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風已經往返了三次,扔到車上的活雞也有了五十多隻,再往返一次,晨風就打算收手回家了。[.超多好看小說]畢竟這個院子裏也隻有七八十隻活雞,再有一次的話,雞也剩不了幾隻。


    雞越少,似乎就越難以捕捉。這次捉到十五隻,就費了前三次總和的力氣。這讓晨風的額頭也微微見汗。不過收獲不錯,晨風還是很愉悅的。再次將這些雞綁在棍子上,晨風扛起,就要走出這家小院。身後突然傳來一個聲音:“英雄留步!”


    晨風被嚇了一跳,之前已經搜索過,屋子裏並沒有人。所以突然冒出來一個聲音,還是讓晨風的肌肉開始緊繃,似乎隨時都可以跳起來。晨風回身,在回身的時候,已經將棍子上的雞甩在地上。棍子雖然不鋒利,但是足以讓晨風和喪屍保持一定的距離。


    晨風回頭一看,就有些呆澀。叫住晨風的,是一個很有些豐滿的少婦,臉也很齊整,一點也沒有活在末日中的狼狽。很幹淨,不過臉色有些嚴峻。


    晨風遲疑了一下,結結巴巴的說道:“你叫我?”晨風活了這麽大,二十多年的人生,從來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叫做英雄。這讓他有些遲疑。


    “當然。”那個女子說道:“這院子裏除了你和我,還有活人嗎?”


    “叫我幹嘛?”晨風已經從初見的失神中冷靜了下來,想想自己的行為,大概是把這個少婦的口糧全都弄走了,這才讓這個少婦不得不從隱身處跑了出來,心裏自然是多少有些愧疚。這讓他問出這句話的時候,臉有些紅。


    “不幹啥。隻是你把食物都帶走以後,我也沒法活,索性把我一起帶走吧。”少婦說這話的時候,多少有些羞澀。畢竟是一個陌生的青年男子,還是初次見麵。這樣的要求多少有些過於急切了。


    不過這個少婦的語氣很堅定,末日中,羞澀似乎也是一種奢侈的表情。在這樣的環境裏,如何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而選擇晨風,第一是因為,這是第一個在末日後出現在眼前的男子,男人總是更有力量,更強大一些。


    第二是因為寂寞。你單獨生活幾十天以後,也會想要找一個人交流一下,人,本身就是社會型的一種動物。聚集在一起,會讓他們更有安全感。


    “你敢跟我走?不怕我吃了你?”晨風笑的有些邪惡,就好像自己真的不是個什麽好東西一樣。


    “看你這小嫩樣,恐怕怎麽吃也不知道,要不要姐姐教教你?”少婦一笑便風情萬種,眼裏好像要滴出水來,卻又火辣辣的,讓晨風一陣心慌。


    “那就趕快跟上吧,希望天黑之前,咱們可以回家。”晨風慌慌得說了一句,轉頭不敢再看這個女子,大步走了出去。隻是因為走得匆忙,腳下一個趔趄,險些摔倒。


    這讓晨風一下子臉紅起來,就算是走在晨風身後,也能很明顯的看到晨風羞紅的脖子。[.超多好看小說]少婦抿嘴一笑,趕快跟了上去。


    後備箱已經放不下了,隻能放在車裏的後排座上,這讓車裏始終彌散著一股怪味。不過將車窗打開之後,迎麵的風呼呼地吹了進來,嗅覺好像也被麻痹,聞不出什麽味道。


    “怎麽你家隻有你自己?”晨風邊開車邊問道。


    “都死了。”少婦的臉黯淡了下去。在末世中,本來失去就是一個很平常的話題,但是說出來的時候又往往讓人覺得更加沉重。


    “你家呢?”少婦反問了一句。


    “都一樣。”晨風聊到這裏,突然不想說話了。如果這個少婦看到後院中的已經變成喪屍的父母,恐怕會覺得他是個變態吧。


    一路無話。雖然此行還算順利,但是回到家的時候,已然到了下午三四點鍾的樣子,太陽已經西斜。這些活雞,被放在了前院裏。前院和後院是被房子隔開的,院牆也足足有二米四五,住在這裏,起碼安全上不是什麽問題。


    晨風殺了兩隻雞,接下來的雞血也有整整一大碗,想來也夠自己的父母吃了。喪屍似乎不吃飯也不會餓死,不過晨風並不想嚐試。在那個少婦在房間裏休息的時候,晨風悄悄的把這碗雞血放在了後院裏。他並不想告訴少婦自己一直供養著兩隻已經變異的喪屍,他的不知道為什麽,隻是不想說。


    這兩隻雞被滿滿的燉了一鍋。雖然調料並沒有什麽,還是讓晨風饞的口水不斷。


    少婦的食量不大,大概吃了不到半隻雞就吃不下去了,剩下的都進了晨風的肚子,就連雞湯,也被喝了個一幹二淨。已經好久沒有這種飽脹的感覺,摸著自己肚子的晨風也有一些小小的滿足。


    這所房子的房間很多,安置一個女人根本不是什麽問題。打了個招呼回到自己房間睡覺的晨風突然發現自己很亢奮,似乎充滿了繼續活下去的鬥誌。他知道,就因為這個少婦,他的生活和追求開始有了某些改變。這種改變是積極的。


    今晚的晨風睡得很警醒。隻要有一點動靜,馬上就會睜開眼睛。這種警醒是因為責任,從今天開始,他不僅要活下去,還要帶著這個女人一起活下去。


    生活在緩慢的繼續著。帶回來的雞晨風並沒有食物喂它們,隻能靠著這些雞自己在土裏刨食,這也讓這些雞很快瘦了下來。不過在這些雞餓死以前,相信就全部進了兩人的肚子,所以晨風和少婦並不是很操心。


    多了一個人,就好像多了很多東西。晨風這些天來已經習慣和少婦無窮無盡的鬥嘴,這也似乎成了末日中唯一的樂趣。少婦名字叫李萌。雖然一開始的時候晨風總是稱呼她為大姐,但是隨著日月遷延,現在的晨風總是直呼李萌的姓名。


    就連身體接觸,兩人也多了很多。末日中這樣互相倚靠讓兩人的心裏都有一些很踏實的感覺,還有些溫暖。天天吃雞就算是雞肉再好吃,也讓兩人有點煩膩,到了最後,似乎一看到雞肉就反胃。人總是這樣,滿足了起碼的生存的生存條件,就渴望起更好的食物。


    晨風依然每天練長跑,這是他在末日中活下去的唯一資本,所以日日不輟。其實晨風還是有些別的小心思的。


    經曆過幾次生死之後,晨風發現,喪屍們也是有個體力極限的,超過這個極限,喪屍們就會失去行動能力。想要在末日中活下去,必須要有個較強的體力。所以每次晨風晨跑的時候,總會把李萌叫起來,跟自己一起跑。


    在晴朗的白天,喪屍們並不是很活躍。可就算是這樣,晨風的每次晨跑,還是會吸引一大批喪屍在身後尾隨,就像一支晨練的隊伍。而晨風和李萌,現在已經可以很輕鬆的把喪屍們甩在身後。在適應了幾天之後,李萌的進步也是很明顯。


    晨風每次晨跑控製著速度並不把喪屍們拉遠的原因,是想持續的消耗喪屍們的體能,一旦這些喪屍被累倒,起碼新進入這個城鎮的人就可以很輕鬆的應付這些喪屍,更有可能會活下來。這就是晨風的小心思。他也渴望著有新的成員可以和自己會和,一起求活。


    天氣已經變得有些炎熱,夏天就要來了。晨風一直不怎麽喜歡夏天,他討厭因為熱而流汗。但是這個夏天,晨風和李萌一樣,有些期待。末日突變是發生在冬天,那個時候北方的土地已經開始播種了冬小麥。隨著天氣變熱,這些小麥也熟了。


    收割一些過來,就能吃上久違的麵食。晨風已經開始做著一些準備,比如晨跑的時候,特意的找來了兩把鐮刀,比如車裏,已經被他加滿了油。


    第二天一早,兩人就出發了。


    北方平原上,基本上遍地是農田,把車開出城鎮,進入眼簾的就是沉甸甸的麥穗。兩人隨意的停下車,就開始收割。收獲的喜悅,也很自然的出現在兩人的臉上。直到李萌突然發出一聲尖叫。


    晨風迅速朝著李萌的方位跑了過去。兩人本來是在一起的,鐮刀往往會碰在一起,減低了很多效率。所以李萌建議分頭行動。晨風看了一眼平靜的麥田,答應了。


    這次之後,晨風就很少跟李萌分開,一開始是因為擔心李萌的安全,後來則是因為日漸親密,就喜歡這樣膩在一起。不過這時候,晨風在全力朝著李萌奔跑的時候,其實內心充滿了自責。


    如果自己再謹慎一些,觀察的嚴密一點,也許就不會出事。


    這樣想著的時候,晨風突然看到一縷寒光,在李萌的身前一閃而沒,然後李萌坐了下來,努力的平複著自己的心境。晨風跑得很快,幾十米的距離也不算長。所以晨風很快就來到了李萌身邊,扶住李萌的肩頭問道:“你沒事吧?”


    李萌抬起頭來笑了笑:“多虧了這位小哥,否則我恐怕是也要變成一具喪屍了。”


    李萌說話的時候,晨風才注意到,在半人高的麥秸當中,一個青年靜靜的趴伏著,肌肉緊繃,右手握著一柄樣式很粗糙的短劍,在晨風看向他的時候,也在靜靜的打量著晨風。


    獵豹!這是晨風第一次看到雪無涯,就在心中湧出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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