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瑀雖是文人,卻也是熟讀兵書之人,知道秦風出兵在即,諸事繁忙,以兵貴神速為理由,推辭了秦風的好意,自行離開。[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蕭瑀走後不久,五百馬軍以威武之勢駛入朔方,問明道路,往都督府飛速而來。


    為首一人程咬彪悍魁梧,古銅色的皮膚,國字型的大臉,粗糙的臉上全是漆黑剛硬的短須,毛茸茸地露出一雙虎目,整就是個猛張飛的造型。


    他正是金吾衛大將軍,程咬金!


    這一次,他將以長輩的身份擔任秦風的副將。


    “見過大總管,程咬金特來報道!”程咬金聲音洪亮,跟張飛有的一比,到了都督府,他搞怪般的作揖禮拜。


    “程叔叔,委屈您了。”秦風有些不好意思的說著。


    “無妨,無妨,隻要有仗可打!讓我當小兵老子也幹了。小瘋子,你小子發起瘋來,不簡單呐。嗯,你有什麽打算自己看著辦,老程是遊玩來著。對了,什麽時候出征。”程咬金最耐不住性子,抓著秦風的肩膀上瞧瞧下看看。


    “進府再說!”秦風將這尊大神迎進都督府,笑著說道:“叔父來得正是時候,這樣我們就不用等著您了,兵貴神速,我們打算夜間動身,立刻北上。嘿嘿,抓頡利這個頭功我們搶定了。”秦風本是沒打算等程咬金的,讓他隨後自己趕上來。這兵貴神速,他沒有任何理由因為一個人而耽誤了大軍的速度。程咬金雖為長輩,但他識得大體,如此快速的趕來報道,很有軍人風範,讓他極為滿意。這要是換成了囂張跋扈的尉遲敬德,恐怕就不是這樣了。


    程咬金訝然道:“不用等糧草到達?”他原本是打算隨著糧隊一起抵達的,但是覺得此次與秦風合作,不但是新老將軍的配合,更是長輩與晚輩的配合,作為長輩,自然更得為晚輩著想,於是他也就先行一步趕上來了,不想直接得到進兵任命。


    此時大唐為秦風這路大軍運來的糧草還未抵達,朔方存儲的糧草應當不多。這深入突厥腹地,不先鞏固後勤這是什麽打法?


    “等糧草到來,哪裏還來得及?要打便快,軍貴神速!”秦風斬釘截鐵的說道,“而且小侄出兵,向來隻是準備十多天的幹糧,從來就沒有運糧軍,以免拖了行軍的速度。”


    “一直吃幹糧,豈不影響到將士的體質與士氣?而且現在天氣漸冷,吃冷食會把將士凍壞的。<strong></strong>”程咬金知道他們鬧得風風雨雨、風風光光,卻從不知他們的作軍風格。所以,一聽秦風的話,便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叔父有所不知,我朔方是清一色的騎兵,沒有步兵可言,而騎兵有馬,馬匹在奔跑之時,肩胛處會產生大量的熱量,每個士兵都有一個大水袋,均是放置在戰馬的肩胛處,隨著馬匹的奔跑,將士們可以持續喝到溫水、熱水,而且,帶著幹糧,並不意味著一定要吃,草原上的綿羊,才是我們的糧食。突厥人的烤肉,可是一絕,包管叔叔吃得上癮。”


    “再好不過了,老程最喜歡吃羊肉了。”程咬金猛咽口水的說著。


    秦風笑而不言,他也不點破,烤肉是好吃,可一旦吃到你要吐,就不會這麽說了。


    “老頭子,老頭子!”


    正當此時,得到消息的程處默陣著一陣旋風跑了進來。這兩父子相貌有八分相似,程處默身高八尺,與程咬金站到一塊兒,頗有大小張飛的架勢。


    “混小子,都是將軍了,大呼小叫的成何體統。”程咬金一巴掌拍在程處默的肩膀,差點沒把程處默給拍倒。不過神色裏甚是欣喜,現在的程處默一掃浮躁之氣,成為一員氣勢十足的將軍了,作為父親的程咬金,心裏還是蠻高興的。


    “還是這麽野蠻!”程處默揉著發痛的肩膀,嘟嘟囔囔


    “他娘的,你小子說什麽?”程咬金豹眼一瞪。


    程處默大膽的瞪著自家老子說道:“咱是文化人,別動不動就‘他娘的’。”


    程咬金奇怪的看看他道:“奇怪,你何時成文化人了?真是天下奇聞。”


    程處默聞言自得道:“你還別瞧不起人,這些年,老子也是夜夜攻讀諸子,不下他人。雖說嘴上沒啥長進,但這文功還就真是長了!”


    一旁的尉遲寶慶聞言哈哈大笑道:“你就吹吧,這也就是老劉不在此處,若是他在,少不得出些難題,打壓一下你這股囂張的氣


    程處默聞言怒道:“笑話,老子怎麽會怕了劉仁軌那陰險狡詐的家夥?”說完,遊目四顧,賊頭賊腦的,一副擔心讓劉仁軌聽到的模樣。


    眾人自是大笑不已。


    劉仁軌受秦風之委托,擔當起這些主將的老師,指教著他們的文化水準,這些個家夥都是深受其害,對劉仁軌的嚴謹是敬之怕之。


    笑鬧過後,一眾人開始說起了正事。秦風問道:“叔父,您是沙場老將,可有什麽好的建議。”


    程咬金這個人,秦風是在了解不過了。


    大智若愚、扮豬吃老虎,用這兩個詞語來形容他是在貼切不過了。


    大道理、小道理他都明白,都清楚,但就是一副啥也不知道的樣子,日子過得極其滋潤。尤其是在識人的目光上,看的尤為準確,而且不論在誰的麾下都能混的極好。早年因盜賊蜂起,他組織了一支數百人的武裝,護衛鄉裏。但發現李密意圖圖謀他的鄉村,果斷的投效了李密,以保鄉裏安全,受到李密的重用,還成為了內軍驃騎之一。後來李密敗給了王世充,程咬金又得到了王世充的重用。隻是他一眼就瞧出了王世充不堪大用,唆使秦瓊投奔了李唐。


    在李唐遇到了真正的明主李世民,程咬金也認準了他,死心塌地的幹。為了李世民甚至不惜冒著抗旨不遵的大不為,也要保護他安危。


    其餘說程咬金愚忠,倒不如說他眼光毒辣,看準了李世民是成大事的人,值得追隨一生。


    事實亦是如此,程咬金的能力或許比不上很多人,但是在李世民心中最值得他信任的幾個人中,必定有老程的名字。程處默作為程咬金的長子,跟他老子是一個德行。大道理遠不如程咬金,可小聰明卻也是一套連著一套,但也就是大狐狸跟小狐狸的差別,都是屬狐狸的。


    程咬金斂去笑容,一本正經的說道:“每個人用兵的風格不同,你們對突厥連戰連勝,有一套屬於你們自己的打法,我就不幹涉了。不過,我要說的是此番出征,咱們必須要有一個好向導。一個好向導尤為關鍵,李廣誤了時辰,正是因為他缺少了一員熟悉匈奴地形的好向導。”


    “小侄明白。”熟知曆史,深知在一個好向導的重要在異國他鄉行軍是多麽重要。


    最耳熟能詳的例子就是曹操征討烏桓這一戰。建安十二年,曹操為了肅清袁氏殘餘勢力,也為了徹底解決三郡烏桓入塞為害問題,決定聽從謀士郭嘉的意見,決定遠征烏桓。


    但情況並不順利,相反厄運連連。到達無終時,時正雨季,道路積水,淺不通車馬,深不載舟船。深入腹地以後,又遇到了更大的威脅。三國誌記載“時寒且旱,二百裏無複水。軍又乏食,殺馬數千匹以為糧,鑿地入三十餘丈乃得水。”可見當時情況如何的惡劣,實是曹操起兵以來遇到的最大危機。幸運的是曹操麾下有一人叫田疇,他是本地人,熟知地理,改從一條久已斷絕,但尚有微徑可尋的路線進軍。在田疇的引導下,曹操大軍登徐無山,出盧龍塞,直指烏桓老巢柳城。


    一句“久已斷絕。但尚有微徑可尋的路線進軍”足以證明曹操當時的情況是多麽的惡劣,若不是田疇,曆史上赫赫威名的曹操隻怕要死在北地了。這一點足以證明在行軍途中一個本地向導的作用是多麽的巨大。之前,秦風已經考慮到了,並找了一個非常合適的人選。


    “老頭子,你放心,我們這向導好得不得了,突利的兒子絕對是最好的。”程處默大聲說道。


    “妙,妙,妙!”程咬金眼光一閃,喜道:“向突利的兒子當向導,真是一舉兩得之妙事。哈哈,那些還擔心這擔心那的,卻想不到你小子已經想到了這點兒,了不起啊。”


    “什麽一舉兩得?”程處默、尉遲寶慶等人一臉茫然的表情。


    秦風眼睛一翻,一副小屁孩懂啥的模樣。


    程咬金冷眼一瞪道:“以你們的智商,不明白小瘋子此中深意的正常。小瘋子讓賀邏鶻當向導,這是最正確的方法下,選擇了最正確的人。首先,賀邏鶻是突厥人突厥的王子,對於草原比任何人都了解;其次,朝中一些人擔心,大軍北征後,無人製止無人威懾的突利會做出不利於大唐之舉動,現在把他的兒子帶走,突利明知是當質子,卻也無法拒絕,他就這麽一個兒子,已經讓我們帶走了,你說他還敢謀反嗎?你們這些不學無術的家夥,都學著點。對你們以後絕不壞事。”無論正史野史,程咬金對於後輩子侄是不遺餘力的支持,別看他五大三粗的,心細著呢。


    要不然,他憑什麽在李淵、李世民、李治、武則天四朝混得風生水起?


    程處默、尉遲寶慶一臉驚歎的看著秦風。


    秦風一臉的高深莫測,一臉的理所當然表情。天地良心,他哪裏想了那麽許多,隻是覺得賀邏鶻身為突厥皇子,且為人精明,又與頡利有著深仇大恨,是最最合適的向導人選,僅此而已。至於突利是否會謀反,他壓根就沒想過,也不信放下的突利還有不軌的心思。


    “突利的兒子成了人質,女兒也成了房中的貼心小丫頭,深謀遠慮,高,高,高!老大不愧是老大。”尉遲寶慶拍著馬屁。


    秦風差點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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