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啊,我記得我沒惹你吧,我為什麽要揍自己?”她到底哪裏惹著他了?泠寶貝思來想去也沒明白到底是哪裏摸到老虎毛了。(.)


    還是他神經又犯了?


    最後,泠寶貝總結出一個結論來,雲邪煜就是一個特麽的沒事找事的幼稚男人。


    雲邪煜往前走,泠寶貝想追上去,奈何她一身婚紗還沒有換下來,後擺拖了很長,她一個人提著很是費勁,腳上又是十幾公分的高跟鞋,她真心的醉了好嗎?


    泠寶貝隻能一步一步走著,雲邪煜時不時停下等她一會兒。


    “喂,你到底要幹嘛啦,我快走不動了。”泠寶貝想死的心都有了。


    早知道拍個婚紗需要浪費那麽多精神的話她就不來了。


    還以為穿婚紗有多美麗,有多幸福,一切都是浮雲,天知道她拖著這麽長的布料有多痛苦嗎。


    最丟臉的是化妝師給她換裝的時候特地把那個一瓶藥給她,據說抹了可以消除身上曖昧的痕跡,泠寶貝當時恨不得找個地洞鑽下去得了。


    最丟臉的是藥還是雲邪煜讓人提前準備的,泠寶貝都不知道該怎麽說他才好。


    泠寶貝心不在焉的走著,不知道腳下踩到了什麽東西,整個身體往前撲去,隻聽見她一聲慘叫,壯烈的摔到在地。[.超多好看小說]


    雲邪煜聽見聲響回過頭來時人已經趴在地上,他不禁低咒,趕緊跑過去扶她。


    “滾開,我不要你扶。”泠寶貝生氣了,推開雲邪煜的手。


    “你就不能聰明點?大白天的走路也能摔了?你是傻子嗎?”


    “有本事咱們換啊,你來試試這麽高的高跟鞋,這麽重的婚紗,你穿上我看你還能不能走。”她有多不容易他知道嗎?


    雲邪煜臉色下沉,“那你的意思是我的錯了?”


    “不是你的錯還是我的錯了嗎?你看,有你這麽愛人的嗎?”昨晚上還說愛她,今天就開始凶臉了,泠寶貝深深懷疑雲邪煜是不是人。


    哦,她忘了,他本來就不是人,他是禽獸!


    雲邪煜站著,雙手放入兜裏,“起來!”


    泠寶貝幹脆坐在地上,就是不起來,一副你能奈我怎麽樣的表情。


    “泠寶貝,你起不起來!”


    泠寶貝撩起婚紗,伸出自己白皙的膝蓋給雲邪煜看,“你看我的腳,都是因為你,起不來了。”


    雲邪煜哭笑不得,小女人略帶撒嬌的口氣帶走他心裏所有的陰霾,莫名其妙的的變得好了起來。


    也罷!


    他栽在她的手上了。[]


    雲邪煜彎下腰把泠寶貝抱了起來,泠寶貝驚呼一聲急忙摟住他的脖子,深怕自己會掉下去。


    其實他是真的不想走了,就是希望雲邪煜抱著她去換衣服。


    聰明如他,她的這點小心思被雲邪煜看在眼裏,他並未點破,反而心情大好,一路抱著泠寶貝去換衣室。


    泠寶貝以為拍完了,換了衣服就可以回去,誰知道化妝師說隻是拍完了第一組,還有幾套婚紗換來拍,也就是說才拍完一部分,泠寶貝華麗麗的風中淩亂了。


    好在第二套不是繁重的婚紗是一套簡單大方的旗袍,在大腿處分叉開來,泠寶貝每走一步盡顯女人的身材的婀娜多姿,風情萬種。


    這套旗袍仿佛是為泠寶貝量身定做一般,她並沒有試穿過,尺碼卻很合她的身材,就連風格也是和她一樣的簡單。


    深藍色的旗袍中間帶有白色小花,錯雜之間很是美麗,搭上一雙白色高跟鞋,給人視覺的衝擊,妖嬈性感中又有女人的特有清純亮麗的感覺。


    白皙的長腿在外麵,性感而又妖嬈,雲邪煜早就猜到泠寶貝能穿出這一種效果,他選的是短至膝蓋以上的裙擺。


    其實雲邪煜在短和長裙擺之間糾結了很久,他的女人的性感隻有他欣賞就夠了,可能是今天被刺激了,雲邪煜才會把這套糾結中的旗袍一同帶了出來。


    這也是他一早就準備好的,他是學設計的,一眼就能看穿泠寶貝適合什麽樣的風格,同床共枕這麽幾個月,就是摸他也能摸出泠寶貝的尺碼了。


    泠寶貝總是在無形間能把她最美的一麵的誘惑展現出來。


    長發被挽在腦後,手上的水晶項鏈被換成晶瑩剔透的手鐲,舉手投足之間多了一份高端優雅。


    其實,提起旗袍,它還是起源於十六世紀中期滿族婦女的民族服裝,至於這種旗袍是誰設計的,又是怎樣得以推廣的呢?滿族民間流傳著這樣一個美麗的傳說故事。


    傳說,從前鏡泊湖畔有個滿族漁家姑娘,因為長得臉黑俊俏,心靈手巧,人稱她“黑妞兒”。她覺得穿著古代傳下來的肥大衣裙,打魚不方便,就自己剪裁了一種連衣帶裙多扣拌長衫,既省布合體,又勞動方便。後來,她被選進宮中封為“黑娘娘”,因過不慣官廷生活,穿不慣又肥又大的山河地理裙,就穿起從前自己剪裁的多扣拌長衫。皇上認為她擅自改變官廷服飾有罪,就趕她出宮,並一腳踢中她後心而死去。關東滿人聽到黑娘娘死的消息,大哭了三天,還穿起她剪裁的那種長袍來紀念她。


    後來,在旗的婦女認為方便,穿的人多了,就叫它為“旗袍”。說也奇怪,凡穿上旗袍的婦女,都變得十分苗條、俊美,據說那是心靈手巧的黑娘娘在晴中幫助她們打扮哩。


    最早,旗人穿的旗袍,一般不過腳。隻有滿族婦女出嫁時,才穿過腳旗袍,作為出嫁禮服。因為,滿族貴族婦女都穿高跟木屐,所以,她們的旗袍過腳,以便將腳蓋住。清世祖入關,遷都北京,旗袍開始在中原流行。清統一中國,也統一全國服飾,男人穿長袍馬褂,女人穿旗袍。以後,隨著滿漢生活的融合,統一,旗袍不僅被漢族婦女吸收,旗袍迅速在全國普及。從二十年代未到三十年代初,吸收了西方女裝盛行的短袍,旗袍亦隨之變短,身長僅過膝,袖口縮口,滾邊變窄。三十年代中期,旗袍又漸漸變長甚至曳地,兩邊的權開得很高,裏麵襯馬甲,腰身變得極窄,以至貼體,更顯出女性的曲線。四十年代,旗袍再度縮短,而袖子則短到直至全部取消,幾乎又回到二百年前的長馬甲時代,所不同的隻是更加輕便適體,變成流線型。近年來,旗袍款式又有新的改革,出現了後裝袖、有肩縫旗袍,暗褶式開衩旗袍、短連袖旗袍、無袖旗袍等等具有當代開放氣息的新款式……


    泠寶貝記得她第一次見肖柔晴的時候她也是穿了一身旗袍,那種優雅高貴的旗袍,雲邪煜和肖柔晴似乎都很喜歡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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