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誘敵行動雖然狠狠打擊了對手的氣焰,但沒有能夠成功擊殺三人小組的首腦,如果他來報複的話,可能會不計後果的瘋狂。方敢不敢大意,在這段時間,他必須守在舒競和的身旁。
當前局勢雖然已經明朗,出了這麽大的事情,捷訊那邊倒不一定敢在短期內有什麽動作,現在唯一的變數,就是那個逃脫的殺手。不知道為什麽,方敢總是有一種不太好的預感,這也是他決定二十四小時保護舒競和的原因。
小青最近好像忙了起來,雖然還是會經常照顧老太太,但方敢母子也不太好意思老麻煩人家。幸好老太太的病最近比較穩定,方敢也請了一個保姆幫助照顧,總算輕鬆了許多。唯其如此,他才能夠有時間。
起初的幾天風平浪靜,果然如方敢所料,在這件事情鬧大之後,無論是輿論還是上層的風向都有些變化,作為大集團的捷訊業不敢再輕舉妄動。
舒競和每天休息的時間很短,除了休息日,一般都隻睡六個小時左右。下班之後,如果沒什麽應酬,她回到家依然會處理文檔和郵件,到十二點之後,還會閱讀一個小時左右,直到淩晨一點才睡,早上七點準時起床。
方敢也隨之養成了同樣的作息習慣——他本來睡得比較早,但他身體的適應性非常好,不會因為短時間的改變而有什麽影響。
相對於這段日子的平靜,南江的黑道最近卻突然起了混亂。
這一天黎叔來拜訪,他依然舉止粗魯,不過總算還好在舒競和的閨房隨地吐痰,他咳嗽半天,然後就尷尬地把一口痰咽了下去。
出乎方敢的意料,他其實不是來找舒競和的,隻是順便拜會一下而已,他的目的是來看方敢。
“什麽?”
黎叔帶來的消息,讓方敢大吃一驚。
阿賓殺死秦孝天,亡命天涯!
“什麽時候的事情?”
黎叔咳嗽一聲,他對方敢可沒有那麽客氣,照舊是把一口痰吐在了地上。
“兩天前,這個小王八蛋也真是有種,正麵捍掉了秦孝天那個廢柴,這幾天幾位前輩麵上過不去,發了格殺令要他的命——不過隻要混過個一年半載,等事情冷了,回頭過來,這小子就是老大了。他媽的當過兵的就是有種!”
方敢默然,阿賓和秦孝天的衝突是早晚的事情,隻是他沒料到這麽快,也沒料到這麽激烈。
“他托我老頭子跟你說一聲,他走了,混黑道真不是人幹的,不過他選了這條路,也沒得回頭,讓你好自為之。”
這句話,阿賓以前也說過。
方敢同他見麵的次數雖然不多,兩人的想法與道路,也有天差地別的差異。方敢雖然離開的軍營,卻從來沒有忘記自己是一個軍人,每時每刻,都不忘軍人的榮譽與驕傲。
阿賓——也許也不曾忘記自己是個軍人吧。他雖然墮落,雖然在汙濁的生活,但與他自嘲的外表不同,內心卻始終充滿了掙紮與痛苦。
就是這一段軍營的經曆,讓經曆和命運都完全不同的兩個人,有了可以分享的精神世界。阿賓在這條黑路上越走越遠,他有沒有後悔過?黎叔走了之後,方敢依然有些迷茫。
“在想什麽?”
難得的,舒競和在傍晚沒有忙於工作,她坐到方敢身邊,遞給他一罐冰涼的啤酒。舒競和有的時候也喝酒——在工作了一天,頭疼欲裂的時候,一杯冰啤會讓人身心舒暢。
“沒什麽。”方敢接過啤酒,點頭致謝。他灌了一口,雖說他不喜歡這種幾乎沒有酒味的飲料,但這種冰涼的感覺,還是讓他精神一振。
“我在想,我們當兵的出來,到底能幹什麽?”
這確實是方敢一直在思索的問題。以前當兵的時候,生活很單純,無非是任務、訓練、休息而已,你不需要考慮明天要怎麽活,也不用考慮目標——上級會安排給你一切,所需要的隻是勇氣和戰鬥技能。勇氣他自然不缺,而技能他在不斷的磨煉。
但他還是離開了軍營,有的時候他也會覺得這樣的決定錯了,但卻絕不後悔。
當初退役的目的很單純,他隻是想代替蕭克去感受青春應該感受的生命——但現在的情狀,卻讓他覺得這種瑰麗的都市生活,並不見得適合自己,或者蕭克。
也許軍人就該是純粹的軍人,最好的歸宿就是戰死沙場。
“阿賓,幹了黑社會;老葉,查案的時候他跟我說過,以前他是坦克兵——現在是個警察;我,是個保安;如果我沒看錯——我應該不會看錯,那個逃走的殺手,應該也是軍人出身。”
“警察——黑社會;殺手——保鏢,這還真是有趣的職業組合。”
方敢很快把一罐啤酒都喝完了,他手指微微用力,把罐子捏扁。今天難得,他的話也比較多,不知道是因為阿賓的遭遇,還是舒競和的傾聽。
舒競和溫柔地拍了拍他的手臂,她能理解這種困惑,但卻無法說出來什麽——明明感覺話就到了嘴邊,卻不知道該怎麽表達。
軍人,是民族的脊梁。
血與火的戰場,是他們最閃耀的時刻。但一個和平時代的戰士,一個生活在都市中的軍人,他能夠做什麽呢?
事實上,在中國的土地上,有千千萬萬這樣的軍人。
他們離開了軍隊,靈魂卻永遠留在那裏。多少次午夜夢回,都是那綠色的軍營,即使是班長凶狠的喝斥,也變成了親切的招呼。那在靈魂深處激蕩的戰歌,更是每次酒酣時刻,不能忘懷的激情。
在離開軍營以後,他們同普通人一樣,朝九晚五,為了生計而打拚。混好一點的,軍官轉業的,也許能當個幹部,如果自己努力,也能有不錯的前程;混得差的,回家種地——或者混在社會的底層。
這也許就是人生,但熱血的軍魂,卻總是不甘地呼叫!
有多少次,在半夜的夢中驚醒,激動的心情還無法釋懷,抽一根煙,看著遼闊的夜空,心中有話要講,卻總是講不出來。
有多少次,千裏之外戰友來訪,相對回憶當年的舊事,但到最後,隻能拚得一醉,才能在夢裏,再回到青春火熱的軍營。
他總覺得生命中缺了什麽。
“如果再給你選擇一次,你會離開軍營嗎?”
雖然不知道方敢退役的真相,但舒競和敏銳地猜到了這是他自己的意思。
方敢深籲了一口氣,他忽然講起蕭克的事情,乍聽起來好像渾不相關。
“蕭克是大學生,醫科大學的本科生,他選擇了參軍,隻是想要獲得他父親的承認。”
“他爸爸是個老兵,身上掛幾十枚勳章——隻不過少了條腿。蕭克雖說一直隻是想當個普通的醫生,卻為了達成父親的願望,他還是當了軍醫。”
“但到了部隊之後,他忽然好像是著了魔一樣,想真的去打仗——不知道為什麽,也許是因為他身體裏麵天生的血性,沒有打過仗的軍人,不算是真正的軍人。”
“他爸爸也幫他求了當年的老戰友,於是,蕭克就調到了我們隊裏。”
後來,他就犧牲了。
方敢沒有往下說,表情有一些沉鬱,舒競和低下頭,慢慢地啜著冰冷的啤酒。
“他也有一些遺憾——他雖然說得不多,但我也知道,對這個孩子來說,他的青春應該在繁華的城市裏發光,而不是在殘酷的叢林鬥爭當中燃燒。”
“所以,我退役了。”
這兩件事情,似乎沒有任何邏輯,但舒競和明白他的意思。這種跨越生死的情誼,隻有在戰友當中,才顯得那麽順理成章,不需要任何解釋。
一起扛槍的戰士,生命也同樣是聯結在一起的,是分享的。
這種最私密最深刻的生命上的聯係,是沒有上過戰場,沒有與人並肩殺敵同生共死經曆的人無法體會的,最多隻能模模糊糊的了解。
隻有血與火凝結的戰友情懷,才能夠一起共鳴。
“雖然我萬分不舍,雖然我希望一輩子都是個軍人,但我依然,還是會選擇應該選擇的道路。”
“在這個沙漠一樣的城市,我一樣要活出軍人的尊嚴!”
舒競和沒有說話,隻是默默地再拿了一罐啤酒遞給方敢,兩人好像是軍中的戰友一般,腳底腳地喝了一晚上酒。
※※※※※
4G網絡標準的敲定迫在眉睫,中國人的傳統節日春節之前,一次重要的競標會將要舉行,在這次會議上,各方代表會陳述自己的解決方案,並提供大致的成本估算。
幾乎可以認為,這次競標會就將決定最後的標準歸屬。
舒競和幾乎是通宵地加班,整個公司的氣氛也同樣緊張,方敢幾乎沒時間回家,非常偶然才能有空回去探望母親。
老太太看見他,別的事情不說,總是先埋怨他不去看寧小青。
“小敢,你聽說沒有,小青好像是要到國外去念洋書。你說一個女孩家家,一個人跑那麽遠去,多可憐啊。你也不去勸勸?”
“哦?”方敢一愣:“小青真的要出去念書?這是好事啊,媽你不要擔心人家,小青能照顧自己。”
老太太氣壞了,摸摸索索地作勢要打兒子。
“我說小敢,你真是當兵當傻了?小青的意思,連我這個瞎眼的老太婆都看出來了,你怎麽就這麽糊塗呢?”
眼看不挑明,這個笨蛋兒子是不會明白了,老太太可不願意自己看中的兒媳婦便宜了洋鬼子,把話說明白了,就慫恿著兒子去找寧小青。
方敢哪裏肯信,不過還是順著母親的意思答應了,他一直是把寧小青當成妹妹看待的,從沒咂出過這個意思,隻當是老太太一廂情願。何況現在時間很緊,不像以前還有空跟小青出去吃飯看電影什麽的,隻能等這段特殊時期過去再說了。
但他沒去找小青,寧小青卻來找他了。
****
今天晚了點,不好意思,明天已經決定了,爆發一下子,答謝各位!阿賓亡命天涯,期望大家給點**過日子。
(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CMFU.,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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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最近好像忙了起來,雖然還是會經常照顧老太太,但方敢母子也不太好意思老麻煩人家。幸好老太太的病最近比較穩定,方敢也請了一個保姆幫助照顧,總算輕鬆了許多。唯其如此,他才能夠有時間。
起初的幾天風平浪靜,果然如方敢所料,在這件事情鬧大之後,無論是輿論還是上層的風向都有些變化,作為大集團的捷訊業不敢再輕舉妄動。
舒競和每天休息的時間很短,除了休息日,一般都隻睡六個小時左右。下班之後,如果沒什麽應酬,她回到家依然會處理文檔和郵件,到十二點之後,還會閱讀一個小時左右,直到淩晨一點才睡,早上七點準時起床。
方敢也隨之養成了同樣的作息習慣——他本來睡得比較早,但他身體的適應性非常好,不會因為短時間的改變而有什麽影響。
相對於這段日子的平靜,南江的黑道最近卻突然起了混亂。
這一天黎叔來拜訪,他依然舉止粗魯,不過總算還好在舒競和的閨房隨地吐痰,他咳嗽半天,然後就尷尬地把一口痰咽了下去。
出乎方敢的意料,他其實不是來找舒競和的,隻是順便拜會一下而已,他的目的是來看方敢。
“什麽?”
黎叔帶來的消息,讓方敢大吃一驚。
阿賓殺死秦孝天,亡命天涯!
“什麽時候的事情?”
黎叔咳嗽一聲,他對方敢可沒有那麽客氣,照舊是把一口痰吐在了地上。
“兩天前,這個小王八蛋也真是有種,正麵捍掉了秦孝天那個廢柴,這幾天幾位前輩麵上過不去,發了格殺令要他的命——不過隻要混過個一年半載,等事情冷了,回頭過來,這小子就是老大了。他媽的當過兵的就是有種!”
方敢默然,阿賓和秦孝天的衝突是早晚的事情,隻是他沒料到這麽快,也沒料到這麽激烈。
“他托我老頭子跟你說一聲,他走了,混黑道真不是人幹的,不過他選了這條路,也沒得回頭,讓你好自為之。”
這句話,阿賓以前也說過。
方敢同他見麵的次數雖然不多,兩人的想法與道路,也有天差地別的差異。方敢雖然離開的軍營,卻從來沒有忘記自己是一個軍人,每時每刻,都不忘軍人的榮譽與驕傲。
阿賓——也許也不曾忘記自己是個軍人吧。他雖然墮落,雖然在汙濁的生活,但與他自嘲的外表不同,內心卻始終充滿了掙紮與痛苦。
就是這一段軍營的經曆,讓經曆和命運都完全不同的兩個人,有了可以分享的精神世界。阿賓在這條黑路上越走越遠,他有沒有後悔過?黎叔走了之後,方敢依然有些迷茫。
“在想什麽?”
難得的,舒競和在傍晚沒有忙於工作,她坐到方敢身邊,遞給他一罐冰涼的啤酒。舒競和有的時候也喝酒——在工作了一天,頭疼欲裂的時候,一杯冰啤會讓人身心舒暢。
“沒什麽。”方敢接過啤酒,點頭致謝。他灌了一口,雖說他不喜歡這種幾乎沒有酒味的飲料,但這種冰涼的感覺,還是讓他精神一振。
“我在想,我們當兵的出來,到底能幹什麽?”
這確實是方敢一直在思索的問題。以前當兵的時候,生活很單純,無非是任務、訓練、休息而已,你不需要考慮明天要怎麽活,也不用考慮目標——上級會安排給你一切,所需要的隻是勇氣和戰鬥技能。勇氣他自然不缺,而技能他在不斷的磨煉。
但他還是離開了軍營,有的時候他也會覺得這樣的決定錯了,但卻絕不後悔。
當初退役的目的很單純,他隻是想代替蕭克去感受青春應該感受的生命——但現在的情狀,卻讓他覺得這種瑰麗的都市生活,並不見得適合自己,或者蕭克。
也許軍人就該是純粹的軍人,最好的歸宿就是戰死沙場。
“阿賓,幹了黑社會;老葉,查案的時候他跟我說過,以前他是坦克兵——現在是個警察;我,是個保安;如果我沒看錯——我應該不會看錯,那個逃走的殺手,應該也是軍人出身。”
“警察——黑社會;殺手——保鏢,這還真是有趣的職業組合。”
方敢很快把一罐啤酒都喝完了,他手指微微用力,把罐子捏扁。今天難得,他的話也比較多,不知道是因為阿賓的遭遇,還是舒競和的傾聽。
舒競和溫柔地拍了拍他的手臂,她能理解這種困惑,但卻無法說出來什麽——明明感覺話就到了嘴邊,卻不知道該怎麽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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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與火的戰場,是他們最閃耀的時刻。但一個和平時代的戰士,一個生活在都市中的軍人,他能夠做什麽呢?
事實上,在中國的土地上,有千千萬萬這樣的軍人。
他們離開了軍隊,靈魂卻永遠留在那裏。多少次午夜夢回,都是那綠色的軍營,即使是班長凶狠的喝斥,也變成了親切的招呼。那在靈魂深處激蕩的戰歌,更是每次酒酣時刻,不能忘懷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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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許就是人生,但熱血的軍魂,卻總是不甘地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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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次,千裏之外戰友來訪,相對回憶當年的舊事,但到最後,隻能拚得一醉,才能在夢裏,再回到青春火熱的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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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給你選擇一次,你會離開軍營嗎?”
雖然不知道方敢退役的真相,但舒競和敏銳地猜到了這是他自己的意思。
方敢深籲了一口氣,他忽然講起蕭克的事情,乍聽起來好像渾不相關。
“蕭克是大學生,醫科大學的本科生,他選擇了參軍,隻是想要獲得他父親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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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部隊之後,他忽然好像是著了魔一樣,想真的去打仗——不知道為什麽,也許是因為他身體裏麵天生的血性,沒有打過仗的軍人,不算是真正的軍人。”
“他爸爸也幫他求了當年的老戰友,於是,蕭克就調到了我們隊裏。”
後來,他就犧牲了。
方敢沒有往下說,表情有一些沉鬱,舒競和低下頭,慢慢地啜著冰冷的啤酒。
“他也有一些遺憾——他雖然說得不多,但我也知道,對這個孩子來說,他的青春應該在繁華的城市裏發光,而不是在殘酷的叢林鬥爭當中燃燒。”
“所以,我退役了。”
這兩件事情,似乎沒有任何邏輯,但舒競和明白他的意思。這種跨越生死的情誼,隻有在戰友當中,才顯得那麽順理成章,不需要任何解釋。
一起扛槍的戰士,生命也同樣是聯結在一起的,是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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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萬分不舍,雖然我希望一輩子都是個軍人,但我依然,還是會選擇應該選擇的道路。”
“在這個沙漠一樣的城市,我一樣要活出軍人的尊嚴!”
舒競和沒有說話,隻是默默地再拿了一罐啤酒遞給方敢,兩人好像是軍中的戰友一般,腳底腳地喝了一晚上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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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可以認為,這次競標會就將決定最後的標準歸屬。
舒競和幾乎是通宵地加班,整個公司的氣氛也同樣緊張,方敢幾乎沒時間回家,非常偶然才能有空回去探望母親。
老太太看見他,別的事情不說,總是先埋怨他不去看寧小青。
“小敢,你聽說沒有,小青好像是要到國外去念洋書。你說一個女孩家家,一個人跑那麽遠去,多可憐啊。你也不去勸勸?”
“哦?”方敢一愣:“小青真的要出去念書?這是好事啊,媽你不要擔心人家,小青能照顧自己。”
老太太氣壞了,摸摸索索地作勢要打兒子。
“我說小敢,你真是當兵當傻了?小青的意思,連我這個瞎眼的老太婆都看出來了,你怎麽就這麽糊塗呢?”
眼看不挑明,這個笨蛋兒子是不會明白了,老太太可不願意自己看中的兒媳婦便宜了洋鬼子,把話說明白了,就慫恿著兒子去找寧小青。
方敢哪裏肯信,不過還是順著母親的意思答應了,他一直是把寧小青當成妹妹看待的,從沒咂出過這個意思,隻當是老太太一廂情願。何況現在時間很緊,不像以前還有空跟小青出去吃飯看電影什麽的,隻能等這段特殊時期過去再說了。
但他沒去找小青,寧小青卻來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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