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德國統治下的歐洲 三以上這幾個國家的工業能力基本被剝奪殆盡,所以可工業實力至少增加了一半以上,尤其是捷克的軍工業,可以說在歐洲都是十分強大的,這次被德國人全部吃進,實在是令人擔心。”
梁袠行有點憂心的說出了自己的想法,與會的眾人也紛紛點頭,趙剛微微一笑,說道:“大家不要擔心,德國人的做法實際上很愚蠢,在新世紀最重要的東西是人才,而不是那些鋼鐵機械。
我想這些國家的人才肯定是失業了不少,梁部長到時候你要多做點宣傳,把這些人招攬過來,你說是不是?”梁袠行大喜,笑道:“陛下說的是,我怎麽沒有想到這點呢,我們接著說!”德國在西境正式吞並的主要領土為盧森堡與阿爾薩斯洛林。
堡是1920年月底被並入大德意誌的。
自此以後,這個大公國最重要的工業部門——鋼鐵已經歸入德國工業結構之內。
盧森堡鋼鐵工業的中央組織被定名為盧森堡鐵業總會,若非先得到德國工商自治團之鋼鐵組的允許,不得承接任何工作。
這隻是德國使盧森堡“日耳曼化”的經濟方麵。
“日耳曼化”的總方案包括許多其他辦法,例如改變其人民的名字、強迫使用德語、強征盧森堡青年服德國兵役等。
德國對阿爾薩斯洛林所施行的方案也屬同一性質。
德國經濟部秘書長蘭得弗裏博士ndfrield)說:“我們現在能夠,而且必以全力。
設法使阿爾薩斯洛林的恢複為帝國自然地經濟腹地,使它並入德國的偉大經濟機構內而受其利。”
德國官方代言人不憚煩地指出,法國過去設法將阿爾薩斯洛林歸入法國經濟之企圖從未成功。
德國一位經濟學者於1920年10曾寫道:“法國使洛林與德國分離的政策,造成洛林之農業衰落。
如今德國將不僅發展兩省的農業,並且將發展其工業。
兩省的人民必須德國化。”
這些地方的經濟沒有做太大的調整,所以還是藍色,不過由於各種原因,居民的生活水準還是下降了三成多。
所以很多居民都開始準備移民。
他們地第一目標是美國。
第二目標是英國,恩由於宣傳地不到位,我們排在南非之後,是第五大移民國家,而且移民地素質偏低,遠遠不及美國的移民素質,不過德國人似乎想扶植美國於我們對抗。
所以並不限製歐洲移民美國。
至於東南歐,德國向來認為東南歐是它的“生存空間”,決心“使西歐列強絕對不會在那裏再有勢力”。
一戰以前建立“中歐帝國”的計劃,以及威廉三世建立一個“多瑙河農業和原料行省”的野心開始在東南歐逐步實現。
若幹年來,萊比錫的中歐研究所一直在從事研究“協調”巴爾幹農業經濟與德國工業的方法。
舉例說,德國需要南斯拉夫地鐵砂與氫氧化鋁,匈牙利的糧食,羅馬尼亞的石油與木料。
因此德國早在開戰前便已開始改變這些國家的經濟結構。
因為在大德意誌經濟空間的觀點下,這些國家的經濟結構已經“相當古老了”。
德國專家製定了一些長期的生產方案,他們認為這方案足以消除東南歐與德國之間的經濟脫節。
而開創德國所追求地“全歐經濟體係”。
在羅馬尼亞、匈牙利、南斯拉夫和保加利亞諸國,調整生產以適應德國需要地工作已有頗大的進展。
這些國家向來是德國所需的主要農業品和礦產原料之重要出產者,自二戰爆發以後更日益變成德國地一個糧食來源,所以德國設法使他們的農業與德國需要配合。
德國與羅馬尼亞訂立的各種協定可以作為德國改組多瑙河和巴爾幹各國經濟結構之目的和方法的一個例證。
羅馬尼亞出產大宗穀類,羅馬尼亞全部可耕土地中有84%種植穀類,以玉米為重要產品,其次為小麥、大麥和燕麥。
羅馬尼亞又是一個重要的牲畜出產國。
1918年12月實行的土地改革(沒:.產,將其割為小塊分給羅馬尼亞農民,從而降低了生產效率)及其他因素減低了羅馬尼亞各類產品的收獲,並造成其剩餘產品出口額的萎縮。
德國多年來一直對克服羅馬尼亞農場經濟的落後性及改造其農業生產表示關切。
1919年3成立的德羅貿易協定規定羅馬尼亞經濟將在德國指導下改變方向。
從此以後羅國需竭力增加德國所缺乏的產品之產量,例如紡織纖維和油料作物,特別是大豆。
根據該協馬尼亞必須發展森林業,各種礦砂與油礦的開發務必器和材料,並有德羅合組的獨占公司或卡特爾管製。
羅馬尼亞需為德國企業和德國運輸業創立自由區域。
羅馬尼亞的運輸製度需加以發展。
羅馬尼亞的軍備及軍事工業的設備概由德國供給。
1920年124,德羅簽訂了一個新經濟協定,羅馬尼亞同意減少小麥種植麵積的20%,將這些土地改種德國最需要的農產品如亞麻、棉花、油菜、飼料用燕麥。
德國政府同意在技術上及其他方麵幫助羅馬尼亞進行它的十年經濟計劃,給予羅馬尼亞長期信用貸款以購買德國機器與器具,並以此項資金協助其擴增產量、改進水道、發展灌溉。
德國方麵認為德羅商約是“德國貿易政策的最重要成功”,是國將國家經濟設計推及民族經濟領界以外的第一個實例”。
德國承認這個協定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德國需要的工業原料產品如棉花、亞麻、油菜籽的生產,但他們同時稱其對羅馬尼亞亦有利益,可以幫助其解決經濟問題,因為羅國的可耕地是有限的,而比起其耕地麵積來,農村有大量過剩人口,所以農民改種那些需用更多勞力的工業原料產品是有利的。
德國對於多瑙河流域其他各國的尼亞之速,但這些方案的宗旨全是一樣:為德國謀利益。
1920年11月日的德匈貿易協定規定匈牙利須改變農業的性質,使其產品種類方麵更多,而德國保證購買匈國全部可出口的過剩產品。
例如匈牙利需減少禽肉產量而增加雞蛋出產,以供德國的需要。
在保加利亞,德國的經濟目的可以一言以蔽之:強化農業。
德國將保加利亞那些靠農產品而維持的工業加以發展,以期增進德保的貿易。
舉例說,為了鼓勵保加利亞向德國出口罐頭肉品、幹製水果和菜類,德國提供資金和技術幫助保加利亞建造屠宰廠、冷藏廠、玻璃暖房等設備,德國認為這些企業可以增加保國農民的購買力,可以吸收更多的德國工業產品。
德國最大的化學公司如smenhu.法本已經派專家對多瑙河各國的經濟結構做了多年的研究,該公司研究所得的結果是:鑒於多瑙河流域土地利用之落後,德國的化學工業可以從中獲取最大利益。
多瑙河各國的土壤已經被耕種到枯竭的程度,如欲擴大生產並使其多麵化,非施用化學肥料與殺蟲藥不可。
這批專家又發現,耕種方法和畜牧方法的現代化需要大規模使用其他化學品,例如畜藥、滅菌和發酵設備,及農家應用的油漆等等。
除農業外,德國也計劃開發東南歐的礦物資源。
德國人積極參加保加利亞和南斯拉夫的冶金業,以期增加、鉻、鉛的生產。
除西班牙外,南斯拉夫是歐洲最大的產銅地。
對東南歐的工業和礦業發展,亦如對於農業一樣,德國正在極力使其配合德國的需要,並在德國資助與指導下進行。
隻有在不違背東南歐的“有機體”發展之範圍內,並有助於促進其人民購買德國工業品的能力,工業化方被允許。
德國對東南歐的政策是使它變為德國的“農業腹地”,他們對西歐各國的方案卻將這些國家變為德國的“工業腹地”,尤以比荷兩國為甚。
比利時主要是一個工業國,其工業化程度甚至高於荷蘭。
二戰前比利時和盧森堡每年共出產700噸鋼,每年出口500至萬噸煤,但每年需由法德兩國進口約1000噸焦炭以及大量瑞典鐵砂。
比利時的紡織工業亦甚發達,每年以大量的棉紗、棉製品、毛線、麻紗和白麻出口國外。
德國將比利時配入歐洲經濟計劃時是否仍保留比國領土原狀似尚未決定。
也許比國將被分裂成數國,北方的弗拉芒部分與荷蘭並成一個緩衝國,而南方的瓦隆部分則與法國北部若幹省共組一個新國家。
比利時被占領後,其經濟改組已在積極進行中,例如其農業即仿照德國農業自治區的辦法而被改組,根據1920年827日的德國法令,成立了所謂“比利時農業與糧食業全國公司”,包括比國境內一切生產或買賣農業品的企業。
凡生產或經售農業所用原料如肥料、種子、食料的企業,以及園藝業與漁業,亦均包括於該組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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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袠行有點憂心的說出了自己的想法,與會的眾人也紛紛點頭,趙剛微微一笑,說道:“大家不要擔心,德國人的做法實際上很愚蠢,在新世紀最重要的東西是人才,而不是那些鋼鐵機械。
我想這些國家的人才肯定是失業了不少,梁部長到時候你要多做點宣傳,把這些人招攬過來,你說是不是?”梁袠行大喜,笑道:“陛下說的是,我怎麽沒有想到這點呢,我們接著說!”德國在西境正式吞並的主要領土為盧森堡與阿爾薩斯洛林。
堡是1920年月底被並入大德意誌的。
自此以後,這個大公國最重要的工業部門——鋼鐵已經歸入德國工業結構之內。
盧森堡鋼鐵工業的中央組織被定名為盧森堡鐵業總會,若非先得到德國工商自治團之鋼鐵組的允許,不得承接任何工作。
這隻是德國使盧森堡“日耳曼化”的經濟方麵。
“日耳曼化”的總方案包括許多其他辦法,例如改變其人民的名字、強迫使用德語、強征盧森堡青年服德國兵役等。
德國對阿爾薩斯洛林所施行的方案也屬同一性質。
德國經濟部秘書長蘭得弗裏博士ndfrield)說:“我們現在能夠,而且必以全力。
設法使阿爾薩斯洛林的恢複為帝國自然地經濟腹地,使它並入德國的偉大經濟機構內而受其利。”
德國官方代言人不憚煩地指出,法國過去設法將阿爾薩斯洛林歸入法國經濟之企圖從未成功。
德國一位經濟學者於1920年10曾寫道:“法國使洛林與德國分離的政策,造成洛林之農業衰落。
如今德國將不僅發展兩省的農業,並且將發展其工業。
兩省的人民必須德國化。”
這些地方的經濟沒有做太大的調整,所以還是藍色,不過由於各種原因,居民的生活水準還是下降了三成多。
所以很多居民都開始準備移民。
他們地第一目標是美國。
第二目標是英國,恩由於宣傳地不到位,我們排在南非之後,是第五大移民國家,而且移民地素質偏低,遠遠不及美國的移民素質,不過德國人似乎想扶植美國於我們對抗。
所以並不限製歐洲移民美國。
至於東南歐,德國向來認為東南歐是它的“生存空間”,決心“使西歐列強絕對不會在那裏再有勢力”。
一戰以前建立“中歐帝國”的計劃,以及威廉三世建立一個“多瑙河農業和原料行省”的野心開始在東南歐逐步實現。
若幹年來,萊比錫的中歐研究所一直在從事研究“協調”巴爾幹農業經濟與德國工業的方法。
舉例說,德國需要南斯拉夫地鐵砂與氫氧化鋁,匈牙利的糧食,羅馬尼亞的石油與木料。
因此德國早在開戰前便已開始改變這些國家的經濟結構。
因為在大德意誌經濟空間的觀點下,這些國家的經濟結構已經“相當古老了”。
德國專家製定了一些長期的生產方案,他們認為這方案足以消除東南歐與德國之間的經濟脫節。
而開創德國所追求地“全歐經濟體係”。
在羅馬尼亞、匈牙利、南斯拉夫和保加利亞諸國,調整生產以適應德國需要地工作已有頗大的進展。
這些國家向來是德國所需的主要農業品和礦產原料之重要出產者,自二戰爆發以後更日益變成德國地一個糧食來源,所以德國設法使他們的農業與德國需要配合。
德國與羅馬尼亞訂立的各種協定可以作為德國改組多瑙河和巴爾幹各國經濟結構之目的和方法的一個例證。
羅馬尼亞出產大宗穀類,羅馬尼亞全部可耕土地中有84%種植穀類,以玉米為重要產品,其次為小麥、大麥和燕麥。
羅馬尼亞又是一個重要的牲畜出產國。
1918年12月實行的土地改革(沒:.產,將其割為小塊分給羅馬尼亞農民,從而降低了生產效率)及其他因素減低了羅馬尼亞各類產品的收獲,並造成其剩餘產品出口額的萎縮。
德國多年來一直對克服羅馬尼亞農場經濟的落後性及改造其農業生產表示關切。
1919年3成立的德羅貿易協定規定羅馬尼亞經濟將在德國指導下改變方向。
從此以後羅國需竭力增加德國所缺乏的產品之產量,例如紡織纖維和油料作物,特別是大豆。
根據該協馬尼亞必須發展森林業,各種礦砂與油礦的開發務必器和材料,並有德羅合組的獨占公司或卡特爾管製。
羅馬尼亞需為德國企業和德國運輸業創立自由區域。
羅馬尼亞的運輸製度需加以發展。
羅馬尼亞的軍備及軍事工業的設備概由德國供給。
1920年124,德羅簽訂了一個新經濟協定,羅馬尼亞同意減少小麥種植麵積的20%,將這些土地改種德國最需要的農產品如亞麻、棉花、油菜、飼料用燕麥。
德國政府同意在技術上及其他方麵幫助羅馬尼亞進行它的十年經濟計劃,給予羅馬尼亞長期信用貸款以購買德國機器與器具,並以此項資金協助其擴增產量、改進水道、發展灌溉。
德國方麵認為德羅商約是“德國貿易政策的最重要成功”,是國將國家經濟設計推及民族經濟領界以外的第一個實例”。
德國承認這個協定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德國需要的工業原料產品如棉花、亞麻、油菜籽的生產,但他們同時稱其對羅馬尼亞亦有利益,可以幫助其解決經濟問題,因為羅國的可耕地是有限的,而比起其耕地麵積來,農村有大量過剩人口,所以農民改種那些需用更多勞力的工業原料產品是有利的。
德國對於多瑙河流域其他各國的尼亞之速,但這些方案的宗旨全是一樣:為德國謀利益。
1920年11月日的德匈貿易協定規定匈牙利須改變農業的性質,使其產品種類方麵更多,而德國保證購買匈國全部可出口的過剩產品。
例如匈牙利需減少禽肉產量而增加雞蛋出產,以供德國的需要。
在保加利亞,德國的經濟目的可以一言以蔽之:強化農業。
德國將保加利亞那些靠農產品而維持的工業加以發展,以期增進德保的貿易。
舉例說,為了鼓勵保加利亞向德國出口罐頭肉品、幹製水果和菜類,德國提供資金和技術幫助保加利亞建造屠宰廠、冷藏廠、玻璃暖房等設備,德國認為這些企業可以增加保國農民的購買力,可以吸收更多的德國工業產品。
德國最大的化學公司如smenhu.法本已經派專家對多瑙河各國的經濟結構做了多年的研究,該公司研究所得的結果是:鑒於多瑙河流域土地利用之落後,德國的化學工業可以從中獲取最大利益。
多瑙河各國的土壤已經被耕種到枯竭的程度,如欲擴大生產並使其多麵化,非施用化學肥料與殺蟲藥不可。
這批專家又發現,耕種方法和畜牧方法的現代化需要大規模使用其他化學品,例如畜藥、滅菌和發酵設備,及農家應用的油漆等等。
除農業外,德國也計劃開發東南歐的礦物資源。
德國人積極參加保加利亞和南斯拉夫的冶金業,以期增加、鉻、鉛的生產。
除西班牙外,南斯拉夫是歐洲最大的產銅地。
對東南歐的工業和礦業發展,亦如對於農業一樣,德國正在極力使其配合德國的需要,並在德國資助與指導下進行。
隻有在不違背東南歐的“有機體”發展之範圍內,並有助於促進其人民購買德國工業品的能力,工業化方被允許。
德國對東南歐的政策是使它變為德國的“農業腹地”,他們對西歐各國的方案卻將這些國家變為德國的“工業腹地”,尤以比荷兩國為甚。
比利時主要是一個工業國,其工業化程度甚至高於荷蘭。
二戰前比利時和盧森堡每年共出產700噸鋼,每年出口500至萬噸煤,但每年需由法德兩國進口約1000噸焦炭以及大量瑞典鐵砂。
比利時的紡織工業亦甚發達,每年以大量的棉紗、棉製品、毛線、麻紗和白麻出口國外。
德國將比利時配入歐洲經濟計劃時是否仍保留比國領土原狀似尚未決定。
也許比國將被分裂成數國,北方的弗拉芒部分與荷蘭並成一個緩衝國,而南方的瓦隆部分則與法國北部若幹省共組一個新國家。
比利時被占領後,其經濟改組已在積極進行中,例如其農業即仿照德國農業自治區的辦法而被改組,根據1920年827日的德國法令,成立了所謂“比利時農業與糧食業全國公司”,包括比國境內一切生產或買賣農業品的企業。
凡生產或經售農業所用原料如肥料、種子、食料的企業,以及園藝業與漁業,亦均包括於該組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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