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要求每個人都參與討論,畢竟會計入學分,這讓很多不願意的人也隻能硬著頭皮來,除了八號陪審員之外,其他人都要麽直接表示不滿,要麽心不在焉,都不當一回事兒。
導師的要求,也是陪審團的規準,必須是全票通過才算數,不管是有罪無罪,結果都要是十二比零才行,身為團長和主持人的一號陪審員第一次發起投票,認為有罪的舉手。
其他人想也沒想,直接舉手,他們隻想敷衍了事,隨便給出一個結果糊弄過去也就行了,但是八號沒有舉手,他投了無罪票,結果是十一比一。
其他都不樂意了,特別是三號、七號和十號反應最為激烈,質疑他是在搗亂,明顯是在耽擱大家的時間,為什麽如此多的證據表明少年就是凶手,他還覺得無罪。
“我也不知道,我隻是覺得既然我們坐在了這裏,現在扮演的就是陪審員這樣一個身份,所以不能毫不思考的就下定論。”八號雖然反對,但自己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激勵的爭論由此爆發,但跟案件本身卻沒有多大的關係,主要還是因為“浪費時間的不滿”,而八號則還是堅持己見,認為誰也沒有權利輕易的判定一個人有罪,除非是證據確鑿。
然而任由八號怎麽說,其他人根本就沒想過要好好的討論,八號也深感無奈,最終隻能表示道:“我要求再投一次票,這次我棄權不參與,如果你們十一個人的結果都還是認定有罪,那我也不扛著,將認為有罪的結果交給導師。”
開場沒幾分鍾,一號陪審員再次主持投票,按照八號的要求這次是不具名投票,每個人都將答案寫在紙上,然後交給一號唱票。
最終的結果是十票認為有罪,最後一票認為無罪,投票的是沉默少言的九號,他以自己的經曆來告訴人們,八號說得沒錯,應該給少年一個機會,這樣或許就可以挽救一個人。
九號的父母是農民工,小時候是留守兒童,從小跟著爺爺長大,有著比別人更悲苦的經曆,而他的父母因為工傷意外去世了,到現在也沒有得到一個說法,如果他的父母能有一個機會,他們家或許不會如此。
他的故事讓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隨即表示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雖然他的遭遇值得同情,其中也涉及到了法律之類的事情,但跟現在的謀殺案完全是兩碼事。
爭吵依舊存在,甚至是很激勵,不過更多的人也願意坐下來進行探討,將法庭上的那些證據提出來質問八號有什麽不合理的地方,他們雖然是為了讓八號接受這個結果,但隨著抽絲剝繭的討論,發現的疑點也越來越多。
首先八號認為,老人在樓下不可能聽得清樓上爭吵,甚至是爭吵的內容,而且當時還有火車經過,這更加不可能。
不過三號不認為如此,難道這麽說是要證明老人說謊了嗎?老人跟少年不認識也沒有仇怨,為什麽要害一個少年?
九號再次給出合理的解釋,因為是留守兒童從小跟著爺爺長大,所以對老人的想法多少了解一些,他覺得老人不是想要騙人,也不是說謊,而是因為希望自己能夠得到重視,所以相信自己說得就是自己聽到的看到的。
所有留守兒童、老人都希望自己能夠得到重視,所以當有機會成為證人在電視上出現,自己的話會被印在報紙上的時候,他才會如此,畢竟用了很多細節去證明。
隻是他的推測依舊不受其他人認可,反而認為這很可笑,都表示不接受,同時又質問那很特別的凶器怎麽說,還有另外一個女證人,可是親眼看見了是少年殺死了他的父親。
證詞上說,女證人是通過或者的最後兩節車廂看到的,八號隨著質疑,在火車前進的時候視覺會有盲點,熱愛數學的的二號算出了每節車廂經過一個固定的點需要多長時間,但因為這個時間本來不長,其他人認為女證人並沒有看錯。
至於凶器,八號拿出了一把一模一樣的,表示這樣的刀具雖然罕見,但也不是獨一無二的,網上隨隨便便就能夠買到,即使這是違法行為,一樣輕易就能得到。
一番辯論之後,八號又發現了新的疑點,根據證詞的時間推算出腿腳不好的老人無法在聽到事發後爬起來走到門口,正好看到少年匆匆忙忙的下樓。
證詞上說是十多秒鍾的時間,結果模擬一番下來,八號的走動明顯比老人要快不少,但是相同的距離卻足足花了四十多秒,所以這是不可能的。
這個結果打動了六號,又一次公開投票之後,六號和十號改投了無罪,結果變成了八比四。地域歧視的十一號看不起他,出演諷刺,他卻一樣據理力爭,表示是合理的質疑。
討論接著展開,從案件證據的一點到不同環境出生帶來的矛盾,一開始大家都和和氣氣,隨著激烈的辯論開始矛盾頻發,各種不同階層的矛盾也被激化了出來。
而每一次投票,支持有罪的人也就越來越少,八比四之後是六比六,然後是三比九。
七號徹底爆發,其實八號所說的一切他都清清楚楚,也認可他的說法,可是他理解別人,誰又理解他?他需要每天去打工掙學費掙生活費,今天在這裏耽擱了錢就拿不到了。
十一號的地域歧視也有自己的心結,因為越來越多的外地人前來,本地人失去了本該屬於自己的工作機會,他的父親就因為如此而失去了工作,隻能站著是土生土長本地人的遊戲,租房維持生活。
他其實對外地人本身完全沒有偏見,並且表示租他們家房子的外地人其實每個都很好。
兩個人的陳述之後,再次投票,最後依舊擰著的隻有三號,而他同樣也有自己的心結。
因為他賭氣的一時衝動,結果給父親造成了不可想象的傷害,所以從一開始就咬定少年弑父大逆不道,其實這是對自己當初行為的悔恨。
導師的要求,也是陪審團的規準,必須是全票通過才算數,不管是有罪無罪,結果都要是十二比零才行,身為團長和主持人的一號陪審員第一次發起投票,認為有罪的舉手。
其他人想也沒想,直接舉手,他們隻想敷衍了事,隨便給出一個結果糊弄過去也就行了,但是八號沒有舉手,他投了無罪票,結果是十一比一。
其他都不樂意了,特別是三號、七號和十號反應最為激烈,質疑他是在搗亂,明顯是在耽擱大家的時間,為什麽如此多的證據表明少年就是凶手,他還覺得無罪。
“我也不知道,我隻是覺得既然我們坐在了這裏,現在扮演的就是陪審員這樣一個身份,所以不能毫不思考的就下定論。”八號雖然反對,但自己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激勵的爭論由此爆發,但跟案件本身卻沒有多大的關係,主要還是因為“浪費時間的不滿”,而八號則還是堅持己見,認為誰也沒有權利輕易的判定一個人有罪,除非是證據確鑿。
然而任由八號怎麽說,其他人根本就沒想過要好好的討論,八號也深感無奈,最終隻能表示道:“我要求再投一次票,這次我棄權不參與,如果你們十一個人的結果都還是認定有罪,那我也不扛著,將認為有罪的結果交給導師。”
開場沒幾分鍾,一號陪審員再次主持投票,按照八號的要求這次是不具名投票,每個人都將答案寫在紙上,然後交給一號唱票。
最終的結果是十票認為有罪,最後一票認為無罪,投票的是沉默少言的九號,他以自己的經曆來告訴人們,八號說得沒錯,應該給少年一個機會,這樣或許就可以挽救一個人。
九號的父母是農民工,小時候是留守兒童,從小跟著爺爺長大,有著比別人更悲苦的經曆,而他的父母因為工傷意外去世了,到現在也沒有得到一個說法,如果他的父母能有一個機會,他們家或許不會如此。
他的故事讓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隨即表示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雖然他的遭遇值得同情,其中也涉及到了法律之類的事情,但跟現在的謀殺案完全是兩碼事。
爭吵依舊存在,甚至是很激勵,不過更多的人也願意坐下來進行探討,將法庭上的那些證據提出來質問八號有什麽不合理的地方,他們雖然是為了讓八號接受這個結果,但隨著抽絲剝繭的討論,發現的疑點也越來越多。
首先八號認為,老人在樓下不可能聽得清樓上爭吵,甚至是爭吵的內容,而且當時還有火車經過,這更加不可能。
不過三號不認為如此,難道這麽說是要證明老人說謊了嗎?老人跟少年不認識也沒有仇怨,為什麽要害一個少年?
九號再次給出合理的解釋,因為是留守兒童從小跟著爺爺長大,所以對老人的想法多少了解一些,他覺得老人不是想要騙人,也不是說謊,而是因為希望自己能夠得到重視,所以相信自己說得就是自己聽到的看到的。
所有留守兒童、老人都希望自己能夠得到重視,所以當有機會成為證人在電視上出現,自己的話會被印在報紙上的時候,他才會如此,畢竟用了很多細節去證明。
隻是他的推測依舊不受其他人認可,反而認為這很可笑,都表示不接受,同時又質問那很特別的凶器怎麽說,還有另外一個女證人,可是親眼看見了是少年殺死了他的父親。
證詞上說,女證人是通過或者的最後兩節車廂看到的,八號隨著質疑,在火車前進的時候視覺會有盲點,熱愛數學的的二號算出了每節車廂經過一個固定的點需要多長時間,但因為這個時間本來不長,其他人認為女證人並沒有看錯。
至於凶器,八號拿出了一把一模一樣的,表示這樣的刀具雖然罕見,但也不是獨一無二的,網上隨隨便便就能夠買到,即使這是違法行為,一樣輕易就能得到。
一番辯論之後,八號又發現了新的疑點,根據證詞的時間推算出腿腳不好的老人無法在聽到事發後爬起來走到門口,正好看到少年匆匆忙忙的下樓。
證詞上說是十多秒鍾的時間,結果模擬一番下來,八號的走動明顯比老人要快不少,但是相同的距離卻足足花了四十多秒,所以這是不可能的。
這個結果打動了六號,又一次公開投票之後,六號和十號改投了無罪,結果變成了八比四。地域歧視的十一號看不起他,出演諷刺,他卻一樣據理力爭,表示是合理的質疑。
討論接著展開,從案件證據的一點到不同環境出生帶來的矛盾,一開始大家都和和氣氣,隨著激烈的辯論開始矛盾頻發,各種不同階層的矛盾也被激化了出來。
而每一次投票,支持有罪的人也就越來越少,八比四之後是六比六,然後是三比九。
七號徹底爆發,其實八號所說的一切他都清清楚楚,也認可他的說法,可是他理解別人,誰又理解他?他需要每天去打工掙學費掙生活費,今天在這裏耽擱了錢就拿不到了。
十一號的地域歧視也有自己的心結,因為越來越多的外地人前來,本地人失去了本該屬於自己的工作機會,他的父親就因為如此而失去了工作,隻能站著是土生土長本地人的遊戲,租房維持生活。
他其實對外地人本身完全沒有偏見,並且表示租他們家房子的外地人其實每個都很好。
兩個人的陳述之後,再次投票,最後依舊擰著的隻有三號,而他同樣也有自己的心結。
因為他賭氣的一時衝動,結果給父親造成了不可想象的傷害,所以從一開始就咬定少年弑父大逆不道,其實這是對自己當初行為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