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重生]七年癢,帶球跑 作者:刀人祭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四十一章
又一天工作結束,晚上九點,喬津天疲憊地回到別墅。
偌大的客廳燈光通明,卻空無一人。
下午他在公司隻吃了半個盒飯,這時候也有些餓了。習慣性走到餐廳,無意中看到餐桌上的花瓶,裏麵插著幾株色澤光鮮的紅玫瑰,看樣子是今天剛換上的。
餐廳這處燈光稍暗,他高大的身軀在暗色裏穿梭,走進廚房晃了一圈,喊了一聲:“南希?”
廚房旁邊那扇門沒一會開了,南希從裏麵走出來,好像隨時等待著主人回來一般一身正裝,她道:“先生,想吃些什麽?”
喬津天“啪”地打開廚房的燈,走到冰箱前開了看,疲憊的眼往裏頭一掃,拎了一瓶啤酒出來,對身後的南希說:“做個燕窩粥吧。”說完轉身出門準備上樓,剛上樓梯,又回頭問了一句:“餐桌上什麽時候開始放玫瑰的?我記得之前一直是放玉蘭。”
南希看了一眼玫瑰,答道:“先生,這幾個月都是放玫瑰的。玉蘭是之前常先生在時經手辦置的。”
好久沒聽到這個名字,乍一聽到還有些愣神,應了一聲:“哦――”便轉身上樓。
回到自己的房間,先衝了個澡,之後打開啤酒猛灌了一口。他已經好久沒喝啤酒了,這種低廉便宜的酒水,不知道參雜了多少水分,簡直就跟喝水一樣。
他從來不屑去喝啤酒,就是現在冰箱裏那些啤酒,也是常樂在時留下的習慣。常樂喜歡在心情好的時候喝啤酒慶祝,用常樂的話說:隻有喝啤酒才是人生一大爽快之事。
而喬津天最喜歡的卻是洋酒。那些外麵買不到的,限量版的,年代久遠的,在北歐東歐的葡萄園酒莊的地窖裏呆了幾十甚至幾百年的紅白酒,才是他的心頭之好,配得上他身份地位的品味。
平時喬津天喝的時候總會給常樂分享,而常樂高興起來,也會慫恿他喝啤酒。這是階級之間的鴻溝,無法協調,隻能求同存異。所幸這隻是一個生活小細節,人又不是天天要喝酒,便不是生活在一起的障礙。
習慣是個可怕的東西,常樂習慣了品紅酒,他知道托著高腳杯傾斜45度借助自然光去觀察酒中心的顏色來辨別酒中酒精度的高低,也知道白葡萄酒的“杯裙”是透明度非常強的深金黃色,而紅酒的“杯裙”的色澤是由玫瑰紅經過棕色和橘黃色到藍紫色的。喬津天習慣了冰箱裏某個固定位置塞滿啤酒,就算不喝,也要滿滿當當,過期扔掉又買新的。啤酒的種類很多,可因為常樂不挑不揀全盤接受,便連帶著讓喬津天也嚐遍了所有進口非進口的啤酒,上到法國1664白啤酒,下到出門左拐那超市就能買到的青島喜力。
自從常樂離開後,他都沒喝過酒,今天也不知怎麽的忽然想喝一口。不得不說這青島味道太寡淡,完全起不到刺激神經讓他稍微放鬆下心情的作用。
今天開了一個股東大會,下麵幾個零散的小股東都對新開發的那個非洲基地開發項目頗有微詞,這個說要考查,那個說時機未到,三三兩兩,躊躇不前,為自己那份利益端著惡心清高的嘴臉。這其中,當屬他的嬸嬸張巧最為可惡,背著他挨個拜訪那些股東企圖侵吞更多股份,當麵卻又振振有詞要支持這個項目。
之中打的什麽主意,當他是羊圈裏的羊羔什麽都不知道嗎?
“貪婪是人的本性。”他仰頭喝幹最後一口啤酒,看著窗外漆黑暗淡的夜空,手中瓶罐漸漸縮成一團。
喬氏集團的前身――旗木集團,是他外公交到他手上的。他外公生在一個除舊革新的年代,那時新中國剛剛成立,外公為了他從未謀麵的外婆留在中國,開始了跌宕起伏的傳奇人生。從做肥皂開始起家到後來囊括電子、農業、房地產的大集團,個中艱辛,不足外人道也。鮮少有人知道,就在文/革那十年間,他外公因為身上流淌一半的日本人血脈而被打成了反動派,在黑暗的監牢裏呆了七年。
一身病痛的男人如何重新開始成就商業帝國,他隻能從他外公的隻言片語裏了解。母親告訴他,那公司是他外公的半條命。而另外半條命,他是在外公死後才知道。
從那本發黃的日記本裏,他知道了他外公和外婆的人生片段。
他從此明白原來世間還有這種感情。他渴望這種感情。
一生一世一雙人。
他有了這種渴求夙願本該是好的,可惜世間偏有一種不對等,叫做行為模式與思想的不對等。當渴望越強,而行為上卻不作為,這就是矛盾的開始,痛苦的起點。
當他看到常樂可能背叛他的可能性,他便感覺到痛苦與傷心。他沒有去有效地阻止這種可能性,甚至在這種可能性相對不高的情況,他依舊讓情緒占據了主導地位。
他因為心痛而發怒,因為傷心而咆哮,將所有負麵情緒如同撒豆一般悉數拋向深愛之人,成就了他心中的暢快。
知心愛,卻不會愛。做而後悔,悔已不複用。
卻依舊要去補救完備。
就如那打碎的棱鏡,就算修補完全,也不再是原來的模樣。裂痕永遠存在,一觸就疼,或隱隱作痛,或痛徹心扉。
將南希送上來的燕窩粥吃完,喬津天點煙求心靜,思緒依舊紛雜,便不知覺地去想常樂,想那人在時的場景,想此時如果那人在這裏會做什麽,對他說什麽話。想得他煙點了一根又一根,也不知道他是借煙消愁還是抽出了煩惱。
思念本就是個玄乎的東西,就猶如懸掛在天邊的風箏,無論那風箏怎麽飛,飛到哪兒,你思念的那頭永遠是個風箏。
魔怔沒有盡頭,隻有開始。
第二日,喬津天下達尋找常樂的命令。也就兩天時間,常樂這三個月的資料訊息就被呈上喬津天的辦公桌。
沒看幾眼,便怒氣橫飛,胸中惱意炙熱,直恨不得宰了那些見風使舵的人群。他沒下達任何命令,卻被像模像樣地傳達了聖旨。人人自危,不敢接受常樂的簡曆,冷眼旁觀,讓一個出色的經理助理人甚至找不到一個隻打印端茶的工作。
那樣幹淨清澈的人,竟然在一個充滿地溝油的後廚做幫工,忙時還要炒菜端盤,伺候那些滿身泥灰的搬磚工。
雖氣這人背叛,卻容不得別人欺負。
便吩咐手下人員經常光顧那家餐館,刻意照料,甚至塞塞小費。那老實人喜歡笑道歡迎惠顧,卻從來不收小費,硬氣得很。
這樣被拒絕的偷偷關懷,讓喬津天心中如打翻五味瓶,酸澀難當,又苦仄憂傷。卻仍舊不肯去當麵去看那人,隻叫人偷偷繼續跟拍每一日的行程。
那日,手下有人報告,有其他人在跟蹤常樂。他便讓手下去查是誰,結果發現是當地一個小幫派幹的,於是威逼利誘,打一棍給一顆棗,總算知道是一個名叫王瑞強讓他們跟蹤常樂。
王瑞強是誰?一查一個準,原來是奚黎那女人的舅舅。真是蛇鼠一窩的完美詮釋。
常樂在時就不喜歡這個女人,他可以理解。現在他不在了,這女人倒是挺關心。於是喬津天幹脆利落地砍了那個小幫派老大的兩隻手指頭又撒了一百萬讓他去療傷。
然後繼續讓人跟蹤保護常樂。
他喜歡偷看常樂那逼仄出租房裏藏在枕頭下的日記。每一天都有新的內容,很多與他有關的句子,訴說著常樂對他的思念與愛意。這讓他陶醉不已,便心中逐漸思索要忘卻舊事,何時把常樂帶回家。
隻是也許是真的偷窺上了癮,在他還依舊沉浸在被愛的美好中,他接到了那個另他心髒驟停的電話。他的得力手下在電話那頭支支吾吾,沉痛低聲地告訴他:“常先生被人撞了。”
他顧不得當時正在進行中的會議,直奔現場。
那一天,他明白了什麽叫生不如死。
他的常樂本該好好穿著白襯衫坐在別墅樓下的石桌旁喝英國紅茶,翻閱他最喜歡的莎士比亞全集,好在夜晚一起入榻的時候可以用最古老優美的詩歌來訴說衷腸。
可現在麵前那白襯衫下的人已經沒了人形。那是血與肉的混合物,已辨不清曾經的人形,更何況那清俊動人的臉龐與笑容。
他隻覺得腦中一片空白,無法思考,手腳仿若不是自己的,連心髒也被掏空了一般。
跌跌撞撞地撲向那個人,抱起一身血色紅花,將之禁錮到懷裏。從來都是冰冷沉默的強大男人,此時卻抖著蒼白嘴唇,一臉迷茫無助,隻是緊緊抱著懷裏的人,猶如抱著破碎的四世珍寶,哭得像個孩子。
四周人群已被遠遠屏蔽開,卻依舊遠遠圍觀,一個哭泣的男人和一個死去的男人,是他們今晚的飯後談資。
葬禮辦得非常隆重,死去那個人是喬氏總裁的幹弟弟,強大華麗的車型陣容帶著滿目白花來送別消散在世間的亡魂。
可主辦人卻沒有在場。
在倆人曾經生活過的房間內,喬津天捧著那本日記本,麵無表情躺坐在床頭。
三天後,虛弱的男人總算下地,提筆緩緩在那定格的一頁寫下一行字:
那一半已隨你而去。
而後開門讓一幫人伺候洗漱吃飯。房內,那有濃重淚痕的一麵朝上,寫著常樂出事前那天的心情:
今天覺得有些難受,老想吐,我以為是腸胃炎。結果去醫院一查,說我懷孕了。
哎……這是命?!
我是個怪物吧?
他應該會嫌棄我的。
作者有話要說:一個在世間,一個已經消散。
這是最大的虐。
自認為虐到喬渣渣了~
幸州你能忘記我,隔著一個世界距離的悲傷難過,搜就讓我一個人來承擔。百度以上。ps:這章就不放萌圖啦~蠢作者找不到悲傷的萌圖嘛><
又一天工作結束,晚上九點,喬津天疲憊地回到別墅。
偌大的客廳燈光通明,卻空無一人。
下午他在公司隻吃了半個盒飯,這時候也有些餓了。習慣性走到餐廳,無意中看到餐桌上的花瓶,裏麵插著幾株色澤光鮮的紅玫瑰,看樣子是今天剛換上的。
餐廳這處燈光稍暗,他高大的身軀在暗色裏穿梭,走進廚房晃了一圈,喊了一聲:“南希?”
廚房旁邊那扇門沒一會開了,南希從裏麵走出來,好像隨時等待著主人回來一般一身正裝,她道:“先生,想吃些什麽?”
喬津天“啪”地打開廚房的燈,走到冰箱前開了看,疲憊的眼往裏頭一掃,拎了一瓶啤酒出來,對身後的南希說:“做個燕窩粥吧。”說完轉身出門準備上樓,剛上樓梯,又回頭問了一句:“餐桌上什麽時候開始放玫瑰的?我記得之前一直是放玉蘭。”
南希看了一眼玫瑰,答道:“先生,這幾個月都是放玫瑰的。玉蘭是之前常先生在時經手辦置的。”
好久沒聽到這個名字,乍一聽到還有些愣神,應了一聲:“哦――”便轉身上樓。
回到自己的房間,先衝了個澡,之後打開啤酒猛灌了一口。他已經好久沒喝啤酒了,這種低廉便宜的酒水,不知道參雜了多少水分,簡直就跟喝水一樣。
他從來不屑去喝啤酒,就是現在冰箱裏那些啤酒,也是常樂在時留下的習慣。常樂喜歡在心情好的時候喝啤酒慶祝,用常樂的話說:隻有喝啤酒才是人生一大爽快之事。
而喬津天最喜歡的卻是洋酒。那些外麵買不到的,限量版的,年代久遠的,在北歐東歐的葡萄園酒莊的地窖裏呆了幾十甚至幾百年的紅白酒,才是他的心頭之好,配得上他身份地位的品味。
平時喬津天喝的時候總會給常樂分享,而常樂高興起來,也會慫恿他喝啤酒。這是階級之間的鴻溝,無法協調,隻能求同存異。所幸這隻是一個生活小細節,人又不是天天要喝酒,便不是生活在一起的障礙。
習慣是個可怕的東西,常樂習慣了品紅酒,他知道托著高腳杯傾斜45度借助自然光去觀察酒中心的顏色來辨別酒中酒精度的高低,也知道白葡萄酒的“杯裙”是透明度非常強的深金黃色,而紅酒的“杯裙”的色澤是由玫瑰紅經過棕色和橘黃色到藍紫色的。喬津天習慣了冰箱裏某個固定位置塞滿啤酒,就算不喝,也要滿滿當當,過期扔掉又買新的。啤酒的種類很多,可因為常樂不挑不揀全盤接受,便連帶著讓喬津天也嚐遍了所有進口非進口的啤酒,上到法國1664白啤酒,下到出門左拐那超市就能買到的青島喜力。
自從常樂離開後,他都沒喝過酒,今天也不知怎麽的忽然想喝一口。不得不說這青島味道太寡淡,完全起不到刺激神經讓他稍微放鬆下心情的作用。
今天開了一個股東大會,下麵幾個零散的小股東都對新開發的那個非洲基地開發項目頗有微詞,這個說要考查,那個說時機未到,三三兩兩,躊躇不前,為自己那份利益端著惡心清高的嘴臉。這其中,當屬他的嬸嬸張巧最為可惡,背著他挨個拜訪那些股東企圖侵吞更多股份,當麵卻又振振有詞要支持這個項目。
之中打的什麽主意,當他是羊圈裏的羊羔什麽都不知道嗎?
“貪婪是人的本性。”他仰頭喝幹最後一口啤酒,看著窗外漆黑暗淡的夜空,手中瓶罐漸漸縮成一團。
喬氏集團的前身――旗木集團,是他外公交到他手上的。他外公生在一個除舊革新的年代,那時新中國剛剛成立,外公為了他從未謀麵的外婆留在中國,開始了跌宕起伏的傳奇人生。從做肥皂開始起家到後來囊括電子、農業、房地產的大集團,個中艱辛,不足外人道也。鮮少有人知道,就在文/革那十年間,他外公因為身上流淌一半的日本人血脈而被打成了反動派,在黑暗的監牢裏呆了七年。
一身病痛的男人如何重新開始成就商業帝國,他隻能從他外公的隻言片語裏了解。母親告訴他,那公司是他外公的半條命。而另外半條命,他是在外公死後才知道。
從那本發黃的日記本裏,他知道了他外公和外婆的人生片段。
他從此明白原來世間還有這種感情。他渴望這種感情。
一生一世一雙人。
他有了這種渴求夙願本該是好的,可惜世間偏有一種不對等,叫做行為模式與思想的不對等。當渴望越強,而行為上卻不作為,這就是矛盾的開始,痛苦的起點。
當他看到常樂可能背叛他的可能性,他便感覺到痛苦與傷心。他沒有去有效地阻止這種可能性,甚至在這種可能性相對不高的情況,他依舊讓情緒占據了主導地位。
他因為心痛而發怒,因為傷心而咆哮,將所有負麵情緒如同撒豆一般悉數拋向深愛之人,成就了他心中的暢快。
知心愛,卻不會愛。做而後悔,悔已不複用。
卻依舊要去補救完備。
就如那打碎的棱鏡,就算修補完全,也不再是原來的模樣。裂痕永遠存在,一觸就疼,或隱隱作痛,或痛徹心扉。
將南希送上來的燕窩粥吃完,喬津天點煙求心靜,思緒依舊紛雜,便不知覺地去想常樂,想那人在時的場景,想此時如果那人在這裏會做什麽,對他說什麽話。想得他煙點了一根又一根,也不知道他是借煙消愁還是抽出了煩惱。
思念本就是個玄乎的東西,就猶如懸掛在天邊的風箏,無論那風箏怎麽飛,飛到哪兒,你思念的那頭永遠是個風箏。
魔怔沒有盡頭,隻有開始。
第二日,喬津天下達尋找常樂的命令。也就兩天時間,常樂這三個月的資料訊息就被呈上喬津天的辦公桌。
沒看幾眼,便怒氣橫飛,胸中惱意炙熱,直恨不得宰了那些見風使舵的人群。他沒下達任何命令,卻被像模像樣地傳達了聖旨。人人自危,不敢接受常樂的簡曆,冷眼旁觀,讓一個出色的經理助理人甚至找不到一個隻打印端茶的工作。
那樣幹淨清澈的人,竟然在一個充滿地溝油的後廚做幫工,忙時還要炒菜端盤,伺候那些滿身泥灰的搬磚工。
雖氣這人背叛,卻容不得別人欺負。
便吩咐手下人員經常光顧那家餐館,刻意照料,甚至塞塞小費。那老實人喜歡笑道歡迎惠顧,卻從來不收小費,硬氣得很。
這樣被拒絕的偷偷關懷,讓喬津天心中如打翻五味瓶,酸澀難當,又苦仄憂傷。卻仍舊不肯去當麵去看那人,隻叫人偷偷繼續跟拍每一日的行程。
那日,手下有人報告,有其他人在跟蹤常樂。他便讓手下去查是誰,結果發現是當地一個小幫派幹的,於是威逼利誘,打一棍給一顆棗,總算知道是一個名叫王瑞強讓他們跟蹤常樂。
王瑞強是誰?一查一個準,原來是奚黎那女人的舅舅。真是蛇鼠一窩的完美詮釋。
常樂在時就不喜歡這個女人,他可以理解。現在他不在了,這女人倒是挺關心。於是喬津天幹脆利落地砍了那個小幫派老大的兩隻手指頭又撒了一百萬讓他去療傷。
然後繼續讓人跟蹤保護常樂。
他喜歡偷看常樂那逼仄出租房裏藏在枕頭下的日記。每一天都有新的內容,很多與他有關的句子,訴說著常樂對他的思念與愛意。這讓他陶醉不已,便心中逐漸思索要忘卻舊事,何時把常樂帶回家。
隻是也許是真的偷窺上了癮,在他還依舊沉浸在被愛的美好中,他接到了那個另他心髒驟停的電話。他的得力手下在電話那頭支支吾吾,沉痛低聲地告訴他:“常先生被人撞了。”
他顧不得當時正在進行中的會議,直奔現場。
那一天,他明白了什麽叫生不如死。
他的常樂本該好好穿著白襯衫坐在別墅樓下的石桌旁喝英國紅茶,翻閱他最喜歡的莎士比亞全集,好在夜晚一起入榻的時候可以用最古老優美的詩歌來訴說衷腸。
可現在麵前那白襯衫下的人已經沒了人形。那是血與肉的混合物,已辨不清曾經的人形,更何況那清俊動人的臉龐與笑容。
他隻覺得腦中一片空白,無法思考,手腳仿若不是自己的,連心髒也被掏空了一般。
跌跌撞撞地撲向那個人,抱起一身血色紅花,將之禁錮到懷裏。從來都是冰冷沉默的強大男人,此時卻抖著蒼白嘴唇,一臉迷茫無助,隻是緊緊抱著懷裏的人,猶如抱著破碎的四世珍寶,哭得像個孩子。
四周人群已被遠遠屏蔽開,卻依舊遠遠圍觀,一個哭泣的男人和一個死去的男人,是他們今晚的飯後談資。
葬禮辦得非常隆重,死去那個人是喬氏總裁的幹弟弟,強大華麗的車型陣容帶著滿目白花來送別消散在世間的亡魂。
可主辦人卻沒有在場。
在倆人曾經生活過的房間內,喬津天捧著那本日記本,麵無表情躺坐在床頭。
三天後,虛弱的男人總算下地,提筆緩緩在那定格的一頁寫下一行字:
那一半已隨你而去。
而後開門讓一幫人伺候洗漱吃飯。房內,那有濃重淚痕的一麵朝上,寫著常樂出事前那天的心情:
今天覺得有些難受,老想吐,我以為是腸胃炎。結果去醫院一查,說我懷孕了。
哎……這是命?!
我是個怪物吧?
他應該會嫌棄我的。
作者有話要說:一個在世間,一個已經消散。
這是最大的虐。
自認為虐到喬渣渣了~
幸州你能忘記我,隔著一個世界距離的悲傷難過,搜就讓我一個人來承擔。百度以上。ps:這章就不放萌圖啦~蠢作者找不到悲傷的萌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