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文鳳心情很是不好,毛小樂便拉著文鳳去了商業街,嚐遍各種小吃之後,文鳳的臉上總算是出現了一點笑容。<strong></strong>
回過頭來,毛小樂又仔細想了想,覺得剛才也太衝動了一點,應該問問文鳳父母的下落再離開也不遲,不過,當他看到文緣愛那張嘴臉的時候,無論什麽問題,也再難問出口。
兩人正在夜市上閑逛的時候,被一個陽春麵小吃攤前的一幕吸引了目光。
隻見一老一少兩個圍著圍裙做廚師打扮的男子拉著一個外國男子,一邊揚著手裏的湯勺,一邊瞪著外國人嘀咕,不知道這三人究竟在爭執什麽。
仙港市這幾年經濟騰飛的厲害,經常能在街上看到來華夏做生意的外國人,眼前這個外國人肯定也是來華夏討生活的人之一。
不過,眼前這男子似乎不會漢語,不知道因為什麽麻煩,被這兩個男子拉住。
毛小樂湊過去拉過一個大媽問了一下,原來這外國人剛才在這兩父子的小吃攤上吃了一碗陽春麵,結果吃完之後,卻說自己沒錢。
兩父子一聽立馬就不幹了,小吃攤本就是小本經營,平時還要躲著城管,看到城管一來就拉著小吃攤玩命狂奔,誰知道在這商業街上賣點東西,居然還有人吃了東西不給錢,所以哪肯放過這個外國人。
“嘿,我說你這洋鬼子穿的人模狗樣,怎麽吃了東西不給錢?你他娘想吃霸王餐是不是?”
“爹,你和他說這麽多幹啥?既然不給錢,那就幫咱們把盤子都洗了,咱也不打他,就讓他勞動勞動就算了。”
周圍的群眾也對那洋人指指點點,大概意思都在說他人麵獸心,看起來斯斯文文,沒想到是這種人,對這個外國人的印象非常不好。[.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這樣子一米八幾的個子,高出毛小樂一大截,站在那洋人身後,毛小樂忽然有一種荒謬感,覺得自己就好像是一個侏儒。洋人的麵相倒是非常有英氣,看起來英武不凡,藍色眼珠神采奕奕,十分有神。
不過可惜的是,此時這洋人被那兩父子拉住,張口結舌,滿頭大汗的在解釋什麽,因為他的漢語說的實在太爛,那兩父子根本就不明白他在說什麽,而英語這兩父子也根本不可能聽懂。
威爾遜乃是地地道道的一個美國農場主的兒子,來華夏不過兩年時間,能說的漢語一隻手也能數過來,在吃過陽春麵,發現自己錢包丟了之後,威爾遜費盡唇舌,用了三國語言去解釋,可誰知道,他越解釋那兩父子越是糊塗,壓根兒就不打算放過他。
連同錢包丟的還有自己的手機,在舉目無親的華夏國,威爾遜在手機和錢包全都丟失的情況下,根本就不可能找來自己在華夏國的朋友幫助自己解決這件事。
“sorry,idon''twanttoeatoverlordmeal,mywallet''slost。”威爾遜滿頭大汗的解釋。
可惜,這番話那兩父子根本聽不懂。
兩人大眼瞪小眼,彼此對視一眼,年紀稍大的老爺子說道:“這王八蛋說的啥?”
“好像是給咱們道歉。”兒子倒是聽懂了一個‘sorry’,可根本就聽不懂後麵的單詞。
那老爺子撓了撓鼻子說道,說道:“王八蛋,別跟我說這些沒用的,快點給錢,否則你今兒就別想走!”
“他是在說,我並不是吃霸王,我的錢包被小偷偷了,希望你們能諒解。[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正在這時,文鳳卻是忽然開口說道。
那兩父子回頭一看,紛紛眼睛一亮,這文鳳不說聲音,單單是長相就已經讓兩人神魂顛倒半天時間。
雖然這威爾遜能說的漢語不足十句,但是在華夏國兩年時間,倒也能聽懂一些漢語,聽到現場身後有人說話,威爾遜仔細一聽,這不正是自己剛才說的那番話嗎?頓時便眼睛一亮,目光裏帶著一絲感激。
“thankyouverymuch,miss,canyouhelpmeexintothem?”威爾遜接著說道。
毛小樂當年的英語成績不錯,可那僅僅限於認識書麵上的單詞,口語方麵卻非常爛,這威爾遜的語速非常快,他隻能聽懂一個‘miss’,卻根本不懂威爾遜在說什麽。
好在文鳳的英語水平乃是專業級,無論威爾遜的語速多塊,都能聽清楚。
見這外國友人似乎是遇到了麻煩,那文鳳便打算幫幫這外國友人,便用英語和威爾遜交流了起來。
說了幾句,將事情經過都問清楚之後,文鳳便轉頭對毛小樂說道:“這人叫威爾遜,是從美國來的,剛才在商業街上被小偷光顧了,錢包手機和護照都丟了,吃完麵之後才發現這一點,所以就被老板誤會是吃霸王餐了。”
毛小樂點點頭,倒也和剛才那大媽說的大相庭徑,不過既然有人能聽懂這外國人在說什麽,為什麽就沒人願意幫他把這碗麵錢給了?一碗陽春麵能賣多少錢,看著別人在這裏出洋相,就很有意思?
搖搖頭,毛小樂掏出五十塊錢,遞給老板,說道:“多的就不用找了,麵錢我幫這位先生給了。”
周圍的看熱鬧的群眾看到有人出來解圍,紛紛露出無趣的表情,三三兩兩的便離開了小吃攤。
那老板看到有人願意幫忙付錢,立馬便放開了威爾遜,拉著兒子又去了後麵做麵去了。
毛小樂看到威爾遜已經沒了麻煩,便拉著文鳳朝酒店走去,此時夜幕已深,在街上閑逛一會兒,不知不覺已經八點多鍾,毛小樂也是有點餓了,打算找個飯店吃點東西。
兩人剛走幾步,威爾遜便追了上來,拉著毛小樂不停說感謝。
毛小樂笑了笑,說道:“這點小事,不必放在心上。”
當然這番話最終由文鳳翻譯的,盡管毛小樂很大度沒將這件事放在心上,但看得出來,威爾遜依舊很感激毛小樂,要不是毛小樂出手,這威爾遜今天就得洗一晚上的麵碗。
“這洋人咋就一直跟著我們?”毛小樂疑惑的說道。
接受了威爾遜的感謝之後,毛小樂便和他分了手,誰知道他和文鳳走在前麵,那威爾遜就跟在他們後麵,好像是故意跟蹤他們一樣。
“你跟著我們幹啥?”毛小樂停下腳步,衝威爾遜問道。
威爾遜尷尬道:“我,的錢,包丟了,沒地方睡,覺。”
“你在仙港市沒有朋友了嗎?”毛小樂說道。
老是被一個人跟著,就像是在被人監視一樣,毛小樂被威爾遜跟了幾條街,也是有些不耐煩,雖然他在仙港市不一定有朋友,但是這家夥既然能來華夏國就肯定有朋友,自己和他非親非故,沒有責任要照顧他。
威爾遜搖搖頭,苦歎一聲,說了一大段英語。
毛小樂一句話也聽不懂,最後全都由文鳳幫忙翻譯了。
原來這威爾遜是獨自一人來到華夏,在華夏也沒有親戚朋友,而現在夜色已深,他想去大使館找人幫忙也不見得能找到,唯有跟著毛小樂,起碼這毛小樂看起來也不像是一個見死不救的人。
“原來是江湖救急啊。”毛小樂搖頭笑了笑,說道:“行了,你跟我們一起去酒店吧。”
那威爾遜神色一喜,忙不迭的點頭答應。
在聽完了威爾遜的苦衷之後,毛小樂也不介意幫助這個外國友人一把,反正自己也不差那點錢。
那威爾遜和毛小樂並肩走在一起,目光老是去偷看走在身後的文鳳,在毛小樂耳邊嘀咕道:“朋友,她是,你女朋友嗎?”
“呃,不是。”毛小樂搖頭說道。
那威爾遜頓時便露出了遺憾之色,說道:“如果她,是你,女朋友就好了。”
“嗯?有什麽講究嗎?”毛小樂不解的說道。
威爾遜說道:“我研究,過你們華,夏的曆史,身後的這位,小姐最符合,你們,華夏人的審美觀,朋友你,是紳士,紳士自然,要,美女相襯。”
毛小樂笑了笑,心說這威爾遜拍起馬屁來居然這麽舒服,他可以肯定,自己絕對不是紳士,但文鳳肯定是個美女,而美人配英雄倒是傳統,可配紳士也卻從來沒有聽過,何況自己也不是紳士不是?
雖然明知道威爾遜是在拍馬屁,不過毛小樂心裏也很是受用,畢竟就算他和文鳳並沒有多深的關係,但能和文鳳鬧出緋聞,也算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情。
兩人在路上一邊走一邊聊,毛小樂一直在教威爾遜一些簡單的漢語,等到兩人去酒店之後,這威爾遜的漢語水平已經上了一個檔次,和之前簡直判若戀人。
“朋友,我回到美國之後,一定會好好感謝你。”威爾遜坐在餐桌旁邊,仍舊止不住對毛小樂的感激之情。
毛小樂擺擺手,說道:“等你回到美國再說吧,快點吃吧,菜都要涼了。”
一邊說話,一邊將一塊雞腿夾到文鳳碗裏,說道:“來小丫頭,你也多吃點。”
回過頭來,毛小樂又仔細想了想,覺得剛才也太衝動了一點,應該問問文鳳父母的下落再離開也不遲,不過,當他看到文緣愛那張嘴臉的時候,無論什麽問題,也再難問出口。
兩人正在夜市上閑逛的時候,被一個陽春麵小吃攤前的一幕吸引了目光。
隻見一老一少兩個圍著圍裙做廚師打扮的男子拉著一個外國男子,一邊揚著手裏的湯勺,一邊瞪著外國人嘀咕,不知道這三人究竟在爭執什麽。
仙港市這幾年經濟騰飛的厲害,經常能在街上看到來華夏做生意的外國人,眼前這個外國人肯定也是來華夏討生活的人之一。
不過,眼前這男子似乎不會漢語,不知道因為什麽麻煩,被這兩個男子拉住。
毛小樂湊過去拉過一個大媽問了一下,原來這外國人剛才在這兩父子的小吃攤上吃了一碗陽春麵,結果吃完之後,卻說自己沒錢。
兩父子一聽立馬就不幹了,小吃攤本就是小本經營,平時還要躲著城管,看到城管一來就拉著小吃攤玩命狂奔,誰知道在這商業街上賣點東西,居然還有人吃了東西不給錢,所以哪肯放過這個外國人。
“嘿,我說你這洋鬼子穿的人模狗樣,怎麽吃了東西不給錢?你他娘想吃霸王餐是不是?”
“爹,你和他說這麽多幹啥?既然不給錢,那就幫咱們把盤子都洗了,咱也不打他,就讓他勞動勞動就算了。”
周圍的群眾也對那洋人指指點點,大概意思都在說他人麵獸心,看起來斯斯文文,沒想到是這種人,對這個外國人的印象非常不好。[.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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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可惜的是,此時這洋人被那兩父子拉住,張口結舌,滿頭大汗的在解釋什麽,因為他的漢語說的實在太爛,那兩父子根本就不明白他在說什麽,而英語這兩父子也根本不可能聽懂。
威爾遜乃是地地道道的一個美國農場主的兒子,來華夏不過兩年時間,能說的漢語一隻手也能數過來,在吃過陽春麵,發現自己錢包丟了之後,威爾遜費盡唇舌,用了三國語言去解釋,可誰知道,他越解釋那兩父子越是糊塗,壓根兒就不打算放過他。
連同錢包丟的還有自己的手機,在舉目無親的華夏國,威爾遜在手機和錢包全都丟失的情況下,根本就不可能找來自己在華夏國的朋友幫助自己解決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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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這番話那兩父子根本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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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給咱們道歉。”兒子倒是聽懂了一個‘sorry’,可根本就聽不懂後麵的單詞。
那老爺子撓了撓鼻子說道,說道:“王八蛋,別跟我說這些沒用的,快點給錢,否則你今兒就別想走!”
“他是在說,我並不是吃霸王,我的錢包被小偷偷了,希望你們能諒解。[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正在這時,文鳳卻是忽然開口說道。
那兩父子回頭一看,紛紛眼睛一亮,這文鳳不說聲音,單單是長相就已經讓兩人神魂顛倒半天時間。
雖然這威爾遜能說的漢語不足十句,但是在華夏國兩年時間,倒也能聽懂一些漢語,聽到現場身後有人說話,威爾遜仔細一聽,這不正是自己剛才說的那番話嗎?頓時便眼睛一亮,目光裏帶著一絲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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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樂當年的英語成績不錯,可那僅僅限於認識書麵上的單詞,口語方麵卻非常爛,這威爾遜的語速非常快,他隻能聽懂一個‘miss’,卻根本不懂威爾遜在說什麽。
好在文鳳的英語水平乃是專業級,無論威爾遜的語速多塊,都能聽清楚。
見這外國友人似乎是遇到了麻煩,那文鳳便打算幫幫這外國友人,便用英語和威爾遜交流了起來。
說了幾句,將事情經過都問清楚之後,文鳳便轉頭對毛小樂說道:“這人叫威爾遜,是從美國來的,剛才在商業街上被小偷光顧了,錢包手機和護照都丟了,吃完麵之後才發現這一點,所以就被老板誤會是吃霸王餐了。”
毛小樂點點頭,倒也和剛才那大媽說的大相庭徑,不過既然有人能聽懂這外國人在說什麽,為什麽就沒人願意幫他把這碗麵錢給了?一碗陽春麵能賣多少錢,看著別人在這裏出洋相,就很有意思?
搖搖頭,毛小樂掏出五十塊錢,遞給老板,說道:“多的就不用找了,麵錢我幫這位先生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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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樂看到威爾遜已經沒了麻煩,便拉著文鳳朝酒店走去,此時夜幕已深,在街上閑逛一會兒,不知不覺已經八點多鍾,毛小樂也是有點餓了,打算找個飯店吃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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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著我們幹啥?”毛小樂停下腳步,衝威爾遜問道。
威爾遜尷尬道:“我,的錢,包丟了,沒地方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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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被一個人跟著,就像是在被人監視一樣,毛小樂被威爾遜跟了幾條街,也是有些不耐煩,雖然他在仙港市不一定有朋友,但是這家夥既然能來華夏國就肯定有朋友,自己和他非親非故,沒有責任要照顧他。
威爾遜搖搖頭,苦歎一聲,說了一大段英語。
毛小樂一句話也聽不懂,最後全都由文鳳幫忙翻譯了。
原來這威爾遜是獨自一人來到華夏,在華夏也沒有親戚朋友,而現在夜色已深,他想去大使館找人幫忙也不見得能找到,唯有跟著毛小樂,起碼這毛小樂看起來也不像是一個見死不救的人。
“原來是江湖救急啊。”毛小樂搖頭笑了笑,說道:“行了,你跟我們一起去酒店吧。”
那威爾遜神色一喜,忙不迭的點頭答應。
在聽完了威爾遜的苦衷之後,毛小樂也不介意幫助這個外國友人一把,反正自己也不差那點錢。
那威爾遜和毛小樂並肩走在一起,目光老是去偷看走在身後的文鳳,在毛小樂耳邊嘀咕道:“朋友,她是,你女朋友嗎?”
“呃,不是。”毛小樂搖頭說道。
那威爾遜頓時便露出了遺憾之色,說道:“如果她,是你,女朋友就好了。”
“嗯?有什麽講究嗎?”毛小樂不解的說道。
威爾遜說道:“我研究,過你們華,夏的曆史,身後的這位,小姐最符合,你們,華夏人的審美觀,朋友你,是紳士,紳士自然,要,美女相襯。”
毛小樂笑了笑,心說這威爾遜拍起馬屁來居然這麽舒服,他可以肯定,自己絕對不是紳士,但文鳳肯定是個美女,而美人配英雄倒是傳統,可配紳士也卻從來沒有聽過,何況自己也不是紳士不是?
雖然明知道威爾遜是在拍馬屁,不過毛小樂心裏也很是受用,畢竟就算他和文鳳並沒有多深的關係,但能和文鳳鬧出緋聞,也算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情。
兩人在路上一邊走一邊聊,毛小樂一直在教威爾遜一些簡單的漢語,等到兩人去酒店之後,這威爾遜的漢語水平已經上了一個檔次,和之前簡直判若戀人。
“朋友,我回到美國之後,一定會好好感謝你。”威爾遜坐在餐桌旁邊,仍舊止不住對毛小樂的感激之情。
毛小樂擺擺手,說道:“等你回到美國再說吧,快點吃吧,菜都要涼了。”
一邊說話,一邊將一塊雞腿夾到文鳳碗裏,說道:“來小丫頭,你也多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