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我靜靜地躺在床上。窗簾沒有拉,窗外有很亮的燈光照射進來,我打量著這個房間。搬進這家華娛為我租的公寓半年的時間,可我在這裏睡的時間卻不到三分之一。我還記得當初剛搬進來的那種興奮,可現在,大概它很快就不再是我的了吧。


    或許很快我就會和它的上一任主人一樣,被迫搬出去。


    怎麽辦,我該怎麽辦?


    在這種時候,我第一個能想到求救的人隻有卓皓,可是他現在遠在南非,我根本聯係不上他。或許我可以去找薑姨,薑姨一定能聯係到他。可是我憑什麽去找他?他又是我什麽人?我不要找他,我不需要他的幫助,我已經被他施舍了一次,不想再去乞求他的幫助。


    那太丟臉了。


    我問阿mo,最糟糕的情況會到怎樣。“我會坐牢嗎?”侵吞善款已經不是娛樂事件了,如果真的追究起來我是會被判刑的吧。會被判幾年?一年,三年,十年,還是二十年?我不要,鬼才要去那個冰冷冷的監獄坐牢!


    阿mo說情況沒有這麽糟糕,正式的善款交接儀式沒有辦,真善會是不能告我們侵吞善款的。這件事公司也有份參與,一定會先拿出錢來墊上撇清自己。隻是我的公眾形象已經盡毀,要重新建立恐怕比登天還難。


    “那,我會怎樣?”我問。


    阿mo喝了口濃咖:“不知道。幸運的話或許還能接一些工作。”


    幸運的話還能接一些工作,可是要再做林夏薇已經不可能了,要再做那顆冉冉升起的新星已經不可能了。沒有人會再讚美我,沒有導演會肯用我做主角甚至是女配。即使我還能在這個圈子裏混下去,每一次的出現都會伴著無數的辱罵。


    這就是阿mo所謂的幸運。好可怕的幸運。


    所以當阿mo雙眼猩紅地出現在我麵前的時候,把公司那份最終的決定放在我麵前的時候,我的心底反而鬆了一口氣。


    “事情沒辦法控製了,夏薇,對不起,我做了最大的努力。可是真的無法挽回了。”阿mo的神色疲憊極了:“雪藏,無期限。”


    “那你呢?”


    阿mo用沉默告訴了我答案。我心底一陣難過:“對不起,是我連累了你。”阿mo搖搖頭:“不,是我害了你。要不是我好大喜功提前發了新聞今天的事情就不會鬧成這樣。我應該更謹慎一點。”


    周婷婷的命運,居然那麽快就落在了我的身上。而且我比她更可憐更淒慘,她頂多隻是私生活放蕩,而我卻是道德敗壞,騙捐善款,仿佛是一夜之間,我就從天堂狠狠地摔進地獄,直接完成了從女神到女鬼的轉變,成了人人喊打的對象,就如過街老鼠一般。


    公司沒收了我的房子,也停止為我接一切工作,雖然現在已經沒有任何工作找我,除了一些希望消費我的醜聞的綜藝節目。之前工作所有的收入悉數被沒收,作為沒有履行與公司合約中的主動保持自身形象的條約的違約金。


    我一無所有了,甚至比成名前還要糟糕,最起碼那時候我還有個阿mo,還能偶爾上一些綜藝節目掙去一點微薄的通告費,可是現在阿mo被華娛辭退,為了生計開始奔波找工作,而我也不能再接任何工作。我的存著裏隻剩下僅有的兩千塊錢,而我需要靠著兩千塊活很久很久,我也不知道到底要多久的久。


    原來這一場浮生若夢,半點都不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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