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issac顯然不知道在另一座城市裏,有人因為想念他而“寤寐思服,輾轉反側”。他心情不錯的和reid聊了一會兒天,討論了一下要給emma準備什麽禮物,順便說了說自己打算學習釀酒的想法。


    “你打算完全自給自足嗎?”reid顯然不讚同issac的大費周章,“同樣的事,發生的幾率小的約等於零。除了私釀酒的質量比較隨心所欲,市麵上你最喜歡的那幾款酒完全有著苛刻的生產工藝標準,你擔心的事根本不可能發生。”


    “可你不覺得釀酒很有趣嗎?”issac也不是完全沒有接觸過這件事,要知道,在蒙大拿,ricardo還有一大片葡萄園,後來為了祝賀自己工作也送了自己一個小的,作為一個有著資深酒鬼身份的老牛仔,這都是自帶技能。雖然daisy三令五申禁止ricardo把自己的外孫也變成一個酒鬼,但是,在教養男孩這方麵,ricardo才不會聽她的。而大多數時間都表現良好的issac……也不是什麽都聽媽媽的。


    在ricardo那裏,釀酒不僅是個技術活,同樣還是力氣活。issac雖然沒有上過手,但該有的流程還是知道的。


    “隻是一些化學變化而已。”reid一本正經的說,“但我不覺得你會喜歡它變化的過程,最後的成品酒液也不是一開始就是那樣子的。”


    “不要暗示我,我是一個很堅定的人。”issac皺眉,他不得不承認reid的話是對的,因為回憶中的過程的確不怎麽美妙。


    “你是一個很堅定的人,但前提是你要下定決心。”reid繞了個彎,“不過,如果你堅持的話,我們可以先小規模的實驗一下。”


    “我們?”issac挑剔的看著reid,“你確定,你可是那個到了酒吧裏還點果汁的人。”


    “我不喜歡酒是因為它對我的大腦沒有好處,這不代表我不知道該怎麽做。”reid糾正,“我隻是不想讓家裏變成災難現場。”


    “你越來越不可愛了!”issac指責。


    “可愛這個詞用來形容我並不合適。”reid很快反應過來,“或許我可以換一種說辭,請允許我和你一起分享物質轉換的過程,感受化學的神奇?”


    issac想要繃著臉,最後還是忍不住笑了,“你又去看那些關於如何社交的書了?”


    “很明顯?”reid問。


    “是很奇怪。”issac笑著說,“我有一個朋友在cit,他說最近學校裏特別流行這種搭訕方式,全是被一本書帶動起來的。”


    “《nerds也有春天》?”reid想起自己在書店裏呆的無聊時翻的這本書,決定打差評。


    “你看著真是那一本?”issac有些意外,然後就看到了reid漂移不定的小眼神,硬生生把嘲笑咽了回去,話音一轉,“其實那會成為流行也有它的道理,據我所知,加州理工裏的某些宅男的確靠這個交上了女朋友。書籍本身的銷售量足以證明它還是有一點用的,不過,我更歡迎你用另一種方法……”


    reid不自在的咳了一聲,平時這種暗示他當然應付的來,但這裏是bau,這裏是他們每次接到案子都會聚在一起進行案件分析的地方,一想到這裏,他臉上的熱度很難降下去,心裏的恥度簡直要爆表。


    issac就默默的看著reid坐立難安的樣子,特別懷念。當初的reid逗起來多有趣,隨便叫一聲r哥哥就滿臉通紅,結果現在,無論他說什麽都是一副坦然接受的樣子,這副樣子他多久沒有見到了?


    好在reid終於想起了還有轉移話題這一招,結果又看到了issac似笑非笑一看就在打壞主意的樣子,他立刻反應了過來,“你故意的!”


    “明明是你不相信我!”倒打一耙這種事issac做的不能在熟練,“難道你以為我會在這裏做什麽嗎?”


    reid的道行到底沒有issac那麽深,臉皮也沒有issac那麽厚,做不出信口雌黃的事,隻能一臉委屈的看著issac,活像一隻被欺負了卻不知道怎麽反抗的小鬆鼠。


    連臉頰都鼓起來了。


    issac握了握拳,最後還是沒忍住,伸出手指在上麵戳了一下。


    “我不是披著仿真皮膚的機器人,emily早就試過了。”reid抓住issac的手,決心不再和他單獨待在這裏,“你吃午飯了嗎?最近附近新開了一家餐廳。”


    “有素食?”issac從善如流,和他一起走了出去。畢竟,他也隻是想要逗一逗reid,並不是真的想要做什麽。


    “額,有沙拉,你可以點一份水果披薩。”那間餐廳裏的菜單在reid腦中飛快的過了一遍。


    “為什麽就沒有有眼光在這裏開一家素食餐廳呢。”issac忍不住抱怨。


    “因為像你像我這樣的人太少了,如果他們不想破產的話,就不會這麽做。”garcia踩著細跟高跟鞋走了過來。


    老實說,每次issac看到這樣的garcia都很佩服,尤其是在她跑動起來的時候,完全無法想象她是怎麽踩著他眼中比牙簽粗不了多少的高跟鞋跑的和穿平底鞋時一樣快的。


    “明明是他們的眼光有問題。”作為一個間歇性素食者,issac大放厥詞,“兩個不同的鞋子商人去了一個沒有穿鞋習慣的地方,一個認為這裏沒有發展潛力,一個卻感覺到了大有可為。明明是一樣的情況,但有眼光的人總是能找到金子。”


    “沒錯,就是這樣!”garcia鼓掌讚同,作為一個素食主義者,她每天的可選食譜少得可憐。


    至於其他人,隻把這當做耳旁風。開玩笑,這裏的人大多數都是肉食動物,隔壁還有海軍陸戰隊,讓他們吃草,行動的時候掉鏈子算誰的?


    issac雖然想在這裏等reid下班後一起離開,但作為一個並不是那麽無所事事的人,他還是要去一趟巴爾的摩,辦好jully夫人的身後事。雖然領養程序還沒有辦下來,但emma日後會生活在華府這一點已經確定了。那麽,jully夫人自然不會葬在巴爾的摩。issac不知道daisy是怎麽和emma溝通的,反正,在吃完午餐後,daisy就打電話把他支到了巴爾的摩。


    非常不愉快的,issac見到了在警局裏和人糾纏的may。


    “你把emma帶到哪去了?”不知道是不是issac這張臉比較拉仇恨,may一見到他,就放開那個被他拉的可憐兮兮不知道該怎麽應對的小警察朝他去了,說出的話更讓人不怎麽愉快,“她才十二歲!”


    may顯然知道語言的藝術,她隻簡簡單單的說了幾個單詞,就把一句稀疏平常的話蒙上了曖昧的色彩。


    不過這裏的大多數人就見識過了may的難纏,她的話並沒有起到預期的效果,隻有幾個被抓進來還待在大廳裏的混混露出了感興趣的目光。


    本來就對may的感官很不好,如今再見,已經跌倒負值的好感度更是直接崩盤。issac看都沒看may一眼,直接找到了per——他在這次警局清洗中被留了下來,不出意外的話,還會被記上一功——“我來領jully夫人的屍體。”


    “你休想!她是我的女兒!”本來就因為被無視而生出怒火的may更加的火大,恍然間,她仿佛回到了幾十年前,同樣有一個男人,冷冷淡淡,完全無視她的存在,就像外麵那些人說的,覺得自己讓他蒙羞。


    而眼前這個人,和那個男人有著同樣的姓氏。


    may很少回想自己那段失敗的初戀,不管她日後變得如何狡猾冷酷,在男人中間遊刃有餘,可隻要一想起那段時光,她隻想嘲笑自己當年的幼稚無知,卻也不得不承認,那裏有著她最單純快樂的回憶。所以,當她察覺到自己的玻璃城堡岌岌可危的時候,忽然爆發出來的不安讓所有的一切都搞砸了。


    就好像她當初隻是受夠了孩子的哭叫,無止境的尿布和奶瓶,還有kyle眉目間越來越深的不耐煩,想要用離家出走來給他一個教訓,讓他知道自己有多重要。而恰好那段時間阿姨家也的確出了一點事,結果等她再回來因為不了解情況想要提前打聽一下的時候,卻聽到救護車把孩子接走,然後孩子就再也沒回來的消息。


    當時所有人都以為她一去不返,沒有人知道她私下裏去找過kyle想要問明原因。結果,作為costa家最受寵的小兒子,永遠的中二病,kyle對去而複返的戀人顯然沒有和好的想法,不僅沒有澄清關於的誤會,還故意的證實了這個虛假消息半點沒提孩子是被他的祖父帶走了。然後換來了當時還叫mary的may的毫不留情的一巴掌,以及徹底分手,發誓老死不相往來。


    這是當時隻有當事人才知道的隱秘,may以為不去想就會被忘記,沒想到再見到issac的時候完全破功。


    她對issac的眉目有種熟悉感,以前以為隻是遇到了自己喜歡的那一型,可當她知道了那個姓氏後,才發現真正熟悉的是眉目間的那份冷淡以及不耐煩,仿佛永遠高高在上,於高處俯視著她。


    一如當初,她還是那個除了美貌一無所有的mary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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