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被打怕了,也許是野兔子更有吸引力,盡管看到了劍鳴和林成,趙虎卻並沒有上前報複,而是繼續與小夥伴們一起追逐。
趙虎的舉動讓劍鳴和林成瞬間放下了心,開始進行自己的狩獵,隻可惜有了趙虎等人的喧囂,野兔們要麽遠遁藏匿,要麽飛速的奔跑,根本就沒有肯停下來休息的。
“哎呀,這些笨蛋這麽吵,把兔子都嚇跑了,還怎麽逮?”
“呃,那可怎麽辦啊,咱們今天要捉三隻的。”
“嗯?哥,咱們換個地方吧,這裏太吵了,兔子們肯定不敢出來的。”
“噢,好啊,我都聽你的。”
“嗯,咱們去山那邊吧。”
看著狂奔的小屁孩們,劍鳴鄙夷的搖了搖頭,如此大吵著追逐,跑一輩子也休想抓到一隻野兔子。因此,他和林成去了荒山的另一邊,盡管需要走很長一段路,卻總比徒勞的追逐強。
也許劍鳴真是蒼天眷顧的寵兒,山的這一邊的確靜謐,不僅草木更茂盛,而且還有一坑池水,絕對是最理想的狩獵場。
“哈哈,這裏真好,哥,你快看,好多兔子糞呢。”
“呃,小鳴,這裏好像怪怪的,咱們還是回去吧,我有點害怕。”
也不怪林成會害怕,這裏是趙家的墳地,已經有了幾百年的曆史,每當夏夜時分都會有鬼火飄移,是趙林村最詭異的地方。除了上墳的趙姓人敢來,平常毫無人跡,這裏多的何止是野兔,還有各種蛇蠍,對小孩而言,絕對是危險的地方。
隻可惜劍鳴並不知道這些,對於草木覆蓋的墳頭更無概念,他唯一想的就是抓兔子。
“噓,哥,不要說話,趕快準備好石頭,我已經看到兔子了。”
“噢,我知道了。”
林成也是小孩子,盡管心中有些恐懼,卻更希望抓到兔子,因此在得到劍鳴的指示以後,立刻撿了不少石頭(大多都是墳頭上的)。
野兔遍布的墳地,再加上逐漸精準嫻熟的擲石絕藝,劍鳴與林成甚至沒有費多少時光,便弄死了兩隻野兔子。
“哈哈,哥,兩隻就夠了,再多了咱們也拿不動,等下午回來再打兩隻就行了。”
“好,咱們現在就回去嗎?”
“嗯,現在就回去吧,就為(方言,順便的意思)看看那些人抓到兔子了嗎?”
兒時的劍鳴非常愛諞能,這也許是誇讚式教育的負影響,他此時還不知道什麽是低調。因此,小哥倆得意洋洋的回到原狩獵場,望著依然在四處找尋的人哈哈大笑,絲毫不懂得收斂。
趙虎等人聽到小哥倆的笑聲,紛紛駐足看過來,當瞧及兩隻碩肥的兔子,他們又豈能不羨慕。
“喂,你們在哪裏抓的兔子?”
“哼,一點禮貌都沒有,想要學藝,就得拜咱為師!”
“你……”
“不拜就算了,哥,走,咱們回家吃肉嘍!”
戲弄趙虎一翻,劍鳴萬分歡喜的隨林成回家,巨大的榮譽感,已經讓他忘記了自己的瘦弱,這也許就叫得意忘形吧。
“妗子,我們回來啦!”
“嗬嗬,小鳴,今天晌午抓到了幾隻兔子啊?”
“你出來看看呀!”
“噢,來了,啊,這兩隻都是你們抓的?”
“是啊,一隻是用石頭砸死的,另一隻是我用腳跺死的。不過,我的勁兒沒有哥哥的大,鞋都被兔子咬壞了!”
劍鳴指了指鞋子上的破洞,第一時間向羅翠蘭炫耀了功勳,他這麽做並非僅僅為了諞能,也是想提出自己的條件。
關心則亂,羅翠蘭的確上了當:“哎喲,傷到腳了嗎?快把鞋脫了,讓妗子看看,以後要小心一些,兔子急了真會咬人呢。”
“哈哈,我才不怕呢,隻是鞋變成這樣了,下次肯定不能跺兔子,你把擀麵杖給我吧!”
“……,嗬嗬,行啊,你要是喜歡就拿去玩吧。”
盡管很無語,羅翠蘭依然把自己正用著的擀麵杖送給了劍鳴,這是六十厘米長,直徑五六厘米的圓柱形榆木棒,主要用來做手擀麵。在那個嚴重缺乏玩具的時代,擀麵杖就是男孩子最向往的玩具,因為這既可以帶給他們安全感,也可以寄托血液中的一些天性因子,持有它似乎有喚醒靈魂的快感。
得到了想要的東西,劍鳴真的欣喜異常,一吃完晌午飯便拉著林成去了墳地,他急於體驗新武器的威力。
事情總是這樣湊巧,劍鳴和林成在去‘上班’的路上,正好遇到了同樣去‘上班’的趙虎一行,雙方既是同行又是對頭,誰也沒有理會誰。
本來雙方不在一個山頭‘上班’,並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誰曾想趙虎一行因眼紅劍鳴兩人的收獲,而選擇了暗中跟蹤,墳地的靜謐又被破壞了。
“你們……,一群笨蛋,就你們這樣,一輩子也別想逮住兔子!”
“哼,要你管啊,這又不是你家的,我們想幹啥就幹啥!”
“你……”
對於趙虎的挑釁,劍鳴不由大怒,本想提棒就上,卻被林成拉住了。
“小鳴,算了吧,咱們打不過他們的,真不行就去原來的地方逮吧,這裏挺嚇人的。”
“這?唉,哥,就在這裏逮吧,畢竟這裏兔子多,一時跑不幹淨,原來的地方早就沒了。”
“哦,那就在這裏吧,不過,咱別打架了,真不行下午就不抓兔子了,反正已經有兩隻了。”
“嗯,等等看吧,應該可以捉到的。”
劍鳴剛剛擁有了新武器,當然不甘心空手離開,好在墳地中野兔子多到了泛濫的地步,在趙虎一行的騷擾下,它們猶如沒有頭的蒼蠅,四處的亂轉,有好幾隻竟從兩人身邊跑過。
“嘭!”
劍鳴終於出手了,猶如打棒球,一棍把經過的兔子打飛,隻可惜瘦弱如他,使出全身的力,依然沒把兔子打死。
“哥,快追,我打傷它了!”
“我看見了,它跑不了!”
小哥倆拚命的攆,嚇的受傷的野兔嗖一下鑽入一個小洞(應該是獾子挖的吧?要不就是墳門?反正野兔子不會自己打洞!),劍鳴見狀大急,連忙伸手去抓……
趙虎的舉動讓劍鳴和林成瞬間放下了心,開始進行自己的狩獵,隻可惜有了趙虎等人的喧囂,野兔們要麽遠遁藏匿,要麽飛速的奔跑,根本就沒有肯停下來休息的。
“哎呀,這些笨蛋這麽吵,把兔子都嚇跑了,還怎麽逮?”
“呃,那可怎麽辦啊,咱們今天要捉三隻的。”
“嗯?哥,咱們換個地方吧,這裏太吵了,兔子們肯定不敢出來的。”
“噢,好啊,我都聽你的。”
“嗯,咱們去山那邊吧。”
看著狂奔的小屁孩們,劍鳴鄙夷的搖了搖頭,如此大吵著追逐,跑一輩子也休想抓到一隻野兔子。因此,他和林成去了荒山的另一邊,盡管需要走很長一段路,卻總比徒勞的追逐強。
也許劍鳴真是蒼天眷顧的寵兒,山的這一邊的確靜謐,不僅草木更茂盛,而且還有一坑池水,絕對是最理想的狩獵場。
“哈哈,這裏真好,哥,你快看,好多兔子糞呢。”
“呃,小鳴,這裏好像怪怪的,咱們還是回去吧,我有點害怕。”
也不怪林成會害怕,這裏是趙家的墳地,已經有了幾百年的曆史,每當夏夜時分都會有鬼火飄移,是趙林村最詭異的地方。除了上墳的趙姓人敢來,平常毫無人跡,這裏多的何止是野兔,還有各種蛇蠍,對小孩而言,絕對是危險的地方。
隻可惜劍鳴並不知道這些,對於草木覆蓋的墳頭更無概念,他唯一想的就是抓兔子。
“噓,哥,不要說話,趕快準備好石頭,我已經看到兔子了。”
“噢,我知道了。”
林成也是小孩子,盡管心中有些恐懼,卻更希望抓到兔子,因此在得到劍鳴的指示以後,立刻撿了不少石頭(大多都是墳頭上的)。
野兔遍布的墳地,再加上逐漸精準嫻熟的擲石絕藝,劍鳴與林成甚至沒有費多少時光,便弄死了兩隻野兔子。
“哈哈,哥,兩隻就夠了,再多了咱們也拿不動,等下午回來再打兩隻就行了。”
“好,咱們現在就回去嗎?”
“嗯,現在就回去吧,就為(方言,順便的意思)看看那些人抓到兔子了嗎?”
兒時的劍鳴非常愛諞能,這也許是誇讚式教育的負影響,他此時還不知道什麽是低調。因此,小哥倆得意洋洋的回到原狩獵場,望著依然在四處找尋的人哈哈大笑,絲毫不懂得收斂。
趙虎等人聽到小哥倆的笑聲,紛紛駐足看過來,當瞧及兩隻碩肥的兔子,他們又豈能不羨慕。
“喂,你們在哪裏抓的兔子?”
“哼,一點禮貌都沒有,想要學藝,就得拜咱為師!”
“你……”
“不拜就算了,哥,走,咱們回家吃肉嘍!”
戲弄趙虎一翻,劍鳴萬分歡喜的隨林成回家,巨大的榮譽感,已經讓他忘記了自己的瘦弱,這也許就叫得意忘形吧。
“妗子,我們回來啦!”
“嗬嗬,小鳴,今天晌午抓到了幾隻兔子啊?”
“你出來看看呀!”
“噢,來了,啊,這兩隻都是你們抓的?”
“是啊,一隻是用石頭砸死的,另一隻是我用腳跺死的。不過,我的勁兒沒有哥哥的大,鞋都被兔子咬壞了!”
劍鳴指了指鞋子上的破洞,第一時間向羅翠蘭炫耀了功勳,他這麽做並非僅僅為了諞能,也是想提出自己的條件。
關心則亂,羅翠蘭的確上了當:“哎喲,傷到腳了嗎?快把鞋脫了,讓妗子看看,以後要小心一些,兔子急了真會咬人呢。”
“哈哈,我才不怕呢,隻是鞋變成這樣了,下次肯定不能跺兔子,你把擀麵杖給我吧!”
“……,嗬嗬,行啊,你要是喜歡就拿去玩吧。”
盡管很無語,羅翠蘭依然把自己正用著的擀麵杖送給了劍鳴,這是六十厘米長,直徑五六厘米的圓柱形榆木棒,主要用來做手擀麵。在那個嚴重缺乏玩具的時代,擀麵杖就是男孩子最向往的玩具,因為這既可以帶給他們安全感,也可以寄托血液中的一些天性因子,持有它似乎有喚醒靈魂的快感。
得到了想要的東西,劍鳴真的欣喜異常,一吃完晌午飯便拉著林成去了墳地,他急於體驗新武器的威力。
事情總是這樣湊巧,劍鳴和林成在去‘上班’的路上,正好遇到了同樣去‘上班’的趙虎一行,雙方既是同行又是對頭,誰也沒有理會誰。
本來雙方不在一個山頭‘上班’,並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誰曾想趙虎一行因眼紅劍鳴兩人的收獲,而選擇了暗中跟蹤,墳地的靜謐又被破壞了。
“你們……,一群笨蛋,就你們這樣,一輩子也別想逮住兔子!”
“哼,要你管啊,這又不是你家的,我們想幹啥就幹啥!”
“你……”
對於趙虎的挑釁,劍鳴不由大怒,本想提棒就上,卻被林成拉住了。
“小鳴,算了吧,咱們打不過他們的,真不行就去原來的地方逮吧,這裏挺嚇人的。”
“這?唉,哥,就在這裏逮吧,畢竟這裏兔子多,一時跑不幹淨,原來的地方早就沒了。”
“哦,那就在這裏吧,不過,咱別打架了,真不行下午就不抓兔子了,反正已經有兩隻了。”
“嗯,等等看吧,應該可以捉到的。”
劍鳴剛剛擁有了新武器,當然不甘心空手離開,好在墳地中野兔子多到了泛濫的地步,在趙虎一行的騷擾下,它們猶如沒有頭的蒼蠅,四處的亂轉,有好幾隻竟從兩人身邊跑過。
“嘭!”
劍鳴終於出手了,猶如打棒球,一棍把經過的兔子打飛,隻可惜瘦弱如他,使出全身的力,依然沒把兔子打死。
“哥,快追,我打傷它了!”
“我看見了,它跑不了!”
小哥倆拚命的攆,嚇的受傷的野兔嗖一下鑽入一個小洞(應該是獾子挖的吧?要不就是墳門?反正野兔子不會自己打洞!),劍鳴見狀大急,連忙伸手去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