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急急忙忙做什麽?”方琰問道。zi幽閣.


    沈昕娘卻沒有解釋,踢上高頭屐便往外走。連在耳房中的兒子一時都顧不上了。


    方琰被她拖著手,快步跟在她的身後,“不是急於一時的事兒,昕兒別著急,你想到什麽了?若是想到什麽。可先同我說說?”


    沈昕娘卻仍舊沒有開口,一直拖著他來到書房。


    見她竟急匆匆的往書房裏來,方琰更為詫異了,“這裏藏了什麽?”


    沈昕娘看都沒看他,“你的書房裏藏了什麽,你問我啊?”


    方琰不解蹙眉,“什麽都沒有藏啊?”


    沈昕娘卻已經在他偌大的書架上翻找起來。


    方琰一臉不解,不明白她究竟在找什麽,想要幫忙都伸不上手。隻好長歎一聲,“昕兒,這是我的書房,你要找什麽,不妨跟我說一聲,我來幫你找?”


    沈昕娘點點頭,“一本詩集和雜記,前朝的崔都護所寫。似乎是個孤本,我看你收的很好,沒有什麽折痕。”


    方琰一聽,了無印象。孤本,很有可能是旁人所贈,沒有折痕,說明他很有可能根本沒有翻看過,崔都護?怎麽一點印象都沒有?


    “你這時候突然尋它做什麽?”方琰背著手問道。


    沈昕娘在他的書架上一通翻找,好在他的書架一向都被整理的很整齊,她看過的書。放在哪個位置,他一般都不會再動。以免她想要再看的時候,尋找不到。


    沒等方琰的眉頭越蹙越深,沈昕娘驚喜的聲音終於傳來,“找到了!就是這本!”


    沈昕娘將手中的書遞到方琰麵前,臉上的笑意頗有些邀功的意味。


    方琰還有些不明所以,但低頭看到書冊上的書名之時,他似乎有些明白了。《塞外雜詩》幾個草體,行雲流水,頗有風骨。


    “塞外?”方琰接過詩集,狐疑念道。


    “西北邊塞,崔都護曾在西域都護府呆過十幾年的時間,這詩冊就是那個時候所成。”沈昕娘說道,“我記得書中提及,西北塞外的牧馬民族,會馴養一種鳥。用來傳遞訊息,但具體是什麽鳥,又是什麽部落,我倒是記不清楚了!所以急急忙忙來尋找這本書。”


    方琰聞言十分又驚又急。倘若真的如同沈昕娘所說,如今的突厥人也會馴養這種鳥來傳信,他的尋找的方向不是全然錯了麽?他隻顧得攔住地上的書信往來,卻將天上給遺漏了!


    他立時將書房的燈燭都挑亮,跪坐下來,迅速翻著詩冊。翻到雜記部分,才看到雜記中隻是簡短提及此事。


    說西北遊牧民族崇尚自然同人的關係,以狼為圖騰,以鷹隼為勇士的象征。對狼和鷹會有一種十分特殊的感情。也會馴養獵隼。遊隼以配合他們遊牧打獵。遊隼能夠勘察地形,告訴他們那裏有綠洲,有適合放牧的地方。獵隼能夠偵查獵物。相當於讓馬背上的人視線提高至高空中,決勝於未見。


    隻有一句話提到,也會有人試圖馴養遊隼來送信。如同信鴿一般,但是遊隼的速度力量都遠勝於信鴿,可以飛行更遠的地方,更準確的判斷方位,更快速的到達。隻是這遊隼卻是有野性的東西,非常不易馴服,鮮少有成功的。


    “遊隼?”方琰緊皺著眉頭,抬眼看著立在一旁的沈昕娘,“昕兒真是心思敏銳之人,這麽不起眼的一本詩集,這麽簡短的一句話,昕兒都能想到!實在難得,以往聽掌門人偶有提及,說昕兒讀書,總是抓不住重點,在細枝末節上,反倒浪費功夫。這哪裏是浪費功夫!我看昕兒這習慣甚有用處。”


    沈昕娘倒被他誇的有些不好意思了,想到師父,心中又有些酸酸的,“師父教我讀書的時候,我總靜不下心來,又不能不讀,總愛旁門左道,如今仍改不了這毛病。因為覺得這些話有意思,才留下印象。書中也提到,用遊隼送信,隻是他們的想法,鮮少有馴養成功的。”


    “能用遊隼和獵隼來勘察地形獵物,就能夠用它們來送信,雖然從西北到京城是遠了些,看起來十分困難,但並非不可能完成。倘若真的是用這種方法,倒是十分隱蔽,讓人難以察覺!”方琰凝眸說道。


    沈昕娘點頭,“是個方向,多了一個尋找的方向,就多一點找到的可能。”


    方琰立時起身,向書房外行去。


    “你去做什麽?”沈昕娘問道。


    方琰回眸衝她一笑,“既然昕兒給我找到了新的方向,我當立時就叫他們去留意這新方向,倘若真能有所收獲,昕兒大功一件!我定要在聖上麵前為昕兒請賞!”


    沈昕娘搖頭輕笑,“我不要聖上賞,你賞我就行了。”


    方琰心頭一熱,連連點頭,“好好,昕兒要什麽我給什麽!定然不遺餘力,叫昕兒滿意!”


    “你想到哪兒去了?!”沈昕娘瞪眼嗔道。


    “昕兒想到哪兒,我就想到哪兒!”方琰朗笑。


    沈昕娘臉紅撇嘴,方琰笑著大步走遠。


    沈昕娘回到主院,方離恰好尿濕了醒來。她連忙上前去哄兒子。方琰究竟如何安排,則不再她考慮之列了。


    方琰調回了駐守在各個官驛的一半人馬,留下一半來,繼續監察過往書信。剩下的則全都調回道京城裏打鳥。


    特別是鷹隼一類的鳥,一個不能放過。


    就連公孫將軍府上,信得過的親兵,也都被他偷偷借調過來,參與打鳥的行列之中。公孫陵忍不住說他是異想天開。聽聞這想法還是得益於齊王妃之後,公孫陵就更為不屑了,“女子之見,王爺竟然也能聽信?!不曾聽聞人說,女人頭發長見識短麽?堂堂王爺,竟然這般看重一個婦人之言,這般勞神費力!真真叫人難以置信!”


    “公孫將軍休要管吾的想法從何而生,這人是吾同你借調的,你隻管保守了秘密,不同人講,旁的不用操心。”方琰對他的話,絲毫不在意,唯有一點不滿的是,“另吾要強調,並非所有的女人都是頭發長見識短的。”


    公孫陵不屑冷哼。他對自家妹妹被人擄走,如今雖知妹妹平安,可妹妹卻滯留在西北大營,說什麽不肯回來,心中甚是不滿,將這一切的緣由都歸結在沈昕娘的頭上,心中暗暗怨怪,若是沈昕娘在知道有人跟著公孫蘭的第一時間,就告知他,他定然能保護好妹妹,不叫妹妹被人擄走。也就不會有如今這般情況了。


    所以如今一提及沈昕娘,他就是一肚子的怨氣,自然對沈昕娘的想法也橫挑鼻子豎挑眼,各種看不慣。


    好在方琰同他雖是連襟,卻絲毫不受他情緒影響。對沈昕娘依舊如故。對她的想法也極為讚同。


    事情毫無進展了好幾日的光景。公孫陵有空就略帶嘲諷的問方琰,“王爺家的烤雀鳥吃膩味了沒有?”


    “不是雀鳥,是隼。”方琰總是淡淡回應,絲毫沒有被激怒的意思。


    這日公孫陵剛在朝會之後,嘲諷了他一句,他搖搖頭,還沒有行到勤政殿,便被自己的隨從攔住。


    隨從慌忙跪地,懷裏似乎還踹了什麽東西,手上略沾了些血跡,臉上還有些狼狽。


    這裏離朝會不遠,來往還有些宮人。方琰點了點頭,什麽都沒問,提步繼續向勤政殿走去。


    隨從連忙起身跟在他身後,入了勤政殿。


    勤政殿內外都是方琰信得過的人,不過他仍舊是屏退了眾人,才問道:“何事?”


    隨從連忙從懷中掏出一隻大鳥來,他原本身體十分精瘦,適才瞧起來頗有些臃腫,原來是懷中這鳥的緣故,這鳥縮著翅膀,身長一尺有餘,耷拉著腦袋,胸口一起一伏,似十分吃力。羽毛上還沾了血。


    “這遊隼是被射下來的,受傷不輕,王爺請看。”隨從將遊隼細長的鳥腿從柔軟的羽毛中給拽了出來。


    那細長的腿上綁了一隻細細的竹管,比幼童的小指更要細上許多。


    方琰點頭,伸手接過受了傷的遊隼。


    那細細的竹管在它腿上綁得很結實,方琰從身上摸出一把十分鋒利的匕首,小心翼翼的挑開纏繞在那細細鳥腿上的繩子,費了好一陣功夫,才將那竹管取了下來。


    竹管是被蠟封著的。他雙手握著極細的竹管之時,心頭就忍不住狂跳。誰說女人頭發長見識短的?竟真叫昕兒說對了!一般人怎會用這麽隱蔽的方法傳信?馴養一隻遊隼要花上多少功夫?


    他手裏握著的一定就是京城之中某位高官重臣通敵的證據!


    雖然蠟封還未被打開,但他心中已經篤定了大半。尋找了這麽久那藏在暗處的人,如今終於就要揭開最後一層遮羞布,看到那人醜惡嘴臉了!他心頭不禁十分激動,目光定定的落在那極細的竹管之上,連呼吸都微微凝滯起來。


    “點燈。”方琰緩聲說道。


    他聲音放的很輕,語速也很慢,似乎是為了用聲音平靜此時有些激動的內心一般。土腸他圾。


    隨從連忙上前,用火折子點亮了燈,並取下燈罩來,將燈燭送到方琰麵前。


    方琰仔細打量那極細的竹管,竹管比幼童的小指更細了許多,即便燈燭融化了蠟封,那裏頭的字條,也難以取出。


    “去取細長的銀針來。”方琰又吩咐道。


    縱然心中已經急不可待,但他麵上盡量讓自己顯得平淡從容。越是接近真相的時候,越要冷靜,不能慌張忙亂。如此才是最佳的心態,如此才不會在最後時刻,忙中出錯。他可以冷靜,可以從容,可以等。已經為突厥的事情煩惱這麽久了,努力這麽久了。如今就要知道真相的時候,不過多等上一時片刻而已,他有什麽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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