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美國的網絡已經非常發達了,戴蒙晚上做的事立即傳遍了互聯網,沒人能掩蓋。


    根據ici的一項調查,2005年美國79%的成年人使用互聯網。


    “突發大新聞,剛剛有人在東區搶劫了法爾科內家族的金庫!不知道是不是哥譚的兩個黑幫全麵開戰了,打的很激烈,自動步槍和炸彈都用上了。”


    “法爾科內的金庫被搶了,是一輛黑色的裝甲車衝進了大樓,搶完後又開了出來。總共也就5、6分鍾的事,搶完就走。竟然有人敢挑戰法爾科內,哥譚好像要變天了!”


    “這不像是黑幫火拚,更像是兩個人對黑幫的報複。那輛車應該隻能坐兩個人,多了坐不開。我覺得他們並不是衝著錢去的,根本帶不了多少東西。”


    “黑幫的人永遠比警察先到,搶劫的人剛走沒多久黑幫的增援就到了。事情發生了半個多小時後才有警察到場,而且隻去了一輛車,一個人。哥譚的這幫警察,其實和黑幫是一夥的吧?”


    有個網友說出了真相,去調查的警察是詹姆斯-戈登的搭檔弗拉斯。這個人其實是法爾科內在警局的臥底,平時給黑幫傳遞大量信息,有毒品交易時還經常去充當打手和保護傘。


    最神奇的是,包括戈登在內,很多警察都知道弗拉斯和黑幫的關係,卻從沒有人舉報過他。這已經不是警局的潛規則了,擺明了“我是壞人”卻沒人管,因為幾乎人人都壞。


    弗拉斯是來幫忙的,調查誰幹了這件事。


    黑幫老大卡邁恩-法爾科內親自來了,沒有大發雷霆但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多生氣。如果不能完美的解決這件事,他在哥譚的地位和威懾力都會下降。


    有三人逃出了大廈,等戴蒙離開後才回來,他們是重要的目擊證人,說了自己看到的事。


    “來的隻有一男一女,而且隻有男的動手了。一個人打死了17個人,這怎麽可能?”法爾科內憤怒的問。


    “先生,我們說的就是實情。他的槍法太準了……一個人就壓製了我們所有人。而且他穿了一身黑色的戰衣,刀槍不入……他太可怕了。”一個瘦子打著哆嗦,帶著哭腔。


    “他是怎麽打開金庫的?你們看到了嗎?”法爾科內陰沉的問。


    三人一起搖頭,表示沒有看到。他們哪敢看戴蒙怎麽打開金庫,隻要被看到,就沒機會站在這裏說話了。


    從他們跑出去打電話向總部請求支援,到法爾科內親自帶人過來總共9分鍾,但敵人已經打開了金庫,拿了一些金塊離開了。


    所有人都覺得這次搶劫很不科學,速度快到讓人懷疑金庫忘了鎖門,但這怎麽可能呢?沒有人能想明白,因為這是哥譚從未有過的超能力犯罪。


    弗拉斯沉思了片刻,正色道:“我想有個人可做到這種事。”


    “誰?”法爾科內問。


    “殺死黑麵具的人和搶劫諾亞-萊利的人。我們在撬棍夜總會調查過,沒人看到凶手的臉。根據現場痕跡,警方分析是一個人幹的,黑麵具保險櫃裏的重要物品也被他拿走了。不久前,諾亞的犯罪證據和黑麵具的u盤都被人放到了警局外。”弗拉斯說完,咽了口唾沫。


    法爾科內倒吸了一口涼氣。“有什麽線索嗎?我可不想被這種瘋子盯上。”


    弗拉斯搖了搖頭。“一點線索都沒有,子彈很幹淨查不到從哪裏流出的。今天他丟下一把步槍在這裏,我可以調查,估計不會有什麽結果。局裏認為這是個外來的超級殺手,你平時加強防衛吧。”


    法爾科內的臉色黑如鍋底。他當然要加強防衛,不能再隨便拋頭露麵了。雖然警方封鎖消息,媒體報道說撬棍夜總會死了23個人是踩踏事件,但道上的人都知道黑麵具是被人一槍爆頭殺死的。


    法爾科內開始害怕了,他怕死。哥譚的黑幫之所以能統治城市,是因為這裏腐敗,有一套官員和黑道都願意遵守的潛規則。他們一起斂財,一起壓迫平民。他們成功的秘訣,是遵守秩序保持底線。


    現在這個隱藏在暗處的敵人和哥譚的大佬們明顯不是一路人。他的行為帶有一種戲劇性,不按套路出牌,行事方式沒有準則可尋。難以琢磨的人最可怕,你都不知道他為什麽要殺你,誰知道他什麽時候出手?


    與此同時,在哥譚警察總局,詹姆斯-戈登正在加班。


    他看起來很疲憊,並不是身體上的疲憊,而是內心。他一直想改變哥譚市,但他的能力不足,簡直什麽都做不到。


    今天局裏接到了報警,說是法爾科內的大廈遭到了搶劫。戈登認為這是將黑幫大佬抓進監獄的好機會,建議大批警察一起出動去現場。他相信大廈裏肯定能找到一些犯罪證據,隻要他們趕在黑幫之前到達現場,完全有理由封鎖那裏。


    黑人洛布局長卻沒有這樣的魄力,他認為那裏發生的是黑幫火拚,警方應該坐山觀虎鬥,而不是強勢的參與進去。如果大批警察趕往現場,搜不到證據就尷尬了,還可能會和黑幫發生激烈的衝突。


    搜查不到證據,法爾科內找律師告警方胡亂執法的話,高層一施壓,洛布這個市局長大概就幹到頭了。


    這是很有可能發生的,因為事發地點在法爾科內的大廈裏。他完全可以說自己是受害者,這個大佬擅長顛倒黑白,法官費登和他是一夥的。


    戈登隻好待在局裏繼續調查之前珠寶商人在家被搶劫的案子,內心感到無比淒涼。哥譚所有人都知道法爾科內有多壞,但警方就是動不了他。自己當警察到底為的是什麽?一輩子調查些小案子嗎?


    “別出聲。”忽然,戈登背後被頂上了東西,他感覺到那是槍口,全身汗毛都豎了起來。


    “你要幹什麽?”戈登強迫自己鎮定,輕聲問。他認為有談判的可能,如果對方想讓他死,完全可以偷襲殺死他,不需要和他說話。


    他都不知道對方是怎麽潛入警局悄悄走到他身後的,一點聲音都沒有,這是一個高手。


    來人正是穿上了裝備,黑衣蒙麵的布魯斯-韋恩,今天來找戈登是想和他合作。他沒有查到搶了韋恩企業裝備的人,也沒等到人上門找茬,決定先對付哥譚的大毒梟。


    “法爾科內每星期都進一批毒品,為什麽沒人阻止他?”布魯斯問。


    戈登淡淡的說:“他收買了警察和法官。”


    布魯斯又問:“該怎麽做才能製止他?”


    “向費登法官施壓,找一個有膽識的檢察官。”戈登回答。


    “瑞秋-道斯。”布魯斯說出了自己青梅竹馬的名字。他太看得起瑞秋了,她隻是檢察官助理,有膽識但沒能力啊。


    “你是誰?”戈登問。


    “注意我的信號。”布魯斯的聲音沙啞低沉。


    “你隻有一個人?”戈登問。


    “現在我們有兩個人。”


    “我們?”意識到布魯斯不再拿槍指著他,戈登立即拔槍追上了天台。


    他看到布魯斯從樓上一躍而下,背後的披風張開,滑翔下樓消失在了夜色中。


    和戈登一起加班的一個年輕警員看呆了。“那是什麽?”


    “我想他就是那個使用麻醉槍的珠寶大盜之一。”戈登肯定的說。諾亞-萊利公寓的攝像頭拍下過罪犯的形象。


    一身黑衣,有滑翔翼,還給警方提供了受害者的犯罪證據……他不可能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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