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跑去唐食街鬧了幾次,剛開始那裏的保衛員金天保還攔一攔她,後來也煩了她了,直接報警讓警察來處理。[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房東傻眼了,這是她的店麵呀,她現在想收回來為什麽不可以收回來,警察為什麽幫著他們不幫她?
“出租人也就是房東在沒有法定和約定的情況下,不得侵犯承租人的房屋使用權,你現在跑來鬧事已經是侵犯了承租人的利益了。承租人沒有違反租賃合同內容,你是不能隨意提出終止合同的,如果你一定要終止合同的話,那就隻能按照合同賠償給承租人。”
房東想不通啊,這個店麵是她的,她來這裏不過就說話大聲了點說話多了點怎麽就侵犯違法了捏?
大街上人來人往,眾目睽睽之下,被警察拉著教育還真不是什麽臉上有光的事情。所有人都在看著她,那眼神就像是她犯什麽事了,其中還有一些熟悉的人。房東在這一片街自認也是有臉有麵的人物,就她有一間幾十平的店麵她生活水平就差不到哪裏去。不管你給沒給人錢,你自己手裏有錢,別人待你都會客氣幾分。<strong>.</strong>房東在這片街別人待她都是客客氣氣的,現在被人這樣看著,她真希望這裏是別的什麽陌生的地方,這些人都不認識她,以後她還可以有臉有麵地這片街行走。
這些事自有人匯報給唐餘,不過她沒有去插手,有人能解決就好,請人打工就是為她解決問題的,她不可能樣樣都要管。權利要適當下放,她自己會更加輕鬆,別人也可以價值體現,是驢是馬經些事她也能分出來了。
對麵有一家店和黃陽鎮的唐食街店麵規模差不多大,店主就是店麵的所有人,他們生意做得不是很好。唐餘思考著在自己的承受範圍內要出怎樣的價格才能讓他們把店麵賣給自己呢?她沒有想過人家不會賣的情況,經營也是為了利,如果她給出的利比他們自己經營劃算得多,他們有什麽理由不賣?真是不賣的話,那也隻可能是她給出的誘惑不夠大。
現在唐食街這個店麵應該不會續租了,可能還會退租也說不定,唐餘總得預先找找下家,最好是能夠直接買下來,租店太被動了,反正以後租金也是跟著物價上去買下來虧不了。
房東再來找唐餘的時候,就沒有之前那種店麵是我的租不租給你還要看我臉色的囂張氣焰了,不過語氣也好不到哪裏去就是了,畢竟她也算是因為唐餘才在大街上出了醜,現在心裏還過不去呢。
“我會按照合同賠償給你,你一個月之內給我趕快搬走!”房東一說完話就解氣地掛了電話,唐餘上次可是掛了她電話呢。
唐餘聳聳肩,還真是想什麽來什麽。還以為房東會舍不得錢怎麽也會等到租期結束呢,賠償也就是退回幾個月的租金,她也不差那幾個錢,其實她更希望房東可以等到一年之後合同自然到期,這樣她時間會更加充裕一些。不過也沒辦法了,隻能緊著去找下家了。
現在辦個什麽事,都喜歡找一個中間人來搭搭橋。唐餘去找對麵的店主談賣店的事時也找了一個中間人,中間人和店主比較熟悉,她這樣子也是為了表明自己的誠意。有個熟人在,店主對她的戒心也會少一些。
店主很早就有把店麵租出去的想法,他這家店實在是越做越沒有賺頭了,倒不是入不敷出虧本了,但他每個月賺回來的和別人收回來的租金是沒有多多少的,這還沒有算上他和他老婆的人工。他要是把店麵租出去,夫妻二人再找活來幹,有租金又有人工錢,怎麽也比自己經營店鋪強。前幾天對麵的唐食街和房東為租期問題鬧矛盾的時候,他就動了心思,也許他可以把店麵租給唐食街,沒想這就找上門來了。但他隻是想租出去不是要賣出店的,他想每個月收租金生活也有保障呢。
店主拉中間人過去講了些什麽,唐餘慶幸帶了個店主熟悉的人。沒辦法,和不同的人開不同的口,有些事人家就是不太願意直接和她講。
中間人和唐餘說道,“他是想每個月有固定的收入,想租給你但不想賣。”
唐餘想了想,直接對店主夫妻說道,“不知有沒有興趣過來唐食街幫忙,這樣每個月也有固定收入。你們也知道,我們唐食街的待遇在整個鎮上都沒有幾家比得上。不過店麵我就是想要買下來的,價錢可以慢慢談談,絕對不會比市場價低,如果你們不同意那我就隻能去找下家了。畢竟我出的錢不少,還有的選擇。”
能去唐食街工作,工資高夥食好啊,聽說逢年節還有獎金禮物送,店主夫妻很是心動,兩個人一起攢工資那可就是不少錢咯。
不過他們還是猶豫,“我們要幾天時間考慮一下。”
這個很正常,畢竟賣店不是小事,總要時間仔細考慮考慮。唐餘也沒想過會這麽順利就能買下來,但她還是沉吟了一下才說道,“我能理解你們需要時間考慮,不過我現在店鋪要搬家,時間不等人,所以我也在聯係其他鋪麵,價格方麵談攏的話我就是直接買下別人的店了,你們要是有意的話可能就要盡快考慮清楚就聯係我才行。”
唐餘走後,店主夫妻又悄悄去找了中間人來問,“她是不是真的還在跟別人談啊?”
中間人拿了唐餘的錢的,自然是說了好幾家在談的店鋪,並且有一家已經深入在談價了。不過他也沒說假話,唐餘的確是做了幾手準備,隻是這家才是合她心意的,因為離原址最近,能把影響降到最低。
店主夫妻也沒完全相信中間人,他們就是想套套消息然後自己再去打聽打聽,一打聽結果還真是那麽一回事,覺得自己錯怪了中間人還請了他吃一頓飯再繼續打聽消息。
沒有幾天,唐餘就收到了店主夫妻答應賣店給她的消息,以高出市場價百分之五的價格成交。(未完待續。)
“出租人也就是房東在沒有法定和約定的情況下,不得侵犯承租人的房屋使用權,你現在跑來鬧事已經是侵犯了承租人的利益了。承租人沒有違反租賃合同內容,你是不能隨意提出終止合同的,如果你一定要終止合同的話,那就隻能按照合同賠償給承租人。”
房東想不通啊,這個店麵是她的,她來這裏不過就說話大聲了點說話多了點怎麽就侵犯違法了捏?
大街上人來人往,眾目睽睽之下,被警察拉著教育還真不是什麽臉上有光的事情。所有人都在看著她,那眼神就像是她犯什麽事了,其中還有一些熟悉的人。房東在這一片街自認也是有臉有麵的人物,就她有一間幾十平的店麵她生活水平就差不到哪裏去。不管你給沒給人錢,你自己手裏有錢,別人待你都會客氣幾分。<strong>.</strong>房東在這片街別人待她都是客客氣氣的,現在被人這樣看著,她真希望這裏是別的什麽陌生的地方,這些人都不認識她,以後她還可以有臉有麵地這片街行走。
這些事自有人匯報給唐餘,不過她沒有去插手,有人能解決就好,請人打工就是為她解決問題的,她不可能樣樣都要管。權利要適當下放,她自己會更加輕鬆,別人也可以價值體現,是驢是馬經些事她也能分出來了。
對麵有一家店和黃陽鎮的唐食街店麵規模差不多大,店主就是店麵的所有人,他們生意做得不是很好。唐餘思考著在自己的承受範圍內要出怎樣的價格才能讓他們把店麵賣給自己呢?她沒有想過人家不會賣的情況,經營也是為了利,如果她給出的利比他們自己經營劃算得多,他們有什麽理由不賣?真是不賣的話,那也隻可能是她給出的誘惑不夠大。
現在唐食街這個店麵應該不會續租了,可能還會退租也說不定,唐餘總得預先找找下家,最好是能夠直接買下來,租店太被動了,反正以後租金也是跟著物價上去買下來虧不了。
房東再來找唐餘的時候,就沒有之前那種店麵是我的租不租給你還要看我臉色的囂張氣焰了,不過語氣也好不到哪裏去就是了,畢竟她也算是因為唐餘才在大街上出了醜,現在心裏還過不去呢。
“我會按照合同賠償給你,你一個月之內給我趕快搬走!”房東一說完話就解氣地掛了電話,唐餘上次可是掛了她電話呢。
唐餘聳聳肩,還真是想什麽來什麽。還以為房東會舍不得錢怎麽也會等到租期結束呢,賠償也就是退回幾個月的租金,她也不差那幾個錢,其實她更希望房東可以等到一年之後合同自然到期,這樣她時間會更加充裕一些。不過也沒辦法了,隻能緊著去找下家了。
現在辦個什麽事,都喜歡找一個中間人來搭搭橋。唐餘去找對麵的店主談賣店的事時也找了一個中間人,中間人和店主比較熟悉,她這樣子也是為了表明自己的誠意。有個熟人在,店主對她的戒心也會少一些。
店主很早就有把店麵租出去的想法,他這家店實在是越做越沒有賺頭了,倒不是入不敷出虧本了,但他每個月賺回來的和別人收回來的租金是沒有多多少的,這還沒有算上他和他老婆的人工。他要是把店麵租出去,夫妻二人再找活來幹,有租金又有人工錢,怎麽也比自己經營店鋪強。前幾天對麵的唐食街和房東為租期問題鬧矛盾的時候,他就動了心思,也許他可以把店麵租給唐食街,沒想這就找上門來了。但他隻是想租出去不是要賣出店的,他想每個月收租金生活也有保障呢。
店主拉中間人過去講了些什麽,唐餘慶幸帶了個店主熟悉的人。沒辦法,和不同的人開不同的口,有些事人家就是不太願意直接和她講。
中間人和唐餘說道,“他是想每個月有固定的收入,想租給你但不想賣。”
唐餘想了想,直接對店主夫妻說道,“不知有沒有興趣過來唐食街幫忙,這樣每個月也有固定收入。你們也知道,我們唐食街的待遇在整個鎮上都沒有幾家比得上。不過店麵我就是想要買下來的,價錢可以慢慢談談,絕對不會比市場價低,如果你們不同意那我就隻能去找下家了。畢竟我出的錢不少,還有的選擇。”
能去唐食街工作,工資高夥食好啊,聽說逢年節還有獎金禮物送,店主夫妻很是心動,兩個人一起攢工資那可就是不少錢咯。
不過他們還是猶豫,“我們要幾天時間考慮一下。”
這個很正常,畢竟賣店不是小事,總要時間仔細考慮考慮。唐餘也沒想過會這麽順利就能買下來,但她還是沉吟了一下才說道,“我能理解你們需要時間考慮,不過我現在店鋪要搬家,時間不等人,所以我也在聯係其他鋪麵,價格方麵談攏的話我就是直接買下別人的店了,你們要是有意的話可能就要盡快考慮清楚就聯係我才行。”
唐餘走後,店主夫妻又悄悄去找了中間人來問,“她是不是真的還在跟別人談啊?”
中間人拿了唐餘的錢的,自然是說了好幾家在談的店鋪,並且有一家已經深入在談價了。不過他也沒說假話,唐餘的確是做了幾手準備,隻是這家才是合她心意的,因為離原址最近,能把影響降到最低。
店主夫妻也沒完全相信中間人,他們就是想套套消息然後自己再去打聽打聽,一打聽結果還真是那麽一回事,覺得自己錯怪了中間人還請了他吃一頓飯再繼續打聽消息。
沒有幾天,唐餘就收到了店主夫妻答應賣店給她的消息,以高出市場價百分之五的價格成交。(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