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他這個哥哥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百變,他冷漠起來能冷死,拽起來能拽上天。[]【\網.aixs】


    任盼盼是以一種直接的近乎摧殘的方式在變化,時而羞澀時而狂躁,就像天空一樣,一點兒也不會掩飾自己的情緒。真的是難得他被任子保護的這麽好。


    現在我倒是有點兒佩服任子墨,他的確是有一種天生的霸道總裁風範。


    “任子墨,你是不是很累了?累了就休息吧。”


    “不,我隻需要調整十分鍾就好,我每天隻需要休息七個小時,其他時間我都不會浪費。整個家族都虎視眈眈的盯著我,這個房間是最安全的地方。”


    “所以你不必拘謹,你可以在這座房子裏隨意的看看,走動走動,甚至翻動桌子。這樣你也好了解一下你的朋友。”


    “好既然你都這麽說了,那我就參觀一下你們的房子,說句實話,我還真的很好奇,你們這些有錢人的家會不會真的像王子的房間一樣堆滿金銀珠寶。”


    任盼盼放下他手裏的拳擊手套,一步跨上四個台階。


    “我帶你看。”


    我也沒有矯情就上去了。這棟樓並不大,不過卻又兩層,還是複式的樣式。到了二樓,整個房間都比一樓明亮很多,我走向東側的窗戶,推開它,的確是看見了滿牆的爬山虎,這裏應該是他們特意給扒開的。


    從這扇窗戶可以看見外麵的風景,入眼一片蒼白。


    “這種建築風格真棒。”


    “恩,我也很喜歡不過隻喜歡這裏的二樓。這棟樓的後麵有一棟是特意用來健身的,我跟哥哥經常去裏麵打拳、擊劍。”任盼盼躺在床上,剛剛上樓的動作並沒有讓他有一點兒的吃力。他的全身其實並不是肥肉,而是肌肉。


    他們的房間很幹淨,任子墨的房間整個風格都是黑白色的,而任盼盼的風格是藍白色的。


    “你們應該把房子刷成橙色的,這樣會顯得房間很溫暖,像這種冷色係,隻適合在辦公室裏。它是為了使人隨時保持清醒。”


    突然任盼盼盯著我說:“你的確很特別,從我第一次見到你時,你的眼睛就告訴我,你是特別的。”


    “謝謝,我也很喜歡它,因為是它讓我認識了你們。[.超多好看小說]”


    “你的身子很輕,那天你踩在我身上的時候,我沒有一點兒點兒的疼痛,反而像是棉棒一樣在撫摸我的傷口。”


    “盼盼,你真的過目不忘?”


    “沒錯,這是我生來就有點能力。”


    我坐在沙發上,環視整個房間。房間的空氣很清晰,因為另一側的窗戶一直開著。


    我很小的時候就渴望住這樣的房子,麵向太陽升起的地方有大片的爬山虎覆蓋,它能遮蔽夏日炎炎的太陽,在地上投下一層陰影,那陰影是綠色的,讓人的眼睛與身心都是寧靜的。


    這是大自然的綠。


    “我喜歡你們的房間,這裏沒有你們口中的明爭暗鬥。歡迎你明天來我的公司,我得先記上你的手機號碼。”


    任盼盼讓我告訴他手機號然後他直接給我撥過來。


    “我下去吧,你哥哥一定休息的差不多了。”


    任盼盼這次先示意我下去。等我下到一半的時候我看見樓下多了一雙腿。我看到那雙腿下穿著的皮鞋,剛剛的傭人隻要一進門就會換上室內的拖鞋,防止把地踩髒。


    甚至包括任子墨與任盼盼都換了鞋,而這個人卻直接穿著皮鞋走了進來,那隻說明一個問題。


    等我完全走下樓梯後,那個人看著我明顯是一種不可相信的表情甚至還夾雜著一絲的厭惡。


    他抬起手指著我問任子墨:“她是誰?誰讓你隨意帶人來家裏的?”


    “她開著一家公司,想要讓任盼盼去當秘書,他們是同校的同學。”


    那個男人聽到任子墨這麽一說,就不是那麽生氣了,他轉過頭來看向我:“那還得謝謝你,我的這個大兒子怎麽樣也不想去外麵工作,既然他喜歡你的公司,那就讓他去吧。”


    他的一番話真的好像一位仁慈的的父親再為自己的兒子擔憂,可是我明顯看見任子墨臉上的不屑。


    “叔叔言重了,我跟盼盼是好朋友,我們在學校裏的一次野營中結識,他算我門好幾個班的經費都那麽快,我就了解到他是個很聰明的人,可是沒想到他居然是任家的公子。真的是我的運氣好。”


    我故意把話說的很笨很笨,就是怕像他這麽聰明的人,會認為我的接近存在什麽見不得人的心思。


    “你不知道他是任家的孩子?”他的語氣顯然是不相信我的話。


    “沒錯,我不住校,有課才去。其他時間我都住在一位朋友家裏。”


    “男朋友?”


    “對男朋友。”


    “什麽地方?”


    “鴻德別墅區。”


    “那你朋友也挺有錢的。”


    我沒接話,不過他說的沒錯,翁遠洋的確挺有錢的,不過任子墨曾經說過,翁遠洋曾經是他父親公司的員工,而且有意栽培過。如果我說那個人是翁遠洋的話,那我一定會死的很慘。


    “你朋友叫什麽?”


    果然他就開始調查了。


    “蘇兵,他是我高中同學,現在在給一位明星當經紀人。”


    他詢問的語氣依舊沒有減弱,氣勢依舊強硬:“蘇兵?就是蘇司令的孫子?他有個姐姐叫蘇安?”


    “對,他跟我是很好的朋友。”


    “恩。”他沒接著問,隻是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聽到關門聲,我深深的呼出一口氣。任子墨也用一種疑問的眼神看著我:“你居然是蘇兵的朋友,真是沒想到你的能力還挺強大的。”


    “哈哈,任子墨,你父親調查我,難道你也要調查我嗎?算了,我直接告訴你也不錯。蘇兵與翁遠洋在同一個小區,他們兩家前後院。”


    “我一開始住在蘇兵家裏,至於跟蘇兵的相遇那是一場意外,可是與翁遠洋我們早就認識,他年輕的時候在我叔叔的公司,叔母一直不接受我,所以叔叔就讓他養我。養了我五年。”


    “這麽說,你跟翁遠洋先認識的?”


    “沒錯。蘇兵是我高一的時候才認識的。後來翁遠洋來a市發展,我也就跟著來了。一開始我叔母扣下了我叔叔給的學費,蘇兵知道後幫我交的學費,大一暑假的時候我就住在他的家裏。也是那個暑假我又遇到翁遠洋,然後就搬去翁遠洋家裏了。可是如果我對你父親說我認識翁遠洋,那我今天說不定都走不出你家。”


    任子墨十分讚同的說:“這倒是真的。不過你說謊的能力還真不錯。”


    他這麽一說我的臉就紅了,沒錯,我剛剛的確是說謊了。可是會說謊的人是天生的,沒辦法。


    我淡淡地回擊他一句:“你還不是一樣?”


    然後我們相視一笑,我也沒有多停留,他與任盼盼就一起送我出來。一路上我都感覺我身上有一道視線,我想回頭看,任子墨拉住我的手示意不要。


    感受到手上的溫度,這已經是他第二次拉我的手了,就好像他很早就習慣拉一個人的手一樣。我盯著我們倆牽著的手發呆,我又看向任盼盼,這次他倒是麵無表情,不似上次那樣凶狠。


    走出大門口,為了緩和氣氛,我揮揮手中的手機對他們倆說:“任子墨我走了,盼盼記得等我的電話。或者明天早上你不忙的時候,直接去雪芙公司門口,到了響我手機,我下去接你。”


    任子墨麵無表情的看我一眼,那感覺就像是不希望告訴別人他認識我一樣。


    其實一個人如果寂寞久了,突然有這麽一個熱情洋溢的人出現在你麵前,而且沒有帶任何的陰謀,那誰都不會長久的緊繃著臉的。


    就像當初我遇到蘇兵,如果沒有他,或許也不會有今天的我。隻是很可惜在遇到他之前我已經有了翁遠洋,再也裝不下他。如果有很多人知道我的故事的話,一定會罵我是個傻子吧,放著好好的蘇兵不要卻隻要遙不可及的翁遠洋。


    可惜的是這世界要麽沒有相遇,要麽就是相遇太多,卻時間、地點、場合不對。


    如果是我先遇到的蘇兵,那麽我想我一定會瘋了似的撲上去的。可惜這世上沒有如果。


    我是打車回家的,路上車在經過一條商業街的時候,我讓司機停下了。因為住進翁遠洋的家裏,我都沒有那麽多的洗漱用品。好多的化妝品也需要買。


    而且我突然有錢之後,也突然發現這麽久以來我都沒有幾件可以穿出門的衣服。之前一直都是在花蘇兵的錢,不好意思一直花。


    等我走近商店,售貨員直接跟在我的身後,我走哪她也走哪。對於她這種既不給我推薦商品又隻是默默的跟著我的的行為感到厭煩,我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掉頭就走。


    我直接去了大商場,一樓都是護膚品。我去一一試過之後買了全套的。今天有點兒累,時間也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


    當我經過蘇兵的房子時,我突然想起他這幾天一直都沒給我打過電話。於是我站在他家門口,撥通他的號碼。鈴聲響了很久,他都沒接,就在我以為他忙著顧不上的時候,手機接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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