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玉薑抬頭對吳雙貴笑笑,答應了一聲。


    “他姐夫來啦?家裏你爸你媽都好?”


    “都好。嬸子,我爸說,是不是哪天叫我跟傳秀把結婚證領了?我爸說他有法子。”


    八零年以前,法定結婚年齡是男二十,女十八。八零年修改婚姻法,改成了男二十二,女二十,正好讓吳雙貴和鍾傳秀趕上了。


    早些年,農村人結婚普遍早,很多都到不了法定年齡的。年齡不夠怎麽辦?倒也沒什麽,農村人並不看重那一張證書,新媳婦隻要敲鑼打鼓正式過了門,就被大家認可了,在老百姓眼裏比結婚證管用。等過兩年年齡夠了,孩子也該報戶口了,再去把結婚證領來也不遲。再說那時候戶口管理也鬆,小孩戶口好報,因此有的農村夫妻一輩子,根本就沒領過結婚證,也照樣生兒育女白頭偕老。


    兩家辦喜事時,吳雙貴剛滿二十,鍾傳秀才十七周歲。按農村辦事的習慣,兩個人就沒急著領結婚證。


    馮玉薑現在聽到吳雙貴提這個事,心裏有些遲疑。


    “你兩個,現在年齡不是還不夠嗎?”


    吳雙貴說:“我爸說他跟鄉民政的劉幹事認識,找他說一說能行,可以把我們兩個年齡寫大幾歲。”


    “那何必呢,反正你們現在沒小孩,又不急著拿結婚證報戶口,叫你爸找人,少不得欠個人情,要花錢蒙人情的。”馮玉薑說。


    吳雙貴就呐呐了,嗯唧了半天,說:“我爸說不費什麽事,他能辦。叫我哪天來拿傳秀戶口本去辦。”


    馮玉薑聽了,不好再阻攔,想了想說:“也行啊,這事兒,你們小夫妻倆商量好了就行。咱也講究一下,領證也挑個好日子。再說咱家戶口本也不知道叫我塞到哪兒去了,明天嬸子給你找找。”


    吳雙貴答應了一聲,去看鍾傳秀。


    吳雙貴站在一旁看著她紮花燈,半天呐呐地說:“傳秀,我媽叫你回家了。”


    見鍾傳秀沒有反應,便又說:“咱回家吧,明天元宵節了呢。”


    鍾傳秀紮好了花燈,順便把半截蠟燭點上了,滴了幾滴蠟油,把蠟燭粘在花燈底座上。她試試蠟燭穩固了,才吹熄蠟燭,把紮好的燈罩子罩上,遞給剛子。


    “晚上挑花燈小心些,姐好容易紮的,小心別給燒了。”


    紙紮的花燈,萬一蠟燭倒了,花燈也就會燒了。剛子去年紮的那個燈,頭一天晚上挑出去,就跟別的小孩撞著玩,一下子燒了倆,回來心疼得又哭又鬧。


    鍾傳秀拍拍手站起來,收拾了剪刀、漿糊,回頭衝鍋屋裏喊道:


    “媽,那我回去了。”


    馮玉薑連忙從鍋屋出來,說:“這就走?他姐夫,吃了飯再走也不晚。”


    “不了,那個,嬸子我們先回去了。”


    馮玉薑看著小夫妻倆騎著一輛自行車走遠,心裏忍不住發悶。眼前傳秀的事兒像一團子亂麻秧在她心裏堵著,究竟也不知道能怎麽樣。


    走一步,看一步吧!馮玉薑心裏思量著。


    誰知道,當天晚上就出事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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