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0章 漂流教室
極案高手:威力閻王追魂貼 作者:王者鑒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極案1號,其實放在現如今發生,是件分分鍾就能破的連環係列案,隻是當年刑偵手段不像現在這樣。打個比喻,古代異地的戀人,想說話,唯有憑借書信,一來一回,短則幾天,多則半個月,現在呢,想聊天,打開手機登錄軟件即可,甚至還能看見對方。
先進的程度決定了破案的難以度。
後來刑偵手段發達了,這件極大凶案還存在,是因為晚了太久,時境變遷,線索還能一直在那等著你發現?因此極案1在當時難破,過了五十年,更加的難破,達到了無跡可尋的地步!
案發經過是這樣的,那年天南城區沒有這麽廣,也沒有高樓大廈,屬於一般化的城市。一所小學,三年二班,數學老師上課時,突然發現少了一個不起眼的男孩李明,通過問了李明的同桌,老師這才發現,原來李明已經五天沒來上課了。之所以說不起眼,他相貌一般,成績一般,家境一般,名字一般,一切都是如此不上不下的,特別容易被人不由自主的忽視。
忘了說,小學隻有兩門課程,數學、語文。
數學老師夥同教語文的班主任,來到了李明的家。見李明家銅鎖大門,喊了半天,也沒有人回應,心說難道李明父母帶李明到哪個地方了嗎?兩位老師就返回了小學,沒再關注這件事。
過了能有半個月,班主任早上第一個來到教室,打開鎖,拉開門發現,李明竟然趴在自己的位置睡覺。
此刻教室裏沒有了別的學生,班主任不可能再無視李明了,於是就想問其這十幾天的去向。班主任走到李明身前,嗅到了臭味,以為對方拉了褲子,班主任就探手推了推李明細弱的手臂,感覺一陣冰涼,觸目驚心的一幕發生了!
李明的腦袋猛地抬了起來,仰朝天花板。
班主任嚇的屁滾尿流,因為,李明的眼窩裏爬滿了蛆蟲,鼻子裏也有,稚嫩的臉蛋潰爛不堪。尤其是之前李明猛地抬頭時,有的蛆蟲甩到了半空中。
李明死了得有五六天,他的腦袋能抬起來並非靈異事件,而是凶手在其下巴與書桌堂下方的板之間,放了一根大彈簧,彈簧的開關片被李明的手卡住,他又是另一側靠著牆壁。任誰看了都能以為他睡著想問清楚或者是聞到臭味想推醒,因此第一個發現的班主任觸發了此機關。
學校沒有電話
班主任驚慌失措了,畢竟是有素質的老師,很快冷靜下來,她跑到五百米外的警局報了警,當她領四個警員來到教室時,李明的屍體竟然不見了!仿佛之前所見的是一場班主任的幻覺!
甚至連甩飛的蛆蟲、空氣中彌留的臭味,都不複存在!
警方沒有看見如班主任所說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認為班主任報假警。當時的法規並不完善,這事可大可小,警方念在班主任教書育人的份上,教育了一番就此作罷。
滿頭霧水的班主任在李明課桌前反複的琢磨了很久,最終得出一個結論,“嗯,一定是昨晚沒睡好覺,幻覺。”
忘了說,班主任叫崔月,是極案1中第一個被牽連的無辜者。
崔月請了一天假,回家睡覺,第二天她留了個心眼,和數學老師王大柱,一塊來的教室。開鎖,開門,崔月第一個動作就是探頭看向李明的位置,空蕩蕩的,半信半疑的她安下心,連昨天僅存的疑慮都沒了。
一天的授課完畢,李明的同桌張小麗跑到崔月和王大柱身前,她說今天中午看見李明了,在操場踢球。
崔月覺得難以置信,就問了其它中午踢過球的孩子,他們的答案與張小麗相反,並沒有看見李明。
崔月誤以為是張小麗拿昨天早上報假警的事打趣自己,這相當於往傷口上撒鹽。正常情況下,一個大人不會和一個小孩子計較,然而崔月卻把張小麗狠狠的批評了一通,又留了數倍的作業,這才離開了教室。
怎麽說呢,張小麗是典型的乖乖女,成績蠻好的,班上的學習委員。
她第一次受到這麽大的委屈,特別傷心,據她父母回憶,哭了一夜,第二天腫著眼睛離開的家門。
次日,哭了一夜的張小麗並沒有來到學校,消失了,離開家之後沒有人看見過她。
張小麗父母報案,警方沒能破掉,覺得是人販子做的,連續毀了幾個人販子窩點,均沒有發現張小麗,倒是解救了不少孩子。這能有何辦法?隻能順天由命了。
她消失的第十五天,再次回歸了人們的視線。
死了。
和班主任崔月報假警時描述關於李明屍體的架勢一模一樣,彈簧跳腦,腐爛生蛆,渾身冰涼。除了腦袋,其它部位完好無損,連腐爛的跡象也沒有。法醫取證完,張小麗的屍體遭到過冷凍,脖子被打斷像無骨一般,並且腐爛的跡象,是人為的,不是天然腐爛的。
這未免太有點殘忍了,能有多深的仇恨,把一個小乖乖女摧殘到如此程度?
警方認為班主任崔月有最大的嫌疑,第一,案發前十六天,班主任報過假警,所述的死法與現在的張小麗如出一轍;第二,案發前半個月,張小麗撒謊說看見了李明,惹得崔月惱怒,連批評帶作業加量,而且王大柱說崔月批評張小麗時說了句“如果我是你父母就殺了你,還來到這個世界幹什麽。”這換平常隻是氣話,然而與張小麗的死相結合,很可能就是有了殺人的念頭。第三,張小麗的父親當晚看女兒流淚回家,問清楚情況,跑到崔月的家前,拿石頭把窗戶砸碎,飛入房間的石頭還砸傷了崔月的額頭。這視為作案動機。第四,崔月在張小麗消失的那天,一上午沒來上課,請假了半天。崔月說那天是例假來了痛的起不來,卻沒有任何人能給她不在場的證明,畢竟她是一個人獨居,朋友又全是教師得上課,就算是真的,確實沒人能證明崔月說的是真的。
如此一來,崔月百口莫辯,還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那個年代均用重典,抓了典型就重罰,警醒別人。以至於還沒有把證據搜集全,比如說崔月冷凍張小麗的工具與地點、作案的現場等,僅憑崔月家裏地上有一個張小麗屍體上所穿衣服的扣子就定了罪,開始了逼供,連打帶罵不讓睡覺折騰了好幾天,崔月一個弱女子,承受不住了,按下了手印,也背熟了專人教她的“作案經過”,連辯護人也不讓請,案子結束,她被判了死刑,立即執行。
檔案裏,附了張崔月被執行死刑時的圖片,一身白衣的她,跪在地上,眼睛蒙著黑色布條,雙手反綁於背,身上掛了個牌子,“崔月,女,年齡29,死刑犯。”一個大紅叉。
法警手持黑色的槍支,抵住她的額頭,年輕的生命就此走到盡頭。
資料中說,死刑的槍聲一響,圍觀的群眾嘩然,歡呼雀躍,孩子視為花朵,未來的希望,崔月的死刑大快人心。然而事後第一天、第二天,高興的人們高興不起來了,警方也懵了,似乎……
次日,數學老師王大柱跑到警局,說來到教室時出現了李明的屍體,情況和之前的張小麗、再之前崔月假警中的李明一模一樣。起初警方和王大柱以為崔月有共犯,這也能解釋通為何之前崔月到死沒有供出作案的地點。
令人頭痛的是,警方和王大柱風機火燎的趕回了三年二班,教室裏空蕩蕩的,沒有任何異味。
說王大柱報假警嗎?
此前崔月也做過與王大柱一樣的事情,警方覺得這事極為的蹊蹺,暫時沒有教育王大柱,仔細的檢查了李明的課桌,的確沒有任何的異常,就沒再計較,讓王大柱以後看清楚了再報案。
第二天,班級又有一個同學沒來,是李明的後桌,吳能,他是班級上典型的壞孩子,幼兒園開始打架,三年級開始吸煙,當然,這也與他的父母在外打工,家裏奶奶的溺愛有關。
吳能的屍體是半個月之後發現的,簡直是完美複製了張小麗的死法,也與王大柱、崔月口中李明的死法一樣。
問題來了,總不能再把王大柱定性為嫌疑人吧?
這時,警方已經意識到可能之前釀成了一樁冤案,為了不在讓人蒙冤,隻是把王大柱控製了起來。當然,控製也有第二個目的,王大柱和崔月同教一班,關係也好,不排除他是崔月共犯的可能性。
哪知道,過了一個月,案子也沒能破掉,吳能的家長又鬧,整得大堆的群眾跟著鬧。
王大柱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近乎所有的人認為,如果這事不是事先串通好的,王大柱與崔月怎麽可能看見不存在的事物?何況世界上又沒有鬼,但是有妖,事若反常必有妖。王大柱家裏也被搜到了吳能褲子上的拉鎖,最終,警方把王大柱定性為崔月的共犯,法院也宣判了,性質比崔月更嚴重的說,甚至說他是主犯,唉,就這樣,三年二班的第二個教師,被執行了死刑。
但王大柱被執行死刑的當天,發生了一件顛覆性的事情……
先進的程度決定了破案的難以度。
後來刑偵手段發達了,這件極大凶案還存在,是因為晚了太久,時境變遷,線索還能一直在那等著你發現?因此極案1在當時難破,過了五十年,更加的難破,達到了無跡可尋的地步!
案發經過是這樣的,那年天南城區沒有這麽廣,也沒有高樓大廈,屬於一般化的城市。一所小學,三年二班,數學老師上課時,突然發現少了一個不起眼的男孩李明,通過問了李明的同桌,老師這才發現,原來李明已經五天沒來上課了。之所以說不起眼,他相貌一般,成績一般,家境一般,名字一般,一切都是如此不上不下的,特別容易被人不由自主的忽視。
忘了說,小學隻有兩門課程,數學、語文。
數學老師夥同教語文的班主任,來到了李明的家。見李明家銅鎖大門,喊了半天,也沒有人回應,心說難道李明父母帶李明到哪個地方了嗎?兩位老師就返回了小學,沒再關注這件事。
過了能有半個月,班主任早上第一個來到教室,打開鎖,拉開門發現,李明竟然趴在自己的位置睡覺。
此刻教室裏沒有了別的學生,班主任不可能再無視李明了,於是就想問其這十幾天的去向。班主任走到李明身前,嗅到了臭味,以為對方拉了褲子,班主任就探手推了推李明細弱的手臂,感覺一陣冰涼,觸目驚心的一幕發生了!
李明的腦袋猛地抬了起來,仰朝天花板。
班主任嚇的屁滾尿流,因為,李明的眼窩裏爬滿了蛆蟲,鼻子裏也有,稚嫩的臉蛋潰爛不堪。尤其是之前李明猛地抬頭時,有的蛆蟲甩到了半空中。
李明死了得有五六天,他的腦袋能抬起來並非靈異事件,而是凶手在其下巴與書桌堂下方的板之間,放了一根大彈簧,彈簧的開關片被李明的手卡住,他又是另一側靠著牆壁。任誰看了都能以為他睡著想問清楚或者是聞到臭味想推醒,因此第一個發現的班主任觸發了此機關。
學校沒有電話
班主任驚慌失措了,畢竟是有素質的老師,很快冷靜下來,她跑到五百米外的警局報了警,當她領四個警員來到教室時,李明的屍體竟然不見了!仿佛之前所見的是一場班主任的幻覺!
甚至連甩飛的蛆蟲、空氣中彌留的臭味,都不複存在!
警方沒有看見如班主任所說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認為班主任報假警。當時的法規並不完善,這事可大可小,警方念在班主任教書育人的份上,教育了一番就此作罷。
滿頭霧水的班主任在李明課桌前反複的琢磨了很久,最終得出一個結論,“嗯,一定是昨晚沒睡好覺,幻覺。”
忘了說,班主任叫崔月,是極案1中第一個被牽連的無辜者。
崔月請了一天假,回家睡覺,第二天她留了個心眼,和數學老師王大柱,一塊來的教室。開鎖,開門,崔月第一個動作就是探頭看向李明的位置,空蕩蕩的,半信半疑的她安下心,連昨天僅存的疑慮都沒了。
一天的授課完畢,李明的同桌張小麗跑到崔月和王大柱身前,她說今天中午看見李明了,在操場踢球。
崔月覺得難以置信,就問了其它中午踢過球的孩子,他們的答案與張小麗相反,並沒有看見李明。
崔月誤以為是張小麗拿昨天早上報假警的事打趣自己,這相當於往傷口上撒鹽。正常情況下,一個大人不會和一個小孩子計較,然而崔月卻把張小麗狠狠的批評了一通,又留了數倍的作業,這才離開了教室。
怎麽說呢,張小麗是典型的乖乖女,成績蠻好的,班上的學習委員。
她第一次受到這麽大的委屈,特別傷心,據她父母回憶,哭了一夜,第二天腫著眼睛離開的家門。
次日,哭了一夜的張小麗並沒有來到學校,消失了,離開家之後沒有人看見過她。
張小麗父母報案,警方沒能破掉,覺得是人販子做的,連續毀了幾個人販子窩點,均沒有發現張小麗,倒是解救了不少孩子。這能有何辦法?隻能順天由命了。
她消失的第十五天,再次回歸了人們的視線。
死了。
和班主任崔月報假警時描述關於李明屍體的架勢一模一樣,彈簧跳腦,腐爛生蛆,渾身冰涼。除了腦袋,其它部位完好無損,連腐爛的跡象也沒有。法醫取證完,張小麗的屍體遭到過冷凍,脖子被打斷像無骨一般,並且腐爛的跡象,是人為的,不是天然腐爛的。
這未免太有點殘忍了,能有多深的仇恨,把一個小乖乖女摧殘到如此程度?
警方認為班主任崔月有最大的嫌疑,第一,案發前十六天,班主任報過假警,所述的死法與現在的張小麗如出一轍;第二,案發前半個月,張小麗撒謊說看見了李明,惹得崔月惱怒,連批評帶作業加量,而且王大柱說崔月批評張小麗時說了句“如果我是你父母就殺了你,還來到這個世界幹什麽。”這換平常隻是氣話,然而與張小麗的死相結合,很可能就是有了殺人的念頭。第三,張小麗的父親當晚看女兒流淚回家,問清楚情況,跑到崔月的家前,拿石頭把窗戶砸碎,飛入房間的石頭還砸傷了崔月的額頭。這視為作案動機。第四,崔月在張小麗消失的那天,一上午沒來上課,請假了半天。崔月說那天是例假來了痛的起不來,卻沒有任何人能給她不在場的證明,畢竟她是一個人獨居,朋友又全是教師得上課,就算是真的,確實沒人能證明崔月說的是真的。
如此一來,崔月百口莫辯,還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那個年代均用重典,抓了典型就重罰,警醒別人。以至於還沒有把證據搜集全,比如說崔月冷凍張小麗的工具與地點、作案的現場等,僅憑崔月家裏地上有一個張小麗屍體上所穿衣服的扣子就定了罪,開始了逼供,連打帶罵不讓睡覺折騰了好幾天,崔月一個弱女子,承受不住了,按下了手印,也背熟了專人教她的“作案經過”,連辯護人也不讓請,案子結束,她被判了死刑,立即執行。
檔案裏,附了張崔月被執行死刑時的圖片,一身白衣的她,跪在地上,眼睛蒙著黑色布條,雙手反綁於背,身上掛了個牌子,“崔月,女,年齡29,死刑犯。”一個大紅叉。
法警手持黑色的槍支,抵住她的額頭,年輕的生命就此走到盡頭。
資料中說,死刑的槍聲一響,圍觀的群眾嘩然,歡呼雀躍,孩子視為花朵,未來的希望,崔月的死刑大快人心。然而事後第一天、第二天,高興的人們高興不起來了,警方也懵了,似乎……
次日,數學老師王大柱跑到警局,說來到教室時出現了李明的屍體,情況和之前的張小麗、再之前崔月假警中的李明一模一樣。起初警方和王大柱以為崔月有共犯,這也能解釋通為何之前崔月到死沒有供出作案的地點。
令人頭痛的是,警方和王大柱風機火燎的趕回了三年二班,教室裏空蕩蕩的,沒有任何異味。
說王大柱報假警嗎?
此前崔月也做過與王大柱一樣的事情,警方覺得這事極為的蹊蹺,暫時沒有教育王大柱,仔細的檢查了李明的課桌,的確沒有任何的異常,就沒再計較,讓王大柱以後看清楚了再報案。
第二天,班級又有一個同學沒來,是李明的後桌,吳能,他是班級上典型的壞孩子,幼兒園開始打架,三年級開始吸煙,當然,這也與他的父母在外打工,家裏奶奶的溺愛有關。
吳能的屍體是半個月之後發現的,簡直是完美複製了張小麗的死法,也與王大柱、崔月口中李明的死法一樣。
問題來了,總不能再把王大柱定性為嫌疑人吧?
這時,警方已經意識到可能之前釀成了一樁冤案,為了不在讓人蒙冤,隻是把王大柱控製了起來。當然,控製也有第二個目的,王大柱和崔月同教一班,關係也好,不排除他是崔月共犯的可能性。
哪知道,過了一個月,案子也沒能破掉,吳能的家長又鬧,整得大堆的群眾跟著鬧。
王大柱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近乎所有的人認為,如果這事不是事先串通好的,王大柱與崔月怎麽可能看見不存在的事物?何況世界上又沒有鬼,但是有妖,事若反常必有妖。王大柱家裏也被搜到了吳能褲子上的拉鎖,最終,警方把王大柱定性為崔月的共犯,法院也宣判了,性質比崔月更嚴重的說,甚至說他是主犯,唉,就這樣,三年二班的第二個教師,被執行了死刑。
但王大柱被執行死刑的當天,發生了一件顛覆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