見人了,我決定今晚下班後去理發店剃個光頭。轉身瞧見林慕夏那副幸災樂禍的樣,我氣不打一處來,咬著牙道:“快別自戀了,林慕夏,我哪是護住你,剛好我往外跑的時候,不巧撞倒你而已。”
“哦。”聽上去她有些淡淡的失望。
一路無話,回到d.i.e,我們全員到齊,在辦公室裏圍繞這件事各抒己見。
我把胡一刀的話原封不動的講給二人聽,林慕夏頭腦轉的最快,先發表了意見,“胡一刀是在毛氏夫妻遇害之後才把店租給外地人的,接著租房的人消失了半年,胡一刀變本加厲,不但覓下八成租金,還把店鋪給轉手賣掉,放棄以前的身份跑路。所以胡一刀肯定不知道毛絨絨也遇害了,也就是他離開東旺街後,那裏發生的事情他不知道。”
“你說的和沒說有什麽區別。”我聳聳肩道。
“我想說的不是這個。”林慕夏用手敲了敲桌子,“咱們去過東旺街,毛卜順的舊店依舊封閉,而旁邊的店還營業,由此可見最後那位買下兩間店的富豪,僅僅使用了胡一刀的舊店。似乎毛卜順那間依然空著啊,為什麽不用呢?”
“因為毛絨絨死了。”裴奚貞淡淡的道,“一件事讓大部分人遺忘,最少需要四到五個月,毛氏夫婦慘死店裏的風波過去以後,胡一刀把店鋪出租給外地人,半年後才賣掉,那時也離毛絨絨死的日期不遠了。所以我推測,在富豪買來沒多久,店裏又死了人,何況還是之前兩位死者的孩子。先前人們漸漸淡忘的詭事被重新掀起,舊事被翻出來會更加容易讓人銘記,也流傳了許多版本。”
“頭兒,我明白你啥意思了。”我分析說,“富豪都很注重風水,那間被貼上了凶地的標簽,所以就此荒置。”
裴奚貞點點頭,“也幸好你碰上胡一刀這事,光憑老檔案資料,咱們根本不可能知道毛卜順被殺在六一之前,第一現場還有可能是那間店。”他抬手拽斷一根胡子,繼續道:“今天先下班吧,不早了,案子不急於一時,精神過於疲憊了反而影響第二天的狀態。”
我撓撓頭,想想確實精神有些興奮過了頭。
林慕夏拿起黑色記號筆,在小白板上一口氣寫了五排字,分別是“毛卜順突然搬家卻遭滅門,以及行凶者、還有所謂的都市爆破者、富豪、胡一刀。”她又用紅色的筆把五者之間劃了一道紅線,林慕夏手比劃道:“這五方,必有共通之處,隻要找出這一點,就可以不用再如此消耗腦力去拚湊那些支離破碎的片段。”
“晚上,我們睡覺前都好好琢磨琢磨,但願明早能有結果。”裴奚貞盯著小白板,低聲道:“這爆炸案當街發生,性質又那麽惡劣,估計上頭會很重視,考驗咱d.i.e時候來了。”
“頭兒,我覺得咱們要團結,一人有難,其它人就要萬死不辭。”我往他的斷指處看了眼,詢問道:“你這手指究竟怎麽沒的?”
裴奚貞嘴唇動了動,幾次想張口,最終還是沒有說出來,他拿過林慕夏手中的黑色記號筆,在小白板寫了一個名字“摘星手。”這不是江湖賊王麽!我滿頭霧水的盯著小白板,難道摘星手和其它五者也有聯係?沒等我問,裴奚貞轉身拎包離開了辦公室。
我問林慕夏還要不要蹭車,她說讓我先走吧,她還有些事沒忙完加個班。
離開了d.i.e,我開車快到家時天都半邊黑了,忽然想起自己的頭發還沒剃,就隨便在小區附近找了間發廊,老板是個三十多歲的娘們,進去第一句就問我要服務不,我臉一紅,搖搖頭說隻剃光頭。老板娘三下五除二給我腦袋剃成禿老亮,末了還抓著我的手往她胸口蹭了蹭,我脹的難受,趕緊丟下十塊錢逃離發廊,聽見她在後麵一個勁笑,我心想笑個毛線,老子還是處男。
單男的生活枯燥無味,我閑來無事在家裏上網,qq裏林婉婉的頭像還灰的,沒在線。這些日子我們經常發發短信,聊qq很少,我覺得感情已經到位了,那丫頭對我有好感,就差捅破那層窗戶紙了,我便琢磨起來怎麽表白。
打開對話框,我打了一串字,又推翻重打,重複了十多遍,全刪掉,發了句“你一般什麽時候在線啊?”
林婉婉頭像一下子亮起,回了條:“幹嘛。”
“你隱身?”我心跳加速的敲著鍵盤。
“對啊,什麽事。”
我猶豫了會,按下回車,“我好想你。”
對方沉默了二十多秒,每一秒對於我來說都像煎熬,終於回複了,“淩宇!你敢泡我妹!找死啊。想都別想!”
嚇得我差點沒從椅子掉下去,林慕夏!居然上她妹qq,還恰好趕上我想表白的時候,我好黴……慌忙退了qq,躺床上壓壓驚,琢磨著明天上班該怎麽承受她的怒火。
電話忽然響了,我拿起手機一看,果然是林慕夏,沒敢接。隨即她又來了條短信,我看完倒吸了口涼氣,“一個小時後,我在你家小區門口等你,最好別躲,不然會死的很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