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著速度,兩人跟這隻喪屍糾纏起來。[.超多好看小說]其實更像是一種戲耍。這隻喪屍,不僅手上的指甲足有一尺長,而且堅硬鋒利,就像是一件武器。另外這隻喪屍的速度其實也不慢,隻是比起兩人來多少差了一些。所以和喪屍糾纏的兩人並沒有看起來的那般輕鬆。
晨風和崔棄先進入那個小院,李萌和向北隨後也走了進去。剛一走進,就發現兩人正在和喪屍搏鬥,於是又退了出去。這個時候,那個胖子還在兩人身後,根本沒有進入。想到之所以進入這裏,都是被胖子騙來的,向北就一肚子火氣。
於是向北抬起槍口,將那個胖子逼進了小院。並且讓胖子一直不斷的向前走,走到走入院裏三人的戰團。在向北想來,喪屍是沒有智慧的,索性讓喪屍先把胖子咬死,出口惡氣再說。可實際上,喪屍並沒有對胖子展開攻擊。
一旦胖子在喪屍的攻擊路線上,喪屍也會避開。這也引發了幾人的好奇心,難道現在的喪屍已經進化出智慧來了?所以打著打著,晨風突然出腳,將胖子遠遠的踢開了。這樣做隻是為了保護胖子,因為晨風一會兒還想問問胖子為什麽會這樣?
喪屍的耐力都很好,所以一直和晨風崔棄打鬥了很久,最後還是李萌出手,一道衝擊波攻入了喪屍的大腦,戰鬥才結束。喪屍被攻擊,立刻僵直不動。崔棄一拳打爆了這個女喪屍的腦袋,喪屍終於躺倒在地,再也動彈不了分毫。
這時幾人一起走向角落中的胖子,此時的胖子已經是淚流滿麵。晨風咳嗽了一聲,還是冷冷的說:“雖然不知道這隻喪屍為什麽不傷害你,但是也正是因為這點,你能多活幾分鍾。[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死也有很多種,可以毫無痛苦,也可以求死不能。所以我的問題你最好老實回答。”
胖子麵如死灰,低聲說道:“你問吧。最後一個要求,我死了,請將我倆埋在一起。若是幾位懶得挖坑費力,也請將我倆的屍體扔在一處。”
“好,我答應你。第一個問題,這個喪屍生前是誰?和你是什麽關係?”
“她是我妻子。末日突變以後被咬了,變成了喪屍。本來我很傷心,後來發現她似乎依然有著一些生前記憶,一直在小院的門口徘徊不去。就算是看到我,也有些恍惚的不會攻擊我。於是就把她接回了屋子裏。隔幾天就騙來一些人喂它。”
“人被她吃掉,東西被我利用。這種模式我們一直生活了很久。直到最近,小城裏已經很難遇到一個人,所以萬般無奈,我隻能走得更遠。”
“你之所以找上我們,就是為了把我們騙到這裏來?”
“是呀。你們不僅年輕,血氣正旺,是她最喜歡的食物。而且看你們的隨身攜帶物品,也很充足,能把你們殺死,最少可以讓我們多活幾個月。”
“好吧,現在你可以去死了。”晨風手中的手術刀,輕輕劃過胖子的咽喉,也確實就像晨風所說的,這種死法痛苦隻是一瞬,很快完成。[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將胖子的屍首仍在喪屍身上,四人並未再有任何行動。在末日裏,除非必要,否則花費力氣去挖坑,其實也很奢侈。倒是李萌,說了句話:“還不如一把火燒掉,也算是簡單火葬吧。”
想了想,晨風點了點頭。索性連這座房子一起燒了個幹淨。
雖然被騙讓人很不爽,但是其中也是有個好處的,就是終於來到了一座城市中。起碼找起車來,會更容易一點。果然很快大家就有了收獲。這是輛越野車,性能不錯,油箱裏的油也很多,足夠幾人用上一段時間。於是很快,幾人又上了路。
車子走了幾天,已經能看到山海關古老的城牆。也就是說,再過兩天,就可以趕到京城了。幾人都放鬆了下來,在路上停下車,開始收集柴火,準備做點熱東西吃。李萌突然喊了一聲,大家都圍攏過來,原來是李萌發現了一棵枯死的大樹,自己弄不斷。
於是幾人開始輪流砍樹,一邊砍,晨風一邊說道:“有這一根木頭,就夠我們燒好幾天了。隻用來做頓飯,其實有些浪費。”
向北接著說道:“哪兒來的蜜蜂?雖然討厭,但是在急凍之後發現一些活物,還是挺親切的。”
就在這時,晨風說了一句:“就要倒了,大家小心。”果然隨著晨風這句話,樹哢嚓一聲,倒了下來。幾人歡呼一聲,正要取些樹枝,用來生火。突然翁的一聲,無數的蜜蜂飛了出來。
原來是這棵枯樹上,有一個大大的蜂巢。樹被砍倒,蜜蜂也炸了窩。
飛出來的蜜蜂很多,好像是把天也遮住了。這些蜜蜂一飛出來,就照著地上的四人叮咬過來。四人拔腿就跑,邊跑邊不停的揮舞胳膊,想要把靠近的蜜蜂驅趕走。四人中晨風跑得最快,也最是輕鬆,蜜蜂基本很難追上他。可是他回頭一看,又跑了回來。
原來四人分散跑開,崔棄和向北都選了另外的方向,隻有李萌,和晨風奔跑的方向一樣。也落在後麵。李萌的體質不過跟普通人差不多,雖然經過一次進化,也不過類似於普通的男人,根本跑不過這些能飛的蜜蜂,現在已經被一群蜜蜂圍住,頭上被叮咬出好幾個大包。
晨風急忙跑了過來,背起李萌,發足狂奔。一口氣跑出了十幾裏地。才甩脫蜜蜂,停了下來。停下來一看,李萌的頭上臉上,以及身上,都被蜜蜂叮咬了無數個大包,剛一停下,李萌便開始呻吟。晨風束手無策,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是好。
幾人的行李都在車上,說不得,一會兒回去一趟,最起碼行李中有一些止疼藥,可以讓李萌先吃幾片。這個時候,晨風越發的想念易水寒,可是想起易水寒,就又有一股無法分解的心痛。還有些蜜蜂留在李萌的衣服上,晨風找出來,一一踩死。
等了一會兒,晨風轉頭走了回去。因為焦急,晨風速度很快。一來一回,也隻用了很短的時間。路上晨風突然想起,自己小時候也被蜜蜂蟄過,記得當時爸爸是先把蜜蜂的刺拔出來,然後在患處塗抹了一些尿。也許也可以給李萌試試?
想到這裏,晨風突然笑了出來。李萌這樣的一個美人,被尿塗滿全身的樣子,晨風一想,就不得不發笑。走回到李萌身邊的時候,李萌雖然喊疼,神智卻還清醒。李萌和晨風都不知道,兩人無意中已經度過了一個最大的難關。因為被蜂蜇傷,最可怕的是神經中毒,嚴重者甚至會休克,死亡。也許是因為李萌的異能是腦與開發類的,所以對這方麵抗體比較厲害。
想到就做,晨風先拿出止疼藥讓李萌吃下,然後開始挑出李萌身上的蜂刺。手術刀鋒利無比,雖說將李萌弄成了一個血葫蘆,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蜂刺被拔出,李萌的呻吟聲也越來越小,甚至後來,慢慢的睡著了。
費了半天勁,終於將所有的蜂刺都弄了出來。晨風猶豫了一下,還是叫醒了李萌。畢竟就這樣尿在李萌身上有些不好意思。將這個想法告訴李萌之後,李萌倒是也沒說什麽,隻是有些擔心:“你有那麽多尿嗎?還是先找個容器吧,省著點用。”
晨風一想也是。在行李中找出來一個包肉幹的塑料袋,吹了吹並不漏氣,這才對著塑料袋尿了一泡。之後又拿出點藥棉,蘸著尿,幫李萌塗抹了一遍。一番忙碌之後,李萌總算舒服了許多,雖然還是遍體生疼,但是臉色好了起來。
晨風背起她,又走了回去。相信這個時間,其他兩人也該回來了。但是回到車裏一看,依然是隻有自己和李萌回來了,其他人並不見蹤影。不由得心中暗暗嘀咕,難道他們又遇上了什麽事情?為什麽現在還沒有回來?
崔棄為什麽沒有回去?因為他迷路了。他一向就是個路癡,更何況剛才跑的時候,根本沒有時間去辨別方向,記住路徑,隻是一口氣瞎跑了半天,直到跑的身後再也看不到一隻蜜蜂。
這個時候,崔棄才發現,自己迷路了。該怎麽找回去,一籌莫展。
崔棄想了想,決定憑著模糊的記憶摸索回去。但是模糊的記憶並不忠誠,他走的路幾乎是一條斜向的路,越走就離的晨風和李萌越遠。但是崔棄卻還在心裏說,自己全力奔跑了好久,大概要走上三四個小時才能走回起點吧。就這樣,崔棄和大家分開了。
另一邊的向北,卻又不同。向北的記憶力很好,也知道回去的路。但是跑出這麽遠之後,向北被蜜蜂蜇的昏迷了。之前就說過,被蜜蜂蜇的人,也許會過敏,也許會昏迷,很不幸的,向北就是其中之一。這一昏迷,就讓他在地上躺了很久,三天之後,才清醒過來。
晨風和崔棄先進入那個小院,李萌和向北隨後也走了進去。剛一走進,就發現兩人正在和喪屍搏鬥,於是又退了出去。這個時候,那個胖子還在兩人身後,根本沒有進入。想到之所以進入這裏,都是被胖子騙來的,向北就一肚子火氣。
於是向北抬起槍口,將那個胖子逼進了小院。並且讓胖子一直不斷的向前走,走到走入院裏三人的戰團。在向北想來,喪屍是沒有智慧的,索性讓喪屍先把胖子咬死,出口惡氣再說。可實際上,喪屍並沒有對胖子展開攻擊。
一旦胖子在喪屍的攻擊路線上,喪屍也會避開。這也引發了幾人的好奇心,難道現在的喪屍已經進化出智慧來了?所以打著打著,晨風突然出腳,將胖子遠遠的踢開了。這樣做隻是為了保護胖子,因為晨風一會兒還想問問胖子為什麽會這樣?
喪屍的耐力都很好,所以一直和晨風崔棄打鬥了很久,最後還是李萌出手,一道衝擊波攻入了喪屍的大腦,戰鬥才結束。喪屍被攻擊,立刻僵直不動。崔棄一拳打爆了這個女喪屍的腦袋,喪屍終於躺倒在地,再也動彈不了分毫。
這時幾人一起走向角落中的胖子,此時的胖子已經是淚流滿麵。晨風咳嗽了一聲,還是冷冷的說:“雖然不知道這隻喪屍為什麽不傷害你,但是也正是因為這點,你能多活幾分鍾。[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死也有很多種,可以毫無痛苦,也可以求死不能。所以我的問題你最好老實回答。”
胖子麵如死灰,低聲說道:“你問吧。最後一個要求,我死了,請將我倆埋在一起。若是幾位懶得挖坑費力,也請將我倆的屍體扔在一處。”
“好,我答應你。第一個問題,這個喪屍生前是誰?和你是什麽關係?”
“她是我妻子。末日突變以後被咬了,變成了喪屍。本來我很傷心,後來發現她似乎依然有著一些生前記憶,一直在小院的門口徘徊不去。就算是看到我,也有些恍惚的不會攻擊我。於是就把她接回了屋子裏。隔幾天就騙來一些人喂它。”
“人被她吃掉,東西被我利用。這種模式我們一直生活了很久。直到最近,小城裏已經很難遇到一個人,所以萬般無奈,我隻能走得更遠。”
“你之所以找上我們,就是為了把我們騙到這裏來?”
“是呀。你們不僅年輕,血氣正旺,是她最喜歡的食物。而且看你們的隨身攜帶物品,也很充足,能把你們殺死,最少可以讓我們多活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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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晨風點了點頭。索性連這座房子一起燒了個幹淨。
雖然被騙讓人很不爽,但是其中也是有個好處的,就是終於來到了一座城市中。起碼找起車來,會更容易一點。果然很快大家就有了收獲。這是輛越野車,性能不錯,油箱裏的油也很多,足夠幾人用上一段時間。於是很快,幾人又上了路。
車子走了幾天,已經能看到山海關古老的城牆。也就是說,再過兩天,就可以趕到京城了。幾人都放鬆了下來,在路上停下車,開始收集柴火,準備做點熱東西吃。李萌突然喊了一聲,大家都圍攏過來,原來是李萌發現了一棵枯死的大樹,自己弄不斷。
於是幾人開始輪流砍樹,一邊砍,晨風一邊說道:“有這一根木頭,就夠我們燒好幾天了。隻用來做頓飯,其實有些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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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了半天勁,終於將所有的蜂刺都弄了出來。晨風猶豫了一下,還是叫醒了李萌。畢竟就這樣尿在李萌身上有些不好意思。將這個想法告訴李萌之後,李萌倒是也沒說什麽,隻是有些擔心:“你有那麽多尿嗎?還是先找個容器吧,省著點用。”
晨風一想也是。在行李中找出來一個包肉幹的塑料袋,吹了吹並不漏氣,這才對著塑料袋尿了一泡。之後又拿出點藥棉,蘸著尿,幫李萌塗抹了一遍。一番忙碌之後,李萌總算舒服了許多,雖然還是遍體生疼,但是臉色好了起來。
晨風背起她,又走了回去。相信這個時間,其他兩人也該回來了。但是回到車裏一看,依然是隻有自己和李萌回來了,其他人並不見蹤影。不由得心中暗暗嘀咕,難道他們又遇上了什麽事情?為什麽現在還沒有回來?
崔棄為什麽沒有回去?因為他迷路了。他一向就是個路癡,更何況剛才跑的時候,根本沒有時間去辨別方向,記住路徑,隻是一口氣瞎跑了半天,直到跑的身後再也看不到一隻蜜蜂。
這個時候,崔棄才發現,自己迷路了。該怎麽找回去,一籌莫展。
崔棄想了想,決定憑著模糊的記憶摸索回去。但是模糊的記憶並不忠誠,他走的路幾乎是一條斜向的路,越走就離的晨風和李萌越遠。但是崔棄卻還在心裏說,自己全力奔跑了好久,大概要走上三四個小時才能走回起點吧。就這樣,崔棄和大家分開了。
另一邊的向北,卻又不同。向北的記憶力很好,也知道回去的路。但是跑出這麽遠之後,向北被蜜蜂蜇的昏迷了。之前就說過,被蜜蜂蜇的人,也許會過敏,也許會昏迷,很不幸的,向北就是其中之一。這一昏迷,就讓他在地上躺了很久,三天之後,才清醒過來。