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各個小丫鬟都穿上了新棉衣到飯堂去吃飯。


    厚實的棉襖和棉褲雖然臃腫些,可穿到身上著實暖和。隻見飯堂裏坐滿了小企鵝似的小丫鬟說說笑笑,也算是一道別致的風景。


    因為棉衣都是製衣房裏的繡娘們按著大概尺寸做的,自然不可能盡善盡美。大部分穿到身上都有些寬鬆。錦繡身上的棉襖也偏大些,下擺到了大腿處,下麵的棉褲更是要係得緊一些,不然就會往下麵滑。


    這就像學生們穿的校服似的,隻能大不能小,大了還可以穿上三年兩載,要是小了可就沒法穿了。反正大家夥兒都穿一樣的衣服,也沒有誰去取笑誰土氣難看臃腫。


    錦繡安慰了自己老半天,反複用這樣的理由來說服自己:有棉衣穿就不錯的了,外麵還有很多窮人家到了冬天沒錢給孩子做棉衣呢!


    呃,醜就醜些吧!總比挨凍要強的多!


    棉衣雖然不好看,可是裏麵都是厚實的棉花,非常的保暖。比起羽絨服來還要暖和的多,裏麵隻要穿上一件單衣就行了。


    方婆子塞過來的棉襪,錦繡沒好意思一個人獨享,數了數共有五雙,悄悄的背著錦月和錦霞塞了雙給錦蓮。


    錦蓮眼睛一亮,正打算問錦繡這襪子是哪裏來的,就見錦繡連連朝她使眼色。錦蓮會意的將襪子迅速的塞到枕頭底下。


    錦繡在錦蓮的耳邊將襪子的來曆快速的說了,錦蓮也跟著一塊高興起來。


    錦繡借著倒水的時候又去了隔壁,如法炮製,錦蘭和錦茹也各多得了一雙新棉襪,好姐妹們暫時還沒遇到需要同當的難,先一起有福同享好了。算起來,她還占了些便宜多得了兩雙新棉襪。加上原來發的那雙新的,一共有三雙呢!


    床底的罐子裏裝了整整四百文錢,腳上穿著厚實的棉襪,錦繡這一覺睡的無比的香甜踏實。


    第二天,錦繡將自己收拾的幹幹淨淨,吃過飯之後就立刻去了後門。


    王婆子和錦繡也頗為熟悉了,見錦繡早早的就過來了,笑著說道:“你來的真是早,喲,都穿上新發的棉衣啦


    !”


    錦繡嘻嘻笑著轉了一圈。記憶中還是在年幼的時候穿過姑姑親手做的棉襖,現在忽然又有機會穿這樣的衣服,還真是不太習慣。好在她一向隨遇而安。適應能力極強。不一會兒就習慣了舉手投足間的笨拙感。


    “阿秀!”熟悉的聲音從門外傳來,錦繡驚喜的回頭:“爹!”是金大恒來了!


    錦繡如燕子投林般飛撲了過去到金大恒的懷裏,金大恒沒有預料到女兒的熱情,被弄的有些手足無措,臉都有些紅了:“我來接你回家了。我們走吧!”


    錦繡感覺到金大恒的別扭。暗笑古代男人的古板,抱自己的親閨女怕什麽嘛,又不是什麽野女人……呸呸呸,童言無忌大風吹去!怎麽想到那醃臢事情上去了。


    “嗯,爹,我們一起回家去。”錦繡笑著掙脫凱金大恒的懷抱。


    金大恒悄悄的鬆了口氣。和藹的笑道:“你娘在家裏趕繡活兒,實在是抽不出空來,今天就讓我來接你了。哦。還有,順子擔心我身體不好,偏要跟著我一起過來。來,快見過順子哥。”


    錦繡早就瞄到了金大恒身後那個有過一麵之緣的男孩,心裏很是奇怪這個不相幹的外人跟著來接自己回家做什麽。不過。當著順子的麵這麽問好像太沒禮貌了,因此錦繡很客氣疏遠的叫了聲“順子哥”。


    順子憨厚的笑了笑:“阿秀。多日不見,你長高了。”比原來更加好看了。順子在心裏默默的補充了一句。


    在順子的眼中,穿著簇新棉衣梳著兩條辮子的錦繡神彩飛揚,巴掌大的小臉閃爍出令人炫目的秀麗。和以前那個木訥的鄉下丫頭迥然兩人。


    果然是在富貴人家待的久了,夥食好身體發育的快,就連談吐見識也都和以前不同。再也不是那個整天跟在他後麵嚷著“順子哥等等我”的那個跟屁蟲了。


    順子揮去心裏冒出的那一點點黯然,安慰自己:阿秀年齡漸長,已經懂得男女有別,見了他再歡喜也得含蓄點嘛!這麽想著,心情又好了起來。


    三人一起往回走,路上自然免不了要說些閑話


    。說的最多的就是金大恒:“……這一個多月送孩子到我這兒來讀書的越來越多,有六七歲的,也有十一二歲的,現在有七八個孩子了。我特地收拾了一間屋子出來……”


    錦繡微笑著傾聽,見到金大恒神情喜悅,心裏也有說不出的開心。


    多了事情忙碌,金大恒的精氣神果然好多了。再加上穿了厚實的冬衣,再不像前兩次見到的時候那樣瘦骨伶仃輕飄飄的。


    順子默默的走在旁邊,時不時的也插上兩句嘴。


    錦繡聽了會兒就明白過來了,原來順子現在也做了金大恒的學生了。


    聽金大恒的口氣,順子似乎不是天天都來上學……


    錦繡用心聆聽,從金大恒和順子的對話中知道了不少事情。


    順子他爹是個小手藝人,平時編些筐子籃子之類的拿到集市上去賣,也有人會主動找上他定製這些東西,靠著這手藝勉強能夠養活一家人。


    順子跟著他爹學了幾年的手藝,別看他才十二歲,已經能幫著他爹做事情賺錢了。他爹當然舍不得讓順子出來讀書識字,原因是“既耽誤時間又浪費錢的,手藝人要識字做什麽”。


    可順子卻異常的堅持,和他爹在家鬧了好幾天。最後他爹讓了一步,來讀書識字可以,不過,不能耽誤家中的事情。因此順子讀書是間歇性的,隔上兩天來一次。


    錦繡看向順子的目光帶了些欣賞。


    知道上進的孩子還算不錯,人多識些字總是比目不識丁強的多,不管是見識談吐氣質都會有所不同。


    這麽一打量,錦繡才發現,原來這個順子長的還頗為順眼,身體壯實,濃眉大眼,是個很好看的少年。


    順子不經意的迎上了錦繡打量的目光,目光相交的那一刹那,順子的心陡然一顫,臉微紅著轉過了頭去。


    奇怪,明明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鄰家妹子,為什麽被她這麽微笑著看上一眼他會覺得羞赫?(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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