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蠱
極案高手:威力閻王追魂貼 作者:王者鑒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糟老婆子的金銀首飾被我們搶奪,之後沒再多說一句,她站在原地,冷漠的望著我們鑽入車逃離此地。”孫大聖攤開手心,他低頭凝望道:“約到了城東的範圍,薛小冬方向盤沒握穩,好懸釀成一場車禍。好在他駕駛技術過硬,緊急的刹住車,我好奇的問他怎麽了?他說手疼,打開拳頭一瞅,起了一個肉瘤子,有點透明,裏邊像長了塊黑色的玩意。這時我感覺自己手心也癢癢,發現和他的情況竟然一模一樣!”
“不義之財不可取。”
孫大聖心有餘悸的說:“小冬對我說,犯了忌諱,那糟老婆子是位高人,他提議折回去找她道歉,祈求對方的原諒。但我們重新來到搶劫現場時,糟老婆子早已不見了身影,她像是早知道我們回來似得,提前以樹枝在地上劃了幾個字。”
“一次性說完。”林慕夏冰冷的道。
“呃……”孫大聖抽了抽鼻子,他歎道:“她寫的話挺拗口,具體忘了,大概的意思是,我們犯了不可饒恕的錯,想活下去,必須死一個,最多隻有三天時間。我沒和薛小冬說實話,隨口編了句謊。我雖然裝作不信,但心中有鬼。沒多久,頂多一根煙的功夫,他手背上又起了一個肉瘤子,奇癢難耐。實在忍不住了,他便將之抓破,鮮血呼呼往外流,但凡是血沾過的皮膚,癢得不行,薛小冬越是撓,起得肉瘤子越多。有了先例,我忍住癢意,沒敢去撓,肉瘤擴散的速度比他慢了許多倍,我一邊抽煙,一邊埋怨他貪,要不是他盯上糟老婆子的首飾,能受這罪?薛小冬又反過來罵我假清高,不還是和他一塊搶的?吵著吵著,我們倆大打出手,糟老婆子留的話閃現在我的大腦中,我越想越怕,拿鐵扳子砸死了薛小冬,他臨死前難以置信的望著我說,誠誠,你為什麽殺我?”
老蔣晃了晃大腦袋,他憨味十足的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畢竟是兄弟,埋好了他,返回公司取了東西,拿錢跑路。第二天我手上的肉瘤全消了,我托在公安局的二舅,改名換姓,弄了假的合法身份,決定開始新的生活。”孫大聖閉上眼睛,他無奈的道:“總是深夜驚醒,折磨的我心身疲憊,連大門都不敢出,又沒有能說心裏話的人,所以被抓了我才笑,心底舒坦多了,但看守所的生活,實在恐怖……”
“你講完啦?蠻引人入勝的。”林慕夏眨了眨眼睛,她凝重的道:“老太太的銀手鐲呢?”
孫大聖打了個冷顫,他後怕的道:“邪物,哪還敢留?隨手仍了。”
“你先等等,讓我安靜的想想。”我稍作思索,狄蒼的死或許與孫大聖無關,但狄蒼和薛小冬、孫大聖感染原因,暫時沒搞清楚,我疑惑不已的道:“你再把你和薛小冬搶奪糟老婆子手鐲的過程說一遍,越詳細越好。”
“哦。”
孫大聖有點莫名奇妙,他重複了一遍,說:“搶她的金項鏈時,她沒任何反抗,但抓銀手鐲時,糟老婆子又是掙紮又是哀求。我們幾拳打暈了她,嫌銀手鐲勒的太緊,強行將其擼掉,她的老皮裂了,好像……隱約的還看見了腕骨,真不知道手傷成這般嚴重,她怎麽用樹枝在地上寫字的。”
“你的意思是說,沾血了?”我凝聲問道,一邊站起身走到他身側,拿起對方的手心看了眼,的確遺有塊疤痕。與此同時,寧疏影眼神變得古怪,我心頭一陣惡寒,這才想起孫大聖先前用手給菊花塗藥膏,我連忙嫌惡的甩掉了他的手。
孫大聖不假思索的道:“對!沾了!”
“沒事了,繼續。”我撕掉一張空白的紙,拿筆寫了兩個詞,“血”、“肢體接觸。”緊接著跑到洗手間,我清洗手時,消耗了十倍量的洗手液。
隨後的二十分鍾,林慕夏仔細的盤問孫大聖殺掉薛小冬之後的身體感覺,但隔了太久,孫大聖也不太清楚,我們象征性問了他二舅以公謀私的事,便結束了審訊,孫大聖真是坑舅,憑這件事,他二舅起碼得革職鋃鐺入獄!
沒急著把孫大聖送回城西看守所,打算暫時將他關押在d.i.e幾天。
……
現在將近夜間十一點,辦公室燈光大亮,一片寂靜,d.i.e四人圍在辦公桌旁,我們沒有分毫的疲憊感,全神貫注的凝視這分別裝了蟲卵和六條三色線蟲的玻璃罐子,僅有一小會的時間沒把注意力放在這群家夥上,較之前它們又有了新的變化,殘餘內髒小了一塊,罐底多了些殘渣,我心琢磨著可能是三色線蟲的排泄物。
線蟲們的體態粗了一點,最為明顯的是,六條三色線蟲背脊的彩帶,顏色轉深了,紅色的有些妖豔詭異,灰黑色的變得愈加幽暗,墨綠色的像掉了色的水彩。另一塊皮膚密布肉痘的輪廓大了一圈,隱隱有破繭成蝶之勢。
“三色線蟲的生長速度,很快。準確的說,因為沒了同類競爭的緣故所導致。”
林慕夏瞥向裝蟲卵的玻璃罐子,她神色艱難的道:“蟲卵……好惡心。”
“薛小冬和孫大聖的皮膚被種下蟲卵前,他們與詭異老太太有過肢體接觸,沾了她的血,奪了銀手鐲,不外乎這三種因素,或者之一。”我眉毛擰了個一個疙瘩,推測的道:“根據孫大聖的描述,老太太在他們搶銀手鐲時的表現,看的出她很在乎這對首飾,奇怪的是事後,她好像旁觀者般,沒有再央求對方還鐲子,僅留了句話便消失了。再說說狄蒼,他與我們一塊挖的骨,究竟怎麽沾上髒東西的?”
林慕夏一邊把玩頭發轉移注意力,她一邊道:“孫大聖的事,是他轉述,他肯定有說漏掉的東西,況且搶劫時,注意力隻全在銀手鐲上。咱們沒親眼目睹,僅憑這個故事,猜不到什麽。但狄蒼的事,你我都是參與者。我大概回憶了下,狄蒼的死,因為淩宇你。”
“我?開毛玩笑!”我神色錯愕的指向自己鼻子。
“你叫他去坑底把一坨三色蟲屍挖上來,如果沒記錯的話,狄蒼的手套由於磨損過大,意外的破損。”林慕夏對我吹了口氣,她似笑非笑的道:“狄蒼的皮膚,與三色蟲屍接觸,他受到了感染,恐怕就因為這,不然為什麽我們與解仁和卻相安無事?”
經她一說,我感覺可能性挺大,歎息道:“唉……我好像還提醒過他洗幹淨手。”
“這應了句老話,淹死的都是會的,打死的都是強嘴的。”林慕夏擔心我自責,她安慰的道:“你在說完時,狄蒼滿不在乎的自稱碰過不少屍體。”
寧疏影撇了撇嘴角,他淡淡的道:“現在該怎麽辦?”
“蟲子,先觀察幾天看看。淩宇,你明天和我去市局給狄蒼申請撫恤金。”林慕夏站起身來到電腦旁,她手指點動開機按鈕道:“我覺得,最有必要的是查到孫大聖口中糟老婆子的真實身份!我直覺,這老太太與人體炸彈那件案子有很大關聯!”
我了然的問道:“因為她在店門口長跪不起?”
“不。”
林慕夏一口否定,她與老張的看法相近,若有所思的道:“這三色線蟲像極了蠱蟲,擅於玩蠱的人,絕大多數出自苗族。人體炸彈案完結很久,我印象有點模糊,沒記錯的話,毛卜順的妻子是少數民族?”
“我早忘了……”我搖了搖頭道。在d.i.e任職將滿一年,所經手凶案的死者數不勝數,基數少說也得破百了,何況我又沒過目不忘的本事,哪還能清晰的記得每一個死者的信息?
林慕夏打開係統,她劃動鼠標點動“已結案”,第二項“人體炸彈案”的鏈接中,赫然記錄著毛卜順一家三口的資料。
“梁月,女,苗族,1981年4月27日出生,地址是貴州省施秉縣龍塘苗寨。死法:死在老店,軀幹和丈夫一樣不知所蹤,隻剩下頭顱和四肢,拚接在一具高度腐爛的男人軀幹上,勉強組成了一具完整的屍體,與其夫毛卜順死法一致,經過檢驗,軀幹屬於毛卜順。後來梁月之子毛絨絨遇害時,她早已腐爛的驅趕與毛絨絨頭顱、四肢拚接成一具‘完整’屍體。”
梁月出自苗族,我攥緊拳頭,道:“她果然是苗族。三色線蟲又是蠱蟲,跪在店門外的老太太與其十有**有關係。”
“先別高興太早……”林慕夏打印好資料,她悶悶不樂的道:“龍塘苗寨一些上了年紀的人,均無身份信息,我們手頭又沒有老太太的資料。普天之下,人去哪找?”
……
寧疏影手中寒鐵飛刀翻飛,“哐當——”飛刀落地,打破了我們的討論。“林大腳,我有件事,不知當講不當講。”他攤開了手心,猶如一枚鵪鶉蛋般大小的半透明肉瘤,赫然映在眾人的視線內,寧疏影漫不經心的道:“我……感染了。”
“不義之財不可取。”
孫大聖心有餘悸的說:“小冬對我說,犯了忌諱,那糟老婆子是位高人,他提議折回去找她道歉,祈求對方的原諒。但我們重新來到搶劫現場時,糟老婆子早已不見了身影,她像是早知道我們回來似得,提前以樹枝在地上劃了幾個字。”
“一次性說完。”林慕夏冰冷的道。
“呃……”孫大聖抽了抽鼻子,他歎道:“她寫的話挺拗口,具體忘了,大概的意思是,我們犯了不可饒恕的錯,想活下去,必須死一個,最多隻有三天時間。我沒和薛小冬說實話,隨口編了句謊。我雖然裝作不信,但心中有鬼。沒多久,頂多一根煙的功夫,他手背上又起了一個肉瘤子,奇癢難耐。實在忍不住了,他便將之抓破,鮮血呼呼往外流,但凡是血沾過的皮膚,癢得不行,薛小冬越是撓,起得肉瘤子越多。有了先例,我忍住癢意,沒敢去撓,肉瘤擴散的速度比他慢了許多倍,我一邊抽煙,一邊埋怨他貪,要不是他盯上糟老婆子的首飾,能受這罪?薛小冬又反過來罵我假清高,不還是和他一塊搶的?吵著吵著,我們倆大打出手,糟老婆子留的話閃現在我的大腦中,我越想越怕,拿鐵扳子砸死了薛小冬,他臨死前難以置信的望著我說,誠誠,你為什麽殺我?”
老蔣晃了晃大腦袋,他憨味十足的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畢竟是兄弟,埋好了他,返回公司取了東西,拿錢跑路。第二天我手上的肉瘤全消了,我托在公安局的二舅,改名換姓,弄了假的合法身份,決定開始新的生活。”孫大聖閉上眼睛,他無奈的道:“總是深夜驚醒,折磨的我心身疲憊,連大門都不敢出,又沒有能說心裏話的人,所以被抓了我才笑,心底舒坦多了,但看守所的生活,實在恐怖……”
“你講完啦?蠻引人入勝的。”林慕夏眨了眨眼睛,她凝重的道:“老太太的銀手鐲呢?”
孫大聖打了個冷顫,他後怕的道:“邪物,哪還敢留?隨手仍了。”
“你先等等,讓我安靜的想想。”我稍作思索,狄蒼的死或許與孫大聖無關,但狄蒼和薛小冬、孫大聖感染原因,暫時沒搞清楚,我疑惑不已的道:“你再把你和薛小冬搶奪糟老婆子手鐲的過程說一遍,越詳細越好。”
“哦。”
孫大聖有點莫名奇妙,他重複了一遍,說:“搶她的金項鏈時,她沒任何反抗,但抓銀手鐲時,糟老婆子又是掙紮又是哀求。我們幾拳打暈了她,嫌銀手鐲勒的太緊,強行將其擼掉,她的老皮裂了,好像……隱約的還看見了腕骨,真不知道手傷成這般嚴重,她怎麽用樹枝在地上寫字的。”
“你的意思是說,沾血了?”我凝聲問道,一邊站起身走到他身側,拿起對方的手心看了眼,的確遺有塊疤痕。與此同時,寧疏影眼神變得古怪,我心頭一陣惡寒,這才想起孫大聖先前用手給菊花塗藥膏,我連忙嫌惡的甩掉了他的手。
孫大聖不假思索的道:“對!沾了!”
“沒事了,繼續。”我撕掉一張空白的紙,拿筆寫了兩個詞,“血”、“肢體接觸。”緊接著跑到洗手間,我清洗手時,消耗了十倍量的洗手液。
隨後的二十分鍾,林慕夏仔細的盤問孫大聖殺掉薛小冬之後的身體感覺,但隔了太久,孫大聖也不太清楚,我們象征性問了他二舅以公謀私的事,便結束了審訊,孫大聖真是坑舅,憑這件事,他二舅起碼得革職鋃鐺入獄!
沒急著把孫大聖送回城西看守所,打算暫時將他關押在d.i.e幾天。
……
現在將近夜間十一點,辦公室燈光大亮,一片寂靜,d.i.e四人圍在辦公桌旁,我們沒有分毫的疲憊感,全神貫注的凝視這分別裝了蟲卵和六條三色線蟲的玻璃罐子,僅有一小會的時間沒把注意力放在這群家夥上,較之前它們又有了新的變化,殘餘內髒小了一塊,罐底多了些殘渣,我心琢磨著可能是三色線蟲的排泄物。
線蟲們的體態粗了一點,最為明顯的是,六條三色線蟲背脊的彩帶,顏色轉深了,紅色的有些妖豔詭異,灰黑色的變得愈加幽暗,墨綠色的像掉了色的水彩。另一塊皮膚密布肉痘的輪廓大了一圈,隱隱有破繭成蝶之勢。
“三色線蟲的生長速度,很快。準確的說,因為沒了同類競爭的緣故所導致。”
林慕夏瞥向裝蟲卵的玻璃罐子,她神色艱難的道:“蟲卵……好惡心。”
“薛小冬和孫大聖的皮膚被種下蟲卵前,他們與詭異老太太有過肢體接觸,沾了她的血,奪了銀手鐲,不外乎這三種因素,或者之一。”我眉毛擰了個一個疙瘩,推測的道:“根據孫大聖的描述,老太太在他們搶銀手鐲時的表現,看的出她很在乎這對首飾,奇怪的是事後,她好像旁觀者般,沒有再央求對方還鐲子,僅留了句話便消失了。再說說狄蒼,他與我們一塊挖的骨,究竟怎麽沾上髒東西的?”
林慕夏一邊把玩頭發轉移注意力,她一邊道:“孫大聖的事,是他轉述,他肯定有說漏掉的東西,況且搶劫時,注意力隻全在銀手鐲上。咱們沒親眼目睹,僅憑這個故事,猜不到什麽。但狄蒼的事,你我都是參與者。我大概回憶了下,狄蒼的死,因為淩宇你。”
“我?開毛玩笑!”我神色錯愕的指向自己鼻子。
“你叫他去坑底把一坨三色蟲屍挖上來,如果沒記錯的話,狄蒼的手套由於磨損過大,意外的破損。”林慕夏對我吹了口氣,她似笑非笑的道:“狄蒼的皮膚,與三色蟲屍接觸,他受到了感染,恐怕就因為這,不然為什麽我們與解仁和卻相安無事?”
經她一說,我感覺可能性挺大,歎息道:“唉……我好像還提醒過他洗幹淨手。”
“這應了句老話,淹死的都是會的,打死的都是強嘴的。”林慕夏擔心我自責,她安慰的道:“你在說完時,狄蒼滿不在乎的自稱碰過不少屍體。”
寧疏影撇了撇嘴角,他淡淡的道:“現在該怎麽辦?”
“蟲子,先觀察幾天看看。淩宇,你明天和我去市局給狄蒼申請撫恤金。”林慕夏站起身來到電腦旁,她手指點動開機按鈕道:“我覺得,最有必要的是查到孫大聖口中糟老婆子的真實身份!我直覺,這老太太與人體炸彈那件案子有很大關聯!”
我了然的問道:“因為她在店門口長跪不起?”
“不。”
林慕夏一口否定,她與老張的看法相近,若有所思的道:“這三色線蟲像極了蠱蟲,擅於玩蠱的人,絕大多數出自苗族。人體炸彈案完結很久,我印象有點模糊,沒記錯的話,毛卜順的妻子是少數民族?”
“我早忘了……”我搖了搖頭道。在d.i.e任職將滿一年,所經手凶案的死者數不勝數,基數少說也得破百了,何況我又沒過目不忘的本事,哪還能清晰的記得每一個死者的信息?
林慕夏打開係統,她劃動鼠標點動“已結案”,第二項“人體炸彈案”的鏈接中,赫然記錄著毛卜順一家三口的資料。
“梁月,女,苗族,1981年4月27日出生,地址是貴州省施秉縣龍塘苗寨。死法:死在老店,軀幹和丈夫一樣不知所蹤,隻剩下頭顱和四肢,拚接在一具高度腐爛的男人軀幹上,勉強組成了一具完整的屍體,與其夫毛卜順死法一致,經過檢驗,軀幹屬於毛卜順。後來梁月之子毛絨絨遇害時,她早已腐爛的驅趕與毛絨絨頭顱、四肢拚接成一具‘完整’屍體。”
梁月出自苗族,我攥緊拳頭,道:“她果然是苗族。三色線蟲又是蠱蟲,跪在店門外的老太太與其十有**有關係。”
“先別高興太早……”林慕夏打印好資料,她悶悶不樂的道:“龍塘苗寨一些上了年紀的人,均無身份信息,我們手頭又沒有老太太的資料。普天之下,人去哪找?”
……
寧疏影手中寒鐵飛刀翻飛,“哐當——”飛刀落地,打破了我們的討論。“林大腳,我有件事,不知當講不當講。”他攤開了手心,猶如一枚鵪鶉蛋般大小的半透明肉瘤,赫然映在眾人的視線內,寧疏影漫不經心的道:“我……感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